广东珠海检查宗教活动场所 督促落实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3日
10月9日至11日,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局、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5个政府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珠海市11个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国家《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要求的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病等方面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为了加强珠海市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保持宗教领域稳定,今年8月5日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检查的通知》,并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这次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检查工作历时5个月,分4个阶段进行:8月底前为自检阶段;9月为检查阶段;10月为整改阶段;11-12月为总结和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阶段。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各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依法办教,确保珠海市各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健康、有序地开展活动,维护信教公民合法权益,保持宗教领域的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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