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海:斯里兰卡佛教史(二)
第二节 荷兰时期(公元1658~1796)
荷兰人也早知道斯里兰卡香料生意的获利,常存野心占有,但苦为葡萄牙势力先得,时刻计划要驱逐葡萄牙人出斯里兰卡,以自己的势力代替。公元1602年,荷兰曾派使至斯里兰卡坎底与国王毗摩罗达摩须利安一世(- )通好。因为当时势力不足,没有什么行动。再后,荷兰人在巴达维亚(今印尼雅加达)建立基地,控制了印度境内一些海岛经商权,又取得马六甲,力量大增,就向印度洋伸展,攻击在印度和斯里兰卡的葡萄牙人。
毗摩罗达摩须利安一世在位(公元1592~1604)期间,曾自缅甸阿拉干的罗迦伽迎请高僧至斯里兰卡,复兴上座部佛教。
公元1638年,荷兰海军由威西特乌尔得将军( -)率领,攻打斯里兰卡的标特卡罗亚市,并且与坎底国王王狮子二世( Ⅱ,公元1635~1687)取得协议,共同驱逐葡萄牙人出斯里兰卡。这正合当时斯国国王的心意,所以愿支付一切战争费用,及允许荷兰人在斯国经营香料。结果在1658年,葡萄牙人最后被赶出斯里兰卡。
荷兰人扩张商业至斯里兰卡各地,并借口制造纠纷,立刻宣布要与坎底战争。两方议和,荷兰轻易获得在斯国各地经商的特权,包括中部坎底在内。这时斯里兰卡形成两个政府,一是荷兰人控制全岛沿海岸各地,一是斯里兰卡国王统治中部坎底。而坎底比葡人时期更受制于荷兰人。(《锡兰佛教史》,第192-194页。)
荷兰统治斯国时期,佛教在坎底还是为国王及人民所信仰,并有婆罗门教、伊斯兰教、罗马天主教等。多数国王护持发扬佛教,改革佛教内部,如从缅甸和泰国引进戒法系统等。而婆罗门教也同样受到国王支持,婆罗门教神庙也列显礼敬的胜地。
由于斯国佛教常常遭到灾难,屡兴屡衰。这时又正逢最衰微时期,僧人稀少,力量分散,没有推行教务及统理的机构,僧人堕落不学无术。人民对佛教信仰失去依靠,不再热心护持。外国上座佛教国家,也不再对斯国佛教敬重了。
至毗摩罗达摩须利安二世(Ⅱ,公元1687~1707),他是一位爱好和平的君王,对佛教热心,依照父王的遗嘱与荷兰人保持友好。当他登位后,看到佛教的衰微情形,连寻求五位比丘成立一个僧团都不足。于是就派遣使者,并带了国书去缅甸孟族人的地区,礼请比丘至斯里兰卡。一个孟族僧团三十三人,由桑多那上座领导到了斯里兰卡,国王热忱护法,在近坎底的大吠利恒河(- 。)一个岛上结成戒坛,传授比丘戒,初次有一百多人受戒。国王又在坎底建佛牙寺。(《锡兰佛教史》,第196-197页。)
可是不幸,正当佛教复兴时,热心护法的国王就去世了,其于那并奈陀信哈(-)继位,他无心注意佛教,人民要求也不理,而当时佛教基础也不稳固,又走上衰微之运。更坏的是有人混进佛教中为伪装出家,使戒律堕落毁坏,人民失去支持佛教的信心。最后僧团断绝,就是有人要发心出家,也无法受比丘戒。
斯里兰卡佛教濒临衰亡之时,能获重兴,要归功于一位萨罗难迦罗高僧和同位国王的护持,以及外国僧团应邀至斯里兰卡弘扬戒法的结果。据斯里兰卡和泰国佛教史记载,泰僧到斯里兰卡传授戒法时,当时斯国已没有一位比丘萨罗难迦罗是仅存的一位大沙弥,无法进受比丘戒。
萨罗难迦罗大沙弥,见到自己国家的佛教净灭亡,非常痛心。唯一可以挽救的方法,只有派佛教使团去外国,礼请外国僧团至斯里兰卡传授戒法。于是萨罗难迦罗向国王建议,要求派遣佛教使团至泰国,礼请比丘至斯国弘扬戒法。那奈陀信哈时期(公元1707~1739),第一次派使至泰国,但这次派使对佛教并没有起什么作用,因为使团的人员产不热心注意佛教,只向国王呈报泰国佛教的情形而已,而那奈陀信哈王根本也不关心佛教。(《锡兰佛教史》,第197-198页。)
至室利毗舍耶王狮子即位( -, 公元1739~1747),却非常热心佛教,他因有感佛的衰亡,极力爱护佛教徒并修理破旧的佛寺。他驱逐罗马天主教徒出坎底。毁去契鲁两地的天主教堂。(同上,第198-199页。)
萨罗难迦罗大沙弥向室利毗舍耶王狮子王建,再派佛教使团至泰车,礼请泰僧至斯里兰卡传授戒法,国王立即同意给予支持。第二次派出的佛教使团,有“戒行沙弥团”(-)沙弥约五位(为萨罗难迦罗弟子),使臣两位,公元1741年出发。真是不幸,船行近缅甸的庇古(或译白古)境时,遭到风浪,船毁沉没,只有四人爬上小艇得以上岸,其余的人和所有物品都沉入海中。幸得生还的四人,在庇古又遭到恶人洗劫,他们回到斯国后,将详情呈报给国王。
公元1747年,室利毗舍耶王狮子王再派佛教使团到泰国,有沙弥五位,使臣三人,这次很平安的抵达泰国首教大城。谒见泰王陈说事由,泰王也准备派僧团去斯国。但当时得到消息,斯里兰卡王已驾崩,命令赴斯国的僧团暂且等待,先探听斯国方面的消息。所以斯国使节就先返国,在途中又遇难,只有一人生还。
斯国新王名吉祥称王狮子( ,公元1747~1782),他是斯国历史上有名的佛教护法者。他自幼即注意民众道德,恭承萨罗难迦罗大少弥。以前的国王三次遣使至泰,都没有成功,他心中非常的担忧。他依萨罗难迦罗的请求,再派使至泰国,这次有四位政治官员,平安地抵达泰国大城。
此时是泰国大城王朝波隆科期( )在位,礼遇接待斯国来使,欢喜给予斯国佛教一切协助,命令组织一个僧团,由优波离上座领导,去斯国传授泰国式戒法。斯国使者和泰国僧团下船出发之日,得到盛大光荣的欢送,并且在泰境河流航行期间,派人护送及供养一切。但至吞武里里,斯国使者死了一人。自泰历十二月二十八日始,继续航行六日,船漏下沉,得地方人民相助,将所带之物抛弃下海,然后行至最近之处避难。途中比丘们念诵《保护经》不断。船行十日后,才看到海岸,那是泰南六坤( ),此时船正下沉,众人幸都脱险登岸,住在一佛寺中,请求地方首长派人送信至大城。泰王知悉,非常惊讶,命令将船修复,回至大城。
这时有人呈献意见,去斯国的僧团最好先由陆路行到缅甸的丹老,然后再备船往斯国。可是又有很多困难不能解决,泰王不同意,至此心生悔意,不愿再派僧团,而斯国使者再三恳求,才允许再派。
却巧这时有一艘商荷兰船到达大城,使团向船长要求带他们前往斯里兰卡。船长知道他们遭遇许多困难而不能达到目的后,愿意随船带他们前往斯国。使团随荷兰商船十二月底出发,经湄南河出海航行,先至巴达维亚(今雅加达)港口,得到当地荷人的欢迎。然后转驳大船再航,抵达斯国的亭可马里港,行程共五人的欢迎。然后转驳大船再航,抵达斯国的亭可马里港,行程共五十一日。荷兰船大,航行平稳,又受到船上荷人的照顾,所以一路平安,这是公元1753年的事。
斯里兰卡吉祥称狮子王得到的消息,欢喜踊跃,立刻命派大臣前往亭可马里洪港,迎接泰国僧团坎底。他们受到斯国国王和广大民众的欢迎。在瞿陀波罗村,马山寺和花园寺(,即)的斯国僧人与之相见,萨罗难迦罗大沙弥也在内,泰僧受安排住在花园寺。
泰国僧团领导人优婆离上座,首先即准备传戒之事。公元1753年,斯国阴历八月十五日,为五十五岁著名的萨罗难迦罗大沙弥传授比丘戒,同日又有五位斯国沙弥受比丘戒,一切依泰国僧团仪式。因斯国比丘僧团的重兴,是泰国僧团所传,后来就称为“暹罗宗”( ,英文 )。
随后一个月内,又有数百人出家受比丘戒,以高僧萨罗难迦罗领导下,斯国灭亡的佛教,很快地又再复兴起来,一跃再成为斯国的国教。佛教教育也受到提倡,人民都转来热心拥护佛教,各地佛寺佛塔,得到重新修复。
吉祥称王狮王为了巩固斯里兰卡的佛教,召集僧人在花园寺会议,要敕封劳苦功高的萨罗难迦罗为僧王,结果僧伽会议通过。萨罗难迦罗比丘受封为僧王,这是斯里兰卡佛教史中仅有的一位,因为在此前后,斯里兰卡佛教只有僧伽领袖,没有僧王设置。这在当时可能是受到泰国僧王制度的影响。(1。《锡兰佛教史》,第201-214页。2。《锡兰的罗宗派》(泰文)。)
萨罗难迦罗生在公元1699年,通巴奈县瓦利维达村人。先人曾做过国家大臣,他自幼即信仰佛教,心地善良,相要出家为沙弥。但当时佛教衰微,父母不许。十六岁时,父母同意,依一位有德学的须利耶拘陀法师(比丘师从缅甸孟族僧得戒)出家为沙弥。出家后不久,即感觉僧人的戒律堕落,立志刻苦勤学。可是当时斯国出家人,已无人能教授巴利文及初步文法,只找到一位罗拉哈密( )居士,懂得巴利文,但那时罗拉哈密正被关在监狱里,每天只准许出业礼佛一次。萨罗难迦罗只好等他出来时,请他教一点巴利文。后来他已能了解《大念处经》(-),要再寻找其他的老师教已不可得,只有靠自修。不多年他已能精通巴利文、梵文和僧伽罗文,然后再教导他的学生,不久就有很多弟子。
他发扬佛教的志愿实现了。他先与三个弟子,到七个重要城市游化说法。在里提寺( )成立弘法事务中心,然后依计划至各处向人民布教,并且自己成立新僧团,称为“戒和团”,全为沙弥,遵行沙弥十戒,不接受施主拿食物到寺里供养,食物都从托钵而来。他们弘法的结果,使很多的人民来归信佛教。
他们并不以此为满足,仍继续不断地到各处向人民说法。拥护的信众一天天多起来,可是却引起原有旧派僧人的不满,而诉至法庭,结果沙弥“戒行团”败拆,被判用衣缠在头上对旧派僧人礼敬。虽然如此,但他们弘法工作仍不间断。
一天,印度有一“有想论”婆罗门外道抵斯里兰卡阿耨罗陀城。那奈陀信哈王知道后,便召他进宫会谈,但他对佛教所知极其有限。国王为了建立斯国佛教的声誉,就礼请马山寺和花国寺的僧团,推选人去与婆罗门外道说法,但没有一人能出来担任,国王觉得很耻辱。这时有一位宫臣知道此事,呈奏国王去礼请萨罗难迦罗大沙弥出来担任此事。
到了约见时间,萨罗难迦罗即进宫登上法座,先念诵巴利文经偈一首,然后用僧伽罗语解释,接着再用梵文对婆罗门宣说。这使得当时听众非常惊奇,赞叹不已。后来国王把别的僧人职位都撤掉,封萨罗难迦罗为佛教新领袖。从此以后,有知识的弟子及信众日渐增多。
但是当时斯里兰卡佛教已断绝比丘戒传承,为使佛法久住,僧种不绝,萨罗难迦罗想方设法挽救,他认为须从外国佛教引进戒法系统,所以才有三次派遣佛教使团至泰国,礼请泰国僧团至斯国传戒的事宜。
公元1764年,萨国难迦罗僧腊十二年,才为斯兰卡人传授比丘戒和沙弥戒,为得戒阿阇梨。他在1778年圆寂,世寿八十一岁。(1。《锡兰佛教史》(泰文),第215-228页。2。《锡兰的暹罗宗派》(泰文)。)
再说泰国派至斯里兰卡的僧团,依原订计划,即三年调换一次,直到满十年,到斯国比丘可合法传戒时为止。泰国第一次派出的僧团,驻锡三年,斯里兰卡人得比丘戒七百位,沙弥戒三千人。这次泰国僧团有比丘十八位,沙弥八位。可是三年后回国泰国的,只有比丘七位,沙弥五位,其余的都圆寂在斯国。因为水土及食物不适,优波离上座也圆寂在斯里兰卡。
公元1755年,泰国第一次派的僧人回国后,随即又派一僧团去斯国代替,共有比丘二十二位,沙弥二十位,由大净阿阇梨和圣智(-)两位上座领导,另有使臣医生等六人,仍乘荷兰商船。这次荷兰船经过很多商港,航行八天,到马六甲,然后又经过几处,再和七天,船在海中触礁搁浅,又逢雷雨天暗,三只救生舢船,只有请两位上座和使臣先下,而近岸边时,风浪又将三只舢船击毁,幸已抵达浅难,涉水上陆,但已无工具再往大船搁浅处救起别人。大船上的人饥饿地等了三天,感到无望,就取木为筏,希望能随风逐浪飘至岸边。后知有四位比丘和两位沙弥死在海中,其余先后飘至斯国海岸,大家得以重逢。
当地斯国人知道这个不幸的事件后,立刻对他们加以慰问,供给所需物品,并派人至野外底报讯。斯里兰卡王吉祥称王师子知道情形后,非常悲痛,命令先在当地建造临时住所,安排泰僧驻锡,供养一切;又命令开筑道路,然后迎接他们至坎底。
第二次泰国僧团住斯里兰卡四年。据历史记载,大净阿阇梨精于禅观,在斯国传授很多弟子,受戒比丘三百位,沙弥更多。僧团在1758年泰国。(《锡兰佛教史》,第229-235页。)
斯里兰卡有了僧团,佛教复兴了。在高僧萨罗难迦罗及国王热心护持领导下,比丘沙弥们研究教理,严守戒律,依法建立良好的僧伽制度,斯国上座部佛教的命脉得以传承下来。
至于荷人在东方传教,是隶属于“荷兰东印度公司”( )事务中。荷兰东印度公司虽然是管理殖民地和商业事务,但他们主为利用宗教的影响力,更能达到政治目的,而且容易收服殖民地人心。他们吸引斯国的佛教徒、婆罗门教徒以及罗马天主教徒,改们他们的新教长老会教派( )。因为当时这三种教徒和广大的民众,都是拥护斯里兰卡坎底国王的。如果这三种教徒被吸收改信新教,就可破坏他们与坎底国王的关系,在殖民政治上会减少很多麻烦,经济上获益更大。(《锡兰佛教史》,第240页。)
荷兰是信仰新教的,称为“荷兰改革信仰派”( )。此派牧师抵达斯国传教,尽量吸引佛教徒、婆罗门教徒、天主教徒来改信他们的新教,他们印刷英文和斯国当地各种语文的书刊分送,内容是有关新教教义问答及信袋子新教的好处,收效很大,吸引很多斯国人去信他们的新教。不过他们信仰新教不是出于虔诚,只徒具形式,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还是与原先一样。当时荷兰政府和牧师们吸引斯国人改信新教所用的方法,就是在斯国各城市和乡村建立学校,特别是在海边统治地区,让斯国儿童入学及接受信仰基督教。(《锡兰佛教史》,第241页。)
学校中除了一般课程,规定要读基督教新旧约等宗教科目。儿童不得无故缺课,不然家长要受外罚。每所学校有教师二至五人,其中一人是教宗教科目,直接提出问题给学生回答,如学生答不出来,教师便加以解说,宣传信仰督教的好外。担任宗教科目的教师,更赋有特别权力,可为学生登记及签发各种文件等。儿童满十五岁以上才可离校。离校后,规定两个星期中,最少有一次到学校或教堂学习基督教特别课程。未满十五岁,须学基督教义三年才可离校。所读课程,分基督教基本教义、朗诵、书写、问答、祈祷词等。学校主持人士多为地方政府公务员。主持教育的高层,有牧师及其他二至三人受荷兰国王委任为教育行政人员;另有督学二人,经常于各地学校考察教务,检阅学生名册,查问学生。如发现学生对基督教表现成绩良好,即举行基督教洗礼和赐给教名。
这种学校不单吸收了很多人信仰基督教,而且发展速度极快。公元1788年,可伦坡一地,就有五十五所,另外还有欧洲人与斯国人共读的学校。荷人还设立高等学校,训练斯国人学习政治和教育行政。荷人控制斯国人最有效的方法是,凡是信仰基督教的人,才委以政府公务员职位。斯国人为了自身利益,自愿为基督教徒的人增多。荷人更订出法律,除了基督教以外,禁上人民对基他宗教的崇拜和举行仪式,所以信仰佛教、婆罗门教、捃斯兰教、天主教的人。他们的权利完全被剥削。荷人更利用宗教的力量,规定斯国人出生、结婚,必须举行基督教仪式而成为基督教徒,如此才可获得法律上的承变的保障。(《锡兰佛教史》。第242-244页。)
佛教和婆罗门教的土地往往被没收,而移转为基督教的财产。天主教和伊斯兰教也被迫害,而基督教会则到外林立。荷人这种政策,目的就是消灭佛教,将斯国变成一个完全基督教的殖民地。
不过荷兰人也带给斯里兰卡经济的改进和社会的发展。坎底境内多高山,一年虽种稻两次,但粮食仍不够自给,加以斯国人不甚勤劳。荷人就教导斯国人种植树胶、椰子、茶树、胡椒、咖啡、豆蔻等植物。坎底的商业和交通原是不发的。当时斯国人多数以物易物,交通多为步行,荷人帮助他们建造纺织、制酒、榨油等工厂,在城市和乡村开建很多道路,以便利人们往来货物运输。
在社会方面,斯里兰卡人种族阶级分得很严,各种族之间不相婚嫁,职业也由本族承袭。男女婚姻法不受限制,一般习惯是一产供销,结婚也多数由男女自愿。如夫妻女分离有儿女的。女与母住,子与父住。一般妇女,多数管理家务之事。自荷人统治斯里兰卡后,改用“罗马荷兰法律”( )。这种法律后来仍为斯国人所沿用,它对促进社会进步,改变人心影响很大,使斯国人民舍弃很多旧有法律的风俗习惯,遵行容易的新法,如废除种族阶级,婚姻法规定为一夫一妻。特别是普遍建立学校,使斯国儿童都有受初等教育的机会。一般人都有读能写,大量减少过去文盲的数量。而过去一般儿童,都是依靠佛寺僧人的教育。
建筑方面,房舍增高,窗扇宽大,荷兰人的这种建筑形式,沿用至今。布置装饰,也受到荷兰的影响。枪炮武器的使用,堡垒的构建,也由荷人引进。荷兰多年统治的结果,使僧伽罗语中,也有不少荷文转来的词语。
荷兰人统治斯里兰卡共137年,因为提倡推行基督教,所以没有一天忘记对其他各宗教的排挤和迫害,这包括佛教、婆罗门教、伊斯兰教、天主教。这种对其他宗教的长斯迫害,直到1796年,荷兰统治势力退出斯国后才结束。
第三节 英国时期(公元1796~1948)(本节资料完全引用自《锡兰佛教史》(泰言语),第248-285页。)
公元1795年,欧洲的法国,宣布与英国及荷兰战争,荷兰被法军攻破,国王逃去英国。这时有荷兰人在东方的殖民地巴达维亚(雅加达)宣布成立荷兰共和国,与法车通好。荷兰国王恐怕会丧失斯里兰卡殖民地,于是寄敕令由英军带至斯国的荷兰殖民政府,准许英军管治斯国,不让法人进入。但是斯国的荷兰殖民地政府,愿意听从巴达维亚荷兰共和国的指示,不接受流亡国王的命令,拒绝英国管治斯国。英人见协议不成,1795年用兵占领享可马里港,仅遇到很小的抵抗,查夫纳和可伦坡也是一样。1796年签订条约,斯国人愿意将荷兰统治的殖民领土交由英国管治。
英国从荷兰夺得统治权后,觉得还不满足,常常向斯国中部坎底用兵。英国初统治斯国各海边地区时,隶属英人在印度的“东印度公司”( )管辖,但到1802年斯国完全沦为殖民地,就直接收为英王统治了。坎底被英人攻破,是国王与大臣们不能团结抵抗外敌所致。
起初有一臣阿哈力波拉领导一班官员,对国王毗迦罗摩王师子( ,公元1798~1815)叛变,请求英人协助。但英人未答允,就被国王打败,逃至英人统治区域。国王无法,一怒命令杀死叛变官员所有的亲属,连出家的新属也包括在内,这就使得他的臣民大为不满。
英人见坎底大臣们对国王不满,而且在形势上可占领坎底,就宣布与毗边罗摩王狮子战争,因得坎底一些大臣们相助,结果很累易的攻下坎底。国王被捉受放逐,斯里兰卡人的坎底王朝至引灭亡。公元1815年英人与叛变国王的大臣们立约,承认坎底交英国统治。但英人不允许再立那耶卡族人继续为坎底国王。同时英人接收管理佛教,公布佛教仪式,佛教圣地,统计佛教比丘。英人对过去坎底的大臣,仍让管理以前坎底各重要的城市。但后来这些大臣,以及人民和佛教比丘,对英人的统治觉得不满,因为英人逐步削减了他们过所有的权利,就联合起来叛变,而被英人敉平。英人为了防止斯国人再叛变,便再削减这些旧臣的各种权力,归属各部文官英人还在各重要要城市驻守英军,建造炮台,修筑公路,如有斯国人叛变时,可以随时便于运兵防止,非常生效。
自荷兰势力退出斯里兰卡后,佛教徒及其他宗教徒曾被迫信仰基督教的,又都回转来信仰自已原有的宗教。英人初未注意帮助斯国人建立学校,但随后发现这种情形对他们不利。因为他们仍希望斯国人建立学校,但随后发现这种情形对他们不利,因为他们仍希望斯国人继续信仰基督教,所以才建筑更多的学校,以学校教育的方法,来间接废除佛教等。英人初统治时,坎底的佛教,每年有一次沙弥进受比丘戒仪式,这时斯国英殖民地总督下令不许再举行。藉说坎底与英人不友好,就是人民往佛寺聆听僧人说法,也受到限制。至英人完全直接统治坎底后,才改用表面上较为温和的政策,协助佛教,总督代替过去坎底国王的权力,可封僧人爵位。委任佛教财产管理人。坎底的圣物佛牙,也受到当地英人的保护。佛教徒可自由举行教仪式,有知识的僧人,也可到任何地区宣扬佛教,教育人民学习僧伽罗语文和巴利文。
当时直接与佛教等为敌的,是基督教的牧师和传教士。在英人统治下,有不少西方传教士涌入斯里兰卡。公元1812年,有“洗礼教会”( )传人,1814年“西方教会”( )传人,1816年传人“美洲教会”( ),1918年传入“英国教会”( ),等等。这些教会传入斯国后,帮助英殖民地政府建立学校,不几年间,就有很多政府的教会学校。依据1827年统计,全岛公私立基督教会学校多达426所。本来那时斯国佛寺里的学校,有一千所以上,但因得不到政府的帮助,无法发展。而且后来佛教徒毕业生,无法找到工作。读政府教会学校的,比读佛教学校的很多特别优待,尤其是不收学费,毕业出来政府给予种种便利,容易打到工作,这样佛教徒被迫也只得送子弟去政府教会学校读书。依1868年统计,斯国学童读教会学校的,达百分之六十五,读佛教学校减剩到只有百分之二十七。当教会学校学生占了多数,于是殖民地政府订立法律,全国各学校每天第一小时必须上基督教课程。另外设法切断佛教比丘们对人民教授佛法,到了佛日,不准佛教徒进佛寺听经闻法、修行、斋戒,使佛教徒活动非常不便,令斯国人感到非常不满。
基督教徒利用种种方法达到传教的目的。他们给病人以廉价药品,建盲哑学校等,争取人心改信基督教。这虽是社会福利事业,但佛教徒想做,不会得到政府协助。英殖民地总督代替过去坎底国王的权力,立约上规定“保护佛教”,并尊重佛教仪式,但仅徒具条文,总督不履行参加佛教重要的庆典,轻视比丘,佛教在这样情形下更为衰微。
佛教受到压迫,眼见日日衰微,有志的佛教徒就起来卫护。公元1860~1870年,有一群比丘开始用间接的方法抵抗,设立印务所,印刷各种宣传小册子,向人民说明佛教受到迫害的情形,又建立学校,协助佛教徒子弟佛教学校读书,鼓励佛教徒热爱保卫自己的圣教。其中有一位勇敢杰出的比丘羯那难陀( ),举行佛教与基督教公开辩论,说明两教教义的差别和优劣,让一般人民了解来抉择信仰。这种公开辩论,自公元1865年至1873年,隆重举行了五次。最后一次,在巴那都罗辩论两教的善恶。羯那难陀雄辩的言词,彻底击败了基督教徒。辩论完,羯那难陀将辩论讲词,印成英文,寄到欧美各地宣传。这次辩论大大振奋了斯国人的信心。
辩论的英文稿寄到美国后,有一位陆军上校奥尔高特( ,1832~1907)和他的俄籍妻子波拉瓦斯基(。。)读到,非常感动,深切同情斯里兰卡的佛教。他们两人原是研究哲学的,早对东方佛教注意和热心。当读到这份辩论,就在1880年决心至斯国研究佛教,帮助佛教徒宣扬佛法。当他们两人抵达斯国南部的加耳往可伦坡时,发现斯国佛教不被重视,人民竟因羞耻而不敢表示自己是佛教徒。
斯里兰卡佛教的衰微,使他们觉得很惊讶。为了振兴佛教与基督教相抗衡,急需要一个佛教机构,1880年他们在可伦坡成立“佛教灵智学会”( ),宗旨是发扬世界人类各宗教和平友好,及保卫宗教不压迫。学会先后开办很多学校,让佛教徒子弟就读,教英文和僧伽罗语。如现在著名的阿难陀学院( )、法王学院( )、摩哂陀学院( )等,都是那时创立的。他们吸引了很多西方学者至斯国,发展斯里兰卡国家教育和佛教教育。
奥尔高特上校见斯国人多数是佛教徒,但佛教重要节日及佛日得不到休假,对佛教徒非常不合理。他以个人名义直接向英国外交部殖民地大臣交涉,结果斯国英殖民地总督同意,公布佛教卫塞节(佛诞节)为全国公休假日。
奥尔高特这样的做法,引起基督教牧师们十分不满,甚至政府一引起公务员也不赞成。他们呈报上级,要求政府禁止奥尔高特在任何地方发表演讲。但因为斯国人多数是佛教徒,禁止不了,反而斯国佛教徒更加拥护奥尔高特上校。
奥尔高特对佛教的工作,是真诚而诚心的。他等募发扬佛教的基金,印刷僧伽罗语《S-》及英文《佛教徒》(T)杂志。1885年购地建立学会大厦,开始设计佛教教旗。同年又设立“星期日学校”,到次年即发展改为普通学校,教授英文。这就是现在可伦坡著名的“阿难陀学院”。上校所建立的学校,都向政府教育部登记,取得合法权利,虽也遭受很多阻碍,但都能获得成功。
前面已说过,斯里兰卡佛教自公元1235年就一直衰弱不振,至高僧萨罗迦罗和国王吉祥称王狮子时,佛教得到复兴,但也不过限于坎底境内。佛教最衰微的,是在沿海地区,佛教教充尤其如此。只有在1839年,萨罗难迦罗的弟子瓦拉悉达他上座,在荷兰人统治的巴那都罗的罗摩拉那镇,建立一所僧人教育机构,称为“胜法塔学院”(P--),算是斯国的第一所僧学院。
后来一位胜法塔学院的毕业者,于1873年在可伦坡的摩梨迦甘陀,又建了一所“智增学院”。这所学院,于1958年,被政府升为大学之一,教授东方语文、宗教、文化,僧俗都可入学攻读。此校创立都有苏曼伽罗比丘( ,公元1826~1911)担任第一任院长,他一生多学,著名弟子很多。
公元1876年,一位法光( )比丘,在距离可伦坡五哩的迦耶尼,又建立一所“智严学院”(-)。法光比丘毕业于胜法塔学院,勤苦好学,通达三藏,留心于僧教育发展。他曾著书很多,包括僧伽罗文和梵文。智严学院,1958年也升为政府大学。
上述三所学院,是斯国最久最重要的僧教育。胜法塔学院还专设有僧人的“教师养成学院”( ' -),其他两所,教育程度与政府大学相等。
基督教在斯里兰卡发达的时候,佛教徒处于劣势,觉得很少有复兴的希望。他们认为唯一挽救佛教危运的方法,是成立佛教推行工作总部,所以先有奥尔高特的“佛教灵智学会”。1891年,斯国人达摩波罗( )居士成立“摩诃菩提协会”( ),会址靠近“智增学校”。此会宗旨是向外国宣传佛教,特别着重于复兴印度的佛教,及促进斯国的教育。此会后来做了很多重要的工作,各国佛教徒都知其名。现在印度的各大城市,差不多都有摩诃菩提分会的设立,斯国的弘法比丘每三年轮换一次。被选派的比丘,最少接受两年以上的训练,训练处为“佛法使者学院”,院落址设在可伦坡。在印度加尔各答的摩诃菩提协会,代表该会推行一切职务。凡去到印度的佛教徒,大多会到摩诃菩提协会拜访,或请求住宿。该会将给予种种照顾和协助,非常称便。加尔各答的摩诃菩提协会,并且编印《摩诃菩提》( )英文月刊,分寄全世界各国宣扬佛教,至今将近百年,引发无数的人研究佛教及皈依三宝。
在斯国内,摩诃菩提协会又印有僧伽罗语佛教杂志,建立多所学校,如摩诃菩提学院( )、阿难陀波利迦学校( )等。在欧美也设有摩诃菩提分会,同时轮派比丘至英国和德国长期弘法。
1895年达摩波罗居士曾至中国上海访问,与中国著名学者、教育家杨仁山居士商谈,相约复兴印度佛教及向世界宣扬佛法。
摩诃菩提协会的成就,使很多斯国人觉醒过来。1898年,又有佛教徒成立“青年佛教会”( ' ),宗旨是对青年人宣扬佛法,使青年人注意佛教道德的修养。青年佛教会在全岛很多佛寺中,设有“星期日学校”,学校由各寺住持管理,教师都经过选拔委任,利用星期日对青少年传授佛教课程,引导参加佛教仪式,如礼佛念诵等。
达摩波罗生于1863年,是一位热爱国家的人。他常告诫自己的同胞,不要忘记本国固有的文化和优良的生活习惯,去羡慕外国的风气。他也是学佛最虔诚的奉行者,为了复兴印度佛教工作,舍离眷属,把他的原名“大卫”改为“达摩波罗”(护法)。当奥尔高特上校至斯国成立“佛教灵智学会”时,他即参加宣扬佛法工作。为保护印度佛教的圣迹,他尽最大的努力,在佛陀伽耶购地建寺。他至各处演讲,提醒斯国人不要饮酒。他曾出版僧伽罗语《佛教徒》报纸,鼓励同胞爱自己的国家和佛教。他最大的志愿是复兴印度佛教,在加尔各答建了“法王精舍”( )在鹿野苑建了“根本香室精舍”( )。他后来出家为比丘,法名“吉祥天友”( )。1935年他圆寂在根本香室精舍,圆寂前用英文说:
“ 。 。 。”
中文译文是:“这是我最后的时刻。为了复兴佛教,我求再生印度婆罗门家;为了佛教工作,我愿再转世二十五次!”多么伟大的行愿!
关于斯里兰卡的僧团,前面已说过,是由泰国引进的戒法系统。公元1809年以后,又由缅甸传进了两个僧派。这是因为暹罗派僧人接受人出家,分有种族阶级限制即只收瞿毗伽摩族(或)农民阶级,此族被认为是传自高贵的王族,也是斯国人口最多的族民。其他族人一概拒受出家(泰国僧团并不分种族),这样就引志其他各族佛教徒的不满。本派中也有些比丘沙弥意见不一,甚至反对这种不法主张,而要另外自外国再传进戒法系统。公元1802年,一位沙弥庵婆伽诃毕提耶( ),属于沙罗伽摩族,因不满坎底的暹罗有,就约了其他五位友好沙弥,一同去缅甸的僧团求受比丘戒。后来他们回到斯国,接受人出家,概不分种族阶级。这派以后就称“缅甸派”。
《佛教朝圣者》( )对此有不同的说法:公元1799年,斯国南部吠利台罗,沙弥正智帝须与其他五位沙弥共赴缅甸,受到缅甸国王的礼待。他们六人在缅甸住二年,1801年,从缅甸派僧王智胜种法军(-)受比丘戒。第三年,他们与三位缅甸比丘同回到斯国,遵行缅甸僧派仪式,得到很多人的信仰。后来他们之中有法蕴(-)比丘等四位去缅甸学法。四位比丘中有一位叫宝德,于1809年回到斯国,开始在坎底及沿海地区传授比丘戒,是为“缅甸派”之始。
1864年,斯国比丘因陀萨婆伐罗那(-)到缅甸,在阿拉干的孟族僧团重新受比丘戒。后来回到斯国,也开始传授比丘戒,接受各族人出家,此派后称为“孟族派”(-),奉行戒律更为严格。
以上是近代斯里兰卡僧团三派发源的情形。
英人统治斯里兰卡可分三个阶段;即初斯用各种方法夺取权力及逐渐改革政治,使基础稳固;中期帮助斯里兰卡发展经济,如开垦种植田;后期为斯里兰卡政治、文教、经济等方面建立正规。虽然英人有些做法使斯国人不满,如初期的基督教学校和压迫其他宗教的政策。但英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也会运用有伸缩性的方法来处理事务,如准许僧团选拔和委任佛寺住持,由政府订立章程,赋予受委任者应有的一切权力。又政府准许选任保护佛牙的负责人,但这件事始终很难令人满意,因为负责的人一得到机会,多数者为个人利益打算,后来英政府也设法改正或制止。关于处理佛教财产,起初也是紊乱无章,1931年英人订立法令,规定由佛教管理财产负责人处理及行使职权,结果效果良好。
英殖民地政府鼓励斯里兰卡人种植咖啡、树胶、椰子,增产稻谷收获,使斯国人有工作收入,经济好转。交通方面,在全岛开辟公路,建造可伦坡港口,建筑铁路,设立邮政电话电报。其他如繁荣商业、开设银行、改革政治流弊,都有很好的成效。
在社会方面,斯里兰卡最大的民族就是僧伽罗族(师子族),可分三类;即政府官员、僧侣、家民。其次是陀密罗族,也分如上三类。除此还有印度人住在斯国东部,荷兰遗民保加族,及马来族。这些种族宗教信仰各有不同,多数僧伽罗族人信仰佛教,陀密罗族人信仰婆罗门教,印人和马来人信仰伊斯兰教,保加族人信仰基督教。不过有些沿海地区的僧伽罗族人和陀密罗族人,也信仰天主教或基督教。因为各族宗教信仰不同,为了保护自己的宗教,就常互相对立或战争。
英人对斯里兰卡的教育也很注重,除普遍设立小学让适龄儿童入学之外,中等和高等教育,也让斯国人有机会就学。学习语文方面,包括斯里兰卡本国文字和英文。英人在斯里兰卡各方面的工作,使斯国成为一个新兴文明的国家。公元1948年斯国获得独立后,这些文明仍然继续保留至今,发展不断。
英人统治斯国末期,1918年,中国高僧太虚大师因深感斯国佛教地位重要,曾组织“锡兰佛教留学团”,派遣学僧至斯国学习巴利文和上座部佛教。1935年时,斯国那罗陀长老赴上海弘法,两国佛教协商,中方又选派优秀青年学僧五名至斯国留学。(杨曾主编:《当代佛教》,第90页,北京:东方出版社,1993初版,1997重印。)
第七章 斯里兰卡佛教现状与发展
第一节 独立后的佛教
斯里兰卡受外国统治长达441年(葡萄牙152年,荷兰137年,英国152年),公元1948年2月4日获得独立,仍加入英自治联邦为会员国,实行民主议会政体。自独立后,国名“吉祥楞伽”( ),(锡兰古名“楞伽”,获得独立后,在国外加上“室利”,是“吉祥”之义。然外国人仍称锡闫。1973年,斯里兰卡政府正式向世界公布称“室利楞伽”,华人依音译为“斯里兰卡”。)外国人仍称为锡兰,定二月四日为国庆纪念日。
斯里兰卡独立初期,还是沿用英国人的政治和法律,同时初期执政的官员,也由英国人的培植和委任,其最重要的条件是信仰基督教。所以在最初十年内,基督教的势力在斯国仍是很大,享有法律上的特权,受政府支持及保护。佛教及其他宗教与以前一样,在政府管制之下,如佛教的土地财产、僧籍名册等。须受政府支配处理。虽然政府承认各宗教是促进国家文化和人民道德的力量,却偏袒基督教,使其享有很多特权。基督教常得到政府拨款支持,在各地建筑教堂。而斯国人民多数是佛教徒,却没有这种权利,宗教地位不平等,佛教徒等仍是受压迫者。
除此之外,政府也没有遵行法律上对佛教应负的责任,不关心佛教的兴衰和僧人事务。如委任佛教领袖,委任时政府总理都不出席。所以斯国人民,特别是佛教徒,都认为政府虽是本国人,但还是如同在外人政治势力和外教的压迫下。(《锡兰佛教史》第287-289页。)
1950年,斯国佛教徒成立“世界佛教徒联谊会”( - )。第一次大会于五月在斯国可伦坡召开,有29个国家和地区,共计127人出席,通过组织会章及各国设立分会,总会设于斯国可伦坡,推马拉拉塞奇罗博士(。。。)为主席。其宗旨是促进世界各国佛教徒联谊,交流佛教文化,发扬佛教思想,交换佛教方法,提高佛教国际地位,增进人类幸福和平。并发行《世界佛教》通讯( )。(《佛教大年鉴》,日本(1969),第264页。)
马博士原任锡兰大学院院长,研究佛法精深,为国际佛教知名学者,曾用英文著“ ”(锡兰巴利文学),编集“ ”(巴利语专有名词辞典)二巨册,以及其他著作。他曾担任重刊的《巴利三藏》主编。他又与国际大小乘佛教学者编著英文《佛教百科全书》,担任主编。马博士曾任驻英、俄国大使,协助推动佛教国际宣传,贡献巨大。(1.2500 ,第424页。2。《亚细亚近代化研究》,第290、293页)。
斯里兰卡在法律上,是禁止一般人披着黄衣的,如有违犯,将受处罚。然而在1955年,出现我一群披着黄衣及剃光头,自称“戒律进步派”( )的出家人,至各地鼓动人民毁谤佛法,教人民不要信仰比丘。这些人的行为抵触国家法律,可是政府听作法动,不予禁止。这显然是政府中的基督教官员阴谋计划出来破坏佛教的。
此种情形,到了1956年4月才停止,因为斯里兰卡新当选的总理班达拉那耶克(。。。。),与他的内阁人员多数是佛教徒。四月二十日上午八时,他领导全体阁员,穿着斯国人的固有制服(上衣长袖无钮,下着纱龙,一条长布条披肩,全为白色),先到一座庄严佛塔( )前礼拜,然后才回到国会宣誓就职典礼。新政府完全以斯国人民为意愿,支持佛教,所以政府获得全国防大学民的拥护。(《锡兰佛教史》(泰文),第289-291页。)
自新政府就职后,依宣言减低物价,以本国语为政府公用文字,规定中学用本国语教课。同时特别资助佛教,护持僧团,收全国交通为国营,提倡社会公益。从英人手中收回亭可马里军港权,及卡土那耶克空军权,这些行政措施,获得人民热烈的拥护。独立后的斯国为民主政体,设立议会,分上议院和下议院,五年一选,现在斯国共有六个大小党派。(《锡兰佛教史》(泰文),第291-293页》。)
1956年5月,是佛陀涅盘二千五百年纪念,斯里兰卡全国佛教界举行了盛大的庆祝活动。一些思想前进的比丘向总理建议:“僧伽罗语是锡兰的民族语言;佛教是我们的民族宗族”。后来国会只通过了僧伽罗语为官语言的法案。1957年成立了“佛陀教法议会”组织。1958年,将两所著名智佛学院和智严佛学院,升格为智增大学和智严大学。(杨曾文主编:《当代佛教》,第82页,东方出版社。)
1959年9月25日,斯国佛教发生一件极重大的不幸事故,因为种族和宗教的冲突,一位激进和的比丘索马罗摩托车对政府不满,而枪杀他曾经拥护的班达拉奈耶克总理,引起世人的震惊和谴责。到了60年代后,政治比丘才明显减少。(杨曾文主编:《当代佛教》,第83页。)
1960年10日,中国与斯国政府,联合举办纪念中国著名高僧法显访问岛国1500周年中国佛教图片展,并向斯国智增大学赠送汉文佛经,促进了两国人民友谊。1961年6月,中国珍藏的佛牙舍利被迎请至斯国首都可伦坡。政府主要首长都到机场恭迎,他们将佛牙舍利设在可伦坡市内广场公开展览,让人民瞻仰礼拜。一个多月后又到八省十一个城市巡回展出,估计有三百万人瞻拜。8月10日迎回北京。(杨曾文主编:《当代佛教》,第83-84页。)
60年代种族和宗教的矛盾减低,佛教僧人的宗教热忱主要表现在宣传佛法、热心教育、修习禅定等。1966年5月,斯里兰卡僧人推动成立了“世界僧伽会”,这是全球性的僧伽组织。70年代初,政府宣布放弃佛历,重新采用公历;但仍保留佛日(斋日)为休假日。1971年又颁布宪法规定:“斯里兰卡共和国把佛教放在优先的地位,因此国家有义务保护和支持佛教”。宪法同时也保证所有宗教徒的权利。(同上,第84-85页。)
1972年5月22日,通过宪法正式改国名为“斯里兰卡共和国”。在国名“楞伽”之前加修饰语,意为“吉祥、胜、妙”等义。
80年代佛教徒历经多年深刻的反思,佛教的实践成分增加,弘法工作以向人民宣传教义为主流,政治气氛淡薄了。佛教徒体认到“从此我们不能阻挡现代思想,我们只能容忍它们,还必须继续发展佛教”。佛教僧伽结合佛教会两大在家组织,共同合作领导国内广大佛教徒从事宗教实践、教育、慈善等活动。(杨曾文主编:《当代编教》,第85页。)
1981年政府为推广国内外佛学和巴利文的研究,成立“斯里兰卡佛学巴利文大学”,它不同于一般大学,是以学院科系为基础,有四所学院加入该大学,学僧学习佛学和佛教是相关语文的课程,完成学业考试优秀的学僧,即授予学士、硕士、博士等学位。(广兴、圆慈合译《斯里兰卡的僧伽教育》,见《法音》杂志。)
依据1984年底统计,斯里兰卡有僧伽30,832人,佛寺9290所;另外伊斯兰教清真寺及基督教堂1003年。1989年国家又设立了佛教部,并由总统兼任部长。(1。《世界通览》(一),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版. 2.《当代佛教》,第91页。 3.《斯里兰卡佛教考察报告》,见《法音》月刊。)又1996年统计,斯国总人口已增至18,100,000人,其中僧伽罗族占74%,泰米尔族占18.1%,其余为其他种族。宗教信仰人口例为:佛教徒69.3%,都为僧伽罗族,印度教15.5%,都为泰米尔族,伊斯兰教徒7.6%,基督教徒7.5%。
第二节 僧伽的组织与现状
斯里兰卡在僧伽组织上,因传自泰国和缅甸僧派的不同,分成三大宗派:
(一)暹罗派(,-):公元1753年由泰国传入。此派发展至今僧人最多,估计约占全国僧伽的65%,超过12,000人。本部以坎底的末罗婆多寺(历史上称花园寺)为中心。组织设大长老席一位,拥有推行僧政最高权力;副主席两位,由僧伽议会二十位僧伽委员中选出,再由斯国政府总理委任。大长老主席并有职权委任各属下地方的僧伽主席,掌理各区域的僧伽行政。僧伽议会开会时间没有规定,随事情的重要性而决定,大长老主席也可召集临时会议。
除了末罗婆多寺本部,暹罗派后又分出四个支部,各支部也设有僧伽议会,选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秘书长一人。如包括末罗婆多寺在内,暹罗派共设立了五个支部:
1.末罗婆多寺,即原先本部,是最大的支部。
2.阿耆梨。
3.拘提。
4.宾多罗。
5.迦耶尼。
以上五个支部各自独立,不相统属,但组织完全相同,都从原从本部分出。(1.《亚细亚近代化的研究》,第309页. 2.《锡兰佛教史》第367-368页.)
(二)缅族派(-),公元1802年由上缅甸传入,约占全国僧伽的20%。缅族派僧团由最初本部,后渐分出为二十四个支部,最大一个支部称“不灭吉祥正法统大宗教”(-)。每个支部僧伽行政都各自独立,意见常发生对立,没有统治各支部的机构。各支部自设僧伽议会,推选大长老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秘书长一人。每个支部,由大长老度席再委任全国各省伽省主席一人,视情形需要而定,约八位至十位(斯里兰卡分九省)。僧伽省主席规定为僧伽议会委员,管理支部所属各佛寺。每个支部,一年中至少要举行一次会议,大长老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僧伽省主席均须出席。(1.《亚细亚近代化的研究》,第309页。 2.《锡兰佛教史》(泰文),第368-370页。)
(三)孟族派(-),公元1864年由下缅甸蒙族传入斯里兰卡,此派约占全国僧伽的15%,寺院一千所。孟族派僧人最少,所以没有分设支部。孟族派没有大长老主席一人,有职权统治全国孟族派僧人,副主席四人。不设僧伽省主席。大长老主席下分设事务议会及僧伽会议会二种。事务议会有委员二十人,都是有德学的长老,大多数是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每年会议三次;僧伽议会有委员百人,每年会议两次。此派僧人虽然最少,但每年都有数百人集体入僧团,比其他两派显著增加。因为此派僧人热心研究佛法,学僧和学者很多。孟族人出家没有种族差别,团结一致,因此获得前塞那那耶奇(。)总理大力的护持。(《锡兰佛教史》(泰文),第368-370页。)
以上三派所奉行的三藏教典完全一样,只在实行方面有些不同:暹罗派僧人剃除眉毛(此派由泰国传入,泰僧规定剃眉),出寺外披衣法,有披覆两肩的,有偏袒右肩的。不论到何处,手中都持一把长柄的黑布伞,天不下雨亦如此,成为习俗的随身物之一。缅族派僧不剃眉毛,出寺外规定披覆两肩,亦持伞。孟族派僧出寺外,披衣同缅族派,但要持多罗叶扇(芭蕉做),可作遮雨和防日晒,但下雨时不能遮蔽全身。三派僧人受信徒礼诵经时,手中都持一把小多罗叶扇。他们出外时,不像缅僧和泰僧在手中都持一个僧布袋。
孟族派僧人手不足持金钱。他们常把钱放在抽屉或箱子中,当需用钱时,就告诉侍童或别派僧人代取。有时外出,也须一个童子随侍,不然用钱很不方便。还有孟族僧人如远行,须常系钵在身;其他两派僧人并不系钵。三派僧人比较起来,孟族派守戒严格,缅族派其次,暹罗派再次。斯里兰卡僧人不流行舍戒还俗,还俗的人会被一般人轻视,不受尊敬,被认为是“舍弃僧衣者”。
三派僧人之间互相礼敬。依律制,戒年少者向戒年高者礼敬。三派可同住共食,但不共同诵戒。因为暹罗僧派人自认种族高贵(族),不接受其他种族人出家,而自缅族传入的两派僧人不分种族,就被暹罗派认为是愚劣的贱族,所以不共诵戒及羯磨等。三派僧人不公开吸烟,人民不尊敬吸烟的出家人,但比丘和沙弥吸烟者并不少。当他们吸烟时,尽量避开被信徒们看到。三派僧人自学剃头,很少互相交换剃头。剃发日期没有规定。
从以上三派僧伽行政组织看,斯国佛教僧团组织是不统一的,同派中有时也不一样。上级的命令,不能贯彻到下级,戒年少者,不甚听从高年长老的教导。(《锡兰佛教史》(泰文),第361-364页。)
斯里兰卡一般寺院,可分四类:
(一)寺或精舍(毗诃罗),这是寺院中较大的一类,包括佛塔、佛殿、菩提树、说法堂、图书室及僧房等建筑物。
(二)僧房,可以称为小精舍,因为仅有僧房容僧居住,可能没有佛殿及佛塔等主要建筑物,不能作说戒等仪式之用。
(三)佛学院或佛教学校(,僧伽罗语为),是佛寺教育机构建筑物,多数设在大的佛寺里,也有独立建筑的,包括普通佛学院和高等佛学院。
(四)阿兰若处,有少数知足修行的比丘,住于远离人群之空闲处,或住于城市郊外的山林里,造几间僧房,或由施主供养,集合二、三人至数十人同道共住,专心修行,少与世俗社会接触。这种队员兰若处,今日在斯国约有一百所左右。
斯里兰卡多数寺院中,佛殿都不很大,殿中供佛陀坐像、立像、卧像,或只供其中一种,佛殿是僧人行事集会的场所,如诵戒、传戒仪式等,而一般信众集会和活动,则在讲堂(说法堂)。
佛塔是供佛舍利(遗骨)之处,斯里兰卡佛塔的造型,几乎都为覆钵型,大多在佛寺范围内。塔前供有灯明及鲜花。
菩提树是很受斯里兰卡佛教徒崇拜的,因为佛陀在此树下成道,被认为是圣树。后来菩提树的分枝移植斯国,再分支各处栽植,都受到礼敬。树下也供灯明及鲜花。
说法堂是说法及举行一般佛教仪式用的地方,内部空间广阔,因斯国地和热带,有很多说法堂四面是没有墙壁的。说法堂内部正面为僧人升座说法的讲坛,后来也供佛像(早期是不供佛像的),形成一种佛殿与讲堂兼用的性质。
僧房的构造,有接待室、客房、住持及住众的僧舍。僧房之中也附有食堂、厨房、厕所待设备。(1。了参:《锡兰佛教的现状》,载《海潮音》。2。圣严《锡兰的佛教》,《慈航》季刊,第35期。)
今日斯里兰卡僧人的现状,可归纳下面四方面来讲:
(一)佛教生活方面:斯国的出家人,只有比丘和沙弥。比丘戒有二二七条;犯了就失去比丘资格,摈出僧团,以后也永远不能再出家。其他次重戒和小小戒犯了,可依轻重不同的发露忏悔仪式,得以恢复清静。沙弥的出家年龄,大多是十岁左右;亦有少数中年或老年出家的沙弥,都须从僧团禀受沙弥十戒。
出家的日常生活,每天早晨黎明即起,稍作洗漱整理,多数青年比丘和沙弥,即我外出托钵化食;其余的人,则清扫寺院环境,在佛前佛塔等处燃香和供花。待托钵的人回寺后,大众齐集食堂,分取托钵而来的食物。吃过早饭,约八时左右,听到鸣钟,列队到佛塔及菩提树前礼拜;然后再至佛殿做早课约半小时,念诵多为三皈依文、赞佛、法、僧偈文,以及三宝经、吉祥经、慈悲经等。
九时以后,青年比丘和沙弥,开始上课,其他年长比丘们则工作或自修。十时半,青年比丘沙弥们,再外出托钵一次。午饭后,略作休息,下午再上课或做其他工作。
晚上六时左右,大众再列队至佛塔、菩提树前礼拜,再到佛殿晚课约半小时,然后回僧房各人自修,晚上约十时休息(了参:《锡兰佛教的现状》,载《海潮音》。)。
出家人有责任教导在家佛教徒奉行正道,遵守道德,并为人民讲解佛法,令国家社会安定,守持戒法,使佛法传承不绝。当信众有痛苦和灾难发生,尤其是身心上时,亦为信众诵经祈福,消除灾难。青年男女结婚时,也礼请出家人诵经祝福。佛教的各种仪式,以及社会上流传的良好风俗,都由僧人教导奉行。甚至当妇女产子,也请出家人念诵守护经等,以求顺利秤,母子平安。家人疾病或死亡,也请出家人诵经,祈求病者痊愈,亡者往生善道。这些都是出家人日常应酬信众要求而做的事情。
斯里兰卡佛教除了佛寺是弘法道场,各地还有很多在家佛教社会或佛学会的组织,主持人常礼请有德学的僧人说法,并指导信众们修和的方法。
斯里兰卡佛教徒,尤其是出家比丘,热心向外国弘法,表现积极,成绩可观。他们的贡献和成就,胜过任何一个佛教国家,让世人都知道斯国为传扬佛教的国家。斯国比丘也富有能力和经验向外国传教,他们在国内外成立摩诃菩提会,建佛寺精舍,训练有素养的比丘轮流驻外弘法。尤其他们的英语基础很好,能直接用英语演讲佛法及著作,使欧美人士能容易了解。在公元1891年,达摩波罗居士首先在印度成立了摩诃菩提会,以复兴印度佛教为职志。至今印度各处重要佛教圣地,至少已有二十五处以上,都有摩诃菩提分会或精舍的成立,住有比丘弘法。同时各国佛教徒往印度朝圣,也得到他们热忱的接待和照顾,非常方便。1956年,斯里兰卡那罗陀长老,至欧洲建立道场弘法,在伦敦成立了“伦敦佛教精舍”( ),长期轮派斯国比丘住持精舍推行各种弘法活动。1966年,在可伦坡的“德国弘法团”支助下,斯国比丘又至德国弘扬佛法。斯国比丘向外国宣扬佛教,成就巨大,丰功伟绩,能使很多外国人归信佛教,也提高了他们国家和佛教在国际上的声誉。
(二)社会方面:斯里兰卡比丘对社会的服务,也是可称赞了。如斯国有很多慈善人十在全国建了很多孤儿院,每院都礼请一位或两位比丘负责教诲孤儿,传授知识,培养道德,令他们皈依正信佛教。凡孤儿是女童的,即由学法女代替比丘职务。这种学法女,也是出家的一种,剃发着白衣住在佛寺中,持守十戒,但依南传制度,她们仍属优婆夷,因为南传佛教比丘尼制度早已断绝传承。斯国也有少数出家人学古医的,为人民治病,尤其是究苦的病人,仅收很少的药费。当人民遭遇到自然灾难,如水灾风灾时,出家人都首先领导呼呈筹集善款及发放各种救济物品,或成立佛教救灾处。有一机构称“锡兰人学会”(-),由佛教大德比丘为会长及秘书等职,在家佛教徒可入会为会员。此会对国家贡献很大,其宗旨在保护国家民族,保存和发扬斯国文化及语文,帮助社会建立工厂生产,如制造肥皂、织布、椰油工业等。当人民失业困难时,学会方面可租借地方或雇用他们工作。同时此学会也希望本国的工业,能从外人手中收回。对于教导农民耕种,促进农业发达,发扬本国文化、宗教、语文、教育、艺术等事业,此会推展不遗余力。此学会在全国各地设有多处分会,对社会贡献很大。(《锡兰佛教史》(泰文),第346-354页。)
(三)教育方面:由于斯里兰卡的出家人受教育不受限制,所以有机会报考一般学校读书,包括国家的大学在内。因此斯国出家人在毕业和学位认可方面,与普通俗人一样。大学毕业后,甚至到外国留学。这样出家人的知识提高了,既具有世学的基础,又有佛学的知识,僧人在文化教育界的地位,就更受到重视。斯国出家人,可在社会各级学校负责各种职务。如资历深的比丘,可当学校的校长。现在至少有七十所学校,由出家人负责,出家人担任佛学和各科教师的也很多。出家人为俗人道德的模范,负责教育工作,收到更好的效果。学生对出家人尊敬,愿意多接近和了解佛教。出家人既负责社会教育工作,也有权利领受职薪,依职位和能力而定,同俗人一样。除了学校,出家人也可以在佛寺中,教授学生特别的知识,如僧伽罗文、巴利文、梵文、英文、佛法等。也有不少出家人写作出版,或编印各种教科书,这些都是出家人对国家社会的贡献。(《锡兰佛教史》(泰文),第346-354页。)
(四)政治方面:佛教僧人本来是不参加国家政治活动的,但因二千多年以来,佛教是斯国传统的宗教,故僧人在政治生活中也扮演了一定的角色。自公元1505年葡萄牙侵入,加上其后的荷兰及英国,斯国在外人殖民地统治支配下,长达441年,经历了无数的痛苦和屈辱。在宗教方面,西方的天主教和基督教,依仗殖民地政府势力的支持,很快地获得了扩张和蔓延,本土的原有佛教等宗教,反而长期受到压迫而衰微。
到了公元1873年,在巴那都罗,佛教与基督教最后一次的大辩论战胜以后,促成斯国人民的自觉,振奋了全国的人心,佛教徒亦多恢复了自己宗教的信心。斯国长斯在西方列强统治下,佛教的文化和精神,是最能团结斯国人民反抗外力争取国家独立的基础,僧人有指导社会人群的责任感。因此斯国的佛教徒,有很多人抱着“民族主义”的强烈意识,也有不少僧人参加政治活动,具有很大的发言力量。
在1956年斯里兰卡全国总选举的前两年,因为佛教长期受到西欧诸殖民地的压迫和不当待遇,佛教徒组成了“佛教调查委员会”( ),选举六位著名比丘及在家居士为委员(后又增加一名),二名干事。它的目的是调查斯国佛教的现状,强化改善佛教的社会地位。委员会的调查工作,自1954年6月从罗多那城(R)开始,至1955年5月阿耨罗陀城为终点,旅馆程共历6,300英里。
调查报告书记载:“葡人未侵入斯里兰卡以前,宗教及民族性二者价值明确,就是与陀密罗人长期战争中,其光荣和繁盛也没有遭到破坏,此二者常操在斯里兰卡人手中。然而自1505年葡人侵略入后,此二者不幸已从斯里兰卡人手中被剥夺去”。报告书最后呼吁不要再宽容,明确反对西欧殖民地的支配,并特别表达了对基督教的憎恶。(《亚细亚近代的研究》,第312-313页。)
佛教与民族主义结成关系,也就必然与政治有关。在1956年,斯里兰卡举行倾佛涅盘二千五百年纪念庆祝大会,据斯国人宣称,日期正符合于斯国的雅利安殖民时代,全岛举行盛大庆祝,充分表达了佛教和斯里兰卡民族主义的倾向。(程慧余译:《佛教的革新在锡兰》,《海潮音》46卷6月号。)
1956年,斯里兰卡全国举行大选,佛教比丘们更进一步舍弃一向传统的方针,进行政治活动,帮助和拥护其他人竞选,虽然不直接担当为候选人,只站在助选发言人的立场,却有左右政治的力量。因为出家人在人民心里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可以公列宣布拥护或对任何人况选人民代表。当时的总选举,力量最强的团体,就是佛教的僧人。僧人在政治上的影响力可分为二派:一支持“大众统一党”( );一支持“联合国家党”( )。支持大众统一党的,是“比丘统一会议”( ),它结合了“僧伽会”(+)与“全锡兰比丘团体会议”( )两个组织,属下团体有七十五人个,拥有约一万二千比丘为会员,是一个很有力量的支持。支持联合国家党的,一般都是较富裕的大寺院领导者,如花园寺、阿耆梨耶寺的比丘,及智增学院、楞伽学院的院长等。(《亚细亚近代化的研究》,第314页。)
僧人参政,从比丘教团的立场看,似乎是违背佛法的宗旨,趋向世俗化。但因多数僧人抱有民族主义倾向,在家佛教徒也认为僧人的活动是站在民族主义的立场。他们都期待着佛教进步和复兴。为了恢复斯兰卡人的光荣,僧人也是有责任的。而且僧人在社会上地位崇高,具有影响力。尤其是佛教学院和佛教各派僧伽领袖们,在政治上更具有很大的发言力和号召力。
比丘们在政治见解和态度并不一致,譬如1956年,多数支持大众统一党班达拉那耶克当选。但至1965年年选举,又多数支持联合国家党塞那那奇当选。(《亚细亚近代化的研究》,第314页。)不过近几年来,斯国的比丘们,已逐渐认清政治的复杂与变化,他们觉得常被政党利用,佛教并没有获得实质的利益,所以佛教僧团比丘们,已不像过去那样热哀于政治。
第三节 在家佛教组织与活动
斯里兰卡公元1505年先后被葡萄牙、荷兰、英国殖民统治以来,佛教遭到一连串的阴挠和挫败。在殖民地政府及西方宗教的压迫下,佛寺毁坏,寺产充公。佛教徒为了护国卫教,除了比丘以外,在过去一百多年中,受过教育的在家居士们,也开始在佛教事务上,逐渐活跃起来,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先后组织了各种在家佛教社团。以下选具有代表性的予以介绍:
(一)全锡兰佛教徒会议( )。此会是斯里兰卡在社会上最有力量的在家佛教徒团体组织,本部在可伦坡。设主席1人,秘书2人,会计1人,构成本部最高组织。下分社会服务员会及教育文化、宗教委员会两个组织。社会服务委员会下设18小组,负责办理各种社会事业,如医院、孤儿院、少年院、少女院、养老院(分出家、在家二类)等,为身体有障碍者、聋哑者、盲人、流浪无依者服务。教育文化、宗教委员会下设6人小组,其中如三藏译成僧伽罗语出版。本部及其下属委员、小组人员,原则上都为社会、宗教服务,没有薪给。近来个人会员已达1000人以上,团体会员约250~300个。(《亚细亚近代化的研究》,第289-290页。)
全锡兰佛教徒会议,是以在家居士为主体的组织,但并非与比丘全无关系。他们聘请比丘为各委员会顾问,征询比丘们意见,另外更聘请佛教各派宗长、佛教大学校长、及其他名德高僧12人,为赞助人,又有15位德学高僧组成一顾问委员会。
全锡兰佛教徒会议的活动,不直接关涉政治,而以佛教徒的精神推行社会运动,形成舆论的力量,实力非常强大。他们提倡禁酒运动,排斥各种外来不良习惯,启发富时代性的民族意识,以及恢复斯里兰卡固有的文化传统等。他们尤其排斥基督教的习尚,例如丧葬和结婚,都主张不采用基督教仪式。另外一个比较重大的问题是,1966年1月1日起,斯里兰卡废止了西方的星期日休假制度,代之以佛教的每月斋日(阴历初八、十五、二十三、三十日),即僧伽罗语的“波耶日”( ,意为斋戒日)。(《亚细亚近代化的研究》,第290-291页。)
全锡兰佛教徒会议,是斯里兰卡佛教最大的组织,因为从事社会福利事业,所以经济方面,费用多数政府给与补助,例如1961~1962年,获得政府文化局年度补助金六万卢比。至于宗教本身活动费用,则多数由会员费、捐助费及其他而来。(《亚细亚近代化的研究》,第293页。)
(二)青年佛教会( ' , )。会员不限青年人,本部设在可伦坡市中心,有新式的建筑雄伟的会址,佛殿内供奉释尊像,大厅能容纳300人,并附设旅馆与体育场。本部设主席1人,副主席5人,秘书长1人,会计1人,及其他理事多人。根据1964~1965年的年度报告,有个人会员1,119名,及很多团体会员。青年会成立的宗旨,在研究和发扬佛陀的教法,促进法戒律的实践。他们组织各项活动,包括宗教活动、宗教考试、僧伽罗语文学、英语图书馆、演剧活动、社会服务活动、体育活动等。(同上,第294-295页。)
以宗教活动为例,包括星期日说法,每周坐禅、佛法讨论、教义研究等。每周出版佛教书刊3500册。每月(阴历)十五日,受持八关斋戒,供僧等。每年五月卫塞日举行盛大庆祝,经由电台电视播放。
青年佛教会最具有特色的工作,即佛法学校( )与宗教考试( ),这是全国规模的推行佛法学悄和培养指导者的机构,效果宏大。佛法学校教授佛教基础知识,分成多级,讲授《法句经》、《六方礼经》、《念处经》、论书、佛教史等。宗教考试分:佛法考试( )、佛法教师考试( )、论书考试( )。1920年,佛法学校有27所,参加考试者374名;至1964年,佛法学校增至7,875所,参加考试335,371名。1964年,佛法教师考试者8,086年,论书考试者5,503名。以上考试由528名比丘及8名居士组成一个考试委员会,另有监督及管理员12,000人。考试费用(1964)73,000卢比,其中政府补助5万。(《亚细亚近代化的研究》,第295-296页。)
青年佛教会还有其他活动。在僧伽罗语文学活动中,举行诗歌研究及朗诵,组织英语图书馆及文学活动,接受图书赠送,开办演讲会及辩论会等。在社会服务活动方面,有不收门票的电影欣赏、汽车巡回文库阅读为劳动者而设的夜校等。
在斯国其他各地,也有以青年佛教会名义进行的各种社会服务活动。
(三)全易兰妇女佛教会( ' )。此会是斯国女性佛教徒的代表团体,总会设在可伦坡,与全锡兰佛教徒会议地址邻接。其宗旨在宣扬佛陀的教法,遵守戒律,服务社会。由7位受托人组成理事会,次有执行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5人,秘书2人,会计1人。约有个人会员500名,团体会员50个。事业方面,分宗教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根据1963~1964年度工作报告,宗教活动方面,主要是推广宣传守持佛戒、佛法座谈会,以及在肯杜玻达禅定中心( )举行布施会,庆祝卫塞节及摩哂陀渡岛节等。社会服务活动方面,经营旅社、儿童家园、盲女收留中心、洋裁班、种植素菜(供给旅社及盲目中心)、图书借阅、医院茶水供给、烹调讲习、插花等。会中办有《佛教妇女》季刊。(《亚细亚近代化的研究》,第293-294页。)
(四)其他教职工团体组织:
1.全锡兰佛教学生联合会( ),是斯国各个学校学生联合组成的佛教团体。总部设在可伦坡,分20个支部;会员40万,目的和主张是提高佛教徒学生之间互相协助的精神。(《亚细亚近代化的研究》,第296-297页。)
2.公务员佛教徒教会( -),成立于1956年,是政府各部门的公务员联合组成的佛教团体。
3.摩诃菩提会( ),除印度摩诃菩提会(MBS )外,斯里兰卡的摩诃菩提会,总会设在可伦坡,建有大讲堂、印刷部、宿舍等。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部编辑1人,秘书2人,会计2人。1966年报告,有正式会员801名,经济基础巩固。事业方面,有星期日学校、孤儿院、出版巴利语三藏及注释书、对外国僧人提供宿舍等。又在布卢那噜伐及新德里两地设有休息旅店( ),附设国际图书馆及比丘训练中心。另外德国佛法使者协会(G )及英国伦敦佛教精舍( )的弘法活动,都受到摩诃菩提会的支持。(《亚细亚近代化的研究》,第297-298页。)
4.佛教出版协会( ),本部设在坎度,靠近树林,为一隐居之所,西方比丘诺那波尼迦长老( )等为其监修委员。它的宗旨是出版佛教图书及论文小册,向世界各地宣扬佛教思想,其发行遍及65个国家以上。(同上,第298页。)
第四节 现代佛教教育
在未讲到佛教教育之前,应先简单介绍现代斯里兰卡一般教育的情形。自斯里兰卡独立后第二年,政府订立新教育制度,学校分3种:(一)政府学校,由国家主办,规定14岁以下儿童就读。(二)政府支助学校,由宗教或人民主办,可收取少许学费。(三)私立学校,主办人可依所需向学生收取各项学杂费。
在学制上,初级小学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二年;但在大学或考取公务员,须再读高级学校二年。大学读三年获学士学位,再读二年获硕士学位。斯里兰卡最早的一所大学,成立1942年,距可伦坡约70英里。1959年,有两所原是比丘沙弥就读的佛学院改为普通大学,在可伦坡市内,招收男生及比丘沙弥为学生。至于女生,只收校外生,可考学位,但不可在校就读。两校初改大学时只设有文学院。
进入大学读书,须经高级学校考试及格才可报考。比丘沙弥报考大学,亦须先在佛学院读完第五年课程。至于比丘沙你读一般高等学校,程度须与俗人相等,可依个人程度,政府和僧团是不禁止的。国立锡兰大学( )为在学的比丘和沙弥,特设有“大学僧园”( ),地址靠近大学,并有管理人员,方便照顾僧伽僧(供给住宿)。
一般学校,校方也辟有特别课室,供比丘沙弥学僧上课,不与俗人相混,如奥尔特学院( )等,学费减少一半。因此在斯国有很多比丘从国家大学获得学位。比丘获得学位后,多数也在大学蔌其他学校任教,或当职员。(《锡兰佛教史》(泰文),第293及301页。)虽然比丘沙弥可以进入一般学校读书,但是一般学校是以世学为主。为了研究佛学,比丘沙弥多数还是选择学院就读。
斯里兰卡比丘沙弥自出家后,首先就是受教育,具有初级教育程度的人,即进入佛学院就读。斯国佛学院教育制度自古已有,到了拘提国时,各佛学院已经成为研究佛教的中心,并增加教授医学、历史、西方语文等科目。但后来受到外侵入后,佛学院教育能够再兴,是从改革及建立三所佛教学院开始,这就是前章中已说过的胜法塔学院、智增学院、智严学院。三所学院中,智增学院,因教授西方语文而特别某著名,于公元1886年,首先申请获得政府辅助,每年1000卢比,后来其他学院也获得辅助。1947年,依据政府新订教育条例,各所佛教学院,一年可获得政府辅助400卢比。至1959年,斯国佛教已有佛学院136所。(《锡兰佛教史》(泰文),第301-303页。)
佛学院分两种:1.初级佛学院(-),2.高级佛学院。初级佛学院受教育三年,科目分三个主要部分,随学僧志愿选读,规定入学年龄14~21岁。如学僧曾受完国民教育,可即列入初级佛学院。高级佛学院,学僧入学后,修学最少三年,最多七年,而且以主要科目为主。主要科目是僧伽罗文、巴利文、梵文、哲学、历史、演讲艺术、佛学等;次要科目是英文、陀密罗语、兴都语、地理、数学等。(《锡兰佛教史》(泰文),第303-304页。)
初级和高级佛学院,共分九级。但依新改革的僧伽教育方案,各佛学院年制和课程略有差异。智增学院和智严学院是九年制,一至五年为初级,六至七年为中级,八至九年为高级。而其他各佛学院则分八年制,即前四年为初级,后四为高级。
除了佛学院,另外还有一种学位考试制度,巴利语名为“哲士等级”,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等。每年九月举行考试。报考的比丘沙弥,并不规定学历,凡在佛学院读书的各级学僧都可报考,但最初只能报考初级。初级考试及格,才可报考中级,考得中级才可报考高级。至于俗人有同等程度的。也可报名考试。负责考试的委员,由斯国政府邀请高级知识分子组成(规定有学位的),并定名为“东方语文学会”( ),意即促进东方语文研究的学会。(《锡兰佛教史》(泰文),第321页。)
初级学位考试,规定主科三种,即僧伽罗语、巴利文、梵文;副科三种,即陀密罗文、兴都文、英文。主科须考得百分之六十五分以上,副科须考得百分之三十五分以上,才可通过及格。而且规定主科三种,要在同一年中考试及格,而副科报考几科均可,其余以后可再考。
中级考试科目同上,但程度提高,副科增加数学一科。主科三种,也须在同一年中及格。如两科考有格,一科得分在二十分以上,准许在两年中补考。两年中补考不及格,再报考时,须重新再考三种主科。主科须获得六十分以上,副科三十五以上,副科亦可随意报考几科。
高级考试,七种科目同上,程度又再提高。可以单独报考三种主科,或同时报考副科。三种主科,如不能同在一年中考及格,以后可报考未及格的科目,不限定几年。但是主科最少四十分以上才可以及格。高级及格分三等,主科40~59分为普通及格,60~75分为一等,75分以上为优等。
在斯里兰卡比丘沙弥考得哲士学位,是非常受人尊敬的事。考得哲士学位的人,同时可担任僧教育最高的负责人,成为优秀的佛教传教师。每年三级哲士考试,成绩名列前茅的,都可获得由信徒成立的基金会供养奖品(奖品随每年收集多少不同),但规定高级七名,中级三名,初级四名。
1957年,斯里兰卡政府协助佛教建立了一所“教师养成学院”( '),与胜法塔学院同一地点。学僧入学,学费全免。报考资格,须经过“东方语文学会”中级考试及格,以及年龄不少于三十五岁。受教育时间二年。学业完成后,即分派各地佛学院执教。这所佛教教师养成学院,目的完全在造就僧伽教师人才。学习科目的约有二十种,即英文、佛教文化、数学、梵文文学、历史、佛律、斯里兰卡历史、考古学、佛教史、佛教文学、巴利文学及其历史、心理学、教育学、卫生健康、社会学、佛教艺术、几何学、兴都语、雅利安文化史、印度史、印度哲学等。除以上所说,比丘沙弥也可考入社会一般教师学院攻读(与俗人共校),毕业了,可以获得同样的资格。(《锡兰佛教史》(泰文),第342-344页。)
另一非常有意义的佛教教育,就是“佛教星期日学校”( - )。它的产生早在公元1885年,那时斯里兰卡还受英国统治,佛教衰微,后来美国人奥尔高特上校抵达斯国,协助佛教复兴工作。他们最初建立的佛教星期日学校,从属“锡兰青年佛教会”之下。
佛教星期日学校发展至今,对一般青年以及儿童接受佛教教育,收到了非常宏大的效果。他们不但以佛法修养身心,选择过正当的生活,做一个良好的公民和佛教徒,同时对佛教的历史及教法有了更深的了解。斯国自获得独立后,佛教星期日学校,一般都设在佛寺中,由寺中住持管理,教师由资深的出家人及在家信徒担任。但在家教师,必须先获得青年佛教会结业证书和许可,一般人是不能获得担任佛教星期日学校教师的。
凡是适龄男女学童或青少年,都可报名就读,从初级到高级,共分七级,每级学习一年。上课时间,每星期日上午八时至十二时。上课前,先集合全体学生,由比丘领导举行简短的佛教仪式,授予与五戒和念诵三宝经文。完毕后,学生才进入教室上课。
佛教星期日学校,所授课程依教育程度高低而编订,有念诵经偈,如《吉祥经》、《三宝经》、《守护经偈》、《佛功德庄严经》、《念住经》、《法句经》、《佛传》、《阿毗达磨》、《大史》等。各处佛教星期日学校编有各级学生名册,每年举行大考一次,考题由青年佛教会礼请学校中资深出家教师统一拟订,考完后呈送青年佛教会审阅,然后公布考试结果。考试及格者,各级都发给证书,成绩优秀者颁给奖励(由学生家长及佛教信众集资)。读完高级的学生就有资格担任各地佛教星期日学校的教师。学生时入佛教星期日学校读书不收任何费用。学校所出版的各级课本,售价特别低廉。穷苦学生由青年佛教会和学校赠予或借用。总之,凡是曾在佛教星期日学校就读过的儿童或成人,都努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了解佛教的道理,然后再以他们的所能贡献社会国家。(《锡兰佛教史》(泰文),第354-360页。)
第八章 斯里兰卡佛教的仪式
第一节 一般佛教仪式
佛教的仪式,是佛教徒实践佛教生活的重要部分。每一种佛教仪式,都有它的原因和重要意义,对身心的修养,学道的进程,都有助益。实践佛教生活,是最崇高的风尚。我们往往能在一些简朴实用的佛教仪规中,表现对佛法崇高的尊敬与信心。
斯里兰卡是上座部佛教发源及兴盛的国家,他们的佛教仪式,一种是依经律固有传承下来的,一种是斯国斯教民俗形成的。
一、佛日
佛日(' ,僧伽罗语)。按印度、斯里兰卡的历法,因月亮的盈缺立为白黑二分,即自月盈至满为白分,月亏至晦为黑分,合白黑二分而为一月。(《西域记》卷2说:“月盈至满,谓之白分;月亏至晦,谓之黑分。黑分或十四日,或十五日,月有大小故也。黑前白后,合为一月”。(《大正藏》第51卷,第875页。))每半月之八日及十五日(月小为十四日,即相当于我国阴历每月的八日、十五日、二十三日、廿九日或卅日),称为佛日,中国佛教徒称为斋戒日。斯国佛教徒对佛日是相当重视的,特别是满月(十五日)的佛日。
每到佛日(自古南传上座部佛教国家,都以佛日为假日),信徒就准备好香烛和鲜花,携家带眷到附近的佛寺。一些青年男女学生,在佛日也到佛寺参加活动。他们地入佛殿,先燃香烛礼佛,然后席地而坐一边,随僧受持斋戒,参加课诵(经文都很简短),听经闻法。
南传佛教任何一种仪式之前,只有有家信徒参加,僧人先为信众说授三皈五戒、或八关斋戒,都用巴利文念诵。在家信徒,不论是新旧,凡参加佛教仪式,都要从僧人一次又一次地求三皈五戒。他们没有皈依那一位出家人为师的习惯,而出家人都可为师。
在家信徒受完三皈五戒等后,接着说戒的那位比丘,开始宣讲佛法,时间约一小时。所讲都是通俗易懂的经义,僧俗都须合掌聆听。因在佛殿及佛前,须有虔诚的恭敬心,比丘说法,被认为是代表佛陀宣说。
佛法开示完毕,已近僧人午餐时间,受持八关斋戒的信徒,也须央午前进食。他们多数是从家里带饭来,或在寺中临时向摊贩购买,因为在南传佛寺中,是不供给信徒们饭食的,只有信徒们拿饭菜来供养出家人。
斯国佛教徒至佛寺受戒和听法,是女多男少,老年多过青年。
受持五戒的信徒,在听完佛法后,可以随意返家,或仍留在佛寺;但受持八斋戒的信徒,一日一夜必需留在佛寺里,在佛寺范围内活动。当他们休息的时候,或在说法亭,或在佛塔周围,或坐或卧在树荫下。有人背诵佛偈,有人读经。或多人集会在一处,由一人朗读佛法给大家听,或互相研讨佛法,也有人在静处修习止观的。
斯国佛教徒佛日到佛寺,都依本国的风俗,披着白衣,极少穿西服及长裤的,而且多人手持念珠。在下午、晚上、夜间,都有出家人在殿上,轮流为信众说法,听与不听随各人自由。
在家信徒受持八关斋戒,近于出家修行梵行,时间只限于一日一夜,依佛制可常受常舍。到了次日早晨,受持八关斋戒的在家信徒,就可向一位比丘举行舍八关斋戒仪式。但因五戒为在家佛教徒所长守,所以在舍八关斋戒后,接着要求受五戒。受完五戒仪式,佛日修行功德圆满,各自返家。
二、说法
佛陀住世时随机为信众说法,后世渐渐形成一种仪式。古时人住在乡村,建筑方筑方亭或较大的说法堂,恭请僧人在晚上或夜间说法,远近男女信徒都来听法。为了远途信荒野住家夜晚行走不便,所以说法多数在晚上和夜间,到次晨天亮后二回家。人民建筑的方亭或说法堂,装饰都很精美。斯国一般佛寺,自日落后,以击钟为信号,即开始说。说法者手执一把芭蕉扇竖立面前,已成习俗。
有时较隆重的说法仪式,在白天和夜间都有举行,或有三位法师轮替。第一位在白天讲,第二位读诵巴利语经文给信众听,第三位在夜间讲。讲者须受过良好的僧教育,能将巴利经文逐句翻成僧伽罗语,而不添加解释。
在前文第四章里说过,我国高僧法显法师至斯里兰卡时,曾记载在阿耨楼陀城重要的“四衢道路,皆作说法堂。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敷设高座,道俗四众,皆集听法。”这就是写僧人说法的情形。
现在斯里兰卡佛教说法的仪式,每逢佛日或佛教节庆,一般佛寺还是依照这种古老传统的方式。但也有不少新的佛学社团组织,采用现代演讲或讨论的方式。总之,传统的着重在恭敬虔诚,现代的演讲讨论偏听偏信重在研究。又前者对象是普通信众,后来多属于学人。
三、敬佛
斯里兰卡佛教徒不论出家在家,都有一种很好的习惯:敬佛。在佛寺中,甚至信徒在家中,都能表现虔诚敬佛的态度。
在佛寺里,每天早晚都有一位男居士或女居士,负责佛前供物。早上,他们从家中带着鲜花、甜品、汤、茶等至佛寺,放于盘中供奉在佛前,另外还供奉一小盒槟榔。然后燃点香烛、礼佛,口作念头诵:“世尊!请佛慈悲,受纳弟子供养。”接着在佛前忏悔身、口、意三业。最后念诵赞扬三宝经文。晚上约七时,敬佛用品为茶和甜水等。亦作念诵仪式。信徒如没有时间,呆派人将供佛用品送到佛寺,请僧人代作。有时也供养僧人。
敬佛仪式,信徒在家中也可举行,因为一般居士在家中都供有佛像,或供佛陀舍利。有时或礼请僧人到家中供养,事前也必须先作敬佛仪式。
敬佛仪式,是为感报佛恩的伟大,因为佛陀具足智德、悲德、净德。佛陀虽然已涅盘了,而恩德永远在世。没有佛陀的出世,众生就不会知道佛法,不能得度,所以佛教徒应当要常思念和感报佛陀的恩德。
四、施僧
施僧是用物品供养僧人。斯里兰卡在家信徒,对僧人是非常恭敬的。他们认为住持佛法,代佛宣扬教法,而且僧人的知识和道德,都可作为模范。佛教的存在,可促进国家教育文化和道德的发达。僧人离家出家修行,就应该受到信徒们的恭敬供养。僧(伽)的意义,本指四位比丘以上的团体,但一般也泛指个别僧人。这里说的施僧仪式,是指前者。所以斯国佛教徒施僧,最少要礼请五位以上的比丘。
斯国佛教徒每逢婚丧喜庆,或行善植福,常举行施僧,礼请僧人至家中供养,或备好送至佛寺供养。事先施主须至佛寺说明施僧原因,订定日期及供僧人数。
施僧的原因,随信徒的意愿,但平常多为亡者超荐。因为斯里兰卡于人死后,在七日、三月、半年、一年,将分四次施僧,以后或每一年再举行一次。有时信徒为了喜庆的事,如庆祝新年、祝寿等,与举行施僧。一般施僧仪式,是礼请僧人午斋及供养人物品。
到了施僧之日,施主亦邀请亲友一同参加。在家中设置佛坛及铺设座位,血妥食品。佛坛大多为一特制的小木龛,雕饰精美,可向佛寺或他下借用,龛是准备供佛舍利用的,舍利塔由僧人从寺中带来,因为斯国很多佛教仪式,不甚流行供佛像,而以佛身舍利更能代表佛陀。
大约在上午十时前,施主先派人去佛寺,迎请佛舍利及出家人。到了施主家门前,由一位头裹白衣着礼服的人从出家人手中把佛舍利迎接过来,恭敬地顶在头顶上。有时还有乐队演奏,迎入家中,供奉在佛龛中。如果施主家离寺很远,就用汽车去迎请。
随后僧人为施主及亲友,先说三皈五戒,再开始诵经,念诵约半小时。至十一时,供养僧人午斋,有饭菜,甜点、水果乳酪等,有时也有鱼肉,非常丰盛。僧人进食时,信徒都在一旁席地而坐。食毕,施主再供养每位出家人一份物品。接着由一位戒年较长或位尊的出家人,为施主及斯新友,简要的开示佛法,若不开示,就开始念诵《慈悲经》、《吉祥经》等,为施主祈福回向。
施僧完成,乐队仍击鼓奏乐,施主及其亲友们,一齐恭送佛舍利及出家人回寺。
五、念诵守护经
巴利语一字,可译作守护、防护、求护、保护等义。念诵守护经的仪式,起始是在斯里兰卡最胜菩提四世(658~674)时代。“守护经”文, 从《中部》及《增支部》等经中选出,集有《三宝经》、《五蕴护经》、《孔雀护经》、《幡幛护经》、《职权咤曩胝护经》、《央崛摩罗护经》、《吉祥经》、《慈悲经》八种,都是很短的经文,意义和文字非常优美,用于消除灾难、疾病,甚至喜庆等仪式,普遍念诵。
斯里兰卡佛教徒对礼请出家人念诵守护经,是非常信仰的,他们认为守护经有不可思议的功德和灵验。家人卧病医院,礼请僧人前去念诵;有时子女在结婚之前,恭请僧人念诵;妇女生产之前,也请僧人念诵。其他如新年、卫塞节、新屋落成、乔迁、祝寿等,也请僧人念诵。念诵守护经的目的是为祈求平安。
念诵守护经的仪式,普通最少须请十五位出家人,时间大约一小时。有时或连续念诵五日,每日一小时;在圆满之日,施主并同时举行供僧仪式。其他列隆重的,如庆祝佛舍利、佛牙、国家纪念日、祝寿、度亡等,都礼请僧人念诵守护经。有做一日,或连续多日的。念诵守护经的仪式,在斯国种类很多。在念诵之前,必须布置坛场,安排鼓乐队,迎请佛舍利及出家人,与供僧仪式略同。但斯国教徒在念诵守护经仪式时,还要先迎请护法诸天等神降临道场,如四天王等。念诵仪式完成后,亦恭送护法诸天。斯国佛教徒,包括出家人在内,都很相信护法诸天。甚至在一些佛寺殿堂中,就附设供有一些重要的护法诸天神像。虽然出家人不礼拜护法诸天,但念诵祝祷文中,就有对护法诸天的感恩。
第二节 佛教的节庆
一、新年
斯里兰卡人因信仰宗教和历法的不同,有三个新年:即阳历一月一日,为政府公订及基督教徒的新年;四月十三日,为僧伽罗族人(多数信仰佛教)及陀密罗族人(多数信仰印度教)的新年;八月三十日,为伊斯兰教徒的新年。但是阳历新年和伊斯兰教徒新年是属部分地区,庆祝简单。只有四月十三日的新年,普受重视,大事庆祝,一连活动五天,他们称为“僧迦罗底”(梵),意即太阳运行至黄道十二宫之第一白羊宫,是为一年之始。
斯里兰卡人到了新年,人人欢欣鼓舞,穿著新装,尤其在新睥前的除夕,很多佛教徒都带着香花去到佛寺礼佛、拜塔、供僧,受持五戒及听法。他们认为这是“行善植福的时节”,以此来迎接新年。新年之前,他们提前休息工作,清扫房屋,准备很多食物。有一种食物叫“乳饭”(巴),即用牛奶与米同煮,吃时配以胡椒等料。亦以此乳饭及其他食物供养出家人。新年中信徒除了礼敬三宝及菩提树,也礼拜大自在天及诸天神。
新年,家家户户燃放鞭炮,直到十五日才止。他们趁此机会出外访客,尤其对尊长要表示礼敬问安。无论在阳历年或阴历年,他们不风行寄贺卡(除基督教徒)。而在佛教的“卫塞日”时,则互相邮寄贺卡。有些出家人在新年中用药熬成的药油,经过念经加持后,赠送给信徒们。
二、卫塞日(佛诞节)
依据罗睺罗博士《锡兰佛教史》的推测,我国晋代高僧法显西游印度时,在巴弗连城所见的记载:“年年常以建卯月八日行像,作四轮车,缚竹五层,有承栌毗戟高二丈许,其状如塔,又白缠上,然后彩画作诸天形像,以金银琉璃庄 其上,悬缯幡盖,四边作龛,皆有坐佛,菩萨立侍,可有二十车,车车庄严各异。当此日境内道俗皆集作介伎华香供养。婆罗门子来请佛,佛次第八城,人城内再宿,通夜然灯,伎乐供养,国国皆尔”。(1。《大正藏》第51卷,第862页。2。 ,第274页。)正是记述印度古时庆祝“卫塞日”的情形。又阿育王有一碑铭记载一段大意说:王曾命令以各种天神像严饰饰车上,类似华丽的天堂,举行各种比赛。( ,第274页。)罗睺推测,或许这就是古记载“卫塞日”的情形,又早于法显七百年。
佛教传入斯里兰卡后,“卫塞日”可能即为佛教徒所重视。《大史》记载最早的是度他伽摩尼王(公元前101~77年),曾亲自参加“卫塞日”庆祝达二十四次这多。后来历代国王也是多重视此一节日。不过,南传上座部佛教徒认为佛陀的诞生、正觉、涅盘,是不同年的,但同月及同日,这就是毗舍毗月的月圆日,也就是古印度阴历六月十五日。毗舍毗,现在中译为“卫塞”(毗舍毗是巴利语及梵文 的古译,卫塞是西人的读音,中文亦从英译而来)。
“卫塞日”是斯国家最重要的节日,全国都举行热烈的庆祝。每到卫塞日时,佛教徒家家户修饰修饰房屋子,张烟彩,插挂规教旗,彩绘佛传及本生事迹图画。政府放假两天,以便人民往佛寺礼佛、受戒、听法。政府公布禁杀和贩卖酒业,有时还赦释囚犯。公私营电台全日播放佛教特别节目,有说法、诵经、佛乐、佛法演讲、辩论比赛等。庆祝仪式时,政府总理、重要官员、外国贵宾等多有贺词。很多佛教名胜处,亦涌入很多教徒朝圣。首都可伦坡尤为热闹,张灯结彩,灯火辉煌,并延长至一周时间,很多乡村人民,都涌向都市观赏。佛寺和民间,举粉多种娱乐,如音乐、歌舞、电影、杂耍等。僧人日夜说法和念诵守护经。斯国佛教徒在卫塞日时,流行互寄贺卡,形式多样,上面印有佛教经文及精美佛教图画。
三、佛牙盛会
在第四章第二节中,已提到佛牙至斯里兰卡的经过,及法显所见的情形,此处不再重述。依《佛牙史》记载,斯国每一位国王在即位之前,都要以争取佛牙保护为象征,因为它是国家的瑰宝,佛教的圣物。国王保有它,才能获得人民的拥护,所以也常因此而发生政治上的份争。据记载佛牙未至斯国前,印度就曾有多位王子因夺取佛牙而发生战争。庆祝佛牙的记载,玄奘《西域记》卷十一“僧伽罗国”(,即斯里兰卡)记载:“王宫侧有佛牙精舍,高数百尺,莹以珠珍,饰之奇宝。精舍上建玉柱,置钵昙摩罗加在宝,宝光赫奕,联晖照耀,昼夜远望,烂若明星。王以佛牙,三灌洗香水香末,或濯或焚,务极珍奇,或修供养。”1。《大正藏》第51卷,第943页。2。 ,第280页。)
我们从古德著作中,得知古代斯国对佛牙的重视。再看现在庆祝佛牙盛会的情形:
自西人势力伸入斯国后,斯里兰卡王朝就迁都至中部山地的坎底,佛牙也移至坎底建佛牙寺供奉,在每年八月间,有一次“佛牙游行盛会”,称为“坎底游行盛会”( )。这种盛会创始于公元1775年,由吉祥称王狮子所提倡,一是历代传统对佛牙的尊重,保存固有的文化,一是提高民族意识,团结抵抗外力侵略。
这是斯国最著名的盛会,从每年八月一日至六日,是佛牙正式游行日期。分成五队:圣佛牙队、保护神像队、毗湿奴神像( )队、战争神像队、女神像(-,大梵天王之妻)队。其中以佛牙队为主,特别盛大,其余四队是表求诸天护法卫护。
到佛牙正式游行之日,先是净四大神像从各处迎至佛牙寺前,与佛牙队会合,每晚七时开始游行,由多人手执火炬,照耀如昼。佛牙队在前,一群象只饰以种种庄严,并选一只象牙最长的象为“象王”,装饰华丽,驮载七宝佛牙塔,其后有执鞭队、灯队、旗队等。有一位化装官员骑在象背上,手持贝叶经定时读。一人化装成古代国王骑在象背上,随后又是各种歌舞队、鼓队队、象群。
其次是四大神像队,各队亦有象群,鼓乐歌舞队随后。街道人民挤塞,观赏游行,或作供养礼拜。
自八月七日至十一日,每晚人们再改用轿子抬着四大神像与佛牙队会合,再开始沲行。八月十二日最后的两个仪式:一为战争神至摩诃吠利恒河的迦多鞞码头(距佛牙寺三哩)洗剑。二是至一印度教“伽那提婆拘婆罗”(-)神庙,为世界人类祈求和平。然后,迎请佛牙回到佛牙寺,而后四大神像及人群围绕佛牙寺三匝,最后神像也迎回原处供奉,至此庆祝盛会的仪式完成。(《锡兰佛教史》(泰文)第499-508页。)
四、首都庄严寺的盛会
这个盛会是为了纪念传说佛陀曾到过斯里兰卡,时间是在斯国历法的二月十五日。这一庆祝自古即有,后来西人势力侵入,曾被禁止举行。到公元1927年,由维护哲瓦拉达那( -)再被提倡,每年在首都的庄严寺举行,距离首都五英里。传说佛陀至斯里兰卡时,曾到过庄严驻足。
庆祝日期在二月十五日,运用人群一千以上,象队五十只至七十只。庆祝时间来临时,各地人民涌来佛牙寺礼佛,及作种种善行功德。最精彩的节目,是在晚上举行盛大游行,通过首都几条繁华重要的街道。
游行时间约在晚上九时开始,将一个供奉着佛陀舍利精美的宝塔,安置在一只装饰华丽的象背上,然后开始向都市进发,有时国家总理也接到参加。沿途燃放烟火及有提灯队,由寺院住持引导驮着佛舍利塔的象只前进,其后有两只象护从。象后是各种音乐队、歌唱队、舞蹈队。佛舍利塔所到之处,沿街观赏的人群,都合掌礼敬而高声欢呼,热闹非常。很多比丘和沙弥也参加游行。游行直至第二天黎明时分,全队才返回庄严寺。
五、摩哂陀长老纪念日
斯历七月十五日,是纪念摩陀长老传佛教至斯里兰卡的日子。政府和佛教为了报答与怀念他对国家民族伟大的贡献,自古即举行纪念。现在斯国佛教徒,每年到七月半,各地佛寺及佛教社团,都举行大大小小不同的庆祝,而以首都可伦坡庆祝最为隆重,其次是阿耨罗陀等城,这里只介绍首都可伦坡的游行。
最重要的纪念了目是晚上游行。游行的队伍自诃努毕提耶佛寺出发,经过可伦坡各条重要街道。在游行队伍前,有人手提火炬及教旗开道,接着是严饰的三只巨象并列前行,中间一只驮着佛舍利宝塔,其次是化装的两排女学生队,手持鲜花及教旗,尚街歌颂摩哂陀长老的赞偈。其次,又是三只巨象及两排男学生化装队,同样沿街歌颂摩哂陀长老的赞偈。队后,是一辆化装精美的花车,上供摩哂陀长老塑像,由人群引导缓缓前进。花车后面,又有各种歌舞乐队。人们沿途虔诚礼敬,人群非常拥挤。约至十一、二时返寺,完成游行。
六、其他
距离坎底约四十八英里,有一座佛塔称“摩醯耶伽那塔”,传说佛陀曾到此,遂建塔纪念。此塔被认为是斯国最古佛塔之一,可能早于阿耨罗陀城“塔寺”,所以每年斯历九月都举行庆祝纪念。
其次,在斯历正月,举和僧伽密多比丘尼纪念日,纪念仪式略与摩哂陀长老相同,但没有那样隆重。同时也举行游行。有僧伽密多上座尼塑像,供奉在一辆华丽的花车上,游行时由少女们装成天女引导前进。这是为纪念僧伽密多传比丘僧团于斯国,及携带圣菩提树分枝至岛上栽植的贡献。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