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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法法师:动物解放与动物生命伦理——读《动物解放》有感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8日
来源:   作者:戒法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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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法法师:动物解放与动物生命伦理——读《动物解放》有感

 

  一、《动物解放》及作者简介

  无意中读到了《动物解放》这本书,有很多的感受,所以就针对《动物解放》这本书的内容,同时结合动物生命伦理写一份报告。

  《动物解放》这本书的作者是欧美著名伦理学家彼得·辛格(以下所引述本书内容皆简称作者),1946年出生于澳大利亚的墨尔本,曾任国际伦理学学会主席,是世界动物保护运动的倡导者。其代表作《动物解放》一书从1975年出版以来,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几十个国家出版,英文版的重版多达26次,被人们认为是“动物解放运动的圣经”。他还有一本著作叫《实践伦理学》,该书不仅在世界的伦理思想界发生了重要的影响,而且也对涉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实用伦理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但他的一些观点大部份是值得赞扬的,但有些观点如果以佛法的角度看待是不合理的,比如有关堕胎的观点,这里就暂不讨论有关人类生命伦理的问题,主要还是谈谈动物生命伦理。

  作者提出动物与人类也应当受到同等的看待,提出动物也会感受到痛苦的能力。这种观点对西方传统文明是一种打击,就如1792年,主张男女平等的先驱玛·沃斯通克拉夫特的《为妇女权力辩护》出版之后,一位剑桥大学杰出哲学家托马斯·泰勒就写了一本书叫《为畜生权力辩护》,以一种讽刺的态度反驳沃斯通克拉夫特提出的男女平等。同样的,辛格提出的动物解放运动,还是阻碍重重。不过从近三十多年的努力,作者的动物解放运动还是取得了很大的成果(至少不会有人再给辛格吃火腿三明治)。

  二、对动物的判定标准——理性、神性、感知能力

  动物伦理研究者常将动物归于“环境伦理学”,对待动物大都只是着眼于“生态平衡”的考虑,明显的只是将人视作“生命伦理学”的物种。我们在讨论动物伦理的问题,首先必须要确定动物到底是属于“生命伦理学”还是“环境伦理学”的范畴。

  将动物伦理归于“环境伦理学”,这种分科来自于西方伦理学,因此,我们首先要了解西方传统思想对待动物的态度。总的来说,西方有两大主流文明,一是希罗文明,一是希伯来文明。

  首先是希罗文明,就古希腊来说,思想并不统一,也有许多学派,“其中一位伟大的人物毕达哥拉斯是素食者,他鼓励信徒尊重动物,因为他相信人死后灵魂会变成动物”。“但是,古希腊最重要的学派是柏拉图及其弟子亚里士多德学派”。亚里士多德对待人与动物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有理性,他也不否认人也是一种动物,只是他把人定义为理性的动物,而那些非理性的动物是为了理性的人类而存在的,这种等级结构非常清楚,如亚里士多德说:“植物为动物而存在,非理性的动物为人而存在,其中家畜供人役使和食用,野兽为了供人食用和作为其他生活用品,例如衣着和各种工具。由于大自然不会毫无目的,或徒然无益,她创造的全部动物都是为了人类,这是千真万确的”,亚里士多德的这种理性与非理性的判定观点后来成为西方传统的一部份,也影响了人类的思维。

  至于希伯来文明,可以从《圣经》创世界的故事中表现出希伯来人对人与动物的关系,如《创世纪》说:“神说:让大地生长出活物,各从其类;生长出牲畜、爬行动物和野兽,各从其类。一切就那样。于是,神造出各种野兽、各种牲畜和各种地上爬行的动物。神看了很满意。神说:我们要照我们的肖像,造我们这样形象的人,让他们统治海里的鱼、天空的鸟、地上的牲畜、大地一切和地上行走的各种动物。于是,神创造出像他自己形象的人,按照神的形象创造了人;创造了男人和女人。神赐福他们,并对他们说:“要生育繁衍,布满大地,征服大地;统治海里的鱼、天空的鸟和地上行走的各种动物。”圣经接着说:“凡有生命的动物都将是你们的肉食,就像我以前赐给你们的各种东西,如同绿色蔬菜。”显然可以看出希伯来的基督文化将人与动物定义成是一个统治者和被统治的关系,而且将动物当做人类的食物。还有希伯来的基督文化将人看作是有神性的生命,动物固然有生命,但没有神性,没有神性的动物可以为有神性的人类而牺牲并做贡献的。

  本书作者辛格极力批判以理性或神性作为判定动物的标准,作者引边沁的效益主义理论,而将“感知苦痛的能力”作为判定标准,作者认为动物能感知苦痛,作为人类应当尊重它们,这是人类应有的道德,无须从理性或神性去讨论哲学问题。

  三、以“平等”原则,来考量动物权利的道德观念

  1、“平等”是一种道德观念

  作者在论证“平等”原则时,引述了效益主义哲学家杰里米·边沁和亨利·西季威克的观点,来证实他的观点,可以看出作者的道德观念是基于效益主义的立场立论。

  “平等”作为一种道德观念,而不是以能力、优越来判断动物是否具有“平等”的对待。所谓“平等”原则,作者在第一章中说:“我们对他者的关怀和利益考虑,不应当取决于他们是什么人,或者他们可能具有什么能力。确切地说,我们的关怀或者考虑要求我们去做的事情,可以根据受我们的行为所影响的对象的特征而有所不同。”接着作者举个例子来说明:“对美国成长中的儿童的福利关怀要求我们教他们阅读,而对猪的福利关怀可能只是要求让它们与同伴在一个有充足的食物和自由走动的空间里生活。但是,在考虑生命个体的利益时,不管这些利益是些什么,按平等原则必须把基本要素扩大到所有的生命个体,无论是黑人或白人,男人或女人,还是人或非人类动物。”

  佛教的平等观也基本相似,虽然在“佛性”角度而言,一切众生都是平等的。但从社会现象的角度还是有千差万别,因众生的业不同,而有种种的果报不同。在面对不同果报的众生,不一定要给以相同的待遇和权力,同时必须要考虑到对象所需的利益来考量,不可能用布施给人的钱财拿去同样的给于动物,这是不合理的。

  2、从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到物种歧视

  人权的普及化,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大跨越,纵观西方近代史,这样的过程却是用血迹换来的成果。“即使是到了十九世纪,‘天赋人权’的思想,早已为良心人士之所倡议,但是欧美两洲对非裔奴隶的买卖,却依然如火如荼地进行,欧美各国有关奴隶的法律或案例也显示:奴隶终究只是主人的一樁‘货品’而已。为了废除奴隶制度,在美国甚至是付出了‘南北战争’以及总统被刺的沉重代价。”(摘自昭慧著《环境权与动物权》)

  作者在书中特别从人们反对种族歧视与反对性别歧视的观点,以同样的态度来对待动物权力,因此,可以说作者是从提倡人权的观点的一种延展,希望人类以对待自己同类的态度来对待动物。另一方面,作者在第一章也一直反对人们用能力、优越等来看待动物与人的区别,以此来判定动物是否应受到“平等”权力。如书中第一章引述了托马斯·杰斐逊的话:“对于他们与生俱来的智力,虽然我自己也曾持有并且表示过怀疑,但请你确信,没有人比我更衷心地希望见到这些怀疑被彻底驳倒,而且证明他们和我们是同等的;……然而,不论他们的才能高低如何,都不是衡量他们有无权力的标准。尽管牛顿爵士的智力超群,但他决不会因此成为他人财产或人身的主人。”同时也引述了19世纪50年代,当美国发出了要求妇女权利的呼声时,争取女权运动的索杰纳·特鲁斯在一次发表的讲话:“他们谈论头脑里的这个东西,他们叫它什么来着?(旁边有人轻声说:“智力。”)对,是那个东西。可是那东西和女人的权力或者黑人的权力有什么相干呢?如果我的杯子只能装五两,你的杯子能装一斤,你还不让我把只有你一半大小的杯子装满,岂不是太吝啬了么?”(第6页)

  作者在反对种族歧视和反对性别歧视二者的理由基础上,又提出了“物种歧视”的态度同样也应当受到谴责。作者认为“杰斐逊和特鲁斯提出的反对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的基本理由,显然同样适用于物种歧视。”依据以上两人的观点,“如果具有较高的智力并不能使一个人获得为一己之私而奴役他人的权利,那么人类怎么能有资格为了同样目的剥夺非人类动物呢?” (第7页)这是作者提出了质疑,如果我们不认为应牺牲智力较低者的权益,以成就智力较高者,那在生物世界中,我们又岂能赋予人类为了同样目的而利用非人类(动物)的权益?假如我们追求黑人、妇女以及其他受压迫人类群体的平等,却拒绝对非人类的动物给予平等的考虑,则我们的立场会站不住脚。

  作者在第一章结论说:“反对物种歧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生命具有同等的价值”,这跟佛教对生命的态度是一致的,佛教虽然讲众生平等,但对于不同物种的众生并没有认同他们具有同等价值。

  3、考量动物平等的至要特征——它们也会感受痛苦的能力

  作者在第一章(第7页)引述了当时法国人解放黑奴时边沁写下了一段预见性的文字:“这一天或许就要到来,那时其他动物可以获得它们被暴虐势力所剥夺的那些权力。法国人已经发现,黑皮肤不是一个人应当遭受遣弃,而不纠正暴虐者滥施折磨的理由。或许有一天人们终于认识到,腿的数目、体毛的疏密或者有无尾巴,同样不能成为抛弃一个动物使其陷于同样命运的理由。还有别的什么理由来划分这条不可逾越的界限呢?是理性能力,或许还是话语能力呢?可是,一匹成年的马或狗的理性和沟通能力,是一个出生一天、一周甚至一个月大的婴儿所无法相比的。不过,即使不是这样,那又怎样呢?问题不在于‘它们有理性吗?’也不是‘它们会说话吗?’而是‘它们会感受痛苦吗?’”

  显然作者也是赞同边沁的观点,以感受痛苦和享受快乐的能力作为动物应受到遵重与平等对待的至要特征,与“那些根据拥有智力或语言能力划界的人不同”。“感受痛苦或享受快乐的能力是具有任何利益的先决条件,必须满足这个条件,我们谈论利益才可能有意义”。如果去“侈谈被小学生沿路脚踢的一块石头的利益,是毫无意义的,因为石头不可能感受痛苦,所以没有利益可言,无论我们怎么做都不可能对其福利产生什么影响。”“例如,老鼠的一项利益就是不被一路脚踢,因为这样做会使它感到痛苦。”

  四、实践上的两种物种歧视——动物实验室和养殖场

  物种歧视的现象非常的普遍,同时也体现在大多数人的生活实践中,但作者在书中只讨论两种物种歧视,在第二章“研究的工具”讨述动物实验和第三章“在工厂化的饲养场里”论述动物养殖场。理由是这两种做法不管是造成痛苦的数量和程度都超过人类物种歧视的其他做法。

  一、动物实验——研究的工具

  动物实验主要是军事性的动物实验、心理学实验室的动物实验、开发医药产品的动物实验等等。作者将这些机构所进行的动物实验作了很详细的说明,更重要的是这些大多的实验一方面给动物造成极的痛苦,而且这些剧烈痛苦本是可以避免的,替代方法也正在迅速发展,比如一些化妆品的开发;另一方面的动物实验研究了几十年,结果证明这些实验毫无意义。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动物实验值得一提,现代西方的心理学很受欢迎,但我们却不知道心理学背后的“变态”行为,成千上万的心理学实验给动物造成极大的痛苦,比如最普遍的一种作法就是电击实验。更有趣的是作者引一本《新科学家》杂志上发表的一篇自述中说:“15年前,当我申请攻读一个心理学的学位课程时,面试者是一位目光冷峻的心理学家。他详细地询问我的动机,问我心目中的心理学是什么,它的主要对象是什么。那时我十分幼稚,便回答说心理学研究心智,人是研究对象。那位面试者大声佯笑起来,顿时使我像泄气皮球似的。他说,心理学家对心智不感兴趣,大鼠才是最有价值的研究重点,而不是人。接着,他极力劝我还是到隔壁那个哲学系去看看。……”

  二、养殖场

  现代的工厂化饲养,将动物加以监禁约束,不让它们表现正常的行为模式,用各种激素让它们快束成长,不管是传统的饲养法还是现代的饲养法,人类都在为自己的利益对物制造极大的痛苦。

  五、动物解放的障碍及解放措施

  作者在书的初版序文中提到“动物解放”在实行上存在三点困难,一、被迫害者不能组织起来以对抗迫害。此为最明显而又最重要的困难,故吾人必须组织起来,为这些不能言说、行动的动物争取其生存权益。二、所有压迫阶级的成员,皆因压迫动物而受益——如攫取动物毛皮血肉,与利用动物从事各种残忍的实验等。要说服他们,要求其放弃从动物身上所获取的利益,显然非常困难。三、人类侵凌动物的习惯很难打破——这不仅是饮食的习惯,还包括思想及语言的习惯。

  作者在修订版序中也提到,“当遇到我们要吃什么的时候,绝大多数的人都会保守起来。其次,靠剥削动物获得经济利益的人,会极力保卫他们剥削动物的权力,来赚取最大的经济收益。还有沉重的历史和传统支撑着我们的态度,使这种剥削变得理所当然。”特别在西方国家,他们受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希伯来文明的影响,认为牺牲动物来成就我们这些有理性的或有神性的人类是理所当理的事。所以要实行动物解放运动,还是有很多的障碍。

  作者强调,唯有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饮食习惯、科学体制的力量、利益集团的支持以及改变政府的政策,才能停止实验动物与养殖动物所遭受到的苦难。

  六、总结

  动物也和人类一样,具有感知痛苦的能力,用佛法观点说,也具有与佛相等的佛性,但是一直以来它们都没有受到一定的尊重,受到人类的物种歧视。本书作者接应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的解放运动,发起了动物解放运动,目前在西方国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就比如作者在序文中举了蛋鸡待遇改善的例子,如今在“欧盟25个成员国已经一致同意,逐步最终完全淘汰许多国家鸡蛋生产的标准工具——铁丝笼子。至2012年,将要求欧洲所有的蛋鸡场,每只鸡所占的面积至少为750平方厘米(或120平方英寸),而且都能够得到栖木,在产蛋窝里生蛋。如果仍然要用笼养,则笼子必须比现在的大得多,同时应有这些附加设置。”蛋鸡待遇改善只是一个例子,说明欧洲正在采取步骤保护农场动物的福利方式。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对待动物的现象将会越来越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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