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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音法师释:宗义宝鬘浅释 二十三、第23讲 第八章 中观宗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2日
来源:   作者:法音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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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音法师释:宗义宝鬘浅释 二十三、第23讲 第八章 中观宗

  宗大师说:「首需广大求多闻,中现经教皆教授,最后日夜勤修习,诸善回向于圣教,如此思惟成善愿。」是说,身为佛弟子,就修学佛法的次第而言,先需具足清净动机,设法认识、思惟世尊的教诫,依三藏而闻思;后由闻思了知法义而定解,确信佛法教义原为修行的指导教授,进而解行合一,日夜修心;最后,以此闻思修正法的功德,回向如来圣教久住世问,能令众生直接、间接得到利益,依此思惟,即为妙善清净正愿。

  此中,说明了学佛主要在于具足清净动机,为依法调心而闻思修证教法,且作广大回向。尽可能安立正法习气与实修相应,二者应同步起行,才得以将所学作为修行指导。由于稍有修行,故不易堕落;同时,也因安立了正法习气,来世即可接续相应。如此,对自身成就佛道,其正确性、圆满性、相续性,有大帮助。

  因此,心中应建立为修而学、学而必修的见解,否则易成空谈,殊为可惜。应由现前有能力之处起修,渐而改变身口意,并建立道体的整体认识,如是修学,将是无误圆满的学佛方式;只是致力于作义工等等法行,只能作为助行,实非主要,应如是知,次第修学。

  正文:(p103+5)

  以观择究竟之量所量得的任何事物。

  就是说以智慧观察、抉择究竟实相(指空性义)的量(指证或亲证空性的心),即由此观察抉择诸法究竟实相的心,所找到的法,就是空性或胜义谛。

  而此「观择究竟之量」,(是因为)观待于其所量之事而成为「能观择究竟之量」 这就是胜义谛的定义。例如:

  瓶无自体。

  同时,不但是由观察、抉择诸法实相的心所找到的法,且观待于所量(指空性)或所找到的事物,彼能量可成为观察、抉择诸法究竟实相的心,这样的所量即是胜义谛,如瓶的自性无。

  胜义谛,从字面上解释,分:

  1.胜——指圣等持智;义指所缘境;谛——为真实不虚;胜义谛之义即为圣等持智所缘之境真实不虚,也就是空性,故胜义谛是指空性。

  2.胜——指殊胜;义——是对境;谛——为真实不虚;胜义谛之义即为真实不虚的空性之义极为殊胜。因为缘着空性而证,可断除二障,故极为殊胜。

  补充,

  如瓶的自性无即是胜义谛,又瓶的自性无也是自性无;换言之,空性也是空性(即空空一空性也是自性无)。胜义谛(空性)是所知品,是存在的法,不是没有;但没有实有,因一切法皆为名言有、自性无、胜义无。

  胜义谛与胜义无的差别:

  胜义谛——胜义,指空性是所知品,即诸法的究竟实相为空性,亦即一切法都没有实有,但名言中有虚假如幻的有,此本始而有,非因缘造作的常法,即不生不来之法;空性、法无我、胜义谛同义,皆真实不虚。

  胜义无——胜义,指实有,此不存在,不是所知品,因此,无此实有、无此胜义即是空性之义,或说,无彼胜义、空了胜义。

  例如:桌子为虚假(因是世俗谛),桌子的空性是胜义谛(是真实的),桌子的空性也是胜义无、自性无(指没有实有)。 如《心经》说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即不但色法的究竟实相是色法的空性,而且色法的空性是建立在于色法上的,舍离了色法,也没有色法的空性。

  胜义谛的分类,同前。

  胜义谛的分类,如前于中观自续派已述。即胜义谛若广为分类,有十六种空性,皆是基于所空境、差别事的不同而安立有十六种,其实空性本质无异。略分,有四种,即:1.事物空。 2.非事物空。3.自性空。 4.无性自性空。更为集摄,则是人无我与法无我。

  在应成派,人无我与法无我皆为空性(空掉自性有),自续派则许人无我为人无我,法无我才是空性(空掉胜义有),这是二派不共之处。

  此外,应成派主张:过去法、未来法和坏灭之法,都是(有作用、能生自果的)事物。

  应成派主张:过去法、未来法和坏灭的法,都有作用。凡具有能生自果的作用者,称为事物,如桌子的第一剎那有生第二那的作用。且应成派主张,法的三世为法的过去,如布施后,成布施业习气,为布施的过去。法的现在,如正行布施时,为布施的现在;法的未来,如未布施以前,称布施的未来,此法的三世皆为假有。

  例如:苗芽的息灭是事物,由苗芽为因,生起苗芽息灭的果,故「苗芽的息灭」具因果作用,也具生果作用,能引出另一法的成立;也就是,即使法坏灭后,法仍具作用,依业而言,称为业息灭,即由业息灭而感果。事实上,业的息灭是有为法,是自性无的,会相续不断。不论业灭或不灭都是缘起性空,有感果的作用,故为事物。

  这是说,以应成派的不共观点,认为业本身无自性,有生有灭,因此可相续不断执取业种习气,业的息灭也是有感果作用的有为法,故安立三世为事物,皆有能力感果。

  应成派也承认外境,因为他们主张,能取所取异体。

  应成派认许,凡量(即执境之心)乃观待所量(指境)安立,所量也观待量安立。譬如杯子是依着执取杯子的心所安立,执取杯子的心也是观待杯子而安立。也因此,应成派认许有外境,心境是互为观待而成立;若一方不存在,则另一方也不存在,亦即量观待所量,所量观待量。因内识与外境都是自性无,观待成立,故名言中同有,自性中同无。

  但在唯识派,所量依于量,量却不依于所量,如执色眼识不是依于色,而是依于彼自证分而安立,诸法唯识所现,外境无。

  (2)、有境

  应成派主张:依假名所安立之处——五蕴或四蕴而假立我,唯此假立之我是补特伽罗(一词所指)的事例;而且,补特伽罗全是不相应行。

  应成派主张:「唯我」是轮回者——即三界有情皆依着五蕴(指下二界众生所具)或四蕴(指无色界众生所具)的施设处,假名安立我,此唯名假立的我即为轮回者或解脱者,其本质是不相应行法,非色法,也非心法。

  此一假名安立的轮回者是自性无的,假名安立存在的法,去找找不到,找不到不是没有,而是名言有,且有作用,可延续三世的轮回。

  应成派不共说法:众生的结生是由心识趣入母胎,由依第一剎那心识假立的唯我而轮回;因此,是在有情的「心识上」

  假名安立「唯我」,此假名「唯我」的有情即是轮回者,也是解脱者。

  知有两种:量知与非量知。

  认知有两种:量知——即正确的认知。非量知——即不正确的认知。

  量有两种:现量和比量。

  量——即证知主要境而不欺诳的认识。量分有两种:

  现量——即不需安立理由,直接引出证主要境不欺诳的认知心。

  比量——即需安立理由,直接引出证主要境不欺诳的认知心。

  现量有三种:根理量、意现量和瑜伽现量;

  应成派主张:现量分三种:1.根现量。2.意现量。3.瑜伽现量。其特征皆在不安立理由而证。

  不承认自证现量。

  因应成派不承许有自证分,故不承认有自证现量。认为心不是由心本身证成,而是以证境时的能力,即可顺证心,如后来的回忆识,与之前已认识境的心,前后二心皆自性无,得以相续,可形成回忆,故不需安立自证分。

  主张:有情生命相续之根识都是错误的的认知。

  应成派认为,众生位(指二障随一的具心识者)相续的心,无始以来由受到无明习气的染污,都会显现诸法本自实有、自性实有:所以认知事物的凡夫六识,含遍皆为错乱识。众生位,除了亲证空性的圣等持智之外,皆属错乱识,如修菩提心时,因由无明习气的所知障所染污,也会现实有。

  瑜伽现量有错误的和不错误的两种;因为属于无漏等引性

  质的瑜伽现量没有错误,而凡夫生命相续中现观微细无常的瑜伽现量则是错误的认知。何以后者是错误的认知?因为它是属于凡夫生命相续中的认知。

  瑜伽现量,则有错误瑜伽现量和不错误瑜伽现量二种:

  不错误瑜伽现量一指大乘圣道之无间道、解脱道,及无漏灭等至(是圣道为本质的缘空性的摩地、后得位的亲证空性的心)、与亲证空性的心随眠时,此时皆不现实有、自性有。

  错误瑜伽现量——指凡夫亲证细分无常、粗分无我的瑜伽现量,为错误的认知,因彼所缘非空性,故为错误现量;亦即虽然亲证细分无常,但此瑜伽现量仍会现诸法自性实有,故为错乱识。

  如此,凡夫虽也可得瑜伽现量,但非圣者道,是凡夫道,无法亲证应成派的空性;以不是亲证空性的心,仍会现诸法自性实有。

  要言之,在应成派,有三种心为非错乱识,即:

  1.大乘见道位以上,亲证空性的无间道及解脱道之圣等持智,为不错乱。

  2.大乘见道以上,后得位时的亲证空性心的随眠,也是不错乱。

  3.大乘见道以上,后得位中现行的亲证空性心的等持智,也是不错乱。

  除了以上三种情况,凡夫的心识(如修皈依心、菩提心、大悲心)、非修空性的瑜伽现量、及无分别心的五种神通(因非由清净正理安立,故为现量,非比量)等,都是错乱识,因皆现为宝有故。

  凡是「再决识」,皆是现量;

  指已证再证之识,亦称已决识,而且属于现量,有分分别与无分别二类。显然,在应成派,也有分别心为本质的现量,这有别于自续派以下的说法。

  因为(初剎那)了解「声非常」的比量,于第二剎那即成概念化的现量;

  如由分别心证知「声无常」的第一剎那心,是比量认知心——如:声音有法(法),是无常(宗),以因缘所作故(因)。但在第二剎那时,彼证「声无常」的心则成为以分别心(即概念之义),为本质的已决识(即已证再证的心),是概念化的现量认知心,即分别心为本质的现量。

  持色的根现量,至第二剎那即成无分别之现量。

  又如,执色法的眼识,第一剎那为显现黄色的无分别眼识,为根现量,至第二剎那时,即成无分别心为本质的现量已决识。

  问:为何已决识是现量?

  答:因为已决识是已证再证的证心,证心必为量心,而证心只有比量与现量,比量必须是最初安立正理而证的证心,此显然不合已决识的定义,故已决识为现量。

  比量分四:事势比量、极成比量、度喻比量、信许比量。

  比量分四种:

  1.事势比量——凡以清净正理安立的正确认知。如:桌子有法(法),是自性无(宗),以缘起故(因)。即以缘起正理之因相(诸法缘起有),成立桌子自性无的立宗。

  2.极成比量——亦称世许比量,如世人一听到嫦娥宫殿时,即知是指月亮之义。

  3.度喻比量——指以譬喻方式的推理而了知,如在绳上假名为蛇,表示绳之蛇,是依分别心在绳上假立为蛇而已,是假名安立而存在的法,则知其余诸法亦皆如是安立而存在。

  4.信许比量——指由闻思佛经论典法义后,而生定解的认知,如信许布施得受用果报。佛因大悲心,是不妄语者,故所教说为圣言量。

  此派主张:(一般人)在认知的对象上虽有错觉,但并不妨碍对认知对象的了解;因为,例如了解“声非常”之比量,在“声非常”这个对象上,虽有(二显及现似有自相之)错觉,但此一比量依然了解“声非常”

  应成派主张:一般凡夫对所认知的对象,如「声音无常」是由证而知的比量认知,对「声音无常」虽依正理了解,但此凡夫的证心也显现自性实有,故为错乱识(以是现实有的心),同时,却也是量心,因此善性为本质的错乱识与量心二者可以同位。

  凡是带有二显的认知,观待其所现境相而言,皆是现量;

  二显或名二现,指实有显现与世俗显现;凡带有二现的认知,观待所现境(指所量)而言,都是现量。

  因为(例如)执“声常”之分别心,观待其所现(之“声常”)观念而言,仍然是现量。

  例如,执取「声音是恒常」的分别心(为颠倒心),观待所现「声音是恒常」的概念,仍属于现量。事实上,声音虽为无常法,以彼分别心识(能量心)执取声音是恒常(所量境),已成颠倒,但观待其所执境,却仍然是现量。

  若有一人,因个人的错乱,显现空中一个月亮变二个月亮,这样显现的眼识不是现量,是邪识,因如所现的二个月亮是不存在的,如梦中的梦境一般;但对彼有情的眼识而言,一月显现为二月,虽为错乱识,观待于彼所知,却是如实的证悟、了解,故仍为现量(指对该有情的眼识而言)。

  凡是认知,皆能了解其所量;因为,(例如兔角虽无,然兔角一词在思惟中所现)兔角之抽象概念(donspyi,总相)是持兔角之分别心的所量;又(如“声常”虽无,然)“声常”之抽象概念,是执“声常”之分别心的所量。

  应成派不共说法是,凡量(即执境之心)乃观待所量安立(指境),所量依量安立;如兔角虽无,但兔角的概念或所现在彼错乱认知的心上仍是存在。

  凡心识于境之理,皆为量,凡心识含遍是证自境之量——如执取黄色雪山的眼识,观待彼眼识而言,黄色雪山是存在的。

  进而言之,如于一个月亮现为二个月亮的显现,观待眼识而言,是现量。于一个月亮显现为二个月亮的眼识虽是错乱认知,但此显现对彼眼识而言,却是如实证知,故是量。也就是说,于一个月亮显现为二个月亮的眼识是颠倒识,但对于一个月亮现为二个月亮的显现本身,是现量一一因为彼眼识是如实显现出来,在眼识那方是如实显现,故彼眼识虽是颠倒识,对彼所显现,彼识也是现量——观待眼识而言,如其而有。

  2 、道的建立

  (1)、道之所缘

  此派主张:“补特伽罗能独立之实体空”是「粗品补特伽罗无我」;“补特伽罗谛实空”是「细品补特伽罗无我」。

  即应成派主张:

  粗分人无我——即独立自取的我空,若只证此粗分人无我,并没有能力出轮回与得解脱:因应成派不以独立自取的我执为轮回根本,但却为自续派以下认许,故依此而修,并非解脱道,不能破除人我执。

  细分人无我——即没有自性实有的我,证没有自性实有的我,才能破除人我执。由此可知,四谛也有粗细分的建立。

  (人、法)二种细品无我,是就空所依事(stong -gzhi ) 之角度而分,非就所遮(dgag-bya )之角度而分。

  事实上,以应成派而言,不论是人无我或法无我,二者皆没有粗细分的差别,指的都是没有自性实有,只是所空境、所依俗、所缘不同而已:也就是,二无我皆指没有自性实有的我,差别在于所缘境不同,于法上空了实有,为法无我;于人上实了实有,为人无我。

  自续派认为,人无我是指没有独立自取的我,法无我则指没有胜义实有的我。

  在所依事——补特伽罗上,遣除所遮——真实存在(之执),就是细品补特伽罗无我;

  就所依事补特伽罗而言,即对象为具心识者——遮除了所遮品自性实有的人我,证成细分人无我的空性,即于人上破实有。

  在所依事——蕴等法上,遣除所遮——真实存在(之执),就是细品法无我。

  就所依事五蕴或瓶而言——遮除了所遮品自性实有的法我,证成细分法无我的空性,即于怯上破实有。

  细品补特伽罗无我与细品法无我,并无精粗之别,而且都是究竟的真理。

  应成派认为,自续派以下安立的粗分人无我、与粗分法无我都不是空性;而且,不论是人无我或法无我,二者皆没有粗细分的差别,指的都是人、法没有自性实有,唯从所空境或所依事区分,十六空也依此而有差别。也因此,三乘圣者皆必亲证没有自性实有的人无我与法无我,才得三乘菩提果,差别只在于发心不同而已。要之,证二无我,即是证诸法的究竟实相。

  如《金刚经》说:「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所差别」之义,即三乘圣者皆需亲证空性,表征《金刚经》所说,为应成派的观点。

  补充:

  应成派空性之义:

  1.空性是名言有、自性无。

  2.空性是依缘假立,如桌子是依着桌子唯遮实有那一分,安立为空性,也唯名言而安立,是以分别心于施设处上,予以名言假立的法,故空性也是名言假立,是唯名有。

  3.空性是诸法的究竟实相,是至高、无上法性,如无常是有为法的实相,却非究竟实相;空性也是真实的,但并非实有,此即是空性的空性、空性的实相,《大宝积经》说:「宁起我见积如须弥,非以空见起增上慢 」就是这个意思。质言之,空性是胜义、是真实、是实相,但空性不是实有,也不是没有,即空性也是名言假立。

  佛经说:「不见为最胜见。」——是说,在彼证心上不见世俗谛,即是见到世俗谛的空性;这是特指在亲证空性的心为本质的圣等持智时不见任何世俗之法,表示见到法的空性。于此,并非否定世俗谛,而是在亲证空性的心上不见世俗谛法,

  此即能见彼自性无,现一切法为自性空的本质,此为最殊胜之见,即不见而见;而后得位时,则又见而不见,即见世俗谛实有,但不执为实有,如所现而不成立,现空双聚。

  如大热天走在路上,看见阳焰,阳焰看起来如水一般,但它是幻景而已,实际没有水。诸法也一样,由心现为自性实有,却无自性实有,这就是如幻,现实有而没有实有,现空双聚。 如幻的存在,才是诸法的真相。诚如密勒日巴尊者证道歌:「无有能修无所修,无有地道无修证,无有佛果无佛身,无有智慧无般若,因此涅槃不可得,无非名言假立耳。」

  至于二我执的生起次第,依格鲁派祖师说法,即:

  1.由法我执生人我执——龙树菩萨《宝鬘论》说:「乃至有蕴执,尔时有我执,我执故造业,依业复受生。」是说,众生由法我执(指缘五蕴),而生起人我执,由此生起非理作意分别心,而生烦恼,造业,轮回不已。宗大师《正理海大疏》也说,轮回由业生,业由烦恼生,烦恼由非理作意生,非理作意由无始习近贪执各种法实有的戏论生,此实执戏论乃由修空正见而遮断,当尽除一切烦恼、戏论时的心的空性,即名涅槃。

  2.证二种无我的智慧的生起次第与证悟次第,是先证人无我,因攸关个人离苦解脱,较适合先证悟,后证法无我,但若圆满证人无我,则之前需先证法无我。

  3.二我执的断障次第,则是在二乘阿罗汉或大乘第八第时,同时根断二种执着。

  应成派三解脱门的安立——不论是有为法或无为法皆有三解脱门的安立,且必须证得应成不共的三解脱门,才能出离轮回;也就是从诸法的本质、因、果之上,而去证得无自性。例如,以有为法的苗芽安立解脱门,如下:

  空解脱门——即苗芽的本质是无自性。

  无相解脱门——即苗芽的因是无自性。

  无愿解脱门——即苗芽的果是无自性。

  何谓现空双运?

  应成派主张诸法由空性显现缘起,由缘起显现空性;也就是,一切法无自性(指陆空),但有损益作用(指缘起)。宗大师于《三主要道》说:由空性遮除自性实有的有边,由缘起遮除根本无的无边;但此中特以缘起之理而遮除有边,何以故?以诸法缘起有故自性无,即以缘起而遮除自性有;又以空性之义故缘起有,遮除无边(断边)。既然诸法如上说自性无,即需观待因缘,表示不能自主自有,不是本自具有;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是依缘而有,依缘即有,此即为现空双运之义。

  龙树菩萨《中论》 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是为假名,亦为中道义。」又说:「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又说:「任因缘所生,不生亦不灭,不断亦不常,不去亦不来,不一亦不异,展寂灭戏论,圆满诸佛说,敬礼彼善士。」《六十正理论》说:「为应以何法,能断诸生灭,敬礼释迦尊,宣说诸缘起。」又说:「任由生与灭,由此理成论,说为是缘起,礼敬彼能仁。」

  《七十空性论》说:「以诸法性空,故佛说诸法,皆从因缘起,胜义唯如是。」《回诤论》说:「任由空缘起,为中道同义,殊胜说无匹,敬礼彼佛陀。」《不可思议赞论》说:「任彼法缘起,说为无体性,等智不思议,礼敬彼无喻。」——如上所述,在在说明了缘起、中道、性空皆为同义,并成立了现分缘起与空分性空的双运道。

  因此,缘起与性空互相成立,可说诸法依缘起而有,故没有一法不需观待因缘即可成立的自性有,从缘起证成空性义;反之,由于诸法自性空,故没有本自而有的自性实有,需观待缘起假立而有,从自性空证成缘起有。

  要言之,任有自性,即非缘起;既无自性,缘起成立。无一非缘起之物,故无一非性空之物;或说,应由胜义而见因果,应由世俗而显胜义。

  缘起性空的道理深广,法的存在必是缘起的存在,但不含遍是空性存在。如瓶是缘起有,瓶的空性也是缘起有,二谛皆是缘起有,但瓶非空性本身;如此,显然缘起有范围较空性为广,空性只安立为胜义谛。

  凡存在的法,有缘起的世俗谛,必然有空性的胜义谛;反之,有空性的胜义谛,必然有缘起的世俗谛;也就是,在一切法上,缘起与性空(指法的法性)是名言中同有,自性中同无;二谛皆是缘起假立,也是没有自性,皆是自性空。如瓶一成立,瓶(指法)的空性(指法性)即成立,法与法性二者不等同,但必是互为观待而成立。

  又如《心经》的色不异空,是说色法的本质(指法性)即是空性,之外再无其它;空不异色,是说空性即是色法的本质,之外再无其它。也因自性空的缘故,故一切的作用、一切因果悉得合理成立。虽然缘起不等于性空,但是在同一法上,缘起与性空二者本质为一。

  问答:

  1 .胜义谛,从字面上解释,分那二种?

  2 .胜义谛与胜义无的差别为何?

  3 .《心经》的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如何解释?

  4 .以布施为例,应成派如何安立三世?

  5 .在应成派,量与所量如何观待?

  6 .应成派的唯我之义为何?

  7 .何谓应成派的不错乱瑜伽现量与错乱瑜伽现量?

  8 .应成派的比量分那四种?

  9 .应成派二无我的定义为何?

  10 .如何解释,佛经说:「不见为最胜见」之义?

  11 .如苗芽有法,它的三解脱门如何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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