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四·四、许有第八染净方成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四·四、许有第八染净方成
【论文】
四·一○五 又契经说:心杂染故,有情杂染;心清净故,有情清净。若无此识,彼染、净心不应有故。
【疏翼】 第二正引经申其理证,或依经附理十证中,第十染净心证。于中分三:一、引经,二、别解或遮余非,三、归本识。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四】
自下第十、引染净心经。
《维摩》等云:心净故众生净,心垢故众生垢1。其《阿含》等亦有此文2。今言心染故情染等3,此如《瑜伽》五十四卷识住中解4。
此中意说,以本识现、种,为染、净心,令有情染、净,即当《摄论5·染净章》,染章,即三杂染;净章,即是世、出世净6。
【论文】四·一○六 谓染、净法以心为本,因心而生,依心住故,心受彼熏,持彼种故。
【疏翼】 第十染净心证中,第二别解或遮余非。于中分二:一、总解,二、别破。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四】
下、别解中:先、总解,后、别破。
此、总中言:染净诸法“以心为本”。若有漏、无漏,常、无常,有为、无为,染、净之法,皆以本识为本,故言心染情染,心净情净。
此言有为法,总句;无为法等,别句7。染净之法,至下文当知。有漏现行依心而生8,种子“依心住”,心受无漏现行熏持彼无漏种故。
又解:初句如前。“因心而生”者,谓有为现行法,皆因种子心而生;“依心住”者,谓有为现行法,皆依现行识法而住。“心受彼熏”者,谓本识现行,受染净有为现行之熏,释上“依”、“住”。“持彼”有为之种子故,释上“因心生”。随心染净,有情染净,即以所生能依之法,和合假者为“有情”故。
或心体是“有情”,心染故情9染,心净故情净。此文有释:“以心为本”,总句如初。
“因心而生”,谓杂染法,即有漏三性皆是,以相顺故,遂别各10生。“依心住故”,谓清净法,有为无漏不顺本识故,但说“依心住”。
“心受彼熏,持彼种故”,释上所由,并通染净。又“心受彼熏”,是有漏法。“持彼种故”,是无漏法。
又有别解:“以心为本”,总句。“因心而生,依心住故”,并有漏法现行,依种子心生,依现行识住。“心受彼熏,持彼种”者,即无漏有为法,虽心相违,心受彼现行之熏,能持彼现行种故。后心净时,有情随净11。
【论文】四·一○七 然杂染法,略有三种:烦恼、业、果,种类别故。
【疏翼】 第二别破或遮余非中,第二别解或子段别破。
【述记·卷二十四】
下、别解中有二:初、解杂染,后、解清净。染中有二:初、总举,后、别破。
即《摄论》12三种杂染:三界见修所有烦恼,名“烦恼”;一切有漏善不善业,名“业”;此业所得总、别异熟,名“果”。
此总举已。
【论文】四·一○八 若无此识持烦恼种,界地往还,无染心后诸烦恼起,皆应无因。
【疏翼】 第一解杂染中,第二再别破。于中有二,第一明烦恼中又分三:一、正破经部,二、破救,三、牒计非。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二十四】
下、自别破。别破之中,文分为二:初、明烦恼,后、明业果。余文可知。
先言持种,为破经部。
“界地往还”者,《摄论》第二云:从无想等上诸地设来生此间,尔时烦恼及随烦恼所染初识,此识生时应无种子,由所依止及彼熏习,并已过去,现无体故13。
“往”,谓生他地;“还”谓生自地。“无染心后”者,《摄论》14云:对治烦恼识若已生,一切世间余识已灭,尔时若离阿赖耶识,所余烦恼及随烦恼种子,在此对治识中不应道理。此对治识自性解脱故,乃至15复于后时,世间识生,16若离阿赖耶识,应无种子而更得生。世亲、无性二释别解17。此中意言:即二时后,诸烦恼起皆应无因,无持种故。
【论文】四·一○九 余法不能持彼种故,过去、未来,非实有故。
【疏翼】 第一明烦恼中,第二破救。
【述记·卷二十四】
经部若言:余色等中持彼种故,往还等惑起,以此为因者,理亦不然。余色等法,无染心等,不能持彼有漏种子,非第八识故,如色、声等。
彼论释言:非过去烦恼生今烦恼等,经部师计去、来无故。此论依彼,正破经部。
此中文意,兼破萨婆多,彼以去、来有故,“界地往还”无失。今言非实,如前类破“无染心后”,烦恼不生,彼言我宗有得。得者,今破彼言亦“非实有”,同去、来故,前已破故。类下净章中“得等18,非实故”。
又言“持种”,略“得”不言,正破经部故。
【论文】四·一一○ 若诸烦恼,无因而生,则无三乘学、无学果;诸已断者,皆应起故。
【疏翼】
第一明烦恼中,第三牒计非。
【述记·卷二十四】
设彼救云:界地往还诸烦恼等,后时无因生,此牒计非。若尔,则无三乘等果,前已所断者,无因更起故。
【疏翼】
以上第二再别破中,第一明烦恼讫。
【论文】四·一一一 若无此识持业果种,界地往还,异类法后,诸业果起,亦应无因,余种、余因前已遮故。
【疏翼】 第二再别破中,第二明业果,或破业及果。于中有二,第一难界地往还等起无因中,又分为三:一、业果无因难,二、入无余依业果复生难,三、烦恼亦应无因生起难。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二十四】
此中第二、破业及果。于中有二:初、难界地往还等起无因,后、难行缘识等不成。此等初也。
若无此识持业、果种,界地往还,亦应无因。此业之中,《摄论》无解。彼第三云:若有于此非等引地殁已、生时,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识结生相续,19乃至有二意识于母胎中同时而转等20。但释其果。
又若从此殁,于等引地正受生时,由非等引染污意识21结生相续。此非等引染污之心,彼地所摄,离异熟识,余种子体定不可得等。
生无色界等,名为“往还”。
“异类法后”者,《摄论》云:又即于彼,若出世心正现在前,余世间心皆应22灭尽23。尔时,便应灭离彼趣!若生非想非非想处,无所有处,出世间心现在前时,即应二趣皆应灭离等是。世亲、无性皆有此解24。此等之后,其业、果起皆应无因,无种子故。
彼若救言:后报业果今时熟故,余为种子,色等持种。余为其因,去、来世有。“因”言所以,以去、来世为所以故。
今言总非,前已破故。二部,如前。
【论文】四·一一二 若诸业果无因而生,入无余依涅槃界已,三界业果还复应生。
【疏翼】 第一难界地往还等起无因中,第二入无余依业果复生难。
【述记·卷二十四】
若此业果无因生者,入涅槃已,业果还应生!
【论文】四·一一三 烦恼亦应无因故生。
【疏翼】 第一难界地往还等起无因中,第三烦恼亦应无因生起难。
【述记·卷二十四】
设若救言:无烦恼故,入涅槃已,业果不生者,难云:既许业果无因而生25,此文可解。
【疏翼】
以上第二明业果或破业及果中,第一难界地往还等起无因讫。
【论文】四·一一四 又行缘识,应不得成,转识受熏,前已遮故。
【疏翼】 第二明业果或破业及果中,第二难行缘识等不成。于中分二:一、破经部,二、双破二部。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四】
且复业中,《摄论》26第二末云“又行缘识,不相应故”。应定“缘”义,若以行熏识,名“缘”,即不熏转识,如前已破27。
此正破经部。
【论文】四·一一五 结生染识,非行感故。
【疏翼】 第二难行缘识等不成中,第二双破二部。于中分四:一、染识非行缘难,二、行缘名色难,三、时分悬隔难,四、后亦不成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四】
自下、双破经部、萨婆多师。
若设许行能招识故,名“行缘识”,结生染识,非行感故。经部师言:我虽无有去来时分,行缘识生,既有种子似汝大乘现行,能招于当可生名色位识,名行缘识,斯有何过28?
【论文】四·一一六 应说名色,行为缘故。
【疏翼】 第二双破二部中,第二行缘名色难。
【述记·卷二十四】
萨婆多师既有未29来30,设复救言:初生染识,非行所招,名色位中有异熟识,方名行感。虽约分位,以说缘生,但感名“缘”,于理无失。
难云:既约分位,以辨缘生,名色时识,即是“名”摄,言“行缘识”,理定不成。若对经部,若熏、若感,其义皆然,初生染识,非所熏故。对萨婆多,唯感名“缘”。
【论文】四·一一七 时分悬隔,无缘义故。
【疏翼】 第二双破二部中,第三时分悬隔难。
【述记·卷二十四】
彼复救言:既约分位,以说缘生,初生之时识体虽染,非行所感,此时有色,异熟为性,亦名识支,分位说故。为行所感,故说名“缘”,于理何失31?此则一切有部正救,经部兼之,无去来故。
应答彼言:“悬”,谓悬远;“隔”,谓隔绝。
谓答萨婆多言:汝许有去来,然我实不许。设许有者,且行在现在,色果在未来——或是一劫,或一劫余,经八万等——业、果相望,时分悬隔,无缘义故。因既不得成,如何能无果32?如外法等,非异熟因。又行不缘识位中色,无异熟识可名果识支,如何俱色说行能感,名缘于识?又若感于识位中色,名之为“悬”,若感后时名色位识,名之“隔”,俱无缘义33。
答经部言:设许行支能感色者,未来非有,犹如龟毛,时分悬隔势非邻近,如何说行能为识缘?故但说熏,名“行缘识”,非谓感也34。又“悬”、“隔”别,如前已说。准此总应言:悬故,无缘义;隔故,无缘义;无果识可名识支,即无缘义,三文合也。此等文意,极为深远!诸论所未详,群贤所未究。
【论文】四·一一八 此不成故,后亦不成。
【疏翼】 第二双破二部中,第四后亦不成难。
【述记·卷二十四】
此则如文。
又“后不成”者,《摄论》云:“又取缘有,亦不得成。35”为难两家熏、缘、感果,难之返覆,准上应知。又非但36后取缘于有,次第相望,皆可得尔。果中相缘故37。
【疏翼】
以上第二别解或子段别破中,第一解杂染讫。
【论文】四·一一九 诸清净法,亦有三种:世、出世道、断果别故。
【疏翼】 第二别解或子段别破中,第二解清净。
【述记·卷二十四】
次、别破净。于中有二:第一、总显净法,后、别破之38。
净法有三:一、世道,二、出世道,三、断果。有漏六行,名“世道”;无漏能治,名“出世道”;所得无为,名“断果”。“断”是“果”也。
【论文】四·一二○ 若无此识持世、出世清净道种,异类心后,起彼净法,皆应无因。所执余因,前已破故。
【疏翼】 第二别破净中,第二别破之。
【述记·卷二十四】
下、别破中,有二:初、破世出世道,后、破无为。于39中有二:初、难异类后无因,后、难初道不生。此即初也。
“若无本识”持二道种,“异类心后”者,即起异界,及杂染、清净等心。
即是《摄论》第三40云:云何世间清净不成?谓未离欲缠贪、未得色缠善41心,即以欲缠心42为离欲缠贪故,勤修加行。此欲缠心与色缠心不俱生故,非彼所熏,为彼种子,不应道理,乃至广说43。
〈世出世间章〉云:又此如理作意相应心44,是世间心;彼正见相应心45,是出世心;曾未有时俱生俱灭,是故此心非彼所熏;非彼所熏,为彼种子,不应道理,乃至广说。此对经部兼萨婆多,准染应知。
【疏翼】
此为净法无因难。
【论文】四·一二一 若二净道无因而生,入无余依涅槃界已,彼二净道还复应生。
【疏翼】 第一破世出世道中,第一难异类后无因。于中有三:一、净法无因难,二、入无余依后还复生难,三、所依亦应更生难。此即第二。
【述记·卷二十四】
入涅槃已,二道应生,许无因生故。
【论文】四·一二二 所依,亦应无因生故。
【疏翼】 第一难异类后无因中,第三所依亦应更生难。
【述记·卷二十四】
彼若救言:入涅槃已,道无所依身,故入涅槃已,遂更不生也。
论主难云:即所依身亦应无因而更得生,许无因生故。前染业果,无惑不生,难彼云“烦恼应无因生”。彼若更言:无所依故46,准此为难。然文略巧,初后显之。
【疏翼】
以上第一破世出世道中,第一难异类后无因讫。
【论文】四·一二三 又出世道,初应不生,无法持彼法尔种故。
【疏翼】 第二破世出世道中,第二难初出世道不生。文分为四:一、无法持种难,二、类别非因难,三、同自然生难,四、应无三乘果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四】
难经部师无法尔种,此无漏道,初不应生;无法持彼法尔种故,以唯新熏而为不正47。
【论文】四·一二四 有漏类别,非彼因故。
【疏翼】 第二难初出世道不生中,第二类别非因难。
【述记·卷二十四】
设彼若言:以世第一法为因缘生,不假法尔无漏种者;论主难言48,前第二卷已广说讫。
【论文】四·一二五 无因而生,非释种故。
【疏翼】 第二难初出世道不生中,第三同自然生难。
【述记·卷二十四】
又彼若言:初无漏生,但无因起,何假汝立法尔种子?论主难云:说有因生,释迦子故。不尔,便同自然外道!
【论文】
四·一二六 初不生故,后亦不生,是则应无三乘道果。
【疏翼】 第二难初出世道不生中,第四应无三乘果难。
【述记·卷二十四】
此初无漏既不生故,后时无漏亦应不生;初、后无漏,既并不生,是则应无三乘道果!
【疏翼】
以上第二别破之中,第一破世出世道讫。
【论文】四·一二七 若无此识持烦恼种,转依断果,亦不得成。谓道起时,现行烦恼及彼种子,俱非有故。
【疏翼】 第二别破之中,第二破无为或明断果。于中分七:一、断果不成难,二、染净不俱难,三、双破二部,四、破经部救,五、论主总结,六、牒计非,七、释所以。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四】
自下第二、明其断果。
要由本识持烦恼种,故得证断。无漏道起,一切“烦恼及彼种子,俱非有故。”
“道”者,无间道。此正破经部言种子故、萨婆多计惑得俱故49。染法现、种,俱非有故,断何所断?于此时中,无有漏识故。
【论文】四·一二八 染、净二心,不俱起故,道相应心,不持彼种,自性相违,如涅槃故。
【疏翼】 第二破无为或明断果中,第二染净不俱难。
【述记·卷二十四】
若言惑种,在无漏识中,有漏种等非无漏识中。
量云:圣道不持烦恼种子。与烦恼种自性相违故。如涅槃法。
【论文】四·一二九 去、来、得等,非实有故。
【疏翼】 第二破无为或明断果中,第三双破二部。
【述记·卷二十四】
此则双破。
非经部师有去来,故不得言惑50在过去、惑在未来。萨婆多言:我宗不立识能持种,实有去、来,及与得等,故有断果。又命根、同分,设持惑种,无此过失。今言“去、来、得等,非实有故”,如上已破。
【论文】四·一三○ 余法持种,理不成故。
【疏翼】 第二破无为或明断果中,第四破经部救。
【述记·卷二十四】
经部师言:余皆有失,我今复言:惑种在于色等之中。
难言:一切色等不能持种,理不成故。色中无种,如上已破。
【论文】四·一三一 既无所断、能断,亦无依谁、由谁,而立断果。
【疏翼】 第二破无为或明断果中,第五论主总结。
【述记·卷二十四】
论总结言:既无所断之惑,以无依,故无种;能断之道亦无依,依何烦恼、由何断道,而立断果?
【论文】
四·一三二 若由道力,后惑不生,立断果者,则初道起,应成无学。
【疏翼】 第二破无为或明断果中,第六牒计非。
【述记·卷二十四】
此、牒计非。
经部救言:无断果体,但由道力,后惑不生,即立断果,何须本识持烦恼种,立实断果?
论主难云:则初道起,应成无学!
【论文】四·一三三 后诸烦恼,皆已无因,永不生故。
【疏翼】 第二破无为或明断果中,第七释所以。
【述记·卷二十四】
释前所以。后烦恼等,由初断道皆已无因,种子无故,永不生故,便成无学。
有我本识,虽前起道断随应惑,后烦恼起,持烦恼种,得初道时,不成无学;后断烦恼,而得断果。若无此识持烦恼种,初道起位,惑种皆无,应初道起,即成无学!
【疏翼】
以上第十染净心证中,第二遮他非或别解讫。
【论文】四·一三四 许有此识,一切皆成,唯此能持染、净种故。
【疏翼】 第十染净心证中,第三归本识。
【述记·卷二十四】
总结一章51“染、净二法”。
《摄论》三卷52、《瑜伽》53、《对法》54,合证本识。此论之中,自前卷末55至此56中,并已摄尽。更有异同,诸贤自委。文有上下,说有广略,宜细寻之,不能具述57。
【疏翼】
以上第二理证中,第二正引经申其理证或依经附理十证讫。
【论文】四·一三五 证此识有,理趣无边,恐厌繁文,略示纲要。
【疏翼】 第二理证第八识有中,第三广证已后总结之。
【述记·卷二十四】
第三、此即总结十理证,如文易解,故今不释。
“恐厌繁”者,除此十证所不摄证:谓八证中“最初生起”、“明了生起”、“业用58不可得等”,皆此未说,故今例之。彼最初等,下第七卷59皆具演之,非正是证。前十证中所摄八证,诸后讲者,一一叙之。
【疏翼】
以上第二以五教十理证有本识中,第二答“云何应知此第八识离眼等识有别自体”讫。
【论文】四·一三六 别有此识,教理显然,诸有智人应深信受。
【疏翼】 第二以五教十理证有本识中,第三总结劝信。
【述记·卷二十四】
此、总结上教理二证,第三文也。
三能变中,上来已解第一门讫。
【疏翼】
以上第一以十四颂半辨三能变中,初二颂半﹝即第二颂下半至第四颂﹞解初能变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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