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密宗>> 藏秘>>正文内容

冈波巴大师:解脱庄严宝——大乘菩提道次第论 第十二章 布施波罗蜜多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30日
来源:   作者:冈波巴大师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返回目录

冈波巴大师:解脱庄严宝——大乘菩提道次第论 第十二章 布施波罗蜜多

 

  下面当详细讨论六波罗蜜多之内容。

  一、布施波罗蜜多

  颂曰:

  “思其过失及功德,及其体性与差别,

  开释各各之性相,增长及清净方便,

  所得果报等七事,(摄说布施波罗蜜。)”

  我们应该思念:一个人如果没有布施之功德,就会时常遭贫穷困乏之苦。大多数悭吝之人,都会堕入饿鬼道,纵得投生为人,也会贫贱苦恼。《圣摄论》云:

  “吝啬之人堕饿鬼,纵得为人亦贫困。”

  《净戒阿笈摩》中亦云:

  “彼吝啬人守财奴,不行些微之布施,

  终堕饿鬼恶趣道,大肚凸起如鼓然。”

  一个人如果不行布施,他是决不能作利他之事业的,因此也就决定不能成佛了。颂曰:

  “无施则不获受用,亦难摄受诸众生,

  遑论成佛大觉焉?”

  相反的,如果能行布施,则生生世世可以享用不尽受诸快乐。《圣摄论》云:

  “菩萨行布施,永断恶鬼趣,

  永离诸贫穷,能断诸烦恼,

  享无边受用,终能成佛道。”

  龙树《诫王颂》云:

  “如法行布施,能净除诸障,

  对治方便中,以布施最胜。”

  《入中论》云:

  “众生皆愿得欲乐,若乏资财乐甚难,

  资财由布施而来,故佛先说布施德。”

  再者,若能行布施,堪作利他之行,以布施之方便而摄受众生,乃能进而置彼等于佛道也。

  布施又能纾解正在受苦之众生,使其成熟向道。多行布施之人,容易成就无上觉道。《菩萨藏论》云:

  “若能行布施,菩提不难得。”

  《圣宝鬘经》云:

  “布施者,菩萨之觉位也。”

  《善路居士请问经》中,载有许多警句,比较布施及吝藏二者之得失:

  “你要将某物施舍掉,该物就成为你的了,你要是将某物贮藏在家中,该物就不是你的了!舍掉之物才是恒久的,放在家中之物反而是暂时的!施舍掉的东西,就不必再加以防护了,藏在家中的东西,却要时时予以守护的!施舍出去了的东西就不会招致恐惧,放在家中的东西,反会招致恐惧和不安!施出去的东西会开示你菩提之道,藏在家中的东西,会带来魔鬼!舍掉的东西会带予你大享福,放在家中的东西,决不能带给你大享用的!把财物施舍出去,资财就不会尽竭,把财物藏在家里,自然就会耗竭的!”

  布施的体性是什么呢?答曰:“布施是以不贪著的心,将财物或所有广为施舍。《菩萨地论》云:

  “布施的体性是什么呢?是以无贪著的心和与生俱来的(悲心和施心),同时俱起的把己之所有施舍出去。”

  布施的种类可分三:

  (一)财物施或财施——能使受者身得依仗。

  (二)无畏施——能使受者命得安全。

  (三)法施——能使受者心得安稳。

  又,财施和无畏施大都着眼在使受者现世得到安乐,法施则主要的是使受者于未来一切世皆得安乐。

  财施

  又可分为不清净财施和清净财施两种。前者应当舍弃,后者则应勤修。不清净财施又可分为四种:

  一、心不清净施 这是指因邪心和下劣心之鼓动而行施舍。邪心之施舍是指为了损害他人而行布施,或是为了沽名钓誉而行布施,或是为了与别人竞争而行布施。以上三类的布施是菩萨应该避免的。《菩萨地论》云:

  “菩萨不应当为了杀害别人,困缚别人,或是为了处罚,或监禁,或驱逐的目的而行布施。菩萨不应为了美名或赞美而行布施;不应为了竞争而行布施。”

  下劣心的布施是说为了来世不会贫穷,或是为了得人天之受用福报而行布施,(这种意乐完全是功利主义的)所以是下劣心的布施,菩萨不应为之。经曰:

  “菩萨不应当因为恐惧贫穷而行布施……,菩萨不应该为了成就帝释天身,转轮圣王及大自在天(身)等而行布施。”

  《菩萨地论》中亦有对各种不净布施之说明。其要义略说如下:

  二、不施不净之物者  《宝鬘论》云:

  “菩萨不应布施毒药、炽火、武器等对受者构成伤害之物,或乞者为伤害别人而索求之物。”

  又云:

  “若是毒物对他有益,就可以施舍他毒物。若是上妙的食物对他无益,就不能施给他食物。一个人如果被毒蛇咬伤,则切断手指以去毒,也是应该的。因此佛陀说:只要对他人有利益,纵使令他不适意,也是可以的。”

  菩萨不应施舍弓箭或武器等,总之,只要是会构成伤害或造成苦痛之物,就不应施与。菩萨不应将父母布施于人,也不应将父母作成抵押品。如果子女及妻妾不愿意时,也不能将他们施舍给别人。自己如果有极富的资产而只是布施些微之数,也非菩萨所应为者。为了敛财而布施也是不应该的。

  三、对不净之受者,菩萨不应布施  例如:如果是邪魔的眷属,为了损害天道,而前来向菩萨索身,菩萨不应施与身体或支分,魔鬼所加持的众生,疯子及神经错乱的人,菩萨不应施身。因为对这些人,行身施毫无益处,其精神亦不能自主,徒增其胡言乱道而已。

  四、菩萨应避免不清净之布施态度  这是说在心不欢喜时,瞋怒时及失念错乱之时,皆不宜行布施。对坏人作布施时,不应作轻侮状或不尊敬的态度。对来乞者嘲笑、恐吓或威协皆非菩萨布施时所应持之态度。

  清净之布施

  可从三方面来说:(一)施物,(二)受者,和(三)方式。清净之施可分内、外两种。内施物是指自己的身体。《无贪子请问经》曰:

  “若来乞手,即予以手,

  若来乞足,即予以足,

  若来求眼,即予以眼,

  若乞身肉,即予身肉,

  若乞身血,即予身血。”

  但此处应注意的是,初修业之菩萨,尚未证入自他平等之境界时,(最多)只能将自己的整个身体作布施,而不可能将身体予以割截或将肢体用来布施。《入菩萨行论》云:

  “心要之义未净前,不可轻易施此身,

  自利利他此人身,应善维护作大事。”

  关于外施物者是指那些合法取得的东西。好像饮料、食物、衣著、车乘、儿女、妻妾等,《无贪子请问经》云:

  “外之施物者,例如财宝,谷类,金银,珠宝,装饰,马,象,儿女……等。”

  若是在家菩萨就应以内外之所有用为布施。如《庄严经论》云:

  “菩萨之身及资财,无有不施他人者。”

  若是出家菩萨则一切皆可施舍,但三衣则除外。比丘之三种法衣是不可用来布施的。《入菩萨行论》云:

  “除彼三衣外,一切皆可施。”

  这是因为施舍三衣,就反而会损害他人的缘故。

  清净之受施者有四种:

  (一)功德殊胜之受施者——此指上师(善知识),三宝等而言。

  (二)蒙恩深重之受施者——此指父母等于我有恩者。

  (三)正受痛苦之受施者——此指病人或无依无怙等深可怜悯之人。

  (四)于我作损害之受施者——此指自己之仇敌等。

  《入菩萨行论》中亦有如上同样之开示。

  布施之态度

  此可由两方面来说:一是具有完美的意乐去行布施。一是具有完善的条件去行布施。前者是具足大悲心,为了利益众生成就菩提而去行布施,后者如经云:

  “菩萨行布施时,应具足信心、恭敬,在适当的时候,在不损害其他众生的情况下,自己亲手去行布施。”

  布施的时候,应该一直都心生欢喜。这是说在未行布施以前,就心生欢喜;在正行布施之时,心中十分清净;在布施以后,心中不生一毫后悔之念。

  恭敬的去布施是说,以诚挚和尊重对方的心去行布施。

  自己亲手去施与是说,不要假他人之手,而是自己去亲手付与。

  适当的时间是说,自己所选择的时间是合适的。

  不损害别人是说,行此布施之时,不要伤及自己的眷属及所有。

  再者,即使财物是属于自己的。但如果施舍之时,眷属们会痛哭流涕,那就不宜布施。如果用强夺,偷取或抵赖的方式得到施物,那也是不许可的。《杂集论》云:

  “(菩萨)需要经常去布施,不会偏向的去布施和令受者心满意足的去行布施。”

  以上说财宝之布施毕。

  无畏施

  这是说佑护众生,使其从畏惧中得到解脱。例如于狮、虎、鳄鱼、君王、盗贼、洪水等畏惧中,为之作依作救。

  法施

  此可分四点来说:

  (一)法施之对象,

  (二)法施之意乐,

  (三)法施之内容,

  (四)法施之方便。

  法施之对象  这是说受法者必须对佛法和说法者尊重恭敬,对求法热诚和喜爱。

  法施之意乐  是指说法者必须断除不清净之动机和具足善良之意乐。前者是说不应该为了名闻利养而说法。《圣集论》云:

  “不为利养故,为众生说法。”

  《迦叶请问经》云:

  “不求利养心清净,施法与人世尊说。”

  依靠善良之意乐而说法是说发起大悲心,而为人说法。《圣集论》云:

  “为除众苦故,为世间说法。”

  法施之内容  是说应该依照经典所示,无错谬的去说法。《菩萨地论》云:

  “法施者,是说应该无错谬的说法,随根器之不同而说法和坚守菩萨学处之根本教义。”

  法施之方便  如果有人来求法,不可以立刻就对渠说法。《月灯经》云:

  “法施应如是,若人来求法,

  初不为广说,亦不立即说,

  应善观妙机,若确属法器,

  不请亦说之。”

  再者,说法之时,应该找一个清净和适当的处所。《妙法莲华经》云:

  “应择清净地,适意之处所,

  置广大座垫,升座而说法。”

  说法时应该坐在法座之上。经中说:

  “以众彩色布,敷四足座上……”

  说法之前,自己先要沐浴洗身,著上好衣,清净身心,慎守威仪,然后说法焉。如《慧海请问经》中云:

  “说法之时应使身心清净,慎守威仪,沐浴洗身,著上好衣……”

  俟听法之众人齐聚坐定之后,乃上法座。说法之前,为了除遣障碍,摧毁魔鬼之阻力,应该先念诵《慧海请问经》中所说之(除障)真言:

  “迭雅他,下昧下马哇底,下昧打下虎,翁古惹,忙古惹,马惹子得嘎若打,格乌日,得坐哇底,哦罗雅尼,比匈打哈尼,马来马拉哇那巴,库库惹;卡卡扎色,扎萨那,阿母卡一,马让母卡,阿母卡,下米打哇尼,沙尔哇扎哈班打那内,尼只哧打,沙尔哇巴惹,巴尔哇底那,比母嘎打,马惹巴下,他比打,崩打母打惹,阿努嘎替打,沙尔哇马日,布咱日打马日述得哈,比嘎赞都,沙尔哇马尔卡尔马尼。”

  在说法之前,若先诵此咒,在周围一百由旬之内,魔及魔眷不能作害,亦不能作中断障。诵毕此咒就可以开始宣讲法要,应机阐释经文之义蕴了。

  以上说法施竟

  如何增长布施之功德

  以上所说的三种布施,纵然作得很少,但有善巧方便,能使这些微小的功德,增长扩大至若干倍数。《菩萨藏论》云:

  “舍利子!菩萨若知善巧方便,纵施舍少物,亦获广大(功德),以智力而增长布施功德故,以慧力而广大布施功德故,以回向力而倍增无量布施功德故。”

  以“智力”增长布施功德是说:应当具足三轮清净之见;知布施人如幻化,知布施物如幻化,知受施者如幻化。

  以“慧力”倍加增长布施之功德是说:无论在作任何布施之前,先要思想:这是为了使一切有情皆成佛道的缘故而行此布施的。在布施的时候,面对布施物心无贪著,施毕以后,也不因此而期望来生的果报。抱着这样的态度去行布施,其功德自然放大倍增也。《圣集论》云:

  “施时于物不着相,施毕亦不期果报,

  智者如是行布施,小施亦获无量德。”

  以“回向力”而倍成无量功德者:了解此布施是为了使一切众生皆获无上菩提的缘故,如是回向则能成就无量功德。《菩萨地论》云:

  “不要只是为了获得善报而行布施,一切的布施功德都应该回向于无上圆满菩提之达成。”

  回向不仅能倍增功德,且能使功德成为无尽。《圣无尽慧经》云:

  “大德下惹打哇底子!现在说一个譬喻,就好象一滴水落在大海中,直至劫终之时,也不耗尽一样。如果将善报功德回向于菩提,直至成佛之间,亦不会有耗尽之虑。”

  使布施清净之法,《集学处论》云:

  “空悲(无二)佛心髓,若能行之福清净。”

  在布施时,若能知其性空,则布施之功德就不会成为轮回之因。若能以悲心而行布施,则不会成为堕入小乘之因。这样不离空和悲的布施,就必定成为那无住涅槃之亲因而成就布施清净矣。

  关于行布施时,应与空性配合而行之。《顶髻妙宝请问经》中曾有四种空性印契与布施同时行使之教授。经云:

  “应以此四种空性印契配合布施而行之。何者为四?一观内境自身为空,二观外境财物为空,三观此心识(具境)为空,四观佛法菩提皆空等是也。”

  行布施时须生起悲心者是说菩萨行布施,是为了要解除众生眼前和究竟的痛苦而为的。因为有此“不忍”之悲心才行布施的。

  布施之果报:此有究竟和目前的果报两种。前者指证圆满无上菩提之果位。《菩萨地论》云:

  “若菩萨圆满布施波罗蜜多,则能成熟无上正等正觉。”

  眼前的果报是说:“如果施舍财物,纵然自己不要资财,资财也会自然而来的。因为布施的缘故,就可以摄受众生,令他们趋入殊胜的法行。《圣般若集颂》云:

  “菩萨行布施,永绝饿鬼道,

  贫穷及烦恼,一切皆永离,

  获无边财宝,除众生疾苦,

  由行布施故,成熟众有情。”

  《菩萨地论》云:

  “由施食物故,得大力之身,

  由施衣裳故,容彩得焕发,

  由施车乘故,获坚固快乐,

  由施灯烛故,得眼极莹彻。”

  若菩萨行无畏施,则不为魔难及中断障所扰。《宝鬘论》云:

  “于恐惧者施无畏,一切诸魔不能扰,

  能获殊胜大力身……”

  若菩萨行法施,则速能亲见诸佛,常侍佛侧,一切众愿皆能速即圆满。

  《宝鬘论》云:

  “于诸听法者,无覆行法施,

  能常伴佛侧,众愿得满足。”

返回目录

---------------------------------------------------------------------------------------------------------------------------

更多冈波巴大师佛学内容

---------------------------------------------------------------------------------------------------------------------------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