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观法师:空之探究 第一章 第二节 泛说解脱道
厚观法师:空之探究 第一章 第二节 泛说解脱道
第一章《阿含》──空与解脱道
第二节 泛说解脱道(p.11~p.19)
一、「空、空性」与「解脱道」不相离(p.11)
空(śūnya, suñña)与空性(śūnyatā,suññatā),是佛法解脱道的心要,与解脱道是不相离的。在佛法的开展中,解脱道引起的多方面开展,空、与空有关的方便,也就多方面开展而有种种。这里,依据早期的经说,从种种解脱道中,对「空」作进一步的探究。
二、解脱道:「八正道」、「三十七道品」(「戒、定、慧」)(p.11)
(1)佛说的解脱道,原始是以「八正道」为本的。
(2)因机设教,成立不同的道品。古人依道品的数目次第,总列为: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圣道分。七类共「三十七道品」,成为佛教界的定论。1
说一切有部论师,以此为进修次第的全部历程2,未必与事实相符,这不过是条理总贯,作如此解说而已。
(3)八正道的内容,不外乎戒,心,慧──三学。经上说:戒,定,慧,解脱3;「戒清净,心清净,见清净,解脱清净」4,正是以戒、定、慧的修习而实现解脱。
(4)从圣道的修习来说,经中或先说闻法,或先说持戒,而真能部分的或彻底的断除烦恼,那就是定与慧了。化地部说:「道唯五支」5;不取正语,正业,正命(这三支是戒所摄)为道体,也是不无意义的。
※道唯五支:1.正见、2.正思惟、3.正精进、4.正念、5.正定。
三、定与慧相互助成,不可或缺(p.11〜p.12)
(1)定与慧,要修习而成。分别的说:
修止──奢摩他(samatha)可以得定。
修观──毗钵舍那(vipassanā)可以成慧。
「止」是住心于一处,「观」是事理的观察,在修持上,方法是不相同的。6
(2)但止与观不是互不相关,而是相互助成的,如《杂阿含经》卷17(464经)(大正2,118b23〜25)说:「修习于止,终成于观;修习观已,亦成于止。谓圣弟子止观俱修,得诸解脱界」。依经说,有先修止而后成观的,有先修观而后成止的7。一定要止观双修,才能得「浅深不等的」种种解脱界。
(3)《增支部》分为四类:一、修止而后修观;二、修观而后修止;三、止观俱修;四、掉举心重的,在止观中特重于修止。8
(4)止与观,定与慧,可以约修持方法而分别说明,而在修持上,有着相成的不可或缺的关系。所以《大毗婆沙论》引《法句》说:「慧阙无静虑(禅),静虑阙无慧;是二具足者,去涅槃不远」。9
四、「定」的异名(p.12〜p.13)
说到定,经中的名目不一。在佛功德「十力」10的说明中,列举了四类:
禅(jhāna),译义为静虑,旧译作思惟修。是从初禅到四禅的专称。
解脱(vimokkha),旧译为背舍。是八解脱11。
三摩地──三昧(samādhi),译义为等持,定。是空、〔无相、无作〕等三三摩地,有寻有伺〔无寻有伺、无寻无伺〕等三三摩地。三摩地,也是一般定法的通称12。
三摩钵底13(samāpatti),译义为等至,旧译作正受。四禅也是等至,如加上四无色处,合名八等至。再加灭尽定(nirodha-samāpatti),名为九次第(定)等至。这九定,是有向上增进次第的。又如四禅,四无量,四无色定,都是等至,合名十二甘露门。
这四种名义不同,都含有多种层次或不同类的定法。
此外,如三摩呬多14(samāhita)译义为等引;心一境性15(citta-ekaggata);心(citta);住(vihāra),也都是定的一名(都没有组成一类一类的)。
五、「四禅」是最原始、最根本的定法(p.13〜p.14)
佛教所说的种种定法,多数是依观想成就而得名的。其中,最原始最根本的定法,应该是四种禅,理由是:
(1)佛是依第四禅而成正觉的,也是从第四禅出而后入涅槃的16;在家时出外观耕,也有在树下入禅的传说17。
(2)依经文的解说,在所有各种道品中,正定是四禅18;定觉支是四禅19;定根是四禅20;定力也是四禅21。
(3)四禅是心的安定,与身──生理的呼吸等密切相关。在禅的修习中,以心力达成身心的安定,也以身息来助成内心的安定、寂静。次第进修,达到最融和最寂静的境地。禅的修学,以「离五欲及(五盖22等)恶不善法」为前提,与烦恼的解脱(空)相应,不是世俗那样,以修精炼气为目的。从修行的过程来说,初禅语言灭而轻安(passaddhi),二禅寻伺灭而轻安,三禅喜灭而轻安,四禅(乐灭)入出息灭而轻安23,达到世间法中,身心轻安,最寂静的境地。四禅有禅支24功德,不是其他定法所能及的。
(4)许多经典说到,「得四禅」而后漏尽解脱:在戒、定、慧的修行解脱次第中,如《中部》(三八)《爱尽大经》25,(三九)《马邑大经》26,(五一)《迦尼达拉经》27,(五三)《有学经》28,(七六)《萨尼达迦经》29,(一一二)《六净经》30,(一二五)《调御地经》31;《中阿含经》(六五)《乌鸟喻经》32,(八○)《迦絺那经》33,(一四四)《算数目揵连经》34。这些经一致的说:「得四禅」而后漏尽解脱。或说具三明,或说得六通,主要是尽漏的明慧。
依此四点,在解脱道中,四禅是佛说定法的根本,这应该是无可怀疑的!
六、「慧」(般若)是解脱道的先导,亦是解脱道的主体(p.14)
(1)说到慧,就是般若(paññā)。般若是解脱道的先导,也是解脱道的主体;没有般若,是不可能解脱生死的。如经说:「我说知见能得漏尽,非不知见」;「我不说一法不知不识,而得究竟苦边」35。
(2)「如实知见」在解脱道中,是必要而又优先的,所以说:「此五根,一切皆为慧根所摄受。譬如堂阁众材,栋为其首,皆依于栋,以摄持故」36。
七、「慧」之异名(p.14)
与「慧」有关的名词,经中所说的极多,如:
八正道中的正见(sammādiṭṭhi)。
八正道中的正思惟(sammāsaṅkappa)。
七菩提分中的择法(dhammavicaya)。
四神足中的观37(vīmaṁsā)。
观(vipassanā)。
随观(anupassanā)。
知(aññā)。
见(diṭṭhi)。
智(ñāṇa)等。
表示证智方面的,如说:「如实知,见,明,觉,悟,慧,无间等(现观),是名为明」38。
八、如实知「缘起」与「四谛」而得解脱(p.14〜p.15)
(1)经中处处说到,先以如实知,然后厌(离),离欲,灭而得解脱。
(2)到底如实知些什么?那些是应该如实知的?将种种经说统摄起来,不外乎下面这几例:
[Fig]
(3)在(以正见为首的)正道的修习中,应知生死苦的所以集起,生死苦的可以灭尽,也就是知缘起的「如是纯大苦聚集」,「如是纯大苦聚灭」。
(4)苦是什么?是生死法,是五蕴,是眼等六处,或是六界,总之,是有情当前的身心自体,经中每一一的作分别说明。
(5)如依世俗来说,世间是有苦有乐的。《杂阿含经》说:「世尊说苦乐从缘起生」39;又说:「我论因说因」40。佛对苦、乐、非苦非乐,而实「诸受皆苦」的生死现实,总是依因缘来说明的。佛常说:「离于二边,处中说法」(或译作「离是二边说中道」),就是缘起(不一定是十二支)的苦集与苦灭。
(6)苦、集,如分别来说,那末苦是身心苦聚;造成苦聚的原因名为集。如再加修行的道,就是苦,苦之集,苦之灭,至苦灭之道──简称苦、集、灭、道四谛了。
所以知缘起与知四谛,不过说明的小小不同而已41。
九、知味、知患、知离,是「苦集」与「苦灭」的又一说明(p.15〜p.16)
(1)世间,不只是忧苦的,也有可喜可乐的一面,所以苦受以外有乐受。由于是可喜乐的,所以会心生味着,这是知味。
(2)世间的忧苦是可厌的,可喜可乐而心生味着的,也不能一直保持下去,终于要变坏,可味着的存有可厌的过患可能,而一定要到来的,这是知患。
(3)苦是可厌的,喜乐的也有过患,世间是这样的相续不已,真是无可奈何!然而这是可以超脱出离的,因为生死世间,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也就会「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的。所以,如知其集因而予以除去,也就因无果无了。出离生死苦是可能的,是知离。
知味、知患、知离,是「苦集」与「苦灭」的又一说明。综合起来说明的,是七处善知,如《七处三观经》说42。
十、知苦(遍知苦)、断集、证灭、修道(p.16)
四谛等都是应该如实知的,而苦谛又应该遍知,如《杂阿含经》卷15说:
「于苦圣谛当知当解,于苦集圣谛当知当断,于苦灭圣谛当知当证,于苦灭道迹圣谛当知当修」。(大正2,104b)
四谛都应该知,而苦谛更应该解。参照《相应部》及《瑜伽师地论》,知道「解」是「遍知」的异译43。遍知苦,断苦集,现证苦灭,修习苦灭道;这就是在正道的修习中,遍知苦、断集而证灭,达成了解脱生死的目的。
十一、观察「无常、苦、(空、)无我」而得解脱(p.16〜p.18)
(1)解脱道从「知苦」着手44。知苦,是知五蕴、六处,一切有漏法,应怎样的如实观察呢?经中所说的,主要是:
[Fig...无我我所45]
(2)无常;苦;无我,或说无我我所。观察无常、苦、无我(我所)而得解脱,是《相应部》及《杂阿含经》所常见的。南传佛教所传宏的,着重于此。
(3)说一切有部用无常、苦、空、无我义46,也是《阿含经》所共说的。如《杂阿含经》说:「如病,如痈,如刺,如杀;无常,苦,空,非我」47。
(4)《相应部》作:「无常;苦,疾、痈,刺,痛,病,他(或译为「敌」),坏;空;无我」48。
《中部》与《增支部》,也有同样的文句49。在「无常」与「空」中间,所有苦,病,痈,刺,痛,疾,敌,坏,都是表示「苦」的。所以《相应部》将痈等列于苦下,《杂阿含经》别列痈等于前,虽次第不同,而「无常,苦,空,无我」的实质,并没有差别。
(5)无常,苦,无我(我所);无常,苦,空,无我,都是《杂阿含经》与《相应部》所说的;不过部派间所取不同,解说也小小差别,成为部派佛教的不同特色。
(6)无常的,所以是苦的;无常苦变易法,所以是无我我所的。
无我我所是空的要义,广义是离一切烦恼的空寂。
空与无我的联合,只表示无我与无我所;无我我所是空的狭义。
所以我曾说:「佛法的初义,似乎只有无常、苦、无我三句。把空加上成为(苦谛的)四行相,似乎加上了空义,而实是把空说小了」50。
(7)无常故苦,无常苦故无我无我所,就是空,这是解脱的不二门。古人依无常,苦,无我,立三解脱门51,可见「空」在定慧修证中的重要了!
注解
1^
(1)
四念处:1.身念处、2.受念处、3.心念处、4.法念处。
四正勤:1.未生诸恶不善法令不生、2.已生诸恶不善法令断、3.未生诸善法令生、4.已生诸善法令增长。
四如意足:1.欲定断行成就修如意足、2.心定断行成就修如意足、3.精进定断行成就修如意足、4.思惟定断行成就修如意足。
(四神足是定,定为神通所依止,称为神足。虽是定,但由修发三摩地的主力,有由欲,由勤,由止,由观而不同,所以分为四神足。)
五根:1.信根、2.精进根、3.念根、4.定根、5.慧根。
五力:1.信力、2.精进力、3.念力、4.定力、5.慧力。
七觉支:1.念觉支、2.择法觉支、3.精进觉支、4.喜觉支、5.除觉支(轻安觉支)、6.定觉支、7.舍觉支。
八正道:1.正见、2.正思惟、3.正语、4.正业、5.正命、6.正精进、7.正念、8.正定。
(2)
唯有分别论者,于三十七道品外,加四圣种,立四十一道品,见《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96:「有作是说:前三圣种无贪善根以为自性,第四圣种即是精进,乐断乐修精进摄故。若作是说,第四圣种亦是觉分,分别论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谓四圣种足三十七。」(大正27,499a11〜15)
※四圣种:一、依随所得食喜足圣种,二、依随所得衣喜足圣种,三、依随所得卧具喜足圣种,四、依有无有乐断乐修圣种。(《大毗婆沙论》卷181,大正27,907a22~25)
2^
(1)《大毗婆沙论》卷96(大正27,496c25〜497a2):
四念住从初业地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先说。
四正胜从暖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次说。
四神足从顶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次说。
五根从忍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次说。
五力从世第一法乃至尽、无生智,势用常胜是故次说。
八道支见道中胜;七觉支修道中胜。」
(2)《俱舍论》卷25,大正29,132c:
初业位中能审照了身等四境,慧用胜故说念住增。
暖法位中能证异品殊胜功德,用勤胜故说正断增。
顶法位中能持胜善趣无退德,定用胜故说神足增。
忍法位中必不退堕善根坚固,得增上义故说根增。
第一位中非惑世法所能屈伏,得无屈义故说力增。
修道位中近菩提位,助觉胜故说觉支增。
见道位中速疾而转,通行胜故说道支增。
然契经中随数增说先七后八,非修次第。」
(3)印顺法师着《成佛之道》(增注本)〈三乘共法章〉,p.235:
「或者说:在个人修学的程序上,这七类道品,都是需要的;是浅深次第的差别,而一类类的进修。这是说:初修学时,修四念处;到了暖位,修四正勤;顶位修四神足;忍位修五根;世第一位修五力;见道位修八正道;修道位修七觉支,但这也不过约特胜的意义说说而已。」
3^
如《长部》(一六)《大般涅槃经》(日译南传7,p.103;汉译南传7,p.78)
《长阿含经》(二)《游行经》,大正1,17b20〜24:「尔时,世尊为诸大众说戒、定、慧。修戒获定,得大果报;修定获智,得大果报;修智心净,得等解脱。尽于三漏:欲漏、有漏、无明漏。已得解脱,生解脱智,生死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
4^参见《杂阿含经》卷21(565经),大正2,148c〜149a;《增支部》〈四集〉(日译南传18,p.342〜p.344;汉译南传18,p.319〜p.320)。
5^ 参阅《论事》(日译南传58,p.397〜p.399;汉译南传62,p.353):「今称道论。此处彼言『彼先之身业、口业、活命是清净』,依止此经及正语、正业、正命是心不相应,于无限制言『有五支之道』者,乃化地部之邪执」。
6^ 印顺法师《成佛之道》(增注本)p.314~p.315:
说到定、慧的修习,就是止、观的修习。什么是止、是观?什么是定、是慧?
慧是以『简择为性』的。梵语毗钵舍那,译义为观,经说观是:『正思择,最极思择,周遍寻思,周遍伺察』。所以,慧是以观察抉择为特性的。有人以为明了就是观慧,这是不合经义的。
梵语奢摩他,译义为止,经说止是『心一境性』;『内心相续』。定是『平等持心』的意思,所以止是安心一境而不散动的。
7^
(1)印顺法师《成佛之道》(增注本)p.315:
止与观不同,若修习止观,就应先修止。这不是说:把定修好了,再来修习观慧。事实上,止与观有互相助成的作用。在没有修止成就以前,也是有散心观察慧的。那怎么说先修止呢?在止与观的修习过程中,一定先修止成就;止成就了,然后才能修观成就。如定心不成就,那观慧也是不会成就的。依这个意思,所以说先修止。经中说到止观,定慧,禅慧,也总是先定而后慧的。这是修习的必然次第。
(2)《菩提道次第广论》卷14(福智之声出版社,p.344- p.346;佛教书局,民国70年7月,p.377- p.379)
[问:]……观前修止为何耶?
[答:]如《解深密经》说:若以观慧而修思择,最极思择,乃至未起身心轻安,尔时但是毗钵舍那相应作意,生轻安已乃名妙观。故先未得止者,仅以观慧而修思择,终不能发身心轻安所有喜乐。若得止已,后以观慧思择而修,轻安乃生,故观须止因,下当广说。故若非仅由住一境,即以观慧思择之力,若能引发轻安之时,乃是成办毗钵舍那。虽缘空性为境,若但由其住一所缘引生轻安,仍未能出修止之法,非此即毗钵舍那。
……《解深密经》说要依奢摩他乃修毗钵舍那。又「依前而生后」说六度中静虑与般若之次第,及依增上定学而生增上慧学之次第,皆先修止而后修观。……
又此止观次第,是就新生之时应如是修;若先已生,则无决定次第,亦可先修毗钵舍那,次修奢摩他。
[问:]何故《集论》说有先得胜观而未得止,彼应依观而勤修止耶?
[答:]此非说未得第一静虑未到定所摄之止,是说未得第一静虑三摩地以上之止。此复是说证四谛已,次依此观而修第一静虑以上之止。《本地分》云:「又已如实善知从苦至道,然未能得初静虑等,于此无间住心,更不择法,是依增上慧而修增上心。」又为便于立言说故,于九住心通说为止,思择等四通说名观。然真实止观如下所说,要生轻安乃可安立。
8^《增支部》〈四集〉(日译南传18,p.276;汉译南传20,p.276);《杂阿含经》卷21(560经),大正2,146c20〜147a12。
9^《大毗婆沙论》卷134,大正27,693b28〜29;南传《法句经》372偈,Dhammapada,p.53;(日译南传23,p.75;汉译南传26,p.51):「无慧者无定,无定者无慧。具定与智慧,实彼近涅槃。」
10^
《杂阿含经》卷26(684经):「何等为如来十力?谓:
(1)如来处非处如实知,是名如来初力。若成就此力者,如来、应、等正觉得先佛最胜处智,转于梵轮,于大众中能师子吼而吼。
(2)复次、如来于过去、未来、现在,业法受、因事报如实知,是名第二如来力。……
(3)复次、如来、应、等正觉,禅、解脱、三昧、正受,染恶、清净处净如实知,是名如来第三力。……
(4)复次、如来知众生种种诸根差别如实知,是名如来第四力。……
(5)复次、如来悉知众生种种意解如实知,是名第五如来力。……
(6)复次、如来悉知世间众生种种诸界如实知,是名第六如来力。……
(7)复次、如来于一切至处道如实知,是名第七如来力。……
(8)复次、如来于过去宿命种种事忆念,从一生至百千生,从一劫至百千劫,我尔时于彼生,如是族,如是姓,如是名,如是食,如是苦乐觉,如是长寿,如是久住,如是寿分齐,我于彼处死此处生,此处死彼处生,如是行、如是因,如是方宿命所更,悉如实知,是名第八如来力。……
(9)复次、如来以天眼净过于人眼,见众生死时、生时,妙色、恶色,下色、上色,向于恶趣、向于善趣,随业法受,悉如实知。此众生身恶业成就,口、意恶业成就,谤毁贤圣,受邪见业,以是因缘,身坏命终堕恶趣,生地狱中。此众生身善行,口、意善行,不谤贤圣,正见业法受,彼因、彼缘,身坏命终,生善趣天上,悉如实知,是名第九如来力。……
(10)复次、如来诸漏已尽,无漏心解脱,慧解脱,现法自知身作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是名为第十如来力。若此力成就,如来、应、等正觉得先佛最胜处智,能转梵轮,于大众中师子吼而吼。如此十力,唯如来成就,是名如来与声闻种种差别。」(大正2,186c16~187b5)
另参见印顺法师着《成佛之道》(增注本),p.421:「佛有十力德,以降伏魔外的胜能而安立。十力是:(1)处非处智力,(2)业异熟智力,(3)静虑、解脱、等持、等至智力,(4)根胜劣智力,(5)种种胜解智力,(6)种种界智力,(7)遍趣行智力,(8)宿住随念智力,(9)死生智力,(10)漏尽智力。」
有关佛十力,参见:《大品般若经》卷24,〈四摄品第78〉,大正8,395a10〜18;《大智度论》卷24,大正25,235c22〜236a13。
11^ 八解脱:一、内有色想外观色解脱;二、内无色想,外观色解脱;三、净身作证具足住解脱;四、空无边处解脱;五、识无边处解脱;六、无所有处解脱;七、非想非非想处解脱;八、灭受想定解脱。(参见《长阿含经》卷9(10经),大正1,56a14〜19)
12^三昧:平等持心、内心保持平衡的状态。涵盖范围极广:欲界定、未到定、四禅、四无色定、灭尽定、般舟三昧、首楞严三昧等均可称为三昧。
13^三摩钵底;是从平等持心而到达定境,多用于四无色定及灭尽定或九次第定。
14^三摩哂多:汉译:「等引」。平等引发或引发平等,依定力引生身心安和平等之意。
15^心一境性:将心置于一处,使精神统一。
16^参见《大智度论》卷7:「有人言:……一切诸佛于第四禅中,行见谛道得阿那含,即时十八心中得佛道;在第四禅中舍寿,于第四禅中起入无余涅槃。」(大正25,111c9~13)
17^参阅《普曜经》卷3〈坐树下观犁品第8〉,大正3,499a25〜500a2;《佛所行赞》卷1,大正4,8c。
18^参阅《相应部》(四五)〈道相应〉(日译南传16上,p.153〜p.154;汉译南传17,p.128);《中部》(一四一)《谛分别经》(日译南传11下,p.355;汉译南传12,p.264)
19^ 参阅《杂阿含经》卷27(715经),大正2,193a1〜3:「何等为定觉分食?谓有四禅思惟,未生定觉分令生起,已生定觉分重生令增广,是名定觉分食。」
20^参阅《相应部》(四八)〈根相应〉(日译南传16下,p.10;汉译南传18,p.9〜p.10);《杂阿含经》卷26(655经),大正2,183b26〜184a2:「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根,何等为五?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信根者,当知是四不坏净;精进根者,当知是四正断;念根者,当知是四念处;定根者,当知是四禅;慧根者,当知是四圣谛。」
21^参阅《杂阿含经》卷26(675经),大正2,185c11〜13;《杂阿含经》卷26(691经),大正2,188a22〜28;《杂阿含经》卷26(697经),大正2,188c11〜16;《增支部》〈五集〉(日译南传19,p.15〜p.16;汉译南传21,p.14)。
22^五盖: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
23^
(1)《相应部》(三六)〈受相应〉(日译南传15,p.336〜p.337;汉译南传16,p.217〜p.218):
「比丘!余亦次第说诸行之灭尽。逮达初禅者,言语灭;逮达第二禅者,寻伺灭;逮达第三禅者,喜灭;逮达第四禅者,入息出息灭;逮达空无边处者,色想灭;逮达识无边处者,空无边处想灭;逮达无所有处者,识无边处想灭;逮达非想非非想处者,无所有处想灭;逮达想受灭者,想与受灭。漏尽之比丘,贪欲灭,瞋恚灭,愚痴灭。依此,比丘!余乃次第说诸行之止息。逮达初禅者,言语止息;逮达第二禅者,寻伺止息……逮达想受灭者,想受止息。漏尽之比丘,贪欲止息,瞋恚止息,愚痴止息。比丘!此等之六者,是轻安。逮达初禅者,言语轻安;逮达第二禅者,寻伺轻安;逮达第三禅者,喜轻安;逮达第四禅者,入息出息轻安;逮达想受灭者,想与受轻安。漏尽之比丘,是贪欲轻安,瞋恚轻安,愚痴轻安也。」
(2)《杂阿含经》卷17(474经):
佛告阿难:「初禅正受时,言语止息;二禅正受时,觉、观止息;三禅正受时,喜心止息;四禅正受时,出、入息止息;空入处正受时,色想止息;识入处正受时,空入处想止息;无所有入处正受时,识入处想止息;非想非非想入处正受时,无所有入处想止息;想受灭正受时,想、受止息:是名渐次诸行止息」。(大正2,121b10~16)
24^ 四禅之禅支::
(一)、初禅五支:1.寻(觉) 2.伺(观) 3.喜 4.乐 5.一心 ………… 离生喜乐地
(二)、二禅四支:1.内净 2.喜 3.乐 4.一心 ………………………… 定生喜乐地
(三)、三禅五支:1.行舍 2.正念 3.正慧(方便) 4.身乐 5.一心… 离喜妙乐地
(四)、四禅四支:1.行舍 2.念清净 3.不苦不乐 4.一心…………… 舍念清净地
有关四禅禅支,参见《杂阿毗昙心论》卷7〈定品第7〉,大正28,925a14〜28;《大毗婆沙论》卷80,大正27,412a〜b;《俱舍论》卷28,大正29,146c;《大智度论》卷17,大正25,185c1〜186b23;印顺法师《成佛之道》p.120〜121。
25^参阅汉译南传9,p.362。
26^参阅汉译南传9,p.370~p.372。
27^参阅汉译南传10,p.84~p.85。
28^参阅汉译南传10,p.97。
29^参阅汉译南传10,p.315。
30^参阅汉译南传12,p.13~p.14。
31^参阅汉译南传12,p.124。
32^《中阿含经》卷13(65经),《乌鸟喻经》,大正1,508b19〜27。
33^《中阿含经》卷19(80经),〈长寿王品〉《迦絺那经》,大正1,553a29〜b6。
34^《中阿含经》卷35(144经),《算数目揵连经》,大正1,652c8〜13。
35^
参阅《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日译南传13,p.42;汉译南传14,p.34):「[尔时,世尊曰:]诸比丘!我依知、见说漏之灭尽,非不知、不见而说。诸比丘!如何知、如何见为漏之灭尽耶?色如是如是,色之集如是如是,色之灭如是如是;受如是如是……想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识如是如是,……诸比丘!如是知、如是见,为漏之灭尽。诸比丘!灭尽之时,我说于灭之智为有缘而非无缘。」
又《相应部经典六》〈谛相应〉(日译南传16下,p.360;汉译南传18,p.331);《杂阿含经》卷8(225经):「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不说一法不知、不断而究竟苦边。云何不说一法不知、不断而究竟苦边?谓不说眼不知、不断而究竟苦边。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一切不说不知、不断而究竟苦边,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大正2,55b22〜30)。
36^
参阅《杂阿含经》卷26(654经):「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根。何等为五?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此五根,一切皆为慧根所摄受。譬如堂阁众材,栋为其首,皆依于栋,以摄持故。如是五根,慧为其首,以摄持故。」(大正2,183b18〜24)。
《相应部》(四八)〈根相应〉(日译南传16下,p.57)。
37^
(1)《长阿含经》卷5:「如来善能分别说四神足。何等谓四?一者欲定灭行成就修习神足。二者精进定灭行成就修习神足。三者意定灭行成就修习神足。四者思惟定灭行成就修习神足。」(大正1,36a7~11)
(2)《法蕴足论》卷5:「观三摩地胜行成就神足者,云何观,云何三摩地,云何胜,云何胜行,而名观三摩地胜行成就神足耶?此中观者,谓依出家远离所生善法所起,于法简择,极简择,最极简择,解了,等了,近了,机黠通达,审察聪睿,觉明慧行,毗钵舍那,是名观。三摩地者,谓观增上所起,心住等住,近住安住,不散不乱,摄止等持,心一境性,是名三摩地。胜者,谓观增上所起八支圣道,是名胜。胜行者,谓有苾刍,依过去观,得三摩地,是谓观三摩地。彼成就观三摩地已,为令已生恶不善法断故,起欲广说乃至,为令已生善法坚住,乃至持心,彼所有欲若勤若信,乃至若舍,是名胜行。即此胜行,及前所说观三摩地,总名观三摩地胜行成就神足。」(大正26,474c12~26)
(3)《瑜伽师地论》卷29:「若于能顺恶不善法,作意思惟为不如理,复于能顺所有善法,作意思惟以为如理,如是远离彼诸缠故,及能生起诸缠对治定为上首诸善法故,能令所有恶不善法皆不现行。便自思惟,我今为有现有恶不善法不觉知耶?为无现无恶不善法不觉知耶?我令应当遍审观察,彼由观察作意增上力故,自正观察断与未断,正审思察住一境念,即由如是多安住故,能正触证心一境性,由是因缘离增上慢,如实自知我唯于缠心得解脱,未于一切一切随眠心得解脱,我唯获得及已修习诸缠对治定为上首所有善法,而未获得及未修习随眠对治,是名观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大正30,443c15~28)
38^ 《杂阿含经》卷9(251经):「云何为明?舍利弗言:所谓为知,知者是明。为何所知?谓眼无常,眼无常如实知。眼生灭法,眼生灭法如实知。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尊者摩诃拘絺罗,于此六触入处如实知、见、明、觉、悟、慧、无间等,是名为明。」(大正2,60c7〜12)。
39^
《杂阿含经》卷14(343经):「时,诸外道出家问尊者浮弥:苦乐自作耶?尊者浮弥答言:诸外道出家说苦乐自作者,世尊说言:此是无记。复问,苦乐他作耶?答言:苦乐他作者,世尊说言:此是无记。复问,苦乐自他作耶?答言:苦乐自他作者,世尊说言:此是无记。复问,苦乐非自非他无因作耶?答言:苦乐非自非他无因作者,世尊说言:此是无记。诸外道出家复问:……今沙门瞿昙说苦乐云何生?尊者浮弥答言:诸外道出家,世尊说苦、乐从缘起生。」(大正2,93c2〜14)
《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日译南传13,p.55;汉译南传14,p.43〜p.44)。
40^ 《杂阿含经》卷2(53经):
「佛告婆罗门:我论因、说因。又白佛言:云何论因?云何说因?佛告婆罗门: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婆罗门白佛言:世尊!云何为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佛告婆罗门:愚痴无闻凡夫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不如实知。不如实知故,爱乐于色、赞叹于色,染着心住,彼于色爱乐故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忧、悲、恼苦,是则大苦聚集,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婆罗门!是名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
婆罗门白佛言:云何为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佛告婆罗门:多闻圣弟子于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如实知。如实知已,于彼色不爱乐、不赞叹、不染着、不留住。不爱乐、不留住故,色爱则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忧、悲、恼苦灭,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婆罗门!是名有因有缘灭世间,是名有因有缘世间灭。婆罗门!是名论因,是名说因。」(大正2,12c21〜13a12)。
41^印顺法师《成佛之道》(增注本)p.219 ~ p.220:
「出世的解脱道,是以缘起及四谛法门为纲要的。所以说到正见,除知缘起的集、灭外,还有四谛的正见,这是经中特别重视的。
正见流转还灭的缘起法,是依因而起,依因而灭的正见。但这不是空洞的因果观,有空观,而是无明缘行等的依缘而有,无明灭就行灭等的依缘而无。因果相依的必然性,从中道的立场,如幻假有缘起观中,正确的体见他,深入到离惑证真的圣境。
四谛,也是因果的:苦由集而生,灭依道而证,这是世间与出世间两重因果。观察的对象,还是现实苦迫的人生。从苦而观到集(如从老死而观到爱取为缘,到无明为缘一样),然后觉了到集灭则苦灭的灭谛(如知道无明灭则行灭……老死灭一样)。但怎能断集而证灭呢?这就是修道了。道是证灭的因,也是达成集苦灭的对治。
这样,知四谛与知缘起,并非是不相关的(十二缘起也可以作四谛观,如老死,老死集,老死灭,灭老死之道,经中说为四十四智)。所以缘起正见,也即是知四谛慧。不过在说明上,缘起法门着重于竖的系列说明,四谛着重于横的分类而已。」
42^《杂阿含经》卷2(42经),大正2,10a4〜c18: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七处善,三种观义。尽于此法得漏尽、得无漏、心解脱、慧解脱。现法自知身作证具足住,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云何比丘七处善?比丘如实知色、色集、色灭、色灭道迹、色味、色患、色离,如实知。如是受、想、行、识、识集、识灭、识灭道迹、识味、识患、识离,如实知。
云何色如实知?诸所有色,一切四大及四大造色,是名为色,如是色,如实知。
云何色集如实知?爱喜是名色集,如是色集如实知。
云何色灭如实知?爱喜灭是名色灭,如是色灭如实知。
云何色灭道迹如实知?谓八圣道: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名色灭道迹,如是色灭道迹如实知。
云何色味如实知?谓色因缘生喜乐,是名色味,如是色味如实知。
云何色患如实知?若色无常、苦、变易法,是名色患,如是色患如实知。
云何色离如实知?谓于色调伏欲贪,断欲贪,越欲贪,是名色离,如是色离如实知。……
比丘!是名七处善。
云何三种观义?比丘!若于空闲、树下、露地,观察阴、界、入,正方便思惟其义,是名比丘三种观义。
是名比丘七处善、三种观义。
尽于此法得漏尽、得无漏、心解脱、慧解脱,现法自知作证具足住,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43^
参阅《相应部》(五六)〈谛相应〉(日译南传16下,p.341;汉译南传18,p.312):「诸比丘!苦圣谛者,即是此,于先前未闻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诸比丘!应对此苦圣谛遍知……乃至……已遍知,于先前未闻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
《瑜伽师地论》卷95〈摄事分〉:「第二转者:谓是有学以其妙慧,如实通达我当于后犹有所作,应当遍知未知苦谛,应当永断未断集谛,应当作证未证灭谛,应当修习未修道谛,如是亦有四种行相。如前应知。」(大正30,843b14〜18)。
44^ 遍知,是知而能断的,所以古立「智遍知」、「断遍知」──二遍知。
45^
无我我所,《杂阿含经》每作三句:非是我,非异我,非相在(如色在我中,我在色中);《相应部》也作三句:非我所,非我,非我的我。
参阅《杂阿含经》卷2(33经),大正2,7b21〜7c3:「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色非是我,若色是我者,不应于色病、苦生,亦不应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无我故,于色有病、有苦生。亦得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比丘!于意云何?色为是常?为无常耶?比丘白佛:无常。世尊!比丘,若无常者,是苦不?比丘白佛:是苦,世尊!若无常、苦,是变易法,多闻圣弟子于中宁见有我、异我、相在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46^ 说一切有部于苦谛立四行相:无常、苦、空、无我。
47^ 参阅《杂阿含经》卷10(259经):「时,摩诃拘絺罗问舍利弗言:若比丘未得无间等法,欲求无间等法,云何方便求?思惟何等法?舍利弗言:若比丘未得无间等法,欲求无间等法,精勤思惟:五受阴为病、为痈、为刺、为杀、无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应处故,若比丘于此五受阴精勤思惟,得须陀洹果证。」(大正2,65b11〜17)。
48^ 参阅《相应部》(二二)〈蕴相应〉(日译南传14,p.262;汉译南传15,p.240):「阿罗汉应如理作意:此五取蕴是无常、苦、病、痈、刺、痛、病、他、坏、空、无我。」
49^ 参阅《中部》(六四)〈摩罗迦大经〉(日译南传10,p.237〜p.238;汉译南传10,p.200);增支部》〈四集〉(日译南传18,p.226;汉译南传20,p.215)。
50^参阅印顺法师着《性空学探源》,p.33〜p.34:
细勘经文,《杂阿含》第一经(大正2,1a),汉译虽分为无常、苦、空、无我四经,而巴利文却只有三经;如第一二一四经的四句,现存大藏经里的别译《杂阿含》,也只说「无常无有乐,并及无我法」,没有空的一句。直到后来的《大般涅槃经》,还说涅槃的常、乐、我,是对治无常、苦、无我「三修比丘」的。所以,佛法的初义,似乎只有无常、苦、无我三句。把空加上成为四行相,似乎加上了「空」义,而实是把空说小了。这因为,照《杂阿含》其他的经文看来,空是总相义,是成立无常、苦、无我的原则,如二六五经云:「谛观思惟分别时,无所有,无牢,无实,无有坚固,如病如痈,如刺如杀,无常、苦、空、非我。」(大正2,68c14〜16)又二七三经云:「空诸行;常恒住不变易法空,无我我所。」(大正2,72c14〜15)这都先空而后无常、苦、无我;空的是总一切的「诸行」;空是贯穿了常与我我所。以总相义的空来否定常,及我、我所,指出常、我、我所的不可得。依这见地,不但我空、我所空,无常也是空。
51^印顺法师《空之探究》,p.109:
《解脱道论》,是属于赤铜鍱部的。所说的三解脱,如《解脱道论》卷12(大正32,459b〜c)说:「问:云何以观见成于种种道?答:已(以)观见无常,成无相解脱。以观见苦,成无作(即无愿)解脱。以观见无我,成空解脱」。三解脱,约从烦恼得解脱说。观无常而成无相解脱;观苦而成无作解脱;观无我而成空解脱,无我是空义。以无常、苦、无我来分别三解脱,实不如以三法印──无常明无愿,无我明空,涅槃明无相来得妥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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