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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怜恤堂嫂——《王凤仪言行录》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9日
来源:   作者:王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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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王善人这样说过:

  我在坟上格物怎样才能亲睦九族的道。一时想起堂兄王树春,因为是梦生(父亲死后才出生),所以从小娇生惯养,长大了也不擅于过家,日子过得很困难。树春大哥又在三十几岁就死了,遗留下大妈(伯母)和大嫂领着一个儿子、三个女儿,一家六口,过穷日子,亦太困难了。我平素在家时,常周济她们,不幸在我守坟以后,大妈又作古,大侄女也出嫁了。只剩下大嫂领着孩子们,日子实在过不了。我看这种情形,于心不忍,便和我大嫂和国珍侄商议,和我家住在一起,他们母子很乐意。同住以后,我对他们娘俩,象亲嫂嫂亲侄儿一样的看待。两年后又给国珍侄儿成了家,二侄女和三侄女也都陆续嫁了出去。他们母子和侄媳妇也都知道要强,把树春大哥在世时典当出去的地,也都一点一点地赎了回来。

  后来,我守坟圆满,便不在家,总到各地去讲善书,我女人又在外教书,还幸亏他们在家里领着国华媳妇过日子。七年后,因为我办善德当失败,饥荒(债务)太多,怕连累他们,才叫他们自立门户。

  回想起来,真是为人便是为己。若是没有她们母子帮我过家,我也成不了道,我女人也成不了白老师,国华又怎能当校长呢?

  因为先天人为人不为己,所以才能成已;后天人为己不为人,所以才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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