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界法师:大乘百法明门论直解(十三)
净界法师:大乘百法明门论直解(十三)
己五、无为法
本论的正宗分主要是分为两大科,第一大科解释「何等一切法」,第二科解释「云何为无我」。第一科广泛的解释一切法的差别相,天亲菩萨以一百个法来说明宇宙万法的生起和变化。一百法中分成五类:一、心法。二、心所有法。三、色法。四、不相应行法。五、无为法。前面四类都是有为法,第五才是无为法。
第五无为法者,略有六种;一、虚空无为。二、择灭无为。三、非择灭无为。
四、不动灭无为。五、想受灭无为。六、真如无为。
将「无为法」的种类标出,共有六种「无为法」。
解:上之四种色心假实,皆是生灭之法,明有为性。
前面已讲过的四位色法、心法、假法、实法等,都是有生灭的法,显示出它们都是「有为法」。
※在唯识学的定义:假设这个法是由业力所变现的,所谓的「因缘变」,过去的善恶业力所变现的境界(或色或心),这个都是属于「实法」;假设此境界的出现,是由我们第六意识的分别心所创造出来的,这就叫「假法」。我们的色心当中,有实法也有假法,就看它是「因缘变」或是「分别变」来决定,不管它是「因缘变」或「分别变」,都是生灭之法,有造作、有生、有住、有异灭的,这都是「有为法」。故知「有为法」都是生灭之法。
无此有为,假名无为。非更别有一个无为之法,在于有为法外,而与有为相对待也。故云:「但是四所显示。」
「无为法」的安立,是当我们把色、心生灭的境界把它停下来,这种寂静的状态就叫「无为」。换句话说;并不是有一个独立自主的法叫作「无为」。只是就着「有为法」停下来了,就安立作「无为」。因此它是前面四位有为法的生灭相停下来,这种寂静状态我们安立它「无为」。
譬喻:一个人醒时,吃饭、工作、作课等等,都是有生灭、有为的境界。但是有时他累了就睡觉了,身体进入一种寂静的状态,但他是同一个人,一种有造作云为的状态,另一种是寂静无为的状态。
我们的「真如」佛性也是如此,真如佛性也是随顺造作的因缘而现出「有为法」,, 有杂染的法,也有清净的法,「真如佛性」也能依止无为的因缘而现出「无为法」。
「无为法」大致上有两种因缘:
一、依禅定的因缘所现出的无为法,多数都是外道所修。
二、有禅定也有般若波罗蜜的因缘,要「定慧等持」,才现出的「无为法」,这是佛教的无为法。
总之,「真如」由于禅定跟智慧的因缘,它能现出无为的状态。
然为既无矣!尚不名一,云何有六?正由是四所显故,不妨随于能显说有六别。既然连造作都没有,一都不可得,怎么会有六种无为呢?它正是由前面四位有为法的各种变化所显示出来的,因此不妨从它「能变现」的这一方面来说而把它分为六种差别。(但是体性仍是「真如」,并不是离开因缘而有独立自主的法叫作「无为」。)
以下解释「无为法」的差别相。(憨山大师在百法的批注,他认为第一个「虚空无为」是一个「总相」,二至六则是「别相」。)
一、虚空无为:非色非心,离诸障碍,无可造作,故名无为。
以「虚空」譬喻无为,「无为」具足三个特性:一、非色非心。(无为它不是六尘的色法,它也不是八识的心王和它相应的心所。)(八识心王、心所是有「能所」的,但是「无为法」没有「能所」。)二、离诸障碍。凡夫色心诸法有三障:烦恼障、业障、报障。但是在「无为」的境界里,这三种障都没有。三、无可造作。「无为法」本身是没有造作相貌的。也不造善、也不造恶。有这三种特性,故称「无为」。
二、择灭无为:正慧简择,永灭烦恼,所显真理,本不生灭,故名无为。
正:表示不颠倒。(凡夫思想是颠倒的),我们的内心当中本来是毕竟空,无我、无我所的,但是凡夫心却误认有一个「我」,这就是「颠倒」,依止这样的颠倒所生起的种种思想,都是与「无明」相应的。而正慧简择,它是依止正确的、不颠倒的,合乎诸法实相的智慧,以我空、法空的智慧简择,将三界的烦恼给熄灭了,显示出来的真理是不生不灭的,(真理现前是没有生灭相的),故名「无为」。(此类无为多数是佛陀之圣弟子,不论大、小乘。此无为是不共外道的,它由般若波罗蜜的生起,而破坏了烦恼所出现的无为。)
三、非择灭无为:复有二种:
〈一〉不由择力,本性清净,故名无为。
〈二〉有为缘缺,暂尔不生,虽非永灭,缘缺所显,故名无为。
所谓「非择灭」者,是说这个「无为」的现前,不是依止智慧而有的,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本性清净。我们的本性本来是清净的,不管造了多重的恶业,它的本质还是清净。它的清净没有开显,我们不能受用,这是一回事,本质上它仍是清净。(故知,人人也都有「无为」。)
第二种:此种无为是依止禅定而安立,在禅定时,有为法的因缘暂时停下来,入了禅定以后跟外面境界没有接触了,(多数只有第六之独头意识而已,前五识不活动),杂染的因缘缺乏以后,此时烦恼、业力、果报等都暂时不生,虽然不是永灭,如石压草,草没有除掉,也暂时看不到草了,也可以暂时把它安立为「无为」。
四、不动灭无为:入第四禅,双忘苦乐,舍念清净,三灾不到,亦名无为。
此「不动灭无为」,多数属于外道,亦即「非择灭」,依止禅定之力而生起。不动灭,境界不动。灭,是因为身心暂时不动了,故称它「灭」。而此不动的状态主要是指入第四禅。(凡夫的心是动来动去的,有时到善的境界,有时到恶的境界去)而修禅定的人,是把内心给摄持住,安住在一个所缘境上不动,从初禅乃至三禅都还是「有动」(初禅有寻伺所动,二禅喜所动,三禅乐所动),直到第四禅才是「不动」。双忘苦乐是一种寂静住的境界。
舍念清净,舍是离乐无悔,四禅的人得到不动真定,舍去难舍的三禅乐也不忧悔,称之「舍」(拣别舍受之舍)。「念」者,明静不动犹如止水。四禅内心的明了性特别强(四禅八定中,四禅的念力是最强的),因为已无寻、伺、喜、乐之干扰(四空定的定力深,但是明了性暗淡),禅定分明,故说舍念清净。
四禅有双忘苦乐、舍念清净两种功德,另外是三灾不到,所谓「火烧初禅、水淹二禅、风吹三禅」,四禅无灾,因为他双忘苦乐,舍念清净,又无三灾破坏,所以也将其暂时安立作「无为」(第六意识与禅定相应,但是并无般若波罗蜜。)
五、想受灭无为:入灭尽定,想受不行,似涅槃故,亦名无为。
「想受灭无为」,多数是小乘圣人入了灭尽定以后?在定中与第六意识相应的「想」及「受」这两个心所都不活动了,「想」跟「受」都是五遍行,五遍行不活动第六意识就不活动了。因此阿罗汉入了灭尽定以后是一切法不受。「不动灭无为」还有「舍受」,内心尚有感受(不苦亦不乐,无喜亦无忧的感受),第六意识还有「受」,是「舍受」。但是「灭尽定」是不受一切法,连「舍受」都没有了。「如鸟飞虚空,踪迹不可得」。如禅宗祖师所谓「百花丛里过,片叶不沾身」,内心对一切境界都没有「受」。因为「想」和「受」都不活动了,这种境界相似于涅槃,因此安立为「无为」。(但此「想受灭无为」除了要有禅定之外,还必须要有「我空」的智慧相应。)
※以大乘百法的意思,天亲菩萨所赞叹的无为是指「真如无为」。大乘所认定的真实的无为是「真如无为」。前面所说的无为都是方便,不是真实的无为。
六、真如无为:非妄名真,非倒名如;即是色心假实诸法之性。
「真」者,真实不虚妄。「如」者,不颠倒。也就是;一切法是「色心」所变现出来的相状,而它的本性则是「真如」。
诸法如波,此性如水;诸法如绳,此性如麻。
一切的相状都是业力所变现的诸法(或是天的色、心诸法,或是人的色、心诸法,或是三恶道的色、心诸法),这些法就像波浪一样,而「真如」的法性就像「水」。(波浪不论大小,都不离开水)。诸法如绳,绳子有各种相状,它的本性都是同一个「麻」(真如)。(真如受熏,现出各种由业力所变现的诸法,但是诸法都是同一个本体﹙真如﹚所变现出来的。)
诸法非此——则无自体。此离诸法——亦无自相。
一切法离开了真如无为,就没有它的自体。(一切法也是以真如为自体)。真如离开了诸法,也无法显示出它的相貌。故与诸法,不一,不异。真如与诸法,是不一,也不异的。(以上解释真如的相貌)。
惟有远离遍计所执,了达我法二空,乃能证会本真本如之体。(以下解释「真如」显现之条件)修禅定无法显现「真如」,不管你用不动灭无为或我空的智慧把第六意识停下来,都无法显现「真如无为」。只有消除第六意识的我执、法执,和遍计所执,也就是第六意识里的「无明」,才能证会本真本如之体。
真如二字亦是强名,前五无为又皆依此假立。此即「唯识实性」。故皆「唯识」——决无实我实法也。
「真如」也是假立的两个字,并不是有一个独立的法叫「真如」,也是假设安立的。前面的五个无为也是假立的,所以这都是「唯识实性」,也就是一切法的真实体性。「真如」就是我们的家,所谓「把心带回家」也!
由上可以了解,要达到「真如无为」,必须有两个条件,第一、修菩提心。第二、要有空正见。若只修空正见,就落入「想受灭无为」(二乘),菩萨能观一切法空、无我、无我所,但是大悲心又能依止愿力而度众生。故说菩提心与空正见是达到「真如无为」的两个条件。
「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但去其「执」,不去其「法」。
落实「无为」无不为。
菩萨不但要「如」,还要「来」。
丁二、答无我(以下说明「云何为无我」。)
「无我」是一切法的总相。不管是「有为法」、「无为法」,它的本质都是「无我」。这是一切法共同的相貌。
言无我者,略有二种:一、补特伽罗无我。二、法无我。
一切法的总相有两种无我:一、补特伽罗无我。二、法无我。
此正显示「一切法无我」者,即前五位百法之中,一一推求皆无此二种我相也。
「一切法无我」之意思,就是前面五位百法当中,不管是有为无为,都是假藉二空真如,假藉因缘而显现。
真如法性随顺于造作的因缘,显现「有为法」。
真如法性随顺于寂静的因缘,显现「无为法」。
有为、无为都是假藉因缘所生,本性皆「空」。
如果一切法有独立体性就不必假藉「因缘」。故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
「补特伽罗」——此云有情。有情无我,即「生空」也。
「法无我」——即「法空」也。
「补特伽罗」翻成有情。另一种翻译是「数取趣」,(就是数数的得果报之意思,简单讲就是轮回。)有情无我,亦即有情当中没有一个常一的主宰,也就是「生空」。
「法无我」,一切法是为我们所受用,也都是假藉因缘而生,这当中也没有一个「我」,即「法空」也。
「我空」的范围比较小,它只是站在一个独立的自我。至于「法空」的范围就大了,因为「法」是很多很多的。
且「有情无我」者:解释「补特伽罗无我」
于前五位之中,从前面的五位百法去找,这当中到底有没有一个「我」?(「我」者,常一、主宰也。常,恒常住。一,不变异。主宰,有独立自主性。)先看「心所」,「心所」较粗。
若云「心所是我」,则心所有五十一,何等心所是我?三际无性亦然。
我们的生命体到底什么是「我」呢?一般人不修禅定的话,多数认为「心所」就是「我」,亦即第六意识所相应的心所,所谓「心所」者多数是「思」心所,「我思故我在」,能够思考的是「我」,所以「我」存在。但是「思」心所也是随因缘而有变化的,怎么有一个「我」呢?何况心所有五十一个,哪一个心所才是「我」呢?从过去、现在、未来去观察,也都是无常变异的,哪有「我」呢?
若云「心即是我」,则心且有八,何心是我?又一一心,念念生灭,前后无体,现在不住,以何为我?
如果说「心王」是「我」,那么有八个心王,哪一个又是「我」呢?(外道多执第六意识是「我」)(二乘人多以第八识之微细明了性为「我」)事实上,一一心都是念念生灭,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而观察,我们也可以发现八识心王是会有变化的,那么哪一个「心王」才是「我」呢?
若云「色法是我」,则胜义五根,不可现见;浮尘五根与外色同,生灭不停,何当有我?
如果是「身见」重的人,执着「色法」是我,那么「胜义五根」不能现见,而「浮尘五根」会随同色身生灭不停,哪里有「我」?
若云「不相应行是我」,则色心有体,尚不是我,此依色心分位假立,又岂是我?
色法、心法都还是有业力显现的自体,这尚且不是「我」,这个依色心差别而安立的专有名词(不相应行法),当然不是「我」。
若云「无为是我」,对有说无,有尚非我,无岂成我?
如果「无为是我」,有为法都没有主宰性,无为法又岂是「我」?
故知「五位百法」,决无真实「补特伽罗」可得也。
所以从「五位百法」有为和无为的观察,我们有时会进入无为状态,有时又会进入有为状态,都是随因缘而变化,决没有一个恒常住、不变异的「补特伽罗」。
次「法无我」者:
依于俗谛,假说心、心所、不相应行,种种差别。
约真谛观,毫不可得,但如幻梦;非有似有,有即非有。
从世俗谛而说:因缘上的安立,我们可以说心王、心所、不相应行有种种的差别。若是从真谛来观察,心、心所的自体都不可得,但如幻梦,非有似有,有即非有。
※「法空」不同于「我空」,补特伽罗这个「我执」,完全是一种「遍计执」。但是「法空」是「依他起」性,「法」有依他起的假名、假相、假用,它不是没有,只是我们不要执着它有独立的体性而已。色法和心法有其暂时存在的因缘,所以说它如梦如幻,不是没有,而是会变化而已。
故知,修「我空观」,对「我」的执着是完全消灭。
但是,修「法空观」,不要坏灭因果,「法」有假名假相假用,但去其「执」,不去其「法」。
又对有为假说无为,有为既虚,无为岂实?
譬如依空显现狂华,华非生灭,空岂有无?
有为法是因缘生,无为法也是因缘生,一切法皆无我。
是知「五位百法」,总无实法。无实法故,名「法无我」也!
「法」都是随因缘而安立的,都没有一个独立自主的体性,故名「法无我」也!
甲四、结示劝修
能于五位百法,通达二无我理,是为「百法明门」。
透过五位百法的学习,而能通达人无我、法无我的道理,这就是「百法明门」。透过「百法」而生起我空、法空的智慧,趣向涅槃之门。
唯识学之宗旨:解释「万法唯识」。一切法都是我们八识的活动所显现的,假如八识的活动是良善的,现出来的果报就是可乐的,若是八识的活动是烦恼的,现出来的果报就是不可乐的。故知生命的本质,就是我们念头的相续。
「心识」可分两方面:
「唯识相」:一切法由八识所变现,从相貌来说,就开展出「五位百法」。
「唯识性」:八识之体性就是「真如」。我空、法空的「真如」。
故说「万法唯识」,包括「唯识相」与「唯识性」。一切法皆不离开「心识」。
——「大乘百法明门论直解」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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