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阴救度密法:死后之境界
中阴救度密法:死后之境界
一、死后之境界
于此中阴救度密法之上卷中,已述种种导示之法。
除彼已能了悟真实理谛及具诸净善业行之人,如说证入,得其解脱者外。
然有未能了悟及具诸恶,或缘其恶业力,于中阴界,不胜恐惧怖畏,自失得度之机。
延至二七终了,而仍未能证入者,则有继续作行此卷所述之必要。
(一)中阴身之生起及其特能
为作法者,先于三宝前,敬谨尽力设供,如法举诵“请诸佛菩萨普加被偈”等见附编中已。
应呼死者之名,如下导示,三或七遍:
“善信某某:一心谛听!不可忘失。
凡人于死后,受其生身于地狱以及天道,乃若中阴之身者,亦皆惟其业惑结果,如幻之苦阴身而已。
汝于死后,初则经过三日半乃至四日许之昏迷;继复经验于如前所述,‘踵倚’中阴境,且于彼中,亲睹喜怒各部圣尊,权巧示现,方便接引于汝。
惜汝竟大昏愚,未得了悟证入,蹉跎自误,迨至今时,犹自以为如梦醒后,复还受有,与汝生前相似之一色身。
此如密典所偈教云:
当得相似幻色身 类乎前阴及后阴
诸官觉能齐赋有 无所障碍任游行
又依于诸业感力 不可思议具通灵
同属相等业感趣 以其净眼互见形
此偈教所示,即今汝之谓也。
所云类乎前阴及后阴者,谓汝如往昔曾修作有若何福因,则汝于今所受生之中阴身,亦即感得相当之福报庄严。
然汝今此幻色身者,根本由于汝之偏执积习,不舍妄想意念而生起,故名曰‘意生身’;惟幻不实,但凭业转。
以故,如汝前业因力,当感生天趣,则天趣境界将现汝前;或彼阿修罗、人类、畜生、饿鬼、地狱,各趣境界,应感而现,亦复如是,所谓‘业之感果,如影随形’也,所云‘类乎前阴’者:‘前阴’即指汝死后三日半或四日以前之肉血色身,谓汝今兹意生身者,根乎积习,汝方自意计执有色身等彼‘前阴’之身。
所云‘后阴’者:则指此后当有一如汝之业力感生相当之身处也。
惟汝如遇有如是生身境处,现于汝前者,汝亦切勿染著,切勿怯弱。
汝如稍示怯弱染著,或生贪爱,则汝即又沦入生死轮回之大海,受苦无休矣!汝前者于‘踵倚’中阴境中,徒因昏愚未能了悟证入,遂致漂泊至今。
今者,汝当切实依教,信持真实理谛,制心一处,切勿散乱,善安住于无作无念,则根本真性元明光照之境,即得现前,一如汝上师昔所教导汝者。
诚能如是,自必避免再度误入彼生死之胎门,而转入涅槃解脱之上圣趣中。
其或一时仍尚未能如是如实以了悟证入之者,则有妙法谓但作观想于汝之上师本尊,或大悲怙主(莲菩提谨以为此所云大悲怙主、即谓观世音菩萨、因此妙法、原为普行救度曾否入密之一切人等、而上卷第三十三面中、固有“专汝心念观想大大悲观世音菩萨”之特别导示故也、凡下文所云大悲怙主、皆可依此推知) 在汝头顶,荫庇于汝,以最极猛利欲乐诚恳之心,信仰祈求之,专一心念于此至极要妙。 ”
如是导示已,彼死者但能依说坚持,自得救度,而不致沦入生死轮回。
虽然,仍犹有彼,根乎强烈业力之牵使,令其犹未能了悟证入而趣得解脱者,是必继行如下导示曰:
“善信谛听!上偈所云:‘诸官觉能齐赋有,无所障碍任游行’者,谓汝于此番生前时,或属目盲耳聋肢病乃至某根失健全者。
今于死后,眼则善见,耳则善闻,诸肢活泼,一切诸根官觉,忽皆聪利完善。
盖因中阴之身‘诸官觉能齐赋有’故(莲菩提谨按、此理为中阴生身、非仅感受一期前生、乃多生、业报也),是以汝今忽觉有若恢复汝紧接此前在人世时所未具备之某某官能者,即是汝今已受有中阴身之一实证。
此之至理,汝善了知之!善忆念之!
复次,所云‘无所障碍任游行’者:谓汝现今受得中阴之意生身,业经脱离汝之前此肉血色身,非复粗质碍色,故具种种特能。
此如通过磐石山陵邱垄泥土宫室乃至如‘须弥’山王,惟除‘菩提迦雅’佛之金刚座也及母体子宫不能穿入外,馀如上述诸质碍色,即其坚巨如‘须弥’山王,均能任意往来穿入通过,毫不觉其有所障碍。
此亦即是汝已入于‘悉罢’中阴之一实证,汝当善了知之。
汝又必当恳切忆念于汝上师昔所教导,及坚诚祈祷于大慈大悲至圣怙主。
善信!又如汝所忽而具有不可思议之通灵者,此则并非正三摩地中之通灵。
汝之通灵,不过中阴身之通灵,属于业力性的。
此谓汝今竟亦能于一刹那间,周游四大部洲,环行‘须弥’山王。
或于屈伸臂顷,随念而至任何欲至之处,乃至且能变现。
然此仍属幻法通灵,切勿取著,切勿取著!此时之汝,妄念一动,偶一取著于任何之法,彼法即忽应念而生。
故切勿妄生意念,惟当正解了达圣教,贤诚祈祷于汝之上师本尊,或大悲怙主,是极切要!
复次,善信!所云:”同属相等业感趣,以其净眼互见形”者,此谓于斯‘悉罢’中阴境中,某某类有情,其业因力所感当生之若何果趣正相等者,则其身形,每可彼此现见。
譬如业因同感天道之果趣者,于其天趣身形,彼此往往互见;同业感生他果趣者亦然。
但汝此时,尚或偶见有若何趣之身形,现于汝前,切不可顾视之。
惟当如上导示,专一汝心,观想汝之上师本尊,或大悲怙主。
至于云何此偈句中,有‘以其净眼’之言,则因天道为六道中比较有其优胜之福善业因者,方可感生其中。
此中尤上胜者必习禅定具有净眼根,故天趣非可常见易见,尤必善巧能得一时内心专注,方能见之;否或不见。
又有纵习禅定,而一时未得善巧于一心不乱,则亦无净眼。 ”(通常取得天眼者有其两种因缘、一由修习于深禅定而得之、一为往昔修积、今生报得、故世间每有人、生平曾未习定、忽一旦而得天眼、则是报得者也、死后中阴身之报受、既不限于最近之前生、而可通乎其多前生之报受、则中阴身之得有天眼或净眼者、自较人世身为多也)
(二)中阴身之境况
“善信乎!汝于中阴境,一时或见某处,及在其处之亲友等,有同梦中相逢。
汝向彼等说话,而彼等竟置不理会;或见彼等连同汝之至近眷属,举哀哭泣。
汝自计曰:‘吾已死矣!奈何奈何?!’此念一生,汝即自觉最极苦痛,犹如红热锅中,被炸之鱼。
然须知既入中阴,即必如是,徒自苦恼,亦又何益?!汝但祈求汝之上师本尊大悲怙主,来相救度。
盖汝此时纵尚痴恋于彼亲友眷属,已与隔世,有何益处?故汝切勿丝毫有所痴恋,但当专念上师本尊,大悲怙主,坚实信乐,求其护佑,令汝得免于一切忧悲苦恼恐惧怖畏。
又,善信乎!当彼业风吹无定向,汝一时极不自在,被其往复吹送,正同风卷毛羽,任其起落,身不由己,漂泊不定。
忽而重又见闻呼汝之名而哭泣者,汝或竟告之曰:‘吾在此,不必哭。’而彼哭者终不理会于汝,惟自哭叫,如是汝又自计曰:‘吾已死矣‘奈何奈何?!’汝一念及此,即又苦痛难忍。
虽然,汝徒自苦痛而无益,上文已告知汝矣!
复次,善信!汝今所见之光,昼夜不分,一切时中,所见惟是一种微微簿曙之光。
居此之境,当历人间,或一七、或二七、或三七、或四七、或五七、或六七乃至七七四十九昼夜之久。
有谓‘悉罢’中阴,历时但为二十二日,然总以各各业力为定,未可一概而论也。
复次,善信!在此期中,更有极为可怕之强大业风,从汝身后至极猛力卷吹而来。
汝宜镇定,切勿恐怖,当知此亦无非由汝幻识所生。
又汝面前或常见一片黑漆大地,至堪恐怖,此大黑暗处且常发出呼杀喊打等无比可怕之巨大厉声。
汝亦惟自镇定,勿生恐怖!
又汝生前倘多作恶业者,则甚或出现食人夜叉,执持种种兵刃,呼杀喊打,直扑向汝,欲断汝命,其数量且极众多,争先恐后,奔跃而来;或复出现,无数肉食野兽,追逐于汝;或复为恶人暴客所追逼;或复狂风暴雨雷电雹石、乌霾密雾将汝笼罩,或山崩海啸,或猛火飞焚,一切所见之相,所闻之声,使汝惊怖欲绝,惶急无措,更已无路可择,惟有望风狂窜而逃命;乃忽而又被追逼至于深不知底、一白一黑一红之三座悬崖绝壁,且已岌岌,势将下坠。
善信乎!此之三绝壁者,岂他物哉?!亦无非汝之贪欲嗔恚愚痴,三根本毒性变现所成者而已。
汝今惟有,如实认知此诸种种,皆为‘悉罢’中阴有情之无始业染幻识所变。
汝今不幸,身历其境,惟善镇定,一心不乱,专念于彼、大悲怙主,恭敬诚恳,称其圣号,且如下祈求曰:
大慈大悲怙主 上师三宝圣尊
惟求拯救于我 令勿坠入诸苦
如是祈祷,忆念坚持,不可忘失!不可忘失!
苦为积集善业,及已真实修行于圣教者,即可感得种种安乐;若为既未修集善业,亦未造作恶业之人,则所感者无其乐受,亦无苦受,平平淡淡,无精打采而已。
善信乎!汝于今时,若因善业感受何乐,亦勿顾念耽著之,惟自念言:
以此一切善乐 供奉上师三宝
汝如得乐,当思惟上供,切勿贪念自受;若为感受任何之苦,或不乐不苦,亦当专一心念,以无观瑜伽,存念于大手印之要妙观门,此极要妙者也。
善信!汝今之身,或有时而于桥梁处、阿兰若及彼八种制底塔等处,暂一停息,但不能过久。
此则因汝身离四大,异于有四大身者之能作物质之勾留。
因此之故,汝则不免深自懊丧,闷苦惶悚。
且汝自觉汝之能知见者,有时飘荡失所凭藉,不由自念言曰:‘伤哉吾已死矣!奈何奈何!’此念一生,汝之能知相续,立即悲苦不胜,心灰意懒。
但如此,则无穷忧苦,反将猬集现前,而不可已。
故此时最极要妙,乃在甫自觉知,身不自主,不得于彼彼某所逗留,而觉被迫流徙无定之时,即当猛省,尽除一切思念,善持汝心,住于本元无动之境。
至于食品,惟彼特为汝而供设者,汝方得尝享;如云朋类,则汝此时,均无定人;汝且见家舍仆辈以及亲属等人,乃至汝之尸身。
如是汝又自伤感念言曰:‘吾已死矣!奈何奈何!’一时忧惶无奈,甚至自念:‘吾今但欲求得人身,任何代价不惜。’惟其以此妄念求生炽然于心中,汝乃四处狂奔,但欲见觅取生身。
善信乎!
纵或汝之妄念愚贪,绕依汝之躯壳、九次以上,然已早经‘踵倚’中阴之过去。
汝之尸身,如冬已冻如夏已腐,或已为汝之家属亲友火化矣!地葬或水葬矣!或被裂施鸟兽矣!汝如无尸可入,妄念无奈,则汝或觉自被塞压,入于山石岩穴缝隙之中。
如此苦恼,凡于中阴境内,妄念炽然以求生者,皆必经常。
善信乎!汝今纵能再得四大之身,亦不过重经历于生死之苦。
是故,汝当遣除企求复取生身之妄想,惟当心平气和,善自安止,住于正念,是为至要!”
如上导示,死者之灵识能依教而行者,即能于中阴境中得其解脱。
(三)冥界裁判
虽然,有其恶业之力,以为牵使之者,纵经如上导示,仍不克悟证。
则当继续呼其名而导示如下曰:
“善信某某:一心谛听!汝所以迁延至今,仍未出苦者,汝之业为障故也。
此业者,汝自己之业,非他人者也。
是以最要者,汝须虔诚祈祷三宝威神,加被护佑。
但如既不祈祷,又不知如何修作大手印观以及任何他之密法本尊观者,则彼于汝生前与汝同生俱在有其司善之神,此时即现前。
以白色小石,数记汝生前所作之善;又有其司恶之神,同时亦现前,以黑色小石,数记汝生前所作之恶。
汝一见彼,不禁极其惊惧仓惶,全身抖战,然尚自愚,谎告彼曰:吾曾未作如彼之恶。
于是司命鬼王,将谓汝曰:‘吾此业镜,可以鉴照。’彼言已,即观业镜。
彼业镜中,凡善恶业,无不照现,朗然无逃。
故汝纵谎言,亦毫无济于事。
于是即有可怕狱主,以绳系汝颈,拖汝前行,施汝以极刑,断汝之头、刳汝之心、抽汝之肠、吮汝脑汁血液、食汝肉、啮汝骨。
但汝痛苦而不死,汝身碎已,复又完整,又复重新受彼极刑,辗转痛苦而不休止。
虽然,此中要妙,即遇有彼司善恶神,现前数其小石时。
汝勿惊怖,亦勿谎言;司命鬼王,亦勿为惧。
须知汝身不过意生者,纵经碎割,亦不死亡。
其实汝身实性,当体本空,何须恐怖?!即彼狱主鬼卒亦皆汝幻识所变,其体亦空,空能坏空,理无是处也!
当知除自内识幻妄外,实无有何--司命鬼王、神怪魔鬼,乃至如彼幻化之牛首忿怒金刚此即指大威德金刚。
汝须善自如实了知,又当自知、已落中阴,极当善自修彼‘大手印’定。
若不知如何修此定者,当细心思维推究,彼能恐怖于汝者之自性为何?如能勘破彼之真实自性,即可明其本亦无生,当体原空,是即‘法身’也。
此之所谓空,并非空无所有之空,乃‘如实不空’之空,且具有足令汝一见而自觉惶惧,及一当彼前,汝之灵识即觉为所照映而愈益清明者,是即如实不空之‘报身’也。
于此时境,汝或猛然经验一种两边不著之本性光明境,所谓寂静不一不二于光明;其光明者,性本寂静,其寂静者,性本光明,亦名灵明本性境,是即‘第一义身’也,梵名“阿帝伽耶”、藏名“过窝泥古”此第一义身之无垢染光明,可随处射发,是即‘化身’也。
善信乎!汝当专一心念,谛听我言,但能如实明了于此四身者,则决能获得圆满解脱。
认证四者任何一身,切当专一心念!当知佛与众生即于此而有界分,此一刹那,万无错失,汝如错失,即又重入苦海,求出无期。
教有要言,极切今时之用,所谓:
于一刹那间 即有大界分
于一刹那间 即获圆满觉
于此教言,切勿忘失,汝惟忘失此之要妙,故今此以前,对于现前中阴妙境,均失认证。
徒因此故,枉受恐怖。
今若再自失误,则大悲圣者,无量悲愍注汝之‘圣视丝’,将一时中断,汝则自将降入于彼,难望救脱之处。
以此之故,汝于今时,极宜小心,前此虽经导示而未认证者,亦勿回顾,即今如教认证,即今仍可得度也。 ”
倘彼死者生时,甚乏知识,甚不明了、何谓禅定?则当加如下文更简要之导示曰:
“善信乎!汝如从未习知、何谓禅定者,则有至极简要法门,汝当一心忆念大悲怙主即指观世音菩萨、僧伽、佛法,及佛,而恳切哀祷,将一切现相可惧畏恐怖者,概认作汝之怙恃神圣,或直认作大悲观音之慈容所变现;且猛利忆及汝在生受灌顶时,上师锡汝之法名。
如面对彼司命鬼王时,即直告此正直无私之王:‘我有法名曰某某’,于是汝纵堕落如前述之绝壁下,亦必无有伤害。
惟当猛自振作,切勿畏缩恐怖耳!”
(四)转移一切之心念力
如上剀切导示,前此纵令自失救度者,于此际亦可令其得度;虽然,仍有不免于未可必其全然得度者。
是则更当如下,继续为作导示曰:
“善信谛听!汝之心情于今感觉者,当刹那刹那,有其猛利之欢乐;忽又有其猛利之苦恼。
两端运转,莫由自主,犹之弓弧,一任弦之松放及其紧收
此章谓有业力系绊者、伸缩即不自由、弓弧之木比有情、弦比业力、弦收弓屈、比业亚者牵使苦、弦放弓伸、比业善者牵使乐也,而被其时纵时操者然。
惟此中要妙,汝当净除贪憎之念,毫不动心。
汝如缘于善业,可感生于较上之界中,则彼界境相,一时现前。
然而汝今或见,在生眷属,为汝死后,举丧致祭,杀害多数生物为死者而杀生、则此杀生之业、重累死者受报、故死者如曾知此、则当其中阴身一见是事、即力呼止、然其眷属置若罔闻、杀生如故、于是彼将不禁而有嗔念生、但此嗔念切不可生、如不免除而令其生、则必立即发生嗔业之力、如彼重物、于中阴中立即牵坠之入于地狱、,乃或修作佛事及行布施。
而汝不清净之心念,令汝对此诸作,生起嗔悭,即将因此嗔悭心念之恶业力,立时牵汝,坠入恶道。
汝对于类此等作,皆不可有一尘邪念、或嗔或悭,惟当善自作意,慈念一切。
如汝仍或贪恋世财不舍或见昔为已所有者,今为他人之所享受,忽生鄙劣不甘之心,则立即使汝入于邪念,邪念一生即召发恶业力,恶业之力一发即当感生恶道;汝或有善业,当感生较上之乐境者,以此恶业力故,反被牵入地狱或饿鬼之中。
汝须知彼诸世财纵仍一一与汝,汝亦不复能享受之,于汝实已无用故;是故不稍存鄙劣贪著之想,惟当一切弃舍,毫不置念,无论现为何人继承享用,全无吝惜,但存布施与彼之心,或善作意如同供养三宝者然。
绝不作鄙劣吝惜不舍之想,而惟一心住于正念。
复次,汝如见有念诵‘康嘎尼’陀罗尼、加持食物以供汝者,乃至修作为汝解除当感恶趣之生前恶业诸法者。
彼诸修法之人,或于仪轨未合,或昏沉、或妄想、或于戒律净行有所缺犯,是固有轻慢正法之咎,汝以受中阴意生身,多少具有有漏通力故能知之。
但汝切勿因此于正教退失信心。
又因汝能知违法者必不免于恐怖畏,以及黑业违教慢法等罪,亦绝不可自心以为彼等欺诳于汝。
汝如存是心念,即必自觉失望而悔生,且于正教退失信心,不至诚随喜。
此之邪念一萌,则反被汝自恶业力所感而沦入苦趣之中。
故此种种,于汝无益,反有大损。
任彼作法之人,如何错误,如何未净其业,汝当自念言曰:‘此必我之意业未净故,如何佛言而有不可信赖之者。
譬如照镜之人,其面不净,镜相自亦不净,是必我自心念本有不净。
况此僧伽身即佛身,所修教法即佛声教,而其意即法身佛意,无二无别。
故我仍惟一心皈命三宝’。
汝当如是作意,至诚表汝敬爱一切之心,则凡所修作,仍自不失其必归于汝身之利乐。
是故存此敬爱心念,最为重要,切莫忘失!至若汝本习作恶业,其恶业力当令汝感生恶道,而彼恶道劣光或已现在汝前,幸汝之承嗣者及眷属,为作纯白佛事。
所延修法喇嘛僧众,亦皆一一如法修作,身口意业,皆各清净,专心一意,为汝虔修功德佛事等。
汝一见此,即当大生安慰欢喜之心,因此诸功德力,即已能转恶业。
更加汝自一时随喜之善心念,纵汝先当感投恶道,汝今必能改生上界,是故汝当惟具善净心念,于所见一切,无所妄念分别,而惟善自敬信随喜。
此为最极重要,汝须极端小心!善信乎!总而言之,汝今灵识在中阴境界,无有坚牢之物可取作汝之依凭;无其体重,且不停而流动。
任何善净非善净之念,一经现于汝心即能发大力用,是故绝不可有微尘之非善净思想,一心忆念昔所修持于圣教道行之任何一种。
倘汝从未有何修持,此时惟当一心皈命而虔诚祈祷于汝之本尊怙主,或一心祈念于大悲胜者观世音菩萨,一意坚诚专注,作祷如下曰:
嗟我独行,舍一切亲友;
现前惟有,自心映空相。
愿祈诸佛,大悲力加被。
令除中阴,诸畏惧恐怖。
倘缘恶业。苦受将现前;
本尊胜怙,消灭此诸苦。
真实空中,若发千雷震;
诸响转成,六字大明声;
业力追逐,失所保佑时;
大悲圣者,愿祈作救怙。
此中业习,任何有未断;
三摩地光,净乐摄受我。
依上偈颂,坚诚持念,汝即得有、最胜之引导,可作投依,决无欺妄者。
此为最极胜上之要妙,一经反复持念,即必令汝、忆念善净,立时即得--认证与解脱矣!”
(五)六凡道劣光之现见
纵经上来诸般导示,若其有情,恶业力强,仍难悟证者,则为利乐彼故,可多返复行如上之导示;又复呼彼死者之名,导示如下:
“善信某某:汝如仍未明了上来诸般导示者,则当逐渐自觉前阴之身将昏散,而后阴之身处却渐明现。
此时汝因苦闷,乃自妄计曰:‘伤哉我今所受,何其苦也!我将往觅,任何其一之有生身体。’此计一生,汝遂往来奔驰,心意散乱,莫自休止。
于是即有轮回六凡道之劣光,现见汝前,缘于汝自业力,当感何道,则彼道之光色,愈益明显现见。
善信谛听!汝如欲知,此六道之光别若何者?则有如下--天道之光微白;阿修罗道,其光淡绿;人道之光浅黄;畜道之光浅蓝;饿鬼道光淡红;地狱道光如黑烟。
当此时际,汝之业力所感应故;汝今之身,已沾染而带有其为汝业力所当感生某道光色之少分矣。
善信乎!今此之时,所导示与汝者,尤为特别要妙之教法。
汝当格外、注意听受!善信!此时现见于汝前之光色,无论其为何种,无论其由于何身、由于何处、而发出者,汝一惟观想其即是大悲圣者之身及处;即此一法已足免止汝生彼道。
或者,汝曾修何本尊,此时即一心长久观想汝之本尊。
观汝本尊,虽真实本空,而其圣相宛然如生,犹如术人所变幻法之相,此所谓‘净幻观’也;次观想本尊身形,由外围而中心,渐渐隐没,隐至于空无所见;次观想汝身,入于一大光明而空寂之境中,住此境少时;次复观想本尊身形,现而复隐;次又观自身入光明空寂境及住彼境少时。
如上所述之法,反复作之数次。
末乃观汝住空之身心亦均由外而内,渐皆隐没,亦复隐至空无所见;如是,空无尽处,心量无尽,心量无尽处,即法身无尽,而善巧安住于此无尽之法身界,是即本不生界,得住此界,即得无生,而圆满觉道,即此得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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