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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让人——《王凤仪言行录》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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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王善人这样说过:

  我有一位同宗的叔叔王清安,他有五亩地,典当在我手里,已经有十几年了。地邻李清荣,为了要买这五亩地,强迫王清安的儿子给他立卖契,还骗他说,早已和我说好了。第二天,他才托中人向我说。我说:“是啊!我家人口少,又有饭吃。他家人口多,若不这样办,食粮不够。再说又是地邻,就是没钱赎地,也可以耕种,我是绝无异说的。”我心想——有饭送给饥人,有话说给知人。

  可是我四弟树永,知道了这宗事,便反对说:“我们老王家的地,又典在我们手里,怎能让别人霸去呢!”我说:“我业已答应了人家,怎能说了不算呢?再说,家有千口,主事一人。这宗事你们不用再说了。”我四弟说:“这种气我可受不了,我还是出去过吧!”他还真为了这宗事,又和我分居了。

  第二年,这块地就被水给完全冲没了。族中人都说:“这块地在王老二(指王善人)手里,种了十几年,都很顺利。被李清荣霸去,还不到一年,就叫水给冲个净光,这真是人容天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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