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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八·九、别解二种生死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4日
来源:   作者:韩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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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八·九、别解二种生死

 

  【论文】

  八·二五四 复次,生死相续,由内因缘,不待外缘,故唯有识。

  【疏翼】

  第二长行答“由何有情生死相续”有四“复次”中,第四“复次”释第十九颂。

  【述记·卷五十】

  自下第四1、释本颂文。

  此2中有三:初、释生死相续颂文,二、因解净法相续,三、结归唯识。初中有三:初、总解颂文生死相续由内因缘等,次下3、别解二死,后、属释颂文。此即初也,如文可解。

  【论文】

  八·二五五 因,谓有漏、无漏二业正感生死,故说为因。

  【疏翼】

  第四“复次”释第十九颂中,第二别解二种生死。

  【述记·卷五十】

  次、别解二死。既言内因内缘,何者是也。4

  此下第二、正解二死。初、总举生死之因缘体性,得名所由5,二、“所以者何”下,外人6征、释出生死体等。初中,先出因体,后出缘体。此则初也7。

  “有漏业”者,谓三界善业、欲不善业。如缘起正感后世引、满业是。除顺现业,别助当业,皆非此摄,非是行支正感生死故;无记业亦非此8摄,理如常解。

  “无漏业”中,除无分别正体、后得,及此加行。唯后得有分别者,缘事生故,至下9当知。

  此有无漏“业,正感生死,故说为因”。言“正感”者,显由此故,生死相续。由此有力,生死续生,正牵生死。“有漏”者,异熟因摄,无漏者,如异熟因,故言“正感”。

  【论文】

  八·二五六 缘,谓烦恼、所知二障,助感生死,故说为缘。

  【疏翼】

  第一总举生死之因缘体性得名所由中,第二举缘体。

  【述记·卷五十】

  此、释缘体等。

  此中二障,助前二业感于“生死,故说为缘”。非正有力,由此生故。

  “烦恼障”者,谓一切润生诸惑。取发业者,虽理无违,而今此意,取润生者。

  “所知障”者,此类虽多,但取缘佛,有情起者。或取一切,如烦恼润。至下10当知。

  【疏翼】

  以上第二别解二种生死中,第一总举生死之因缘体性得名所由讫。

  【论文】

  八·二五七 所以者何?

  【疏翼】

  第二别解二种生死中,第二假设外征出生死体。于中有二:一、外征,二、答解。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

  自下第二、出生死体。于中有二,初、假设11外征。此有二问:生死有几,由二因缘?有何所以,由斯二业生死果起?

  【论文】

  八·二五八 生死有二:

  【疏翼】

  第二假设外征出生死体中,第二答解。

  【述记·卷五十】

  下、答,有二:初、总答,后、别解。此、答总数。

  【论文】

  八·二五九 一、分段生死:谓诸有漏善、不善业,由烦恼障缘助势力,所感三界粗异熟果。

  【疏翼】

  第二答解中,第二别解。

  【述记·卷五十】

  此下、别解,有二:初、解分段,后、解变易。此解分段中,初、体,后、名。此出体也。

  用前有漏善、不善业为正感因,由前烦恼障缘助势力,所感三界异熟无记“粗异熟果”——易可见故,有定限故,易了知故,二乘、世间共知有故,名之为“粗”——五蕴为性。此即正出生死体也。

  【论文】

  八·二六○ 身命短长,随因缘力,有定齐限,故名分段。

  【疏翼】

  第一解分段生死中,第二释名。

  【述记·卷五十】

  何名分段?

  此、释名也。

  以此异熟“身命短长”:或一岁、一日,乃至八万劫等。随往业因,或缘之力,有尔所时。若“身”、若“命”,“定齐限,故名12分段”。可为一分、一段等,故名“分段”也。

  【疏翼】

  以上第二别解中,第一解分段讫。

  【论文】

  八·二六一 二、不思议变易生死:谓诸无漏、有分别业,由所知障缘助势力,所感殊胜细异熟果。

  【疏翼】

  第二别解中,第二解变易。

  【述记·卷五十】

  下、解变易。有五:初、出体,次、释名,因辨得人,次、问答,次、二死对辨,后、总结13。此出体也。

  谓前“诸无漏后得、有分别业,由”“前所知障缘助势力,所感殊胜细异熟果”。此望分段,转净妙故,转微细故,转光洁故,无定限故,非彼世间,及非回心二乘境故14,名为“殊胜”;唯妙,唯细,唯是菩萨及其自身,并佛境界,故名为“细”。

  第八十说:其诸天等尚不见故15。此以异熟无记五蕴为性,于五果中,异熟果摄。此即正出生死体也。

  何故分段言“三界”果,此死不言是何界果?

  此于三界非定何界,如前第七已有二解,故16不言三界17,不同分段死定属此界业。此变易死,不属无漏业故。此资行相,至下当知。

  【论文】

  八·二六二 由悲愿力,改转身命,无定齐限,故名变易。

  【疏翼】

  第二解变易中,第二释名,因辨得人。文分为三:一、释“变易死”“不思议”异名,二、释“意成身”异名,三、释“变化身”异名。初中又二:一、释“变易”,二、释“不思议”。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五十】

  何名变易死,而言“不思议”?

  下、释名兼辨得人也。略有三名,此第一也。

  谓由大“悲”救生、大“愿”得菩提力故,“改转”旧鄙恶“身命”成今殊胜身命,转先粗劣身命成今妙细身命。

  前有“定齐18限19”。谓此业、此洲、此界、此地,定尔所时。今此业、此洲、此界、此地,齐限不定。如资色界广果天身过五百20由旬21,命过五百劫22或灭于彼,乃至欲界人天亦尔。

  “变”,是改义,“易”是转义。改转旧身命生死,成今身命生死,故名“变易”。

  【论文】

  八·二六三 无漏定、愿,正所资感,妙用难测,名不思议。

  【疏翼】

  第一释“变易死”“不思议”异名中,第二释“不思议”。

  【述记·卷五十】

  下、何名“不思议”?

  若“无漏定愿”力“正所资”生,“正所感”得,其23彼微细“妙用难测”不可知故。非二乘境故,“名不思议”;非凡有情、二乘计24度,名“不思议”;非谓诸菩萨、佛,亦不知,名“不思议”也。

  《楞伽》第四卷25说:大慧!声闻辟支佛未证法无我、未得离26、未得不思议变易生。佛离故,得不思议无漏界法身27。“变异死”名,与此论同。无漏界法身,如下第十卷解28。

  【论文】

  八·二六四 或名意成身,随意愿成故。

  【疏翼】

  第二释名因辨得人中,第二释“意成身”异名。于中分二:一、释意成义,二、引经证成。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

  下、释第二名及显得名。

  又此生死果29,“或名意成身”。“随”大悲愿“意”之所“成故”30。

  《胜鬘经》云:生者,诸受根起;死者,诸受根灭,乃至云云31,如别章解32。

  【论文】

  八·二六五 如契经说:如取为缘,有漏业因续后有者,而生三有。如是,无明习地为缘,无漏业因,有阿罗汉、独觉、已得自在菩萨,生三种意成身。

  【疏翼】

  第二释“意成身”异名中,第二引经证成。

  【述记·卷五十】

  释此一名,恐义无由,下、引经证。

  此成于前33“意成身”名,如《胜鬘经》说。

  “摩利迦34”,此名“鬘者”,即“末利夫人”也。此夫人之女,名“摩利室罗35”,即“胜鬘”也36。

  彼说“如”——似,“以取为缘”,即烦恼障;“有漏业因”,即正业因;由惑润故,“续后有者而生三有”之“有”。此举分段因果,以况变易。

  “如是”五住地37中,“无明习地为缘”,即所知障;“无漏业因”,即有分别业。

  “有阿罗汉”,一;“独觉”,二;“已得自在菩萨”,三;以彼所知障及无漏业为因缘38,故“生此三种意成身”。

  《佛性39论》40云:于41三界外有三种人,受于变易42。人虽即此,然非“界外43”。此之三种,皆转旧粗身,由大悲愿力,得随44意所成故。彼五住地中“无明住地”是法执摄。彼经自云:由无明住为依,恒沙45因之而起。如下第九46卷中自会47。

  《胜鬘经》云:世尊!有48“如取缘49”,即是此中“如取为缘”。彼意说“有一,如取为缘、有漏业因”等。义与此同,而文有异,翻者失也。

  旧言“无明住地50”,今言“习地”,梵本无“住”。所言“习”者,由数习故,有此无明等五住地51故,名“无明习地”。

  所言“住”,是何义?

  旧云“大力菩萨52”,今言“已得自在菩萨53”,是第八地。于相及土二种之中,已得自在故,故第八地说断二愚中,有于相土自在愚54。彼言“大力”,亦是于相、于土得大力故。《无上依经》云“大地菩萨”55。

  旧云“意生身”56,此言“意成身”,彼义随意而生,今言57随意而成。但转易故,非新生故,不可言“生”。此即58二乘无学迥心向大者,及直往菩萨八地以去,方受变易生死。此非尽理,但随经文。

  《佛地》第二卷说:声闻乘59或除七生,或除一生,或除上界处处一生,即前三果。虽诸烦恼所润分段60得非择灭,而由愿力受变易生,三无数劫修菩提因,无有过失。非择灭者,众缘不具,于此时中,毕竟不生,非永不生。资此身因,展转增胜,乃至成佛61。

  第八十说:复次,回向菩提声闻,或于学位即能弃舍62,或无学位方能弃舍,乃至广说63。故知前三果亦得受变易生,验知此64文,非为应理。七地以前决定姓者65有受此66生故。今此中说二乘无学、八地以去,受变易生,决定故说。其前三果及七地前,不决定变易生死,故不说之。此三种定,故说之也。

  西方有解67,如前卷末已略解讫68。以有菩萨初地即能伏诸烦恼,故初地得,如灭定说69。

  或有乃至八地方得,故有四句70:谓有唯受分段,非变易——谓诸凡夫、四果定姓。或唯受变易,非分段——谓二乘无学不定姓、八地以上菩萨。或亦受分段,亦受变易——谓前三果不定姓、七地以前。此句,由自在故,烦恼未尽故。若依烦恼障、有漏业感生死,名分段,即粗、易知;若由无漏、所知障助所感生死,即名变易,细、难知故。故七地以前,代诸有情受三途苦,乃是实身,易可知故。71八地以去乃是72化身,如佛救生,化作身故。

  《大智度论》云:八地舍虫身者,舍分段也73。

  若作此释,此中据定。非无直往七地以前,前三果,亦得受义故,如《对法》第十三抄74会。彼有异解,初地等既得者,必更无决定分段业,如阿罗汉故75。

  十卷《楞伽》第四云:大慧!说寂静法76,得证清净无我之相77,入远行地。入远行地已,得无量三昧自在。如78意生身故79。即知七地已得此生死80,然未一向故,此中不说。然《胜鬘经》与此文同:二乘无学81、自在菩萨82,名意成身。

  十卷《楞伽》第五83、四卷者,第三84云:大慧!有三种意生身:一者、得三昧乐三摩跋提意生身85,“谓第三、第四、第五地中”。二者、如实觉知诸法相意生身86,谓菩萨摩诃萨于八地中。三者、种类俱生87无作行意生身88,谓自身内证一切诸法如实乐相法相乐故89。

  此文不及四卷经者90,今会之云:初、二、三、四、五地,皆应名得三昧乐等意生身,但以初、二地中未得定自在故,略而不说。得定自在,于此生死有胜能故。故彼经云91:自心寂静,行种种行92,大海心波转识之相93三摩跋提乐,名意识生94。以见自心境界故,如实知有无相95,故96名初意生身相。三、四、五地中,于定自在皆平等故。第六、七地亦得“如实觉知诸法相意生身”。六地无相观多,七地虽得此无相观,然未能无加行故,不如第八地。今97从胜处说98,但言第八地是第二意生身。故彼经言:谓观察觉了,得诸法无相如幻等法,悉无所有99,身心转变100。得如幻三昧101,及余无量三摩跋提乐门102、无量相103、力、自在104神通,乃至105是名第二106意生身。“种类俱生无作行意生身”谓第九、十地。唯行无相,亦无功用,于事及理,皆唯内证。故彼经云:自内证一切诸法如实乐相法相乐故。

  此中三名,虽诸地已得,然据增胜地语,非于余地分不得此107。

  然《胜鬘》及此中,约通三乘决定受变易生死者语,《楞伽》约直往菩萨怖诸烦恼108、通定不定受变易生死增胜位语。

  又解:直往者,八地方得,此说迂回者,虽地前已得,且说胜者。故二种、三种109意生身,名位有异,亦不相违。

  【疏翼】

  以上第二释名因辨得人中,第二释“意成身”异名讫。

  《枢要》卷下云:

  下、以八门分别二种生死:一、出体,二、释名,三、辨招生死差别相,四、解位次,五、解得处,六、四种生死相摄,七、会三种生死不同,八、问答分别。体、名、问答三门,如论;得处,如前第七卷﹝末﹞解第八识“﹝此何界后引﹞生无漏”中说。然应料简诸果不同。

  辨其位次:预流等得。初地即得。如《瑜伽》﹝卷八十﹞〈决择声闻地〉中及《佛地论》﹝卷二﹞。其三种生死不同。如《疏》中引《楞伽》﹝卷五初文﹞。然《胜鬘》及此论,三种身依三乘决定,《楞伽》唯依大乘顿悟、怖烦恼者说。或通说不定姓差别胜位。地前一劫,与本无别。所以不说。

  辨招生死差别相者,分段有二:一、散,二、定。散中有二:一、如十二因缘生:唯欲界全,上界少分,依生得善,得报别。二、依胜闻思生得善心转延福寿杂资所起,唯在欲界,心猛利故。定中有三:一、有漏定愿转福寿行,唯欲界有。二、生四静虑广果天下及四无色,唯有漏业熏三品禅生。三、生五净居天,有无漏杂熏修而生。

  其变易唯有二:一、有漏发愿等并无漏合资故业,谓七地以前一切二乘,皆以现行无明等为缘资。二、八地以上唯无漏定资,现行智障等并已无故。

  摄四种生死者,《无上依经》﹝卷上,及《佛性论》卷二、《宝性论》卷三﹞云:阿难!一切阿罗汉、辟支佛、大地﹝《佛性论》作“大力”﹞菩萨为四种障﹝《佛性论》作“怨障”﹞,不得如来法身四德﹝《佛性论》作“四种功德”﹞波罗蜜。何等为四?一者、生缘惑﹝《佛性论》作“方便生死”﹞,二者、生因惑﹝《佛性论》作“因缘生死”﹞,三者、有有﹝《佛性论》作“有有生死”,《宝性论》作“生相”﹞,四者、无有﹝《佛性论》作“无有生死”,《宝性论》作“坏相”﹞。何者生缘惑?即是无明住地能﹝原无﹞生一切行,如无明生业﹝《佛性论》作“一、方便生死者,是无明住地能生新无漏业。譬如无明生行,或因烦恼方便生同类果,名为因缘。如无明生不善行。若生不同类果,但名方便。如无明生善行、不动行故。今无明住地生新无漏业,亦尔:或生同类,或不同类。生福行,名为同类。以同缘俗故。生智慧行,名不同类,以智是真慧故。是名方便生死”﹞。

  何者生因惑?是无明住地所生诸行。譬如无明所生诸业﹝《佛性论》作“二、因缘生死者,是无明住地所生无漏业(藏文《宝性论》作“rgyu'i mtshan bid ni ma rig pa'i bag chags kyi sa'i rkyen can zag med pa'i las bid de 'du byed bz/in no/”),是业名为因缘生死。譬如无明所行,是业。但感同类,不生不同类果。善行但生乐果,不善但招苦报,故名因缘生死。方便生死,譬凡夫位。因缘生死,譬斯陀洹(梵为“sakadagamin”;藏文为“lan cig phyir 'ov ba”),以上,但用故业,不生新业”﹞。

  何者有有?缘无明住地,因无明住地,所起无漏行三种意生身。譬如四取为缘,三有漏业为因,起三种有﹝《佛性论》作“三、有有生死者:是无明住地为方便,无漏业为因,三种圣人是意所生身(藏文《宝性论》作“'byuv ba'i mtshan bid ni ma rig pa'i bag chags kyi sa'i rkyen dav ldan pa zag pa med pa'i las kyi rgyu can yid kyi rav bz/in gyi lus rnam pa gsum grub pa ste/”),譬如四取为缘,有漏业为因,三界内生身”﹞。

  何者无有?缘三种意生身不可觉知微细堕灭﹝《佛性论》作“四、无有生死者,是三圣意生最后身为缘,是不可思惟退堕(藏文《宝性论》作“'jig pa'i mtshan bid ni yid kyi rav bz/in gyi lus rnam pa gsum mvon par bsgrub pa'i rkyen can bsam gyis mi khyab par yovs su bsgyur ba'i 'chi 'pho ba ste/”),譬如缘三有中生,念念老死”﹞。

  下文又云:

  阿难!于三界中有四难:一、烦恼难,二、业难,三、生报难,四、过失难。无明住地所起方便生死,如三界内烦恼难。无明住地所起因缘生死,如三界内业难。无明住地所起有有生死,如三界内生报﹝原缺﹞难。无明住地所起无有生死,如三界内过失难。

  “有有”者,有三界有异熟体。“无有”者,无有苦苦等,唯有行苦相。以无漏资生死,亦说为难。

  问答分别:既得变易,经三大劫,亦有变易得百劫麟角耶?答:不得。不以所知障为缘故。若所留身、有漏定愿所资助者,分段身摄。

  设许无漏定愿所资助,感其分段,有何过失而不许耶?以极胜故,非分段收。非变易者不能无漏资身久住,势力弱故。

  【论文】

  八·二六六 亦名变化身,无漏定力,转令异本,如变化故。如有论说:声闻无学永尽后有,云何能证无上菩提?依变化身证无上觉,非业报身,故不违理。

  【疏翼】

  第二释名因辨得人中,第三释变化身异名。

  【述记·卷五十】

  此、释第三名。

  此变易生死“亦名变化身,无漏定力转令异”于本分段身。清净、微妙、广大、光洁,“如变化故”,从喻为名。然初二名,义用彰名,此即从喻。

  “如有论说”:引教成名。此《显扬论》第十六说:声闻无学等乃至非业报身110。皆彼论111文之问答也,亦“不违理”。故知从喻,即变易生也。

  此即第二释名兼辨得人讫。

  【疏翼】

  以上第二解变易中,第二释名兼辨得人讫。

  【论文】

  八·二六七 若所知障助无漏业,能感生死,二乘定姓,应不永入无余涅槃!

  【疏翼】

  第二解变易中,第三问答。中分为四问四答,此初问答中初问也。

  【述记·卷五十】

  自下第三、解诸妨难。

  有四问答,或分为三。此112、外人问。

  如有学、凡人,由烦恼障助有漏业,能感生死,便不永入无余涅槃;一切二乘有所知障,既能“助无漏业,能感生死”,即汝所言定姓二乘,“应不永入无余”灭界,有所知障及无漏业,能感生故。

  此即小乘诸部共为此难,彼部此障不助感生故。

  【论文】

  八·二六八 如诸异生,拘烦恼故。

  【疏翼】

  第一问答中,第二论主答。

  【述记·卷五十】

  此、论主答。

  若作此解,有四问答;若作后二解,但有三文。

  今以法喻,却解前难:谓“如诸异生”,烦恼所拘碍故,驰流生死,不趣涅槃;彼趣寂者心乐趣灭,为此心拘驰流无相,不趣无上正等菩提。“如诸异生拘烦恼故”——虽有所知障,不能成佛;如诸异生虽有无漏种,不趣涅槃。第八十说由种姓别故,不能趣如113。无种姓人“拘烦恼故”,驰流生死。

  又“若所知障助无漏业”至此“异生拘烦恼”文,有义:总是难外伏计——谓有伏计以无漏业正感生死、为生死因,如善恶业。

  今此难彼:若由无漏正感生死,所知障助,二乘定性应不永入无余涅槃!恒起无漏为生死因,有所知障恒为缘助,拘二乘故,不得趣寂。如诸异生善恶业因,烦恼力助,拘烦恼故,不得涅槃。返显既知有趣寂者虽有无漏,及所知障,不皆回心,故知无漏非为生死正感因也。

  又解:此文乃至“如何道谛实能感苦”,总是难文。有二难意:若所知障助无漏业能感生死,二乘定姓应不永入无余涅槃!以所知障招于生死,拘彼二乘不令趣寂,如诸异生拘诸烦恼不得涅槃。第一问也。

  故下答云:彼所知障,无能发业润生之用,但为缘助感于生死。有种姓者起无漏定愿,显114所知障助有变易生,非正发业,润生能感。故有定姓入涅槃者虽有所知障,不能发业等故。

  “如何道谛实能感苦”,第二问也。

  下文先答此第二问,后答第一问。

  然虽三解此一段文,初解同《瑜伽》、《佛地》俱有此问115。

  其第二解设难伏计,亦有此理。

  第三解,下准有答,文势不违,亦无过失。

  【疏翼】

  以上第三问答或解诸妨难中,第一问答讫。

  【论文】

  八·二六九 如何道谛,实能感苦?

  【疏翼】

  第三问答或解诸妨难中,第二问答。于中分五:一、外人问,二、论主答,三、外人再问感义,四、论主解假名为感,五、明所知障不同烦恼障。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

  此第二、外人问。

  前言无漏为正因感,故为此问。

  【论文】

  八·二七○ 谁言实感?

  【疏翼】

  第二问答中,第二论主及征答。

  【述记·卷五十】

  此、论主答。

  不实感苦。

  【论文】

  八·二七一 不尔,如何?

  【疏翼】

  第二问答中,第三外人再问感义。

  【述记·卷五十】

  此文、外问。

  若非实感,感义如何?

  【论文】

  八·二七二 无漏定愿,资有漏业,令所得果,相续长时,展转增胜,假名为感。如是感时,由所知障为缘助力,非独能感。

  【疏翼】

  第二问答中,第四论主解假名为感。

  【述记·卷五十】

  由第四禅无漏胜定,“资”欲、色界已感异熟诸116“有漏业,令所得果,相续”新生,“长时”不绝,“展转增胜”。实有漏业感,但由无漏资力胜故,假得“感名”,非无漏业实能感苦117。

  此无漏业“如是感时,由所知障为缘助”,此无漏之“力”,非无漏业“独能感”果。

  【论文】

  八·二七三 然所知障不障解脱,无能发业润生用故。

  【疏翼】

  第二问答中,第五明所知障不同烦恼障。

  【述记·卷五十】

  明所知障不同烦恼,故次论言118。

  若准前第三解,此答第一问。所知障不发业等故,二乘入涅槃。

  “解脱”者,谓二涅槃119。解除缚义,故名“解脱”。烦恼名缚,能障涅槃;所知障非缚,不障涅槃——涅槃,解脱故——既不障解脱,体非缚法。无如无明等“能发”有漏“业”,及如贪等“润生”用故。此所知障若“能发业润生”,缚有情故,可别障解脱。此既不尔,故不障解脱。

  【疏翼】

  以上第三问答或解诸妨难中,第二问答讫。

  【论文】

  八·二七四 何用资感生死苦为?

  【疏翼】

  第三问答或解诸妨难中,第三问答。于中有二:一、外人问,二、论主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

  此第三、外人问。

  《佛地论》说:二乘无学,尽此一身120必入永灭,与佛无异。何故引彼趣大菩提,长时受苦?彼答:变易位中,无斯121苦受,斯有何过122?

  又问:行苦有故,是为大过!

  彼文难意,大与此同。

  【论文】

  八·二七五 自证菩提利乐他故。谓不定姓独觉、声闻,及得自在大愿菩萨,已永断伏烦恼障故,无容复受当分段身。恐废长时修菩萨行,遂以无漏胜定愿力,如延寿法资现身因,令彼长时与果不绝,数数如是定愿资助,乃至证得无上菩提。

  【疏翼】

  第三问答中,第二论主答。

  【述记·卷五十】

  即二利故,更须资生。

  不定二乘及八地以去菩萨,其二乘者已永断烦恼障,其菩萨者已永伏烦恼障123,故无容复受当分段身。虽诸菩萨愿力,受生,伏烦恼种,分段之果定不能生。二乘生死非由悲愿,若有惑种,生死后续。故断种时,生死永尽。

  菩萨生死,但由悲愿,必假现惑助愿方生。故伏现时,永断生死。菩萨虽藉烦恼生死、受生,不同凡夫、二乘,说现及种润生124。由起烦恼利益有情业势,便能感分段125生死果。烦恼若伏,业势便尽;故须法执126助愿127受生。

  故已断、伏,“无容复受当分段”果。既有二利之益,观知分段报终,“恐废长时修菩萨行,遂”入128无漏胜定胜愿之力如阿罗汉“延寿”之法,“资现身”之因,即资过去感今身业,令业长时与果不绝。即非择者,复更生义。此或先愿,后方入定;或先入定,后方发愿,二理无违。但由发愿入无漏定,冥资故业,令身转变。不同小乘熏禅等法,无漏有漏更互而起。过去之业不可更起故。如是数数定愿资助,乃至证得无上菩提,经三大劫。

  言“胜定”者,旧云边际第四静虑。今虽无文定何静虑之边际定,四定俱得。预流果129等,皆得此定,理不违故130。然多第四,以殊胜故。

  又《佛地》云:虽经行131苦,令132得如来三身功德、大喜、大乐”等,乃至广说133。

  【疏翼】

  以上第三问答或解诸妨难中,第三问答讫。

  【论文】

  八·二七六 彼复何须所知障助?

  【疏翼】

  第三问答解诸妨难中,第四问答。于中分二:一、外人问,二、论主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

  此第四134、外人问。

  既由无漏资现身先业,令果长时,彼复何须所知障助,方感此果?

  【论文】

  八·二七七 既未圆证无相大悲,不执菩提、有情实有,无由发起猛利悲愿。

  【疏翼】

  第四问答中,第二论主答。于中有三解,此第一解也。

  【述记·卷五十】

  “既未”成佛“圆证无相大悲”,一味平等之解,若“不执菩提”可求、“有情”可度为“实有”者,无有因由可能“发起猛利”大悲及“猛利愿”。以所知障——可求、可度执——为先故,方能发起无漏业故。说业为因,以是胜故;无明为缘,以疏远故;非如烦恼资有漏业,但缘义同,少分相似135。

  【论文】

  八·二七八 又所知障障大菩提,为永断除,留身久住。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二解。

  【述记·卷五十】

  第二、又解:此“所知障障大菩提”,正障智故。

  “为永断除”此所知障,留身久住136,说之为缘,为所137断缘故。

  【论文】

  八·二七九 又,所知障为有漏依,此障若无,彼定非有。故于身住,有大助力。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三解。

  【述记·卷五十】

  第三、又解:此“所知障”能为一切有漏之依,以体宽遍。

  由有此障,诸俱行法不成无漏;故此所依之障若无,彼能依有漏决定非有138。今既留身住,由有所知障为缘,故说此障139为于身住有大助力,说为缘也。

  此中三释,并通三乘。然八地以去,复更愿资,即无初义。无漏相续不起执故,但后二义。

  以上第三问答分别。

  【疏翼】

  以上第二解变易生死中,第三问答或解诸妨难讫。

  【论文】

  八·二八○ 若所留身,有漏定愿所资助者,分段身摄,二乘、异生所知境故。无漏定愿所资助者,变易身摄,非彼境故。

  【疏翼】

  第二解变易生死中第四二种生死中,第四二种生死对辨差别。

  【述记·卷五十】

  以下第四、辨二死差140别。

  问:且如决定姓阿罗汉等留诸寿行,舍衣钵等入边际定,以修福力资现命业,亦得延寿,变易生死,有何别耶?

  正解此二生死别体141。

  变易生死,第八十说非天眼境142。此中说非二乘等境。彼文意说:定姓声闻,及不定姓未回心者,虽有天眼,亦不能见。身极微细,非其境故。故此论言“二乘、异生”所不能见。然回心以去,设预流等,亦能见之,非天眼二乘并143悉能见。得殊妙身,眼亦胜故。然不许下得见上身,非其境故,上得见下。

  又解:以同类故,下144得见上。

  小乘福资、入定,通有、无漏。今者大乘舍福资身定,唯有漏。此文为证:粗妙既殊,见者亦别,是故二身非无差别145。

  【论文】

  八·二八一 由此应知,变易生死,性是有漏,异熟果摄;于无漏业,是增上果。

  【疏翼】

  第二解变易生死中,第五总结并会违。于中分二:一、总结,二、会违。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

  自下第五、总结会违。

  “变易生死,性是有漏”,资146感现业,五果之中,异熟果摄;通五蕴性。此果望“于无漏业,是增上果”,疏缘与力故。

  【论文】

  八·二八二 有圣教中,说为无漏,出三界者,随助因说。

  【疏翼】

  第五总结并会违中,第二会违。

  【述记·卷五十】

  此、会相违。

  说为无漏“出三界”者147,随此无漏助业因说,而体实非。是故经言界外生死、有漏生死、无漏生死也。即《十地》148云:有妙净土出过三界,十地菩萨当生其中此等文也149。更勘《胜鬘》150、《楞伽》二经此等文也151。

  《瑜伽》第八十、《佛地》第二说:为住有余界,无余界尔152耶?

  答:唯有余界。无余依中,离诸事业故153。

  问:若唯有余界,云何一生便得成佛?彼阿罗汉尚当无一生等154。

  答:由增寿行,方能成佛。故佛155世尊说善修神足,能住一劫等。此是发趣极成迟钝,不如初修菩萨,乃至广说156。

  《无上依经》157有四生死:一、方便158,二、因缘159,三、有有,四、无有。如《枢要》160会。

  以上第二解二死讫。

  【疏翼】

  以上第一释第十九颂生死相续颂文中,第二别解二死讫。

  【论文】

  八·二八三 颂中所言“诸业习气”,即前所说二业种子。“二取习气”,即前所说二障种子,俱执著故。“俱”等余文,义如前释。

  【疏翼】

  第一释第十九颂生死相续中,第三属释颂文。

  【述记·卷五十】

  自下第三、属161释本颂文,有二:初、正解,后、逐难释。此正解也。

  颂162言:“诸业163习气”,即有漏、无漏“二业”。业非一故,有身等三,故名“诸业”。

  “二取习气,即”164“二障种子”。此“二种165子,俱执著故”,皆说名“取”。

  “俱等余文”,“等166”者,等前“异熟既167尽”等文。

  【论文】

  八·二八四 变易生死,虽无分段,前后异熟,别尽别生,而数资助,前后改转,亦有前尽,余复生义。

  【疏翼】

  第三属释第十九颂文中,第二逐难释。

  【述记·卷五十】

  问:变易生死非如分段别死、别生,如何可言“前异熟既尽”等?

  下、逐难解。初、解变易难,后、释颂中不说现行等所以。此即168初也。

  “虽无”如“分段”别尽、别生,而以定愿“数资助”故,“改”去前恶者,“转”生后胜者,亦有“前尽”,后更生义。此即所资业力未尽,为令增胜,故“改转”也。或有定力,非极长时增胜,但得二十劫等;为令更增,亦有前尽后生之义。

  【论文】

  八·二八五 虽亦由现,生死相续,而种定有,颂偏说之。

  【疏翼】

  第二逐难释中,第二释颂中不说现行等所以。有二解释,此第一解也。

  【述记·卷五十】

  自下169第二、解颂不说现行所以。

  虽实“亦由”诸法现行,“生死相续,而种”子相续,一切时有,非如现行多间断故。颂中“偏说”种子,云“由业习气”等。

  【论文】

  八·二八六 或为显示真异熟,因果皆不离本识,故不说现。

  【疏翼】

  第二释颂中不说现行等所以中,第二解释。于中分三:一、不说现行所以,二、说种所以,三、简别六识异熟果。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

  此170、第二解。

  为显“真异熟因”——“业种子”是;“果”——即“本识”;“皆不离本识,故不说现”行。其诸种子,即种子识,现行不然。各别体故。

  【论文】

  八·二八七 现异熟因,不即与果。

  【疏翼】

  第二解释中,第二说种所以。

  【述记·卷五十】

  此诸现行善恶等法,虽亦是“异熟因,不即与果”。熏于种子已,要于后时方与果故。但说“种子”。

  【论文】

  八·二八八 转识间断,非异熟故。

  【疏翼】

  第二解释中,第三简别六识异熟果。

  【述记·卷五十】

  问:六识之中,亦有异熟果,何故颂不说前尽后生?六识现行亦不离识,是异熟果故。

  以非是真异熟,不说六现行。颂意偏说第八识也,正是生死相续法故。

  上来解颂,依染法相续讫。颂言“异熟”,故非无漏。

  【疏翼】

  以上第四“复次”释第十九本颂文中,第一释生死相续﹝“前异熟既尽,复生余异熟”﹞颂文讫。

  【论文】

  八·二八九 前、中、后际生死轮回,不待外缘,既由内识,净法相续,应知亦然。

  【疏翼】

  第四“复次”释第十九本颂文中,第二因解净法相续。于中有二:一、略例,二、广明。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

  自下第二、因解有漏法例无漏法。

  初、略,后、广171。此略例也。

  【论文】

  八·二九○ 谓无始来,依附本识有无漏种,由转识等数数熏发,渐渐增胜,乃至究竟得成佛时,转舍本来杂染识种,转得始起清净种识,任持一切功德种子;由本愿力,尽未来际,起诸妙用,相续无穷。

  【疏翼】

  第二因解净法相续中,第二广明。

  【述记·卷五十】

  由法尔种,新所熏发。“由本愿力”,即佛世尊利他无尽。

  “清净种识”,皆通现种,皆唯第八,能持种故。

  【疏翼】

  以上第四“复次”释第十九本颂文中,第二因解净法相续讫。

  【论文】

  八·二九一 由此应知,唯有内识。

  【疏翼】

  第四“复次”释第十九本颂文中,第三结归唯识。

  【述记·卷五十】

  自下第三、总结上文。

  由此上来所说染净道理,应知诸法相续唯有内识也172。

  【疏翼】

  以上第三释诸外难、广释第一颂文“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有七颂合为二段中,初二﹝第十八及第十九﹞颂释理违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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