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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称关于二乘通达“法无我”的论证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7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李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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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称关于二乘通达“法无我”的论证

  以梵文本《入中论》第一章为考察中心

  作者:李学竹

  一般从大乘佛教的立场来说,小乘所证的是人无我,对于法无我还没能力达到,只有回小向大的菩萨,才能断灭法执,悟入人法二空。特别是唯识派强调小乘只通人空不达法空,并以此区别大乘与小乘所证所修的不同。对此,作为中观派的骁将月称在《入中论》中则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认为不能简单地用“人无法有”的理论来区别大小乘。不仅如此,他甚至主张小乘也能够断法执,认为不断法无我就不可能真正证得人无我。他在《入中论》第一章第8偈解释最后一句“彼至远行慧亦胜”时,对此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说明。

  首先,他引用《十地经》作为教证,说明在十地菩萨中,第六地以下的菩萨智德未能超过小乘人,只有到了第七远行地以上的菩萨才能胜过声闻缘觉二乘,并指出二乘也与菩萨一样必定通达法无我。因为第六地菩萨所修般若波罗蜜就是破除人法二执,趣证二空之理。那么,证入人法二空之理的第六地菩萨的慧力都不能胜过二乘,说明声闻缘觉二乘肯定通达一切法无自性(法空),只不过不是完全圆满地遍知一切法无自性而已。

  其次,为了论证自己这种观点的正确性,他从理和教两方面进行了说明。其中作为教证,他引用了龙树《中观论》、《宝鬘论》和《阿含经》以及在《中论释·明句论》中引用了两种《般若经》。从以上所引用的教证中,可以看出二乘通达法无我的教理,不仅《般若经》《阿含经》等大小乘经典中早已存在,作为大乘佛教的理论奠基者龙树也在《宝鬘论》《中观论》作过说明和强调,这就表明他这种二乘人也断灭法我的观点并不是自己独创的,而是源于佛说,同时也是龙树的意思,从而充分证明自己这种观点的正统性,而不是毫无根据的臆测。

  那么,第七地菩萨与二乘之间所证的智慧具体有什么差别呢?他们所修所证的内容又是什么呢?据宗喀巴大师所说,第七地菩萨与前六地菩萨和二乘人最大的不同是在于远行地菩萨能够无功用行,任运自然出入灭尽定。关于第七地菩萨的灭尽定在本论第七品中也说,“此远行地于灭定,刹那刹那能起入,亦善炽燃方便度。”《宝鬘论》云:“第七名远行,由数远行故,刹那刹那中,能趣入灭定。”

  而前六地菩萨和声闻等虽也证得灭尽定但他们还是有功用行才能出定入定,较于第七地相差甚远。所以,宗喀巴大师以此为据,认为七地是以胜妙智慧相续增上胜过声闻缘觉。

  此外,第七远行地菩萨所修的是十波罗蜜中的第七方便波罗蜜,他所得的智慧是方便智,又称后得智(p32whalabdhapraj`qna)。后得智是在根本智(m[lapraj`qna]之后所得一种智慧,所以叫做后得智。这是菩萨利他行,也就是菩萨度化众生必不可少的一种智慧。只有获得了这种利他行的善巧方便智,才能实现度化有情的理想。小乘之所以是小乘,就是因为他只是为了自利,没有发起利他的菩提心,所以不可能也没必要获得后得知。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后得智不仅是菩萨胜过声闻的一种智慧,也是区别大小乘不同的一个重要标志。

  总之,月称以《十地经》为根据,主张声闻与独觉二乘也应通达六地之前菩萨所证的法无我,把法无我义贯穿到三乘共有的理论中去,并引《华严经》《般若经》加以说明。这与当时主张小乘是人无法有说的经量部、毗婆沙部、唯识派和中观自立论证派等观点是针锋相对的,是《入中论》一个非常独特的主张。十一世纪印度佛教显密大师无畏藏护(abhayakaragupta)在《能仁意庄严论》中完全继承了《入中论》这种观点。藏传佛教的宗喀巴大师更是称赞月称这种与众不同的观点,并积极加以继承和发挥,指出断除法无我是一切解脱道唯一的先决条件,并对《入中论》第六章中所引用的东山住部偈颂给予特别的重视,认为那些偈颂正是说明二乘也有法无我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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