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三·十七、引大乘教证有第八 (注解)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三·十七、引大乘教证有第八 (注解)
注解
1 如理《义演》云:
哲云:大乘教合为一,小乘开为四。又周云:三经四颂为四,下不共许教二合为一,总成五。
2 如云:
阿赖耶识为断?为常?非断、非常,以恒转故。
3 “复言至转位”五字,《义演》作“彼所俱言至未转位”八字。
如本卷又说:
此识无始恒转如流,乃至何位当究竟舍?
4 即二乘有学。
5 谓十地菩萨。
6 道邑《义蕴》云:
问:何以得知兼问异熟?答:前解舍云:异熟识体菩萨将得菩提时舍,声闻、独觉入无余依涅槃时舍。由此,《疏》云“通二乘”等。今此问“第八识”,乃说通名。故知上下非一向依此体例。
7 “此”,指断、常位。
8 “彼”,谓至转依位。
9 即本卷中。
10 如本论《述记》卷四云:
故阿赖耶识是真爱著处,不应执余五取蕴等。
11 “此第二解”。
12 金陵本作“识离”,余作“离识”。
13 智周《演秘》云:
“此”者,即此第八识也。应作“此识”者,即第八识。
14 “楷”字,《唯识二十述记》卷三作“楷”,余多作“揩”。
15 谓《阿毗达磨经》、《解深密经》三颂。
16 另有:大乘《宝性论》,亦引初颂,但以“如来藏”为“界”。
17 《入楞伽经》二颂。
18 谓只此论中引。
19 “阿毗达磨”,对法藏。《摄论·世亲释》卷一云:
为对治自见取执,立阿毗达磨藏。显照诸法无倒相故。
20 “契经”,梵文“sutra”,即“贯穿缝缀”。
21 道邑《义蕴》云:
前陈名自性,唯有持义;后陈明差别,兼有轨义。
22 即大文分三。
23 即解大文第一。
24 谓上半颂解因缘。
25 谓后半颂解流转、还灭。
26 即“无始时来”,或“一切法”。
27 《摄论·世亲释》卷一云:
“界”者,谓因。是一切法等所依止。现见世间于金矿等说“界”名故﹝藏文无“于金矿等”八字﹞。由此是因,一切法等所依止。因体,即是所依止义。
《摄论·无性释》卷一云:
“界”者,因也,即种子也。是谁因种?谓一切法。此唯杂染,非是清净,故后当言多闻熏习所依,非阿赖耶识所摄,如阿赖耶识成种子,如理作意所摄似法似义所起等。
《瑜伽》卷五十一云:
为种子者,谓所有善、不善、无记转识转时,一切皆用阿赖耶识为种子故。
《显扬》卷一引教证云:
又说“如五种子”,此则名为有取之识,此言显有一切种子阿赖耶识。
28 《摄论·无性释》卷一别解“依”云:
彼一切法等所依者:能任持﹝藏文作“rten”﹞故。非因性故。能任持义,是所依﹝藏文作“gnas”﹞义。非因性义。所依、能依,性各异故。若不尔者,“界”声已了,无假“依”言。
《枢要》卷中云:
一切法之界,谓与有漏法为因缘用,与无漏法等为所依,故有涅槃证得。与《唯识》﹝卷三﹞第二复次,少分相似,然稍差别。如文可知﹝如云“或此双说涅槃与道。俱是还灭品类摄故。谓“涅槃”言,显所证灭。后“证得”言,显能得道”﹞。
29 “此为略解,下广缘义”,《疏翼》无,依《大正藏》增。
30 “现所执持”者,谓种子。
31 灵泰《抄》云:
第八识不变现行七识果,本识唯缘所变五色根之果法也,即五根、世间等是。
32 《瑜伽》卷五十一云:
为所依者,谓由阿赖耶识执受色根,五种识身依之而转,非无执受。
33 “犯”字,《金藏》、《义演》作“犯”,余作“所”。
34 道邑《义蕴》云:
今成末那以“转识摄”,因有二过:一者、所依不成:有法末那他宗不许,是故此因,无所依也。二者、随一不成:不许末那是转识摄,他随一也。今合为文言“所随一”。有本云“此犯随一”者,虽显过不尽,其文易解,将为正也。
35 灵泰《抄》云:
量云:第六识定有俱生不共根。转识摄故。如五识。其第六识俱有不共根,即是末那也。
《瑜伽》卷五十一云:
又由有阿赖耶识故,得有末那,由此末那为依止故,意识得转。譬如依止眼等五根,五识身转,非无五根;意识亦尔,非无意根。
36 灵泰《抄》云:
为如五识是识性,不依第七识为俱有依耶?为如第六识是识性,即用第七识为俱有依耶?
37 灵泰《抄》云:
为如第六是识性,非五识故,则用第七为俱有依?为如第七是识性,非五识故,不用第七为俱有依?《疏》:此亦不尔,其第七识,许非有依也。
38 灵泰《抄》云:
量云:第七以第八为俱有依。是识性故。如前六识。
他作不定云:为如第八识是识性故,无俱有依,第七识无俱有依耶?为如前六识是识性,有俱有依,第七有俱有依?
今论为防此不定过故,所以成立第八识依第七为俱有依——第七是识性,则用第八为俱有依;第八是识性,亦用第七为俱有依也。
39 “二”字,《金藏》作“第三四”三字。
40 “等”字,《金藏》无。
41 “现”字,应作“等”。《金藏》作“眼等”二字。
42 “义”字,《金藏》有,余无。
43 “则”字,疑为“即”。
44 “或”字,《金藏》同作“或”,余多作“成”。
45 《对法》卷四云:
杂染顺逆者,或依流转次第说:谓无明缘行,如是等顺次第说。或依安立谛说,谓:老死苦、老死集、老死灭、老死趣灭行,如是等逆次第说。
道邑《义蕴》云:
亲生现行,名体顺用。
46 即若有漏法皆名流转尔。
47 “义”字,《金藏》无。
48 “依执”,金陵本作“执持”。
49 道邑《义蕴》云:
有根身等令不坏,生觉受故。外器色等执为境故。
50 智周《演秘》云:
此解唯以五趣之报名之为趣,前后俱通惑、业、苦等,并名为趣。
51 “或”字,《金藏》、明历本作“惑”。
52 道邑《义蕴》云:
谓喜受同时心、心所,及根等,名“顺喜法”。
53 “染”字,金陵本作“染”,余作“净”。
54 “下句颂”三字,《金藏》作“下第四句”。
55 《金藏》作“前说,且总言也”等六字,余作“别解”二字。
56 对治现行顺种。
57 “或”字,《金藏》误作“惑”。
58 《对法》卷四云:
何者是流转?谓一切生死。即前顺后,其体顺用。
59 灵泰《抄》云:
然此中有两种顺:无漏种子顺无漏现行,无漏现行即顺所证涅槃也,即第八现行识与现行道为依持也。此解顺下第一师说能证道之义,是彼品类,非是彼体者。道,是灭家品类,其道,实不是彼灭体;灭,即道家品类,其灭,实不是彼道也。
问:云何名灭净?若言灭烦恼故,即名灭净者,其无为亦能生圣道,应名生净云云。《疏》令证得涅槃前顺于后者,见道顺修道,修道顺无学道也。
道邑《义蕴》云:
如资粮、加行有漏善法,远证佛果涅槃,亦名为“顺”。
60 见《摄论》卷二、两《释》卷四云:
复次,此三自性为异?为不异?应言非异、非不异。谓依他起自性由异门故,成依他起。即此自性由异门故,成遍计所执。即此自性由异门故,成圆成实。由何异门,此依他起成依他起?依他熏习种子起故。由何异门、即此自性成遍计所执?由是遍计所缘相故,又是遍计所遍计故。由何异门,即此自性成圆成实?如所遍计,毕竟不如是有故。
61 “此”字,《金藏》有。
62 “虽”字,《金藏》作“虽”,余作“唯”。
63 “道”字,《金藏》、金陵本作“还”。
64 《摄论·世亲释》卷一云:
非唯诸趣,由此而有;亦由此故,证得涅槃。要有杂染,方得涅槃故。
《摄论·无性释》卷一云:
生等杂染,毕竟止息,名为涅槃。若离阿赖耶识,不应证得。
65 谓三师义说。
66 即解所引第一颂中,总第二解。
67 “是”字,《金藏》、灵泰《抄》、《义演》有,余无。
68 道邑《义蕴》云:
此言第一二句,俱是现行识。
69 灵泰《抄》云:
即疏中有其二解:一云:其“有”字唯属别所有能依染、净法——由此有诸趣法,由此有涅槃净法。其有字即不属总所依之能有。其第二句,是总所依,是能有也。
70 灵泰《抄》云:
此,第二解。其“由此有”者,此“有”字即通属能依所依。其第二句,即是能有,亦是所有。下之二句,染、净法既是能依,亦是所有。下二句即别能依之总所依,上﹝二句﹞是别所有之总能有。若第二句,即总所依之别能依,亦是总能有之别所有。
71 本论卷八云:
何缘所生,立生老死;所引,别立五支?因位难知差别相故,依当生果,别生五支。谓续生时,因识相显;次根未满,名色相增;次根满时,六处明盛;依斯发触;因触起受。尔时,乃名受果究竟。依此果位,立因为五。果位易了差别相故,总立二支以显三苦。然所生果,若在未来,为生厌故,说生老死。若至现在,为令了知分位相生,说识生五。
72 智周《演秘》云:
此异熟法酬因,是苦,非熏、非集。若依有宗,苦、集是一物,因、果故说二。
73 本论卷二云:
闻熏习中有漏性者,是修所断,感胜异熟,为出世法胜增上缘。无漏性者,非所断摄,与出世法正为因缘。此正因缘微隐难了,有寄粗显胜增上缘,方便说为出世心种。
74 《对法》卷四云:
有漏法言,亦摄随顺决择分善,粗重所随故。
75 “科”字,《金藏》作“解”。
76 疏文全同论文。
77 “圆”字,《金藏》无。
78 《摄论》卷二云:
云何应知圆成实自性?应知宣说四清净法。何等名为四清净法?一者、自性清净:谓空、真如、实际、无相、胜义、法界。二者、离垢清净:谓即此离一切障垢。三者、得此道清净:谓一切菩提分法、波罗蜜多等。四者、生此境清净:谓诸大乘妙正法教。由此法教清净缘故,非遍计所执自性。最清净法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自性。如是四法总摄一切清净法尽。
《摄论·世亲释》卷五云:
“自性清净”者,谓此自性本来清净。即是真如自性实有,一切有情平等共相。由有此故,说一切法有如来藏。
《摄论·无性释》卷五云:
“自性清净”者,谓此自性,异生位中亦是清净。谓由此故,圣教中说一切有情有如来藏。
无性又解“自性清净”六异名云:
“空”者,谓于依他起上,遍计所执永无所显真实理性。言“实际”者,真故,名“实”;究竟,名“际”。“际”声,即是边际言故,如弓边际﹝藏文无喻﹞。言“无相”者,永离一切色等相故。言“胜义”者,即是胜智所证义故。言“法界”者,谓是一切净法因故。此“法界”声,是法界因,言如金界﹝即“金”矿“界”,“界”字,藏文作“'byuv-khovs”,即来源﹞等。
《摄论·世亲释》卷五解“生此境清净”云:
生此能证菩提分法所缘境界。生此﹝得此道清净﹞境界,即是清净,故名“生此境清净”,即契经等十二分教。何以故?若此圣教是遍计所执,应成杂染因。若依他起,应成虚妄。既离二自性故,成圆成实。又此四种,于大乘中随说一种,应知是说圆成实性。于中初二,无有变异圆成实故,名圆成实。后之二种,无有颠倒圆成实故,名圆成实。
79 见《摄论》卷二、两《释》卷五。
80 “依他”二字,《金藏》无。
81 “起”字,《金藏》有,余无。
82 如《摄论》言:
即此依他起自性,由遍计所执分成生死,由圆成实分成涅槃故。
《摄论·无性释》云:
若遣遍计永无复余,不得生死。不得此时、便得观见寂灭涅槃。然此中说遍一不成,无差别性。为遣愚夫定性﹝藏文无“定性”二字﹞差别颠倒执著,亦即显示依他起义,依二自性不决定故。
83 灵泰《抄》云:
第三句是灭谛。诸趣向义,即是涅槃是所趣向处也。
84 谓第一颂。
85 第二科。
86 即下文“第三、总结”处当释。
87 “取”字,《金藏》无。
88 即本论卷一。
89 “定”字,《金藏》作“是”。
90 编按:《疏翼》依韩老原有的论文编号而行文。若依《大正藏》,原文作:
﹝述曰:﹞今阿赖耶识。
﹝成唯识﹞论:非如胜性至体非一故。
述曰:此遮僧佉计为胜性,即自性体......。
综合而言,即:今阿赖耶识非如僧佉所计之胜性,是常、是一。
91 “为”字,《金藏》作“有”。
92 《摄论·无性释》卷一云:
能“摄藏诸法”者,谓是所熏,是习气义,非如大等显了法性藏﹝藏文有“以不显了为体性”﹞。最胜中,阿赖耶识摄藏诸法亦复如是。为简彼义,是故复言“一切种子识”。与一切种子俱生俱灭故。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互为缘故,展转摄藏,是故说名阿赖耶识,非如最胜即显了性﹝藏文作“与最胜即是显了又是自体性者相违”﹞。
93 “义具”二字,金陵本作“我者”。
94 见《摄论》卷一、两《释》卷一,如云:
一切有生杂染品法于此摄藏为果性故;又即此识,于彼摄藏为因性故;是故说名阿赖耶识。或诸有情摄藏此识为自我故,是故说名阿赖耶识。
95 谓《摄论》中义意增说。
96 “阿赖耶”名共有三解:一、但以能藏为名,二、三种藏义具备为名。第三解如《枢要》卷中云:
第三义云:据实,赖耶但以执藏。今据能藏有自在,似常、一故,可似于我,显为我爱之所执藏;义意正以所执藏故,名阿赖耶。若以能藏解阿赖耶,佛果应得此名!若能藏、所藏义解,二乘无学,八地以去,应得此名!故唯执藏名阿赖耶,缺,即非也。今举能藏,影杂染藏,佛唯一能藏;二乘无学、八地以去,有能、所藏;以外有三藏,故以执藏名“阿赖耶”。
97 “藏”字下,《金藏》有“识”字。
98 《枢要》卷中云:
“胜者我开示”中,论文唯据究竟证果而说,故立“正”名,“正”名亦通地前等故。不定姓者,理在其中,地上、地前,随应摄故。决定二乘生无色界,信有第八识得入灭定,明亦为说,然非正故,究竟不能得大果故,此中简之。
《摄论·世亲释》云:
“胜者”,即是菩萨众。
《摄论·无性释》云:
即大﹝藏文作“殊胜”﹞菩萨有堪能﹝藏文作“'os yin pa”﹞故,名为“胜者”。为彼开示﹝藏文作“bwad pa”﹞非余劣者﹝藏文作“'os ma yin pa”﹞。
99 “得真唯识”,即谓能取、所取二取并离。
100 “机”字,《义演》、灵泰《抄》均作“机”,余作“我”。
101 如令重净及令进修。
102 “一”字,原作“二”,今改。
103 “总相言”三字,《金藏》有,余本无。
104 “等”取《摄论》卷一、《显扬》第一。
105 智周《演秘》释“解深密”云:
此经梵本名曰“珊地涅嫜折那”﹝梵文为“sajdhi-nirmocana-sutra”﹞。“涅嫜折那”,此翻为“解”;“珊地”之声,含于三义:一、诸物相续,二、骨节相连,三、深密之义。
106 如《摄论》卷一云:
何缘此识亦复说名阿陀那识?执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体取所依故。所以者何?有色诸根由此执受,无有失坏,尽寿随转;又于相续正结生时,取彼生故。
但《摄论·世亲释》卷一曾引该经长行解释此颂,即有二执受中第二执受“相、名分别言说戏论习气执受”文。
107 “子”字,《金藏》无。
108 《摄论·世亲释》卷一云:
谓即由此识是相续识故,于相续正结生时,能摄受生。一期自体亦为此识之所摄受。由阿赖耶识中,一期﹝藏文作“一切”﹞自体熏习位故。彼体起故,说名“彼生”;受彼生故,名“取彼生”;由能取故,执受自体。
109 “为”字,《金藏》无。
110 “颂”字,《金藏》作“偈”。
111 “上三字”,即“阿陀那”。
112 灵泰《抄》云:
“愚”者,暗昧义,即是所知障也。
113 “等”字,《金藏》有,余无。
114 谓除凡夫、二乘。即总说大菩萨众,非是劣者。
115 “二”字,《金藏》作“二”,余作“故”。
116 灵泰《抄》云:
此趣寂种姓未证圣者,若为说之,法执坚深,便增我执。既执我、法,诸见遂生,便障证圣道。如执穷生死蕴,即其类也。
117 可能是契吒国,梵文为“kheda”,亦名“北罗罗国”。
118 “般若鵋多”,梵文为“prajbagupta”。
119 “论”字,《金藏》无。
120 即不达不开演义。
121 “生”字,《金藏》有,余无。
122 “辞”字,《金藏》作“词”,下二同。第三亦作“辞”。
123 灵泰《抄》云:
此文即是疏主彰三藏师。
124 如胜性等。
125 《枢要》卷中云:
“我于凡愚不开演”者,《无性·摄论释》卷一云:怀我见者不为开示。恐彼分别执为实我,何容彼类分别计执?穷生死际,行相一类无改转﹝原作“易”﹞故。为显二乘定姓,凡夫俱生之见未除,不得为说;恐增分别见故,非得圣者不为说也。
今难云:若以凡夫有俱生见,不为说;二乘已断,不应为说。若为不愚法者说,凡夫定姓亦有不愚,何故不说·故知不为凡夫正说,非不兼说。无性虽言“怀我见者不为开示”,非尽理言。又此论言“障生圣道”,凡决定姓,可尔,与无性同,非圣者身,更障生圣道故。又非二乘圣者不为说,多分不愚法故,非同异生,此意不为正说,非不兼说。
126 “次下”,《金藏》作“下次”。
127 “楞伽”,梵文为“lavka”。
128 “王神”,《金藏》作“神王”。
129 七卷《楞伽》亦第二卷。
130 “溟”字,十卷本《楞伽》作“冥”。
131 “壑”字,《金藏》作“豁”。
132 “藏识”,十卷本作“梨耶”。
133 十卷本作“亦尔”,七卷本作“常住”。
134 “所动”,十卷本作“吹动”。
135 以下复有颂文云:
非异非不异,海水起波浪;七识亦如是,心俱和合生。
譬如海水动,种种波浪转;梨耶识亦尔,种种诸识生。
心、意及意识,为诸相故说;诸识无别相,非见所见相。
譬如海水波,是则无差别;诸识心如是,异亦不可得。
136 “彼”,谓十卷本。
137 “迦”字,今刻本自作“伽”。
138 即第八识自境界。
139 “说”字,《金藏》作“从”。
140 “所”字,《金藏》有,合原文,余无。下一同。
141 《显扬》卷一原文为:
又说如五种子,此则名为有取之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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