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禅宗>>正文内容

宣化上人:侵损常住罪最重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1日
来源:   作者:宣化上人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宣化上人:侵损常住罪最重

 

  十方常住:从十方来的僧人,都可以在这儿住,这叫十方常住。

  现前现前常住:现在这儿住的人,叫现前现前常住。

  十方现前常住:十方的人来,也都有份,这表示有亡僧物在内了。什么叫亡僧?就是往生的和尚。所以十方现前常住,指的就是僧人死后也有一点物质,有一点东西,或者他有很值钱的东西或宝贝,也不一定的,因为在僧人里头是没有一定的。那么他的东西,如果他死了,就由十方现前常住大家来分。现前现前常住就是现在在这儿住的,后来的人没有份的。但十方现前常住,就是无论先来的、后来的,大家都可一起分这个亡僧的遗物。

  什么叫「侵损常住」呢?侵损常住什么东西呢?饮食,吃的东西;财物,常住的财物。所以没出家的人在庙上住,一定要给供养的。你没有给供养,譬如住了几天,或者住了一个时期,就这么走了,也不供养常住一点钱,这就叫「侵损常住」,将来会堕地狱的。

  怎么叫不侵损常住呢?譬如在庙上住,照样拿和在其他的地方住差不多的钱,来供养常住,这就不是侵损常住。所以我主张我的皈依弟子,无论到任何的地方,不要去侵损常住,一定要帮助道场,不要去侵损。侵损,就是剥削庙上的财产,令其减少。我们既然不能帮助,也就不要去侵损。不明白佛法的人,以为在庙上住,不要钱,也不要什么的,这是占便宜。这在不明白的时候,还可以;懂了佛法之后,一定不要侵损常住。

  不要说是在家人,就我虽然是出家人,但我到任何的常住去住,我估计大约在旅馆里住,每一天要五块钱,我就给三块钱。我到哪个庙上住都给钱,除非自己真的没有钱,这是可以的。那么要是有一点钱呢?就不应该侵损常住;即使是出家人,也不应该侵损常住。因为常住就像大地一样,大众住的地方,若你令大众都没有饭吃了,这是有过的。我一个人就是饿死也不要紧,要是令这一班常住的出家人,没有东西吃,也没有人供养﹣﹣不是人人都像我这一个小徒弟这样可以不吃东西,人人都是要吃的﹣﹣民以食为天,而你令他没有东西吃了,这你就侵损常住了。

  所以我们研究佛法的,到任何庙上住,不要侵损常住,都要供养常住一点钱。你在庙上住,即使比其他的地方少给一点,这都算你尽心了;不要一点都不给就跑了,这就侵损常住。

  常住的东西,就是最少最少那么多的东西,甚至于是一张纸,也不可以随便把它糟蹋,毁坏了,为什么呢?虽是一张纸,但积少成多,由一张而变成多张。所以你即使把一张纸随便损坏了,这也就是破用常住。还有一句话说:「一草一木,不得不予而取」,人家没给你,你就拿了,这就是偷盗。即使是偷盗一根草、一根木头,没有得到主人的许可,你就拿走了,这就是偷。一切一切,都不可以随便用他人的东西;你用他人东西,他不知道,这就是偷,犯盗戒了。

  「一针一线,皆为布施」,即使是一根针、一条线,人家送给你的,这都叫布施。所以不可随便破用常住,凡是常住的东西,即使是出家人,对庙上所有的东西,都不可以随便拿来送给人的。要是这东西是我私人的,这可以的。譬如:我有一件衣服,不穿了,送给人,这可以。那么公共的东西,不怕最少的,连一条线,也不可以随便说:「这个我送给你。」这叫私人买好,私人结交,令这个人对我有好感,他好护法我,好供养我,这是错误的,我们对于这一点要特别注意。所以破用常住,不是说很多的才是破用常住,就是一张纸、一条线,最小的,甚至一粒米,用我私人的感情私自送给人,这都叫「破用常住」,就是出家人也是不可以的。私人的东西,我有权送给人;而公家的东西,就是一支香也不可以送给人的。

  以前有位华聚菩萨,是个大菩萨,他发愿,发什么愿呢?他说:「若有人犯五逆、四重、十恶的罪,我都可以救他,唯独他偷常住的财物,乃至一草一木,我也救不了他,因为我没有法子救得了他。或者这个人杀过八万四千那么多的父母,像这么重的罪孽,我也可以救他;我本着我的愿力,一定要把他救出来,出离地狱。但如果他偷常住的饮食、财物,乃至于一粒米,我也救不了他,我也不会去救他。」

  所以偷庙上的东西,罪是最大;我们信佛的人,对于这一点要清楚。凡是常住的财物、谷米、饮食,乃至于一个小小的东西,要是没有经庙上主人送给你,你不要自己去拿,这叫「不予而取」;要是这样子,应该堕落到无间地狱去,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

更多宣化上人佛学内容

----------------------------------------------------------------------------------------------------------------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