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四·十二、辨末那相应心所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四·十二、辨末那相应心所
【论文】
四·三五二 此意心所,唯有四耶?
【疏翼】
第一解因相应中,第二释余俱。
【述记·卷二十八】
根本既讫,更问所余。
自下第二段、第七余所相应门。于中有二:初、问,后、答。
此即外人乘前起问。
所以者何?
此意,因中恒时染污,欲明惑本,先明前四。遍行五数诸识定有,别境等法,或随有无,故在后问。
【论文】
四·三五三 不尔,及“余触等俱”故。
【疏翼】
第二第七余所相应门中,第二答。
【述记·卷二十八】
答中有二:初、举颂答,后、广分别。此即初也。
“不尔”、“故”,三字释者加也。非唯有四,故言“不尔”,颂言1“余”字,遂有诤生。
【论文】
四·三五四 有义:此意心所唯九——前四及余触等五法。即触、作意、受、想,与思,意与遍行定相应故。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广分别。
【述记·卷二十八】
下、有二解“余”字,即为二文:一、谓四惑之余,即次第一解是。二、谓“触等”之余,即下四师解是。
第一师中,文势有二:初、释本颂,后、释无余心所所以。释本颂中,初、以二义解“余”,后、释“及”字2。
此识总与九心所俱——前四及四之余触等五法——意与遍行定相应故。
五十五说:诸识生时与几遍行心所俱起?答:五,即“作意”等。《瑜伽》第三云:通一切性、处、时、一切俱等3,故证此文言遍诸识。此则一解“余”字,四惑之余也。
【疏翼】
此第一以二义解中,第一解。
【论文】
四·三五五 前说触等异熟识俱,恐谓同前亦是无覆,显此异彼,故置“余”言。
【疏翼】
第一以二义解“余”中,第二解。
【述记·卷二十八】
次、第二解。
此、第二解“余”。
恐谓此中触等五法,亦通于前异熟识俱者——“亦是无覆无记”性摄——显此俱五性,异于彼相应五性,故置“余”言。
问:若尔,何故次后4复说是“有覆”性?
答:言“余”者,为异前性,不知何性,复言“有覆”分别自体,为简彼前性,故置“余”言。
【疏翼】
以上第一释本颂中,第一以二义解“余”讫。
【论文】
四·三五六 “及”,是集义,前四后五,合与末那恒相应故。
【疏翼】
第一释本颂中,第二释“及”字。
【述记·卷二十八】
问:“余”字既然,“及”字何用?
“及”是相违义,显诸心所体各不同。又“及”者,等义,举四烦恼,等余触等。然今此师,但以合集而释“及”言。前四烦恼、后五遍行,合此九法,此识相应,显非唯一法与此相应故,合集九法与此俱也。故前置“及”言,令知有九。
上来第一释本颂讫。
【疏翼】
以上第一师解“余”字中,第一释本颂讫。
【论文】
四·三五七 此意何故无余心所?
【疏翼】
第一师解“余”字中,第二释无余心所所以。于中分二:一、问,二、答。此即初问。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
然此识唯与此四烦恼相应耶?不尔。如是颂曰:及余触等俱。
论曰:即指所谓相应。言“及”者,谓和集义。言“触等”者,谓触、作意、受、想、思。如是五法,是遍行故,与一切识相应。彼等亦随所生,即与彼处所摄相应,非与异界、异地所摄相应。
复次,言“余”者,为简别根本识相应故。谓根本识相应触等,是无覆无记性。而染污意相应者,如意亦是有覆无记性。
由此,可知安慧属于第一师解“余”字为四惑等之余者。
【述记·卷二十八】
次、释无余所相应。
为欲了知,更须发问。
此外人问。
遍行许有,其别境等,何义故无?
一一应答。
【论文】
四·三五八 谓欲——希望未遂合事。此识任运缘遂合境,无所希望,故无有欲。
【疏翼】
第二释无余心所所以中,第二答。于中分四,第一答无别境中,依次分五,此即第一答无欲心所所以。
【述记·卷二十八】
初、答别境,次、答善所,次、答随惑,后、答不定。
欲——缘从来未合事故。此恒缘合境,常是5我故。若忆过未,而起希望,已合,即念;未合,即欲。五十五说:于所爱事,有欲生故6。
若尔,诸佛应无有欲,无未合事故!
今说非佛,言“未遂合”,非说于佛有未合事,故不相违。下诸心所皆准此释。
又欲但观所乐事转,所乐之事,名“未遂合”,故此无欲,文与前7文别,与第八识所简8乃同。
【论文】
四·三五九 胜解——印持曾未定境。此识无始恒缘定事,无所印持,故无胜解。
【疏翼】
第一答无别境中,第二答无胜解所以。
【述记·卷二十八】
胜解——但能印前疑事,不了事生。此恒决定计我非余,非先有疑,及曾未了,今方印可,故无胜解。
此约因位,非佛行相。五十五说于今决定,胜解生故9。
【论文】
四·三六○ 念——唯记忆曾所习事。此识恒缘现所受境,无所记忆,故无有念。
【疏翼】
第一答无别境中,第三答无念所以。
【述记·卷二十八】
念——能忆昔曾所习事。曾于现在习者已灭,今起追忆,非我已灭,今生追忆,境恒有故。五十五说:于串习事,念方生故10。
【论文】
四·三六一 定——唯系心专注一境。此识任运刹那别缘,既不专一,故无有定。
【疏翼】
第一答无别境中,第四答无定所以。
【述记·卷二十八】
定——唯别作意“系心专一境”。由加行心趣求一境,唯缘本质一法,不作别缘前后念解,亦非常解11。此识任运,不深趣求专缘一法,刹那别缘,故无“定”也。五十五说:于所观事,其定方生12。任运缘者,即无此定。
既尔,如来便应无定,任运缘故。
此难不然。如来识等,深取所缘,非如七八任运粗浅,随业等境。又佛识等,因定类生,设令能缘,其必有定。非七、八识前时有定种类引生,专缘一境,而不定也。又佛专心,此散漫故13。
【论文】
四·三六二 慧——即我见。故不别说。
【疏翼】
第一答无别境中,第五答无别慧所以。
【述记·卷二十八】
慧——与我见非二并故。五十五说:见,世俗有,即14慧分故,余别有性15。
问:慧缘观察事,此识言16慧俱;定言观察事,此俱应有定!
答:任运亦推度,此识说慧俱;深专一境17有定生,此俱故无定。
问:二缘观察事,任运慧得生;任运既无定,应不缘观察!
答:定境加行,必慧缘,定得缘观察;有慧之境定,不定故,此识俱无有定,虽同缘观察,而慧宽定狭,故此无定。
【疏翼】
以上第二答中,第一答无别境心所讫。
【论文】
四·三六三 善——是净故。非此识俱。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答无善心所。
【述记·卷二十八】
第二、简善。
其善十一,体非染故,非与此俱;此俱,唯染故。
【论文】
四·三六四 随烦恼生,必依烦恼,前后分位差别建立。此识恒与四烦恼俱,前后一类,分位无别,故此识俱,无随烦恼。
【疏翼】
第二答中,第三答无随烦恼。
【述记·卷二十八】
自下第三、何故无随惑。
根本前已说。烦恼分位前后差别,建立随惑。随惑离根本,无别体,故不得并生。或“无惭、无愧、不信、懈怠”,论18虽说实19,然是根本转变分位。如所造触20,非如长等诸形色等。虽说有体,自不能与根本俱,随根本后起。
又且如嗔,轻微者名嗔,余名忿等,如长等色,即于彼假。故忿等二十,不与根本俱生。
此识恒与四根本俱,前后无始一类,分位无差别,故此俱,无随惑。
此师意说随惑皆离根本无体故。《对法》云:忿等皆假21,此识一向非随惑俱。
言余染心说俱义者22,约第六识及五识说,非谓此识,无分位别故。
三文23别者,约别义说。通不善有覆心中,名遍染心,非但是染心,彼皆能起。
【论文】
四·三六五 恶作——追悔先所造业。此识任运恒缘现境,非悔先业,故无恶作。
【疏翼】
第二答中,第四答无不定心所。于中分三:一、无恶作俱,二、无睡眠俱,三、无寻伺俱。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不定四中24,其文可解。
【论文】
四·三六六 睡眠——必依身心重昧,外众缘力有时暂起。此识无始,一类内执,不假外缘,故彼非有。
【疏翼】
第四答无不定心所中,第二无睡眠俱。
【述记·卷二十八】
睡眠若起,知依身心沉重、惛昧,此是内缘;“外众缘力”,即是病等,或凉风等。“有时暂起”,如《对法论》第一末说25,即是间断、非相续义。
“恶作”,虽亦然,而约义别说。
此第七识所藉缘少,“无始一类”,简别不假内缘而起。又言“内执、不假外缘”而起,简别外缘。由此缘故,无睡眠也。
【论文】
四·三六七 寻、伺——俱依外门而转,浅深推度,粗细发言。此识唯依内门而转,一类执我,故非彼俱。
【疏翼】
第四答无不定心所中,第三无寻伺俱。
【述记·卷二十八】
“寻、伺”二法并“依外门”,缘外境26生故。此二多依身语门转故。“寻”则浅推,“伺”则深度;“寻”则粗发言,“伺”则细发语。
此识“唯依内门”,缘内我生故。“一类执我”,无“浅深推度”、“粗细发言”,故不与彼俱。
故此识俱,唯有九法。
或此师之意:其随烦恼,不遍根本,特越常伦,且如惛沉等五,染心若无,即非染心。《论》27有诚说,遂言说彼六识中遍,遍行说通诸识,七、八应无!
解云:不然。遍行遍七、八,诸论说七、八;五染遍染心,何处说遍七?
若尔,五染言遍染,六识中皆有;六识起根本,应知五亦无!
汝言遍六染心,遍何位、地,说之为遍?故知后说,于义为胜。只如五遍染心,无此不成染,六染中文28无五中惛沉等,何妨《论》29言五遍染,七识中无?即是六识中除根本,余一切染,此五皆有,无则不成染。若互有无,如下30自解。
若作此释,前31解为胜。
【疏翼】
以上第二广分别中,第一解“余”为四惑之余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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