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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四·十、解所缘门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来源:   作者:韩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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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四·十、解所缘门

 

  【论文】

  四·二九四 如是已说此识所依,所缘云何?

  【疏翼】  第二依所问十门分别辨第七相中,第三所缘门。

  【述记·卷二十七】

  次、第三门,当解所缘。于中有二:初、结前问后以发论端,第二、依颂随别解释。即初文也。

  【论文】四·二九五 谓即“缘彼”。

  【疏翼】  第三所缘门中,第二依颂随别解释。

  【述记·卷二十七】

  下文有三:初、解颂中“缘彼”之言,次、显因果识所缘相,三、释妨难。初中有二:初、举颂答,后、更别解。此举颂答。

  【论文】四·二九六 “彼”,谓即前此所依识。

  【疏翼】  第一解颂中“缘彼”之言中,第二更别解。

  【述记·卷二十七】

  自下、释颂。

  自下、别释。于中复二:初、总解,后、别诤。此即初也。

  所依之“彼”——彼初能变;所缘之“彼”。彼,此第七所依之识;意显所依,即是所缘,更非异彼。

  【论文】四·二九七 圣说:此识缘藏识故。

  【疏翼】  第二更别解中,第二别诤。于中分二:一、通解,二、叙诤。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何以知者?

  《大论》1、《显扬》2、《对法》3等诸论,皆同此说,故知此识缘自所依。

  此即通解。

  【论文】四·二九八 有义:此意缘彼识体,及相应法。

  【疏翼】  第二别诤中,第二叙诤。于中有四:一、难陀等义,二、火辨等解,三、安慧说,四、护法义。此即初师义。

  【述记·卷二十七】

  此下、叙诤。诤有四说,初、难陀等义4。

  此显不缘相分色等及彼种子,以于三界中一类缘故,不缘彼境。若缘彼境者,即我所执,有时无故。若缘彼种者,无能缘用,非殊胜法,不可计我故,又应我所有时断故。唯缘识体及彼心所。

  【疏翼】

  此即立宗。

  【论文】四·二九九 论说:末那,我、我所执,恒相应故。

  【疏翼】  第一难陀等义中,第二引教。

  【述记·卷二十七】

  以何为证?

  由此缘识体为“我”,心所为“所”。由心是主,故执为“我”;由所助伴,故为“我所”。

  何等论说有我、我所?

  《瑜伽》六十三有心地决择5、《对法》第二6、《显扬》第一7等皆尔。

  【论文】四·三○○ 谓缘彼体及相应法,如次执为我及我所。

  【疏翼】  第一难陀等义中,第三以理属教。

  【述记·卷二十七】

  以理属教,令义明了。即一念心,有二行解:若缘我时,即带我所行相转故。

  【论文】四·三○一 然诸心所不离识故,如唯识言,无违教失。

  【疏翼】  第一难陀等义中,第四答疑。

  【述记·卷二十七】

  问:若缘体为我,心所为所,何故论言但缘彼识不言缘所?

  为答此问:谓诸心所,不离识故,说“识”之时,亦已说“所”,如唯识言,无违教失。论言有“我所”故,如8缘心所。若缘本识之境,境不定故,不可缘彼立此9义也。

  【疏翼】

  以上第二叙诤中,第一难陀等义讫。

  【论文】四·三○二 有义:彼说,理不应然。

  【疏翼】  第二叙诤中,第二火辨等解。于中分三:一、非前,二、斥妄,三、明我所境。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火辨等解。

  此、第二意。

  心王、心所,各各有体,我、我所执,行相不同。若缘王为“我”,心所为“所”,论应别说。说既不别,故述妄情。

  【论文】四·三○三 曾无处言:缘触等故。

  【疏翼】  第二火辨等解中,第二斥妄。

  【述记·卷二十七】

  何谓妄情?

  为解此疑:“曾无处言缘触等故”。“触等”,即是遍行五法,前说与彼第八俱者,论不言缘;今为七境,设属我所,深是妄情,以理验教,甚相乖角!

  【论文】四·三○四 应言:此意但缘彼识见及相分,如次执为我及我所。相、见俱以识为体,故不违圣说。

  【疏翼】  第二火辨等解中,第三明我所境。

  【述记·卷二十七】

  若尔,以何为我所境?

  许缘彼识见及相分,相不离见,教有诚文,“执我、我所”论有明证,故知我境以能变之功,但属识之见分;我所有属他之用,但属识境,即现色蕴,非彼种子。心所既有别体,论复不说别缘,故知识之见、相,如次执为我及我所。相、见二分,俱一识为体故,不违圣说。所以者何?有我所故,明缘彼境。不离识故,明不缘所,但言缘第八识,故不违故。

  【疏翼】

  以上第二叙诤中,第二火辨等解讫。

  【论文】四·三○五 有义:此说亦不应理。

  【疏翼】  第二叙诤中,第三安慧说。于中分三:一、总非前,二、申五难理,三、明缘种为所。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此、安慧说,非次前师。

  【论文】四·三○六 五色根、境,非识蕴故。

  【疏翼】  第三安慧说中,第二申五难。依次分五:一、色非识蕴难,二、同五缘外难,三、同缘共境难,四、无色无所难,五、厌色不变难。此即初难。

  【述记·卷二十七】

  所以者何?

  论言缘彼阿赖耶识,即识蕴摄。许缘彼境者,即通色蕴。然此色蕴,非识蕴摄,如何言缘识,而亦得摄色?色若是识蕴,缘识之言,许缘色;色既非识蕴,缘识之言,不摄色。

  【论文】四·三○七 应同五识,亦缘外故。

  【疏翼】  第二申五难中,第二同五缘外难。

  【述记·卷二十七】

  五识缘五尘,五识言缘外;末那缘五尘,亦应缘外境,如何言缘内起我?若缘内色,名缘内者,五亦应然!等流境故10。

  【论文】四·三○八 应如意识,缘共境故。

  【疏翼】  第二申五难中,第三同缘共境难。

  【述记·卷二十七】

  意识缘五尘,与五同故,名“缘共境”。第七缘五尘,亦应如意11,名“缘共境”!

  【论文】四·三○九 应生无色者,不执我所故。

  【疏翼】  第二申五难中,第四无色无所难。

  【述记·卷二十七】

  下12缘有色蕴,缘之起我所;若生无色时,应无有我所!

  【论文】四·三一○ 厌色生彼,不变色故。

  【疏翼】  第二申五难中,第五厌色不变难。

  【述记·卷二十七】

  若言彼有色,谓定所生。难云:圣者有此色,圣者有我所;凡夫不变色,应无有我所!又若变为色者,生彼有我所;不变为色者,生彼无我所。又极厌色生彼,不变色故,故知无色界,定无有我所。

  【疏翼】

  以上第三安慧说中,第二申五难讫。

  【论文】四·三一一 应说:此意但缘藏识及彼种子,如次执为我及我所。以种即是彼识功能,非实有物,不违圣教。

  【疏翼】  第三安慧说中,第三明缘种为所。

  【述记·卷二十七】

  既尔,缘何说起我所?

  此但缘彼现行藏识及种藏识,如次执为我及所故。种子是彼现识功能,非实有物,体是假有。论言缘识,正当二种,种子、现行皆名识故。

  于诸论中,不简现行及种子故,故得缘种;即缘识故,不缘余法。不违圣教名我所故,明缘彼种;言缘识故,不缘余法。

  问:彼何故许种无别物13?

  若许别体,即五蕴种子是五蕴摄。第七亦缘五蕴为所故,不可简别缘此种子,非彼种故。说种为假,前第二卷已述14,但本识上有彼能生五蕴功能,名种识故,故无有失。

  问:何故《大论》五十二15、《摄论》第二16皆言17种别有物?

  此简遍计所执。彼无体故,非有为故,对彼言有,非如五蕴现行,是实物有,故不相违。

  问:前三师曰:何故五十一、《显扬》第十七等,皆云唯有我见,不言有所?

  答:彼文略故,非实无所。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

  言“缘彼”者,即是缘阿赖耶识为境。由与萨迦耶见等相应,而缘阿赖耶识﹝无“及彼种子”言﹞为我及我所故。如何由此心所生,又即以此心为彼所缘耶?犹如有余虽不许有此识,然亦有时许依此心,意识得起;复缘此心为境,彼意识转。

  言“是识名末那”者,谓名为意之识,亦依阿赖耶识而得生起。由此所说颂言,简别阿赖耶识及余转识。

  破难陀等缘第八相分说,亦如前破难陀等俱有依说等,均为玄奘参糅其他典籍而成,为安慧此论所无。

  【论文】四·三一二 有义:前说皆不应理。

  【疏翼】  第二叙诤中,第四护法义。于中分四:一、总非前三师,二、别理破安慧,三、独理合责前,四、申正义。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护法菩萨总非:“前说皆不应理”。

  【论文】四·三一三 色等种子,非识蕴故。

  【疏翼】  第四护法义中,第二别理破安慧。于中分二:一、色种非识难,二、种子非假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非前三师18:若缘种者,第七末那既缘识蕴,“色等种子非识蕴故”。

  若彼救言识蕴摄者,难云:能生色19蕴种,是种,非色摄;能生识蕴种,是种,非识收!

  若言识体能生故20,生识之种非色蕴,色蕴不能生,生色之种是识蕴。难云:识种非余蕴,望识可因缘;色种非色蕴,望色非因缘!因缘之种可生识,非因之种不生色!

  【论文】四·三一四 论说:种子是实有故,假应如无,非因缘故。

  【疏翼】  第二别理破安慧中,第二种子非假难。

  【述记·卷二十七】

  即违彼宗难云:说种是实有,言种便成假;言识是实有,是识便非实!识既不然,故种非假。又种是假,望现行法应无因缘,非实有故,如无法等。

  此等以教附理,非前第三师无教难。

  【疏翼】

  以上第四护法义中,第二别理破安慧讫。

  【论文】四·三一五 又,此识俱萨迦耶见,任运一类,恒相续生,何容别执有我、我所?

  【疏翼】  第四护法义中,第三独理合责前。于中又三:一、俱生别执难,二、一心二境难,三、前后各起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自下、独理责合前三师。

  此萨婆多、经部、大乘,三解此名,如第六疏21。

  “任运、一类”,无始相似,非分别起;“恒相续生”,明无间断;宁容别执有我、我所?若不相续、有间断时,如第六识,可许起别执。此既恒生,一类而细,宁别起执?

  八十八云:依分别我见,有二十句,不依俱生。22若别起我所见,即别缘诸蕴为我所。如第一师23缘心所,第二24缘相分,第三25缘种子,皆有过失。

  【论文】四·三一六 无一心中,有断、常等二境别执俱转义故。

  【疏翼】  第三独理合责前中,第二一心二境难。

  【述记·卷二十七】

  且于世事,无一念心中有断、常二境,起二别执俱转义故。前、后,可然。此即举事,如断常者二境,非一心中,起彼二别执,如何我、我所二境,或五蕴多境,而起二别执?

  非执可然。佛真俗智,一用义分,彼非是执,不坚著故。执,则不然。坚著境故,名为执故,故无此事。人、法二执,非别所缘,行相不返,故得俱有。

  【论文】四·三一七 亦不应说:二执前后,此无始来,一味转故。

  【疏翼】  第三独理合责前中,第三前后各起难。

  【述记·卷二十七】

  若复有说:前起我,后起所者,非前粗后细、非前胜后劣、非前亲后疏等,故言“一味”,执用相似故。

  【疏翼】

  以上第四护法义中,第三独理合责前讫。

  【论文】四·三一八 应知此意但缘藏识见分,非余。彼无始来,一类相续,似常一故。

  【疏翼】  第四护法义中,第四申正义。于中分四:一、唯缘见分,二、简缘受等,三、会有我所文,四、善顺教理。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下、申正义。

  但缘见分,非余相分、种子、心所。所以者何?唯识26见分无始时来,粗细一类、似常似一、不断故。“似常”,简彼境界。彼色等法,皆间断故;种子亦然,或被损伏,或时永断故。由此,亦遮计余识为我。“似一故”,简心所,心所多法故。

  何故不缘余分?

  夫言“我”者,有作用相。见分受境,作用相显,似于我故,不缘余分。自证等用,细难知故27。

  【论文】四·三一九 恒与诸法为所依故。

  【疏翼】  第四申正义中,第二简缘受等。

  【述记·卷二十七】

  问:何故不俱28缘一受等为我?亦常、一故。

  为答此问:夫言“我”者,是自在义,万物主义。与一切法而为所依。心所不然,不计为我。唯心王是所依故,此第七识恒执为内我,非色等故,不执为外我。

  【论文】四·三二○ 此唯执彼为自内我,乘语势故,说我所言。

  【疏翼】  第四申正义中,第三会有我所文。文可分二:一、乘语势说,二、义说为二。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若唯缘识,即唯起我,无有我所!圣教说有我所,此何相违?

  “乘语势故”,论“说我所言”。非实离我,别起我所执。由前理故,须文便故,言稳易故,此是“语势”。

  【论文】四·三二一 或此执彼,是我之我故,于一见义,说二言。

  【疏翼】  第三会有我所文中,第二义说为二。

  【述记·卷二十七】

  又有义解:执彼第八是我之我。前“我”——五蕴假者,第六所缘,后“我”——第七所计;或前“我”,前念,后“我”,后念,二俱第七所计。或即一念,计此即是此29,唯第七所计30。或前是体,后“我”是用,于一我见之上,亦义说之为我及所二言,实但一我见。

  【疏翼】

  以上第四申正义中,第三会有我所文讫。

  【论文】四·三二二 若作是说,善顺教理,多处唯言有我见故。

  【疏翼】  第四申正义中,第四善顺教理。于中有二:一、顺教,二、切理。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此、顺理教。

  所以者何?

  “多处唯言有我见”,不言有所31故。

  何谓“多处”?

  五十一云:由此末那我见、慢等,恒共相应;《显扬》十七初云:由此意根恒与我见、我慢等、相应;彼卷复云:如前所说意根四惑俱:谓萨迦耶见、我慢、我爱、无明相应32。

  “萨迦耶”言,虽摄我所,然不别说,故以为证。前三师即以此为证,亦摄我所故;若我见言,即不摄所。

  十九《显扬》33云:我见、我慢相应,亦无我所故34。

  【论文】

  四·三二三 我、我所执,不俱起故。

  【疏翼】  第四善顺教理中,第二切理。

  【述记·卷二十七】

  行相及境,二俱别故,不可并生,无此事故。善心等可然,彼非执,亦不可例。人、法二执境,是一故。或境是多,行相是一,亦可得之。今二行相及二境界,不可得也。

  于四解中,第四为正。

  【疏翼】  以上第二依颂随别解释中,第一解颂中,“缘彼”之言讫。

  【论文】四·三二四 未转依位,唯缘藏识;既转依已,亦缘真如及余诸法,平等性智证得十种平等性故,知诸有情胜解差别,示现种种佛影像故。

  【疏翼】  第二依颂随别解释中,第二显因果识所缘相。于中有二:一、因果位所缘对比,二、且依因位说。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自下第二、正解因果识所缘相。

  未起对治断其我执,名“未转依”,“唯缘藏识”。即除四人,此应分别:初地以去既转依已,入无漏心,亦缘真如及余一切法35。二乘无学等,唯缘异熟识。《佛地经》说证得十种36平等性故37。彼第三乃有三说,此第三评家义38。

  十种平等者,一、“诸相增上喜爱39”,二、“一切领受缘起”,三、“远离异相非相”,四、“弘济大慈”,五、“无待大悲”,六、“随诸有情所乐示现”,七、“一切有情敬受所说”,八、“世间寂静皆同一味”,九、“世间诸法苦乐一味”,十、“修殖无量功德究竟”40。“知诸有情胜解”等,亦如彼解。即知十地有情胜解意乐差别,能现受用身之影像。

  【论文】四·三二五 此中且说未转依时,故但说此缘彼藏识,悟迷、通局,理应尔故,无我、我境,遍不遍故。

  【疏翼】  第二显因果识所缘行相中,第二且依因位说。

  【述记·卷二十七】

  既许通缘一切法者,何故此言缘彼第八?

  今此论说未转依时,非入十地等。所以者何?无漏名“悟”,有漏名“迷”;无漏是“通”,有漏名“局”,道理应尔。无漏“无我”,有漏有“我”;无我境“遍”,有我“不遍”故也。

  【疏翼】

  以上第二依颂随别解释中,第二显因果识所缘行相讫。

  【论文】四·三二六 如何此识缘自所依?

  【疏翼】  第二依颂随别解释中,第三释妨难。于中有二:一、难,二、释。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自下第三、释外妨难。

  问:前言“缘彼”,“彼”即所依,如何此识缘自所依?

  【论文】四·三二七 如有后识,即缘前意,彼既极成,此亦何咎?

  【疏翼】  第三释妨难中,第二释。

  【述记·卷二十七】

  如第六识缘前等无间缘意,既是所依,亦是所缘;大小二乘既共许此,第七缘第八,亦即依之;有何过也?

  此中亦如第六缘第七,隐故,局故,此中不说41。

  即是第三解所缘讫。

  【疏翼】

  以上第二依所问以辨第二能变十门分别中,第三解所缘门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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