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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真法师:如是我观(二)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6日
来源:   作者:明真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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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真法师:如是我观(二)

 

  有读《如是我观(一)》者问我:你笔述的佛学,依我看基本上是你自己的佛学,并不是日见日闻的佛教。你自己觉得怎么样?

  我说:你批评的很中肯。我自己亦有如此感觉,现在还是“试笔”。估计写下去,有些地方,很可能会越写越野,越不类于日见日闻的佛学。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情况?原因也很简单,我不是完全从他学本本上抄袭下来的。不是人云亦云,这就必然会形成不是日见日闻的佛学。又因我是把佛学结合日常生活实际,观察研究后才下笔的。见什么,写什么。天地阴阳,百无禁忌。于是乎也就形成似若是我自己的佛学了。我自己究竟有不有佛学呢?老实说,还没有。为什么?世人一般对于“我自己”,非常熟悉,是不成问题的。我或许是受了佛学的一点影响吧!对“我自己”的认识,还处于游离状态,未能谛当,更何有于“我自己的佛学”,但偶尔发现个别青年,是怀有对佛教感情而出家的,不料学了一点佛学,便放言高论,认为佛学不过尔尔,因而又放弃其信仰的。又碰上几个在家青年,抱怨佛学深奥,不得其门而入。于是我就忘乎所以,提笔来写《如是我观(二)》了。我有一点偏执,佛学是反映人生的。离开了日常生活无佛学。生活是最实在的,结合生活学习佛学就不会有深奥神秘感了;生活是最丰富的,结合生活佛学,就不会有“佛学家不过尔尔”之叹了。自知思想贫乏,从佛学言,信仰犹未合具,拙作何望能体现佛学之真,人生之真,只是梦想能替上述两类青年提供一些探索人生之真的线索,使知佛并非“不过尔尔”。如能有见于佛学之真、人生之真,而后我之笔述为不真者,亦当实事求是。虚心辨析,是者我是之、非者我非之、愿能与人共同求索于人生之真。

  现在,应该依次笔述“想”的具体要求内容。

  何为想?《成唯识论》之三说:“想,谓于境取系为性,旋设种种名言为业。”性,想的实质;业,想的作用;境,外境,即客观事物。佛学认为人是不能直接认识客观事物的。当人接触客观事物时,想即能以客观事物为本质,摄取影像,作为人的认识对象。这是与人类的“生活常识”背道而驰的、尖锐对立的。人虽多讥笑佛教为妄诞,却不知道自己坚持的生活常识,是完全错误的。

  或曰:愿言共详。

  我说:“常识认为人是能直接认识客观事物的,从来不想到还要摄取影像。雄辩的事实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内心世界,皆有不同程度的人的影像、物的影像、事的影像。这些影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的,内心所固有的吗?不是的。完完全全是从客观事物摄取而来的。

  或曰:人的内心世界,皆有人的影像、物的影像、事的影像,这是事实。但凭什么证明这些影像,完完全全是从客观事物摄取而来的呢?

  我说:你必须接触了天安门,内心始有天安门的影像;你必须接触了长城,内心始有长城的影像。不接触呢?内心就绝对不会有这两个地方的影像。如果你只接触了天安门、长城的照片,内心又必然只有照片中的影像,如果你只接触了有关天安门、长城的文字说明,内心又必然只有文字说明中的影像。接触则有,不接触则无。必须接触了万别个差的客观事物,内心始有万别个差的事物影像。授鼓相应,天下莫不皆然。能说内心人的影像、物的影像、事的影像,不是完全皆从客观事物摄取而来的吗?

  或曰:我认为内心影像的构成,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客观事物在主观上反映,二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的摄取。你是肯定后者而否定前者的。我是问你:主观为什么要从客观事物摄取影像?凭什么力量能从客观事物摄取影像?

  我说:你这两个问题,提得很好,好尖锐。我对佛学与人生的体验,皆相浅薄,只能一试之。

  或曰:能试一下也很好嘛。只要敢试、敢探索,坚持不断的探索,有些问题,究竟为是?为非?为有?为无?总是能够解决的嘛。

  我说:如果人的内心世界,没有人物事的影像,能认识客观世界吗?

  或曰:当然不可能。

  我问:为什么不可能。

  或摇首。

  我说:人在接触客观事物时,如不能摄取影像,则认识就将没有具体的内容,就不能在内心世界形成记忆,积累经验。请你想想:这还能够生活吗?

  或曰:人生真不简单呀?

  我说:还有更不简单的。

  或曰:你快说说。

  我说:人在接触客观人物事时,如果不摄取影像,密藏内心,则人的感情即将无所依附不能凝聚,人与人之间,即将无法建立感情。你想:这生活还有什么意味呐?

  或默思少顷,抚然曰:人生真太玄了。

  我问:你发现了什么?

  或曰:真的。如母亲内心没有儿子的影像,能痛爱自己的儿子吗?如儿子内心没有母亲的影像能痛爱自己的母亲吗?至亲密友之所以成为至亲密友,主要也是因双方皆能摄取对方影像,密藏内心,向对方影像倾注自己的感情,才能建立双方感情。生活常识,大抵皆是一种习惯势力,说不出什么道理来的。佛学不但讲出道理,且能符合生活事实,这就更了不起了。

  我说:佛学只是百家中的一家,有其局限性,亦有其独特性。有些思想理论,确不是在其他学术思想流派中所能找得到的。但生活也绝不是佛家一家所能解决的。为你刚才所说的丰富而复杂。双方不能摄取对方影像,密背内心,倾注自己的感情,则不能建立双方的感情。这基本上是的,却还缺少一个重要的细节。

  或问:缺少一个什么重要的细节?

  我说:在双方都向对方影像倾注自己的感情时,设使双方没有“机能”,感受对方倾注的感情,能建立双方感情吗?

  或少思,曰:不能。

  我说:双方的每一方,皆必须有倾注感情机能,又有感受感情的机能,方能建立双方的感情。这是决定的,毫无疑义的。你竟觉得怎么样?

  或曰:感情能在人与人之间互相交流嘛。如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损人者人恒损人、慢人者人恒慢之。这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事实嘛。既有感情,双方即应有倾注感情的机能和感受感情的机能。不然,是无法在人与人之间形成互相感情的。

  我说:我们谈的都还只是理论,不能用事实证明的理论。我们还必须老老实实地向生活的事实进行探索。例如,我们谁也不否认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但感情的实质是什么?在哪儿?倾注感情的机能是什么?在那儿?感受感情的机能是什么?在哪儿?特别是我们认为每一人的内心,皆藏有人物事的影像,内心是什么?在哪儿?人类谁能识破自己中的奥秘!?人类要真正认识自己,恐怕还有做不完的工作。

  或曰:你是佛学专家,应该多少给我们透露一点人生奥秘的消息。

  我哈哈大笑说:我不是佛学专家,最多最多只能算是佛学中一个初中生。我上面就说过,人生是丰富而复杂的,决不是佛学一家所能解决的。

  或曰:如此说来,我们对生活还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我说:可能如此。

  或曰:我们还在过糊涂生活?

  我说:生活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我们要完全彻底明白生活,一点也不糊涂,即使是上帝,恐怕也做不到。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家庭、社会、国家和世界的关系,必须有明彻的认识,正确的态度一点也含糊不得。含糊了,会给自己造成损失与痛苦,也会给家庭、社会、国家造成不良的影响。

  或曰:我们对生活这些方面能有明彻的认识吗?

  我说:人类对这些生活关系方面,已长期积累了大量的丰富经验,应该是能有明彻认识、正确态度的。

  或曰:我们不要扯得太远了,还是集中精力讨论原来的问题吧。

  我说:讨论原来问题中的什么?怎样讨论?你说吧。

  或笑着问我:你今天用生活的事实,说明人的精神能从客观事物来摄取影像,使我获益不浅。老实说,我还有些口服而心不服。

  我说:心还有哪些不服呐?请具体说出来。

  或曰:例如有五人同桌用餐——桌面、盘、盘内的菜肴,皆是客观事物。如果五个人把盘内菜肴吃光了,吃得干干净净了,你却还说这五个人不能直接认识盘内的菜肴。这不是笑话吗?能符合生活中的事实吗?

  我说:真理愈辩而愈明。只要我们能尊重事实,讲透道理,最后总是能得出正确结论的。

  或笑曰:那就请你尊重事实,讲透道理啰。

  我说:一般菜肴,皆具有色、香、味的属性。你尊重这个事实么?

  或笑而不答。

  我说:五人目视盘内菜肴之色,鼻嗅盘内菜肴之香,口尝盘内菜肴之味,能取得一致的感受么?在品评菜肴之色香时,又能取得一致的意见么?

  或默视我而笑。

  我说:笑什么?你应该尊重事实,如实回答嘛。

  或曰:哪能取得一致的意见?

  我说:为什么?

  或默思少许,曰:五个人视觉、嗅觉、味觉不属相同,平时的嗜好,当前的心情又不尽相同,在感受上,在品评上,当然在大同中必有少异,是绝对不能形成一致的。

  我说:对呀,盘内的菜肴,是客观事实,作为客观实物的菜肴,共色香味,是不是皆是大同中有小异的呢?

  或曰:当然,只是。

  我说:因五个人的具体条件不同,在接触菜肴时,必然有不同的感受,这时候的菜肴,已不是纯客观的事实,而转化为客观的混合物了。哪里还有纯客观的菜肴,能作为直接认识的对象呀?主客观的世界,皆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并不是静止不变的。事物互相接触,很可能就是运动变化的推动力。世人认为菜肴有色香味,这是主观的、后面的。为什么?因为菜肴的色香味,是因人而异的。五人食,有五人不同的感受;十人食,有十人不同的感受。感受,是主观时客观菜肴的反应,而已非纯客观的菜肴了。

  或曰:如此说来,人类永远不能直接认识客观事物了?

  我说:人类会不会永远都不能直接认识客观事物?我还没有胆量讲。不过,我想:如果人类能直接认识客观事物,则人类的字典中,那将永远没有“错误”两个字了。也不会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了。为什么?人类皆能直接认识客观事物嘛。反过来说,客观事物,既然是存在,又哪有存在是不能认识的呐!

  或曰:人类认识客观事物,肯定要摄取影像啰?

  我说:我只是取“于境取像”这一句佛语,形成我自己看法的。也不敢保险正确。

  我的总出发点是:人是身与精神的组合。精神虽依附于身,与身有密切的关系,却不是身所能局限的。惟其不能局限才能于客观事物摄取影像,才能与大自然相通、才能与社会相通。你有不有精神?人对精神又是如何看法?

  或以手搔头曰:精神么?我平时也大谈其精神。精神,倘若人是有一点精神,我也是有一点精神的。因为终年累月为生活与工作忙得疲于奔命,从来不想考验这些问题,也从来未意识到自己生活中还有这些问题,今天算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对自己的生活和精神进行一些研究,这是自己的本分事业。容我回去咀嚼消化后,再来向你请教。

  或一进屋,即欣欣然曰:我又来了。

  我说:欢迎。

  或就座,即曰:你说人不能直接认识客观事物,必须从客观事物摄取影像,才能成为自己的对象。佛学的这种观点,是很难使人理解、很难使人接受的。且你用生活的事实阐明了这个问题,不能引起我的注意,两个月来我一直在琢磨这个问题,有些设想,还想向你继续请教。现在,想先向你汇报一下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并请帮助批评。

  我说:不必客气了,谈谈你的体会吧。

  或曰:我对你上次谈话中影像最深的,即:人是身与精神的组合,精神虽然依附于身,与身有密切关系,却不是身所能局限的。现在我还想替你补充一句,精神是无形无相的。

  我说:补得好。你从何证知精神是无形无相的?

  或曰:我当然也要用生活和事实来说明这个问题。

  我说:很好。

  或曰:百人行于热闹的大街上,有南来者、有北往者。在南来北往之中,又有前行者、后行者、左行者、右行者。百人行的角度既在不同百人所见的人物事,会不会是一模一样的呢?

  我说:当然不是一模一样的。

  或曰:难道大街上的人物事会有百模百样的吗?

  我说:你是在向我汇报?还是在同我讨论问题?如果是你在汇报,就应该由你自己作出解答。

  或曰:允许我先以小喻大。大街上有前行者、有后行者,这就是行的角度不同。前者所见的人物事中,必须无后者;后者所见的人物事中,必须有前者。这就是因行的角度不同,所见的人物事必然不是一模一样的。这是任何两个人皆能在街上通过实践而获得证实的。何况百人熙往攘来于大街之上,有南来者、有北往者。而在南来北往中,又有前行者、后行者、左行者、右行者。百人行的角度不同,所见的人物事是一模一样?还是百模百样呢?应该说,只能是百模百样,而不是一模一样的。于是乎问题就出来了,难道大街上的人事物,能化出百模百样吗?当然不可能。能因人而异,现出百模百样吗?当然更不可能。左不可能、右也不可能,我们究竟为何解释日常生活中的一微妙事实呢?曰:人是不能直接认识客观人物事的,只能从客观人物事摄取影像,以为自己认识的对象。这是放之四海而皆标准、置之百世而不惑的。

  我鼓着掌说:你讲得真好,你已进透了。我却还想替你添补一笔。

  或曰:欢迎。

  我说:百人离开大街回家以后,保证还有大街的人物事的影像,成为百人自己生活的组成部分,有时还能影响生活。谁能识破这生活的奥秘?

  或曰:生活实在太奥秘了。百人中的每一个人在能见其他九十九人之身,而不能见其他九十九人之见,及见所见的人物事的影像,虽不能见,却又知之。这些日常生活中的矛盾,请你帮我解决一下。

  我说:你提出这些问题,当已在心里琢磨过了。还是你先谈谈,我们同共研究吧。

  或曰:身是物质,有形有相,故百人中每一个人,皆能见其他九十九人之身。至于其他九十九人之见,所见的人物事的影像,则是属于精神范畴,无形无相,不是眼所能见的。虽眼所不能见,因为人皆有生活经验,能以此做出推理。例如:我是人,我是见,能见大街上人物事的影像;人亦是人,人亦有见,应亦能见到大街上人物事的影像。

  我说:很准确。但你从何证知精神是无形无相的。

  或曰:你我语言往来,就是用以通情达意的。情意,亦属于精神范畴,你我能从语言往来中,见到情意的形相么?世人能从文字言语中,见到精神的形相么?正因思想感情是无形无相的,人类始借助于文字语言以表达之;使思想感情有形有相,能直接掬以示人,人类就用不着制造文字语言了。

  我说:你真是信手拈来,皆成妙谛。

  或曰:妙谛不妙谛,我总嫌我们讲的精神过于狭小,还不能适应我们时代的需要。

  我说:行,你真行,能把我们的辩论联系到“我们的时代”,这实在太好了。你能概括一下我们的时代吗?

  或曰:时代就在我们面前,还用得着我来概括吗?

  我说:不!不!只有认识了时代,才能适应时代。你还是概括一下吧。

  或曰:今天是人民的时代、腾飞的时代、伟大的时代。人民已逐渐意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世界的主人,面向全球、面向未来,精神振奋、时代腾飞。这就是我们伟大的时代。

  我说:你概括得很好。如何使精神适应时代的需要?你既然琢磨了两个多月,应该已考虑成熟了?

  或曰:时势造英雄。当前的时代,就能振奋人的精神,激发人的志气,锻炼人的胆识,培养千千万万在时代腾飞的新人。当然,时代只是事物的一面,只是外因,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因此另一方面,还需要人类的学术界掘发人的内在精神。

  我问:怎样掘发?

  或曰:这只有学术思想从各个不同的侧面,充分发挥自己的威力。我在这两个月来的琢磨中,觉得我们辩论已接触到人类的精神。人的精神在日常生活中能摄取客观事物的影像,这虽然是事实,但景象太平凡了,太狭隘了。我没有什么新的发现,只觉得我们在辩论中的思想太保守了,不能适应时代,不能腾飞。我有一种大胆地设想,设使百人以不同的角度,高踞于泰山之巅,则将同见晴天万里、大地寥廓,这景象就要广阔雄浑多了。这是自然界的实质,还是人的精神所摄取的影像呢?只能是人的精神所摄取的影像。为什么?百人下山以后,这广阔雄浑的影像,还会密藏内心,不会一下子泯灭嘛。还会就此材料做诗作画嘛。说明人的精神,能从客观事物摄取影像,是带有普遍性的规律。绝不会因时空变异而所变异的。即使有人未登上泰山,他内心常藏的这种广阔雄浑的精神本质,是绝不会丧失的。爱国、同情世界人民,已成为人类思想共同发展的趋势。如果人的精神,不能与国家相联系,能爱国吗?不能与世界人民联系,能同情世界人民吗?生活雄辩地向人类宣告:人的精神,是非常伟大、是能够腾飞的。

  我说:感谢你。你的发言,对我启发教育很大。在你的发言中,我还想提出几个问题,共同研究一下。

  或曰:我是有什么讲什么,信口开河,哪里还谈得上对你的启发教育?你如对我的发言有意见,就请坦率提出来吧!

  我说:不是意见。你说人的精神,能从客观事物摄取影像,是带有普遍性的规律。我认为很重要。因为人如不能摄取主客观事物的影像,即不能认识主客观的事物,那就更不能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了。佛学认为眼识能摄取色的影像、耳识能摄取声的影像、鼻识能摄取香的影像、舌识能摄取味的影像、身识能摄取触的影像。意识能与此前五识俱起,摄取这些零散的影像,组成“物”的概念。物的活动启事,又能对事物加以综合分析。这些学说,都是我们无证实,不能直接观察的。譬如我俩在此侈言精神,甚至说精神是无形无相的,不是身所能局限的。你亲眼见过精神吗?我亲眼见过精神吗?还不是在这里大胆地“猜想”。

  或曰:我不赞成你的这种意见。

  我说:为什么?

  或曰:如果硬要亲眼见过的才算真实,那真实也就极有限了。谁亲眼见过事物的本质?又亲眼见过事物的规律性?这些皆是通过对生活和事实观察分析而得出结论来的。理性认识,总比感性认识更可靠嘛。

  我说:你对我们的辩论还很感兴趣?

  或曰:对。人与人互相接触,通情达意主要靠什么?

  我说:你说靠什么?

  或曰:主要靠精神。如果人没有无形无相的,不是身体能局限了的精神,就根本没有与外界接触的工具。凭什么能互相接触呢?凭什么能彼此通情达意呢?

  我说:人凭什么与外界接触?这是人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可能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我们是应该进行比较研究的。

  或曰:我这样说,是有事实作根据的。如你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共同研究,且能证明佛学的另一个命题。

  我说:嗬!还能有佛学的另一个问题,我当然有兴趣共同研究。你说吧。

  或曰:我说这个世界上的四十七亿人,这是事实么?

  我说:是呀!

  或曰:我说这个世界上,欧洲人有欧洲人生活的世界、亚洲人有亚洲人生活的世界。对么?

  我说:对呀!

  或曰:在亚洲人的世界中,中国人有中国人生活的世界、日本人有日本人生活的世界。这是不是生活的事实?

  我笑笑,说:照你这样推测下去,必须是左邻有左邻的生活世界、右舍有右舍的生活世界。推测到最后,必须是每个人皆有每个人的世界。对不对?

  或笑曰:对!对!完全对!你能说两个人能有一个共同世界吗?你能说一家人能有一个共同世界吗?事物皆有它自己的特定时间和空间。每个人皆有自己的世界,并不是没有根据的。

  我说:这与证明佛学的另一个命题有什么相干?

  或曰:一世界中有无量世界,无量世界中有一世界;一外无无量,无量外无一。一与无量,圆融无碍,必须为此,我们的世界才能声气相通、安危与共。难道我们当前的世界,不是这样的世界吗?人的精神世界,皆是无形无相,而能与身外的无量世界相通的。这是人类日常生活中的事实,每个人当下皆能验证的。

  我说:你说得对,你说得对。我们今天的讨论很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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