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五·二、结显末那因果位相应心所(注解)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五·二、结显末那因果位相应心所(注解)
注解
1 本论卷四云:
然此意俱心所十八,谓前九法、八随烦恼,并别境慧。
2 “可”字,康平本作“不”。
3 灵泰《抄》云:
入初地以去,第六识入法空根本智,及法空后得智,及法空灭尽定,其第七识平等性智即行。若入生空观根本智,及生空观后得智,及灭尽定,其第七识有漏心位,平等性智即不行。
4 《佛地经》云:
平等性智者,由十种﹝平等法性﹞相,圆满成就。
5 十种平等法相之第四为“弘济大慈平等法性圆满成故”,第五“为无待大悲平等法性圆满成故”。
又《佛地经论》卷三云:
谓观自他一切平等,大慈大悲恒共相应,常无间断,建立佛地无住涅槃。
6 《枢要》卷下云:
平等性智唯舍受俱者,观智是初定,平智初定摄;观智喜乐俱,平智随喜乐!
有二解:一解:得。然今说者,取至佛位,唯舍一定。未自在,随观察智,自在不然故。
若尔,七识因舍俱,净由他喜乐,在因无寻伺,果由他引生?
答:寻伺行相粗,非由他引转,亦应喜乐非一,类不由他引,不随生故。
第二义:一切是舍,何故地同,其受即别?
答:喜乐易脱,故恒唯舍。定不相违,故从能引。若至佛位,能依通九地,所依唯第四定与净第八相依相续,无动摇故。十地无漏,能依所依俱定同地,随他引故,未无动故。此说法﹝空﹞观品,非生﹝空﹞观品,犹有漏摄。
7 灵泰《抄》云:
若第七识在有漏位,或在法执位,虽在下地,亦与上地第六识生空妙观察智为依。若十地位中,第七识无漏位成平等性智,随在何地——初静虑、二地,乃至有顶——第六识入法空妙观察智,亦引第七识必同地。不可无漏第七识在下地,与上地第六识法空妙观察智为依,必同地。若在佛位,则不然,第七识常在第四静虑地,设第六识依有顶地以入灭尽定,亦下地第七与上地第六识为依。
如有难云:何故果位平等智唯依第四禅,因位平等智则返余地起?答:生死之位、下地第七识为根,发上地妙观察智,因果既殊,何妨二位别?
8 如理《义演》云:
此释外难。
难云:次言平等智由第六引,诸地皆有者,亦应引第七识随在何地与何受相应,初、二禅等有喜乐等?答:不尔,皆唯舍受故。“应思”者,意同前解。
9 “彼”,谓果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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