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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琦:佛教的法器 第五章 古代比丘生活器具 齿木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7日
来源:   作者:李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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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琦:佛教的法器 第五章 古代比丘生活器具 齿木

  齿木(梵文danta-kastha),指用来磨齿刮舌以除去口中污物之木片。

  为印度僧团之日常用品,大乘比丘随身的十八物之一。梵语音译惮哆家瑟詑、禅多抳瑟插,双作杨支。关于齿木的由来,《五分律》卷二十六中记载:“有诸比丘不嚼杨枝,口臭食不消。有诸比丘与上座共语,恶其口臭,诸比丘以是白佛。佛言,应嚼杨枝。嚼杨枝有五功德,消德、除冷热涎唾、善能别味、口不臭、眼明。”

  由此可见当时佛教的卫生观念是很先进的,以嚼齿木的方式来保持口腔清洁,去除舌苔、口臭。

  在《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中记载:“每日旦朝,须嚼齿木,揩齿刮舌,务令如法。盥漱清净,方行敬礼。若其不然,受礼礼他,悉皆得罪。”

  嚼齿木时,要注意礼仪,在《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中说:“一头缓须熟嚼,良久净刷牙关。若也逼近尊人,宜将左手掩口,用罢擘破,屈而刮舌。或可别用铜铁作刮舌之箆,或取竹木薄片如小指面许,一头纤细以剔断牙,屈而刮舌,勿令伤损。亦既用罢,即可俱洗,弃之屏处。凡弃齿木,若口中吐水,及以洟唾,皆须弹指经三,或时謦欬过两,如不尔者,弃便有罪。”

  《五分律》卷二十七亦举出使用杨枝应注意之事:1、比丘应于阿练若处嚼杨枝;2、不可临井嚼杨枝;3、杨枝用尽,净洗乃弃;4、杨枝应截去已用处,馀更畜用;5、不以盛革屣囊盛杨枝;6、不应于温室、讲堂、食堂、作食处,和尚、阿闍梨、上座前嚼杨枝;7、不于患病之比丘前嚼杨枝等。

  关于齿木的规格,在《五分律》卷二十七中说:“有诸比丘,作杨枝太长。佛言不应有,极长时一搩手。有一比后,嚼短杨枝,见佛恭敬,便吞咽之。佛威神令得无患。佛言不应尔,极短听长并五指,亦不应太粗太细。”当时有比丘用齿木太长,不但使用不便,也很危险,而也有比丘因齿木太短,在嚼杨枝时刚好遇到佛陀,因太恭敬,而将齿木吞下去,因此佛陀才制定齿木的尺寸。

  在《四分律》卷五十三中:“极短者长四指。”《有部毗奈耶杂事》三中说:“此有三种,谓长中短。长者十二指,短者八指,二内名中。”

  关于齿木之取材,在《五分律》卷第二十六中说:“佛言:有五种木,不应当嚼:漆树、舍夷树、摩头树、菩提树是。馀者听嚼。”《玄应音义》卷十五中说:“多角竭陀罗木作之。今此多用杨枝,为无此木也。”《大日经疏》、《略出经》、《瞿醯经》等,则说当多用优昙钵罗木、阿修他木,若无此等树木时,当求如桑等有乳之木;或谓当用竭陀罗木。

  在《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中说:“或可大木破用,或可小条截为。近山庄者,则樵条葛蔓为先;处平畴者,乃楮桃槐柳随意预收,备拟无令阙乏。湿者即须他授,乾者许自执持。少壮者任取嚼之,耆宿者乃椎头使碎。其木条以苦涩辛辣者为佳,嚼头成絮者为最,□胡草根极为精也。(中略)岂容不识齿木名作杨枝。西国柳树全稀,译者辄斯号,佛齿木树实非杨柳。”

  此外,密教在入灌顶道场时,先于三摩耶戒坛,由阿闍梨授弟子齿木以嚼之。又,据《法显传》沙祇太国条,及《西域记》卷五鞞索迦国条所载,佛往昔游化憍萨罗国时,嚼杨枝后弃其遗枝,乃生根而繁茂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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