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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音法师释:宗义宝鬘浅释 三、第3讲 第二章 总说佛教及外教宗义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2日
来源:   作者:法音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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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音法师释:宗义宝鬘浅释 三、第3讲 第二章 总说佛教及外教宗义

  记得二00四年印度朝圣,晉见尊贵达赖喇嘛法王时,开示说:只学菩提道次第不足,必须进而学习宗义教法,理由是闻思修学宗义教法,可以结合并丰富广增道次第修行。 此一观点其它师长也常如是教说,我们虽没修行,不懂佛法,但至少相信具量、德学双全、具有传承的师长的教说。以学习四部宗义教法结合修行,特别是无我正见(因我执是痛苦的主因),修学无我见是离苦得乐的自利方便,推而广之能作利他行,故为求自他二利,应藉此因缘善为深广学习,安立习气。

  身为佛教徒,需了解佛陀的见(见地)与行(行持),由见地的建立才能深入正确的行持,进而内心能够如实修道、断除障碍、累积资粮、证得果位。 学习宗义,名相多,法义深,并不容易。 学法目的若仅为百年的今生,倒没必要学习;但佛教所不共外教即三世因果观,所学目的是为来世增上而学,工程浩大,并不因所学时间长短而判断功德大小,但愈早投入教法的学习,愈有助于生起内心功德。今生若不学习,势必随业流转,来世若想增上,终究还是要学;与其晚学,不如早学,趁今有因缘,安立正法习气,也许来世转身,即可接续今世法习,再依外缘善知识的摄持继续增上,如此较符合学佛的长远意趣。 透过善知识的教说、指示,能使我们少走冤枉路,安立教理,虽然辛苦,但得突破,如《 释量论》 说:「困难不应退,皆以修力成。」即串习由思惟,思惟由了知,了知由听受:应契合佛陀意趣,应朝此方向学习。

  正文:(P31+1 )

  「宗义」这个名词不是我自己杜撰的,

  即作者说,宗义此名相非个人编造。

  因为佛经里面曾经说过。如《 楞伽经》 说:吾教法有二:教说及宗义;教说示童蒙,宗义为行者。

  《 楞伽经》 为唯识派宗义所依经。 即佛陀的教法有二:

  1 .教说是对凡夫而言,依粗分教授安立凡夫所应行持。

  2 .宗义为行者说,对于深入见行者抉择、主张、认定、承许各宗派的基、道、果的建立,进而安立修道、断障、证果之理。换言之,瑜伽师依着宗义的思想、教义建立宗派见地,指向深刻的修行—由究竟的主张,导向究竟的行持。

  又,人有两类:一类人的思想未受宗派教义的影响,另一类已受宗派教义的影响。

  指人有两类:一类指凡夫,心末入宗派见者;另一类指心已入宗派见者,即瑜伽师。

  前者因为不曾研习经论,所以他们那与生俱来的心智,既不观察也不思惟(人生的意义),只是一味追求现世的安乐。

  指凡夫因心量与智力有限,无法深入、广知佛说经典意趣原来含具了义与不了义之说:凡夫因慧力微劣,无法理解究竟实相(无我),所以所想的、所追求的,仅今生百年的利益与

  损害,且观待自己能力,追求离苦得乐的方便。师长也说:现今所拥有的权利、财富、名声、家庭、亲情等,不善巧、没智慧、没善根的话,所拥有一切人、事、 物正是苦因,这是该反思觉悟的;相反的,法的定义,是执持或得救之义,使初不堕三塗(由修习下士道成辦),中不堕入轮回(由修习中士道而得),后不堕入轮回与涅槃二边(由圆满修习上士道而得)。

  后者曾经研习经论,所以能循著经教和理论的途径,宣说根、道、果三者(一贯)体系在自己思想上成立的道理。

  后者指宗义行者,所研习的主要是:二谛(世俗谛、 胜义谛)基位建立之理、二分(方便分、智慧分)道位修行之理及二身(佛的色、法二身)果位证悟之理;而心已受宗派见地影响的人,因广大的学习与修习,依著世尊金口宣说的经教作为思惟的依据,即:

  1 .以正理宣说诸法的实况二谛之理。

  2.以道位修行之理而悲智双运、福慧双修。

  3 .安立三乘修行证果的一贯体系,各得各乘菩提果。 亦即,宗义行者乃从最初生起认识实况的正见(基位—二谛),依正见起修(道位—二分),依修圆满而证果(果位—二身)。

  补充:

  观待各派的主张与观点,都自认自宗最为殊胜,然而佛的意趣则有究竟与不究竟的分野。换言之,如依佛的究竟观点,佛本身持中观宗应成见,但观待自续派以下,各宗都有其个别对真理主张的安立,此即分别执著。

  一般执著分二:

  1 .分别执着—乃是依著某些理由、学说、主义、理论,依分别心安立自所认定的究竟主张,如唯识派主张依他起与圆成实性实有为合理(一向坚固认定有即是实有,才有因果);自续派则主张,诸法皆无实有,但有自相(执著自相有的心,并非无明心)。

  2 .俱生执著—由于有情无始以来的无明习气,一生又一生依此无明习气的力量,与生俱有的执着—即众生俱生心执取诸法为实有、非缘起、非自性无,执而不自知,俱生而有,无能力分辨,此凡夫皆有,只是不自觉知,也不知其名及义。

  问:分别执及俱生执,有一种执着,或有二种执著,何者较为殊胜?

  答:依应成见看来,有俱生执者未必有分别执,如凡夫;有分别执者必有俱生执,如持唯识见者。 又断障之理—见道断分别我执,修道断俱生我执,所以有分别我执者,智力较高,才能安立自己一套主张;心未入宗派见者的凡夫,只有俱生我执,无现行的分别我执,有分别我执的种子(因无始以来的无明习气)。有现行分别我执,即表示有所学习与思惟,智慧力已趣入宗派见者,智力高于凡夫,这样说来,有分别我执者较为殊胜。以应成派看,下下部皆有分别我执。

  关于「宗义」一词的解释,还有如下的说法。《善明词义疏》说:「所谓:“成就的极限”,就是藉著经教和理论巧为宣讲而成立自宗的主张。

  关于宗义之义,即:

  1.建立基、道、果的一贯体系。

  2 .成就的极限(成就的边际)。《善明词义疏》说,乃是指以经教理论为依据,善巧建立自宗的主张。

  因为(自宗所成立的)此一主张,(自宗)不能再向前跨越,所以就是(宗派成就的)极限。」

  即观待自宗而言,见行上皆已无法再向前超越,已至极限,自宗的智力无以更高思惟,自认为最究竟、最圆满的境界(或是暂时性的)

  (如上所说)于自心中,依据经教或理论而得以确定并承许的宗义,不会在其它的教理前放弃,所以称为「成就的极限」

  即如上说,依著经教或学说最终得以确认、承许。(即宗义一向认定合理),对他宗相违异说,则无法接受。由于不易放弃自宗,坚持宗义见地,择善固执,甚或自所主张、成就皆有极限,故划地自限,无法增上。

  宗派分成两类:外教宗派和佛教宗派。

  依尊贵法王的说法是,宗教可由与见地有关及见地无关而分二类,与见地有关的宗教又分两类,即:

  1 .主张有创世主。

  2.主张由业力(如佛教)或自造。与见地无关的,如祭拜石头、树神、民间信仰等,此无见地安立与体系建立。

  单就(一般的)外教徒与佛教徒而言,有下列的差别:

  但是单以外道与内道而言,差别之处下列说明(外教徒与外教宗派者意义上有少许差异)。

  从内心深处皈依(佛、法、僧)三宝者,就是佛教徒;

  即由行上说,凡具足从内心深处对三宝正知而信的净信心所,亦即具足皈依之因,如实了知三宝功德,于一切时处对三宝生起不共的净信心,具此皈依即是佛教徒。 皈依是功德、心所法,皈依境是本自而有的外在三宝。佛宝是具足四身果位的佛陀,法宝是大小法乘的灭、道二谛(含有学位与无学位的法宝),僧宝是具有法宝者(含在家与出家)或有学位的圣僧。此外,世间皈依为下士道皈依,出世间皈依为中士道皈依,无上皈依为上士道皈依。

  补充:

  皈依定义:对三宝的立誓、誓愿、净信心,即由衷对三宝具足信心,承许三宝是唯一皈依处,一切时处生起佛宝是我的皈依导师、正法是我的正皈依处、僧宝是我的皈依助伴—甚或由此信心引出外在的口诵、礼拜。

  不把心转向三宝而皈依世间神祇的,就是外教徒。

  即外道因见行不圆满,智慧微劣,不出断、常二边见,非中道者,也非以利他为主,又不具出离心,因不圆满则果不圆满。 因此,若心不转向如上所说的内道皈依心,则为外教徒。

  外教与佛教的宣说宗义者也有差别。

  一般而言,宗教皆劝人为善,也有教授修习慈悲心、忍辱心等,但见行上仍有差异。以佛教言,见行圆满,因慈悲心、皈依心、净信心、利他心等修行皆由智慧摄持;具出离心,又以利他为主,终得解脱成佛。

  佛于成就佛果时是否具皈依心?

  皈依之因—即畏(畏三恶道等苦)与信(信三宝有从彼中救护的能力),佛有皈依,佛是佛教徒,因佛有皈依心,但是佛不具皈依之因,因佛已无怖畏痛苦的心,佛却有遍知皈依需具怖畏痛苦的心,故佛有皈依心。

  下士夫有否皈依心?

  师长说:皈依必有欲求解脱之想,故下士道皈依仅为随顺皈依。

  这可由导师、教法和见解三方面来区分。

  即不论内外道的宣说宗义者,能说法者为导师、所说的法是教法、从其所执的见解—乃由上述三方面区分。

  佛教各派的宣说宗义者具有下列三种特征:

  指有部、经部、唯识宗、中观宗的创车轨师的宣说者(最初创造者)与随行执持宗义者(于后执持者),皆有以下三种特征:

  (一)他们的导师已尽断一切的过失,并圆满种种的功德。

  即内道宗派见者皈依的对象及承许的导师(指佛陀),是具足四义教主:

  1 .自离怖畏,以具足自性法身。

  2 .于离他怖畏有善巧方便,以具足智慧法身。

  3 .依大悲利益有情,以意乐清净。

  4 .不论利损,皆平等利益,以无污染动机。

  佛陀遍知一切,已断尽一切过失(二障),战胜四魔(1.天子魔。2.烦恼魔。3.死魔。4.五蕴魔。),断德圆满;一心同时亲证二谛,圆满正等正觉,证德圆满。

  补充:

  《集量论》说:「利他导师善逝救护者。」意即,成就佛果的圆满因有二:

  1 .利他的意乐圆满为大悲心。

  2 .导师为因立果名,指亲证空性的智慧,为加行圆满。

  善逝:指断德与证德圆满,依《释量论》说,佛的断、证功德各具三特色,与外道、有学圣者、阿罗汉不同,即:

  1 .断。 2 .善断。3 .无余断。

  证德亦复如是,即:

  1.证。2 .善证。3 .坚固证。

  救护者:指成佛后自主转*轮,宣说四谛,救护众生。

  (二)他们的教法不会伤害有情众生。

  即教法皆从意乐与加行而不伤害众生,如尊贵法王常说无害行、缘起见之义,即由缘起见的建立,行利他之无害行(令众生离苦得乐)。因果缘起或假立缘起都是诸法实相,是存在的;基于因果缘起,造善得善,造恶得恶,凡是有为法,法尔如是。

  因此,以何缘何因,行一切善恶法,则得一切善恶果报(异熟果)。教法本身,不害有情,但是学法修行者或因心未调,则有可能伤害有情。

  (三) 他们都主张“常、一、自主之我空”的见解。

  即主张没有常一自主我。常一自主的我是:常,指恒常不生灭;一,指独一,无方分,不可分析;自主,指不需观待因缘,自然而有。外道承许离蕴我,即五蕴是无常法有坏灭性,我是恒常法无坏灭性,五蕴与我为体异,在五蕴之外仍有一个恒常的、独一的、不观因缘的我存在。亦即,从今生至来世,有个恒常的、不可分析的、不待因缘的自主的我造业、受果、流转生死。

  但事实上,五蕴与我是体一(同体),我乃观待身心成立,同体关系。我是有为法无常性,虽无常却不间断,有延续性,相续而存在。如是,依五蕴假名安立为我,色蕴命终后会坏灭,受、想、行、识的心法则仍有续流。因业力故,生前所造业习,安立于心识的续流上,以业力之因,能令心识的续流趣往投生之处,所以我仍是我,只是换不同身心(即名色)而已,例如今生以人道身造业,来世得狗身的果报,是同相续、同续流的异熟果,即由此无常相续的我感果。 舍离身心,必无我的存在,因此我与五蕴是体一(内道主张)、非体异(非如外道主张)

  其他(外教)各派的宣说宗义者所具有三种特征,正好与上说相反。

  即外教说宗义者的特征与上说正好相反。不过,有些外道导师,也有可能是佛所示现。

  (一)他们的导师有缺点,而且功德并未圆满。

  外教导师的缺失,主要在于见行不究竟,功德不圆满。其中尤以佛陀具有界念住:

  1 .信佛,佛也不起乐想、欢喜心。

  2 .不信佛,佛也不起不悦之心。

  3 .信不信佛,佛皆以平常心、平等心看待。

  佛于诸法皆观业力因缘,不起任何烦恼分别想,平等舍住,智慧看待。即此一端,可知内、外教导师的差异。

  (二)他们的教法(有些)会伤害有情众生。

  即外道不主张缘起见,许诸法实有,如创世主之说,即非缘起见;行上也有差异,如单修外道的四禅八定不得解脱(因没有无我的正见;是有漏定);又如血祭仪式,以杀生祭祀等。

  (三)他们都主张“有常、一、自主之我”的见解。

  即因分别我执(邪见),主张有常一自主的我—有一个恒常不生灭、独立不可分析、不需观因缘自主而有的我。认许五蕴与我本质为异体,五蕴是无常法有坏灭性,我是恒常法无坏灭性,五蕴之外仍有一个我存在,此离蕴我是外道见。

  补充:

  佛教中有主张即蕴我(此是自续派以下的主张,犊子部除外,应成派则许唯我),为内道无我的见解,指五蕴与我本质为一,我与互蕴体一,我依五蕴而假立。且五蕴随一是我的事例(去找我可找到之处),我与五蕴同体的理由:

  1.我与蕴的生灭相有关,如蕴的外相老了,就说我老了。

  2 .我与依五蕴的假立,并非五蕴之外还有个我。

  3 .也非说我是主人,五蕴为仆人,由我主宰五蕴。

  应成派则主张,离蕴无我,即蕴也无我,我只是唯名而己。 简言之,外道主张有一常一自主我,也有一独立自取我,佛教则不许有一常一自主我,也不许有一独立自取我(此续子部除外)。

  无独立自取我之义,是指没有一个不需观待认识五蕴就可以认识的我、或没有一个如似我是主人、五蕴是仆人的能独立主宰的我。

  问:外道某些见行不究竟,是否应以佛教观点予作遮破?又,破邪显正,对外道而言,有否伤害性?

  答:不成伤害,因见解不究竟,因此可破,如外道执著常一自主的我,应予破除并安立正见。又行持方面也不圆满,故应显示圆满的行持。必须遮破外道见地的理由是:

  1 .非因彼有损佛教而予遮破。

  2 .非因贪自瞋他而遮破。

  3. 乃为利他而遮,令由邪见入正见,相似见行,能使众生迷惑、无知、颠倒、损害,故为利有情,去除无知邪行、痛苦及苦因,乃破邪显正,令入正行,离苦得乐。

  由上述三因,成立遮破外道不成伤害行。 不过,尽管如此,外道教法仍令无量有情安顿心灵,暂为适宜,这十分重要,也有价值,应予尊重与肯定。

  补充:

  以应成派而言,内道某些见地虽不圆满,但因:1 .都依承许佛说而安立。2 .是佛观机逗教,宣说适合的见地而说. 3 .佛虽暂说不了义见,但也同时宣说了行品教法,使其修行,等待善根成熟,再引至究竟见地,因此是善巧方便。

  依正理破他宗是为显明自宗,不成谤法过失。 要言之,即:

  1 .极需建立正确圆满见行,见行互摄而修,极为重要,因任有多少的清净见,才有多少的清净行;反之,任有多少的清净行,则有多少的清净见。

  2.不可障碍他人闻、思、修正见,此为随顺谤法,罪业极重。

  3 .依佛经说:谤缘起离戏的空性义,较杀一亿有情的罪为重,因为缘起性空的证悟是解脱道的命根。 上说三点提供参考,免于造业而不自知。

  问答:

  1 .佛的教法有那二类?

  2 .何谓凡夫之义?

  3 .宗义行者所研习的主要为何?

  4. 何谓法的定义,初、中、后各以何道修习,得何果德?

  5 .何谓分别执着?

  6 .何谓俱生我执?

  7 .分别我执与俱生我执中,单具一执或兼具二执何者较佳?

  8 .何谓宗义之义?

  9 .何谓皈依的定义?

  10 .外教与佛教差异为何?

  11 .下士夫有否皈依心 ?

  12 .何谓四魔?

  13 .佛有否皈依心?

  14 .佛必具那四义功德?

  15 .何谓佛陀的断德与证德?

  16 .何谓外教的离蕴我?

  17 .佛陀有何三念住?

  18 .何谓无我的定义?

  19 .自续派以下主张的即蕴我为何?

  20 .佛教以正理遮破外道见地,是否也是一种伤害行?

  21 .为何谛缘起离戏的空性义,较杀一亿有情罪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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