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法师:郭巨埋子、“空”怎样理解、《弟子规》
大安法师:郭巨埋子、“空”怎样理解、《弟子规》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有诗赞曰:“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问:现在弘扬《弟子规》的朋友们也经常宣扬《二十四孝》。可是我听说里面有个郭巨为了孝养母亲,却要活埋、坑杀自己的亲生儿子,难道这也算孝道吗?尤其是现在一些佛教徒亦把这个《二十四孝》推崇备至。是否应当辩证看待,请法师开示。
答:《二十四孝》是我们中国传统国学当中的一部非常重要的著作。先秦以来,我们中国的圣人都强调以孝治天下,具体体现在《孝经》。《孝经》有一千七百九九个字,在《十三经》当中是最短的一部经。但是这部经却有500多家的注解,而且唯一的有一位皇帝——唐玄宗,为《孝经》做注解。可见我们中国社会是多么重视孝道。这一千多个字,主要是在理论上阐释孝道的:孝通神明,天之经,地之义——这样的道理。然后到了元代——《二十四孝》是元代出现的,用个案的形式,更多用形象、情感配合《孝经》来传播孝道文化,应该说这部《二十四孝》是我们传统启蒙教育一部重要的书。基本上家家都有《孝经》,每个小孩子都读过《二十四孝》。
那么从虞舜的孝道、曾子的孝道,一共二十四个,其中就有个“郭巨埋子”。郭巨埋子这个孝的个案,可能站在现代人的观念觉得不可理解。在饥荒年代,家里粮食不够,只能供养一两个人,所以在这个选择当中必须要有一两个退出,这个郭巨是一个孝子,就选择了他的小孩退出,要孝养——让他的母亲活下去。这里他是一个二难选择:如果有粮食,不存在这个问题;就是这个粮食只够一个人吃,但是有两个人,你选择谁活下来,谁不活下来。是这样一个严峻的选择。在这样的一个选择当中,我们一定要把这个事情的评判放在当时的背景当中去看,不能放在现在来看。
放在当时的背景上看,第一,对父母的孝是至高无上的,甚至在法律上不孝都要判极刑的,而且整个社会认为孝道就是人最崇高的一种道德。那么我们设身处地想,郭巨他是个孝子,在面临着儿子和母亲只有养活一个人的情况下,他选择母亲,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一般的在传统社会,它不是人人价值平等的观念。一般在传统社会有一个观念:妻子和小孩属于自己的东西。所以妻子和小孩可以归属于自己——实际上家长是有权利处理妻子和小孩问题的。所以这个郭巨就想到小孩是归属自己的,他一定是牺牲自己来保全他的母亲。我感觉到他选择埋子——放弃他的儿子,是他纯孝心法尔自然的一种选择。他不可能有第二个选择。正因为他纯孝之心——为什么孝感神明——他一挖坑的时候,竟然挖到一坛金子,这样他的儿子也不需要死了,他的儿子也保全了。这可不是一件很美丽的一个孝道文化的个案吗?我们为什么要反对呀?我看了是觉得很感动。所以你不要以为它是迷信,不能用我们现在的观念来看待它。
问:平时我们把没有、没得到、没达到目的,以及一切不切实际的想法都叫做“空”。那么佛法所说的“空”,具体应该怎样理解呢?是指事物的多变性吗?是指万法唯心造吗?
答:世间人把什么得不到的东西、不切实际的东西说(是)“空”,这是一个世俗的说法,跟佛法的真理毫不相干,我们诸法的实相真理就是空。它的空是怎么理解的?我上午实际上说了这个问题,一切诸法——无论是心法,还是色法,它都是缘起的。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各种条件聚在一起的产物。不仅这个缘起的东西是空的,就是那个缘起的要素它也是缘起的。所以归到最后,没有一个实体可言。这一点对我们中国大陆的众生来说,可能觉得认知上有很大的障碍、很大的挑战。因为我们从小被灌输了一种观念——是唯物主义,认为有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世界。那么这个观点可以说跟现代的自然科学,跟圣人所证到的法界的真理,是不相应的。物质世界没有它的客观性,都是缘起法。既然是缘起法,就是空的。所以要在诸法真实的这个本体上,我们认证空的真理。
但这个空不是断空,不是顽空。不是断灭空,它是包含着“有”的空,一切有。正因为有空,才会缘生宇宙万有的现象;虽然有万有的现象,它当体即空。所以要了解空有不二、空有一如。中道的正见双照两边,承认空和有都存在;又能够双遮两边——非空非有。实际上空和有都是我们凡夫认知外界的一个名相符号。我们说离四句,我们离不开四句:一句是空,一句是有,一句是即空即有,一句是非空非有。但是在诸法的实相上,是离开这四句的,说它有也不对,说它空也不对,说它断灭空也不对。离四句绝百非,这不是我们的语言所能把握、所能诠释的。所以只能用我们有限的语言来勉强描述:那个诸法的本质相状就是空,但是又不要执著这个空,空中生有,空有不二,真空妙有才是我们这个佛法真相。空是不动的。假有是多变的,是无常的——由于它是等待条件才有;当然条件不具备,它也就没有。这叫“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相待法都是无常的;绝待的才是不动的、永恒的东西。
问:现在有人说《弟子规》就是佛的戒律,不学《弟子规》的话,往生净土就会落空。还说把《弟子规》和佛教戒律放在天平上去,两边一样重。请教法师如何看待这种说法?我等净土学人应当怎样对待?
答:哎呀,现在真是奇谈怪论太多了。
弘扬《弟子规》也是个好现象。由于我们中国大陆长期以来对传统文化的边缘化,使得这些小孩子不知道孝顺父母,不知道洒扫应对——起码的行为规范。学一学,是有好处;但是不能把话说过头了。《弟子规》就是对世间青少年的一种行为规范,你不能等同于佛的戒律。完全不能划等号。划等号是对佛戒律的极大误解。为什么?佛陀制戒有一个最核心的观念,就是道宣律师讲的“为道制戒”。佛无论制五戒,还是出家人的沙弥十戒、比丘、比丘尼戒,乃至于菩萨的这种千佛大戒,都是为了解脱法,为了求证无上正等正觉来制作戒律的,这叫为道制戒。不求世福——不求人间的福德:要了解这样的本怀。所以佛的戒律博大精深,开遮持犯唯有佛才能制定。也只有佛示现在这个世间,我们才有因缘听闻到佛陀的戒律,不是世间圣人所能够制作出来的——指向的是出世间法。那么《弟子规》是世间的善法——世间的行为规范,它不是指向出世间法的,不是指向大道的。这是起码的一个分别。所以你把《弟子规》和佛教戒律放在天平上,它完全是不能等同的。怎么会两边一样重呢?不是这个样子的。
那如果说不学《弟子规》,往生净土就会落空,这更是无稽之谈了。往生净土不在于读不读《弟子规》,往生净土完全就在于是不是具足信愿持名。往生净土的条件,唯有信愿持名,不加任何附加的条件。没有学过《弟子规》的人,只要具足信愿持名,绝对往生。如果把《弟子规》学得烂熟,他不具足信愿,照样不能往生。所以《弟子规》跟往生有什么关系呢?
——2009年11月8日大安法师讲于秦皇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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