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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门寺佛学院(女众部)首届预科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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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预科班招生简章


  一、学院性质


法门寺佛学院(女众部)隶属于“法门寺佛学院”,由陕西省佛教协会主办,法门寺下院扶风县华严寺承办的一所“尼众佛学院”。


二、培养目标


本院以“慈悲喜舍”为院训,以“戒、定、慧”和“经、律、论”为纲领,培养信仰虔诚,具有“出离心、大悲心、菩提心”之僧才,从事佛教文化传播、国际文化交流、领众实修和寺院管理的杰出僧才。


三、招生名额及课程


1、 招生30名。


2、 课程设置:


戒学:沙弥律仪、四分律、梵网菩萨戒、禅林宝训等


定学:童蒙止观、四念处、静坐等


慧学:遗教三经、劝发菩提心文、佛典选读、唯识、佛教史、佛学基础、梵呗等


社会学科:语文、历史、写作、书法、外语、计算机等


四、招生条件


1、爱国爱教的比丘尼、沙弥尼和有意在一年内出家的女居士;


2、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具有本科学历以上的,可延至35周岁);


3、信仰坚定,品学兼优,志愿终生从事佛教事业;


4、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六根具足,无精神病史及其它传染病,没有不良嗜好。


五、招考办法


1、凡符合本招生条件者可持身份证、戒牒和《招生报考表》来院报考;


2、报考者须交本人学历证明、体检表、及本人两寸免冠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3年1月1日-9月1日。


4、考试科目:语文、佛学、早晚课诵、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报考期间各项费用自理。


  六、录取与入学


录取考生的原则,按照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结合,进行综合考评,择优录取。


七、有下列情况者退来回原推荐寺院


1、在学院考察期间经体检复查不合格者。


2、信仰淡化,不信因果、不敬三宝者。


3、学习态度不端正跟不上教学入度不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和寺院共住规约屡教不改者。


4、入院后持续患病两个月以上难以坚持学习或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者。


5、入院后不能随众上殿、过堂、半月布萨、出坡、诵经等宗教活动者。


八、在学期间生活待遇


1、学杂费全免,按规定每月按时发放生活费;


2、学院按规定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


3、学院为学生办理城镇医疗保险。


九、毕业后的去向


毕业后,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寺院推动佛陀教育事业;或继续就读本院本科班、师资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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