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领导检查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情况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3日
2008年7月22日,广东省惠州市人大召开惠州市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汇报会,并召集各县(区)宗教部门负责人、宗教团体及其活动场所负责人等召开座谈会。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燕华、黄新林出席会议。
林燕华、黄新林指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规范运作,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保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林燕华、黄新林要求,一是以县(区)为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宗教沟通协调会;二是分级负责,集中培训;三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寺院了解宗教事务发展情况;四是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使信教与不信教群众和谐共处,各教派之间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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