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北普陀寺2013年三坛大戒法会
为续佛慧命,绍隆佛种,接引后学,根据辽宁省佛教的实际情况和各寺院要求,辽宁省佛教协会报辽宁省宗教局同意并经中国佛教协会批准,谨定于二零一三年秋季在辽宁省锦州北普陀寺、锦州善来寺举办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现将有关事宜通报如下:
一、传戒时间及新戒名额:
拟于2013年8月22日至9月18日(农历七月十六日至八月十四日),在锦州北普陀山北普陀寺传授男众三坛大戒,戒子350名;在锦州善来寺传授尼众三坛大戒,戒子350名。总计新戒700名,戒期28天。
新戒报到时间:2013年8月15日至8月22日额满为止。
二、传戒诸师:
(一)北普陀寺戒场:
得戒法师:照元长老(辽宁省佛教协会会长、北普陀寺退居)
羯磨阿阇黎:悟性法师(丹东宽甸清泉寺住持、锦州北普陀寺座元)
教授阿阇黎:道极法师(辽宁省佛教协会副会长、锦州市佛教协会会长、北普陀寺方丈)
尊证诸师:
亲海法师(鞍山市佛教协会副会长、千山龙泉寺方丈)
明心法师(本溪市佛教协会副会长、大连永兴寺住持)
思济法师(抚顺市佛教协会会长、抚顺观音阁住持)
先证法师(鞍山市佛教协会副会长、千山中会寺住持)
思忍法师(辽宁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沈阳市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沈阳慈恩寺督监)
圣清法师(河北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秦皇岛市佛教协会副会长、秦皇岛法云寺方丈)
道弘法师(葫芦岛市佛教协会副会长、绥中市佛光山普济寺方丈)
开堂、陪堂:
开堂大师:大赞法师(义县佛教协会副会长、锦州北普陀寺后堂、义县宝林寺住持)
陪堂大师:思传法师(沈阳长安寺住持)
(二)善来寺戒场:
得戒尼和尚:定波法师(新宾普觉寺住持)
羯磨阿阇黎:乘如法师(沈阳般若寺住持)
教授阿阇黎:印坤法师(沈阳般若寺法师)
尊证诸师:
乘慧法师(辽宁省佛教协会办公室主任)
果忠法师(锦州善来寺住持)
觉法法师(锦州市佛教协会副会长、锦州弘法寺住持)
乘果法师(新民观音寺住持)
思提法师(新民衍道寺住持)
安哲法师(辽宁省佛教协会副会长)
果阳法师(普觉寺监院)
开堂、陪堂:
开堂大师:定空法师(辽宁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
陪堂大师:乘明法师(朝阳大通法寺住持)
三、受戒资格:
本次传戒法会将按中国佛教协会《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法如律举办,接收新戒以辽宁省为主,面向全国。
1、求戒人员必须是经政府依法登记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的沙弥、沙弥尼。
2、求戒人员年龄必须在20至59周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剃度后男众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女众在寺院修学两年以上,由剃度师和所在寺院,市、县佛教协会推荐受戒(无佛教协会的市、县应由当地宗教工作部门同意)。
3、求戒者必须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无法律纠纷;六根具足,无残疾,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智力缺陷,无传染性疾病)。
4、求戒者必须独身。曾有婚史者,应有离婚证明复印件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离异、丧偶证明。
5、能背诵《朝暮课诵》,熟悉《沙弥律仪》和《毗尼日用》。
四、报名手续:
本寺供养戒子台湾芭藜版三衣、海青、钵具、香囊等用具,自带洗漱用品。
戒费2200元往来路费自理,受戒申请表复印有效一式二份,需加盖省、市佛协印章及常住寺院印章。带好相关证件及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僧装免冠相片4张、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一页复印件、剃度师戒牒复印件、号条、单身证明、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健康证明(肝功能等项检察)等有关证明须备齐。
经本寺统一考试合格入堂。(注意:禁止携带跟戒期无关物品,必须严格遵守常住在戒期期间所规定的规章制度,如有违者出堂,一切后果自负。)
北普陀寺地址:
锦州火车站乘206路公交车至终点站
王屯站下车再打车至北普陀山北普陀寺。
北普陀寺客堂电话:0416——4675536
联系人:大陆法师 13841656893
善来寺地址:锦州西客站乘前甸子班车善来寺下车。
善来寺客堂电话:0416——3786605 3786841
联系人:果忠法师 13604166408
辽宁省锦州市佛教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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