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志丹: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
卢志丹: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
印度大乘佛教中观学派的创始人龙树菩萨造的《中论》云:
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
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
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
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义。
根据这首偈,即可了知,佛教所谓“性空”,就是由于它是建立在一切法互相依存的因果律基础之上的。佛教所说的一切法,是指宇宙中千差万别的事物所存在的现象。这宇宙的一切现象的生起既非本有的,又非常住的,也不是独存的,更非自成的,而是因缘所形成的,受因果律的支配。
所谓因缘,因是指主要条件,缘是指辅助条件。也就是说世界上无论任何事物的生起,必须具备应具的条件。要是生起的条件不具备,世界上就不会有任何东西生起。由于宇宙万法皆是有赖于因缘的和合而彼此相依相待才形成的,因此,佛教将这因缘所形成的万物谓之“缘起”。换句话说,亦即是事物的形成是靠内在基础的因和外在条件的缘相依而生起的。例如:一粒绿豆种子,一定要靠水土、肥料、日光、人工等助缘才会抽芽、开花、结果。如果将一粒绿豆始终放在粮仓里或石头上,再久,再久,不过是一粒绿豆而已。可见,事物的生起,缘的力用是何等的重要。
在《大涅槃经》中,释迦牟尼佛说:“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即:行善与作恶的报应,如同身体和影子一样,不相舍离。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因果的循环报应,是不会消失的。
二千五百年前释迦牟尼经过自己高度的智慧分析与深入地实际体验,揭示了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因缘生法”的原理,所谓“诸法无我,诸行无常”,唯其无我、无常所以世界是不断变动的,而不是静止不变的,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循着因果律而发展,因能生果,果能酬因,因果相生,理法历然。佛教要普渡众生,由迷转悟,去苦得乐,而指出四摄六度、三十七道品等种种法门,便是建立在因果律基础之上的。
百丈怀海禅师,是马祖道一禅师的嗣人。“马祖创丛林,百丈立清规”,可见他对禅门的贡献。
一日,百丈禅师说法圆满,大众皆已退去,独有一老者逗留未去,禅师问道:“前面站立的是什么人?”
老者答道:“我某甲不是人,实系一只野狐,过去古佛时,曾在此百丈山修行,后因一位学僧问道:‘大修行人还落因果也无?’我某甲回答说:‘不落因果!’因此一答语,我五百世堕在狐身,今请禅师代一转语,以希能脱野狐之身!”
百丈禅师听后,慈悲的说道:“请问!”
老者合掌问道:“大修行人还落因果也无?”
百丈禅师答道:“不昧因果!”
老者于言下大悟,作礼告辞后,第二天百丈禅师领寺中大众到后山石岩之下洞内,以杖挑出一野狐死尸,禅师嘱依亡僧之礼火葬。
这是一则有名的公案,只为了回答学僧说一句“不落因果”,为什么堕入五百世狐身?百丈禅师为其转说一句“不昧因果”为什么能脱去五百世狐身之苦?其间一字之差,实有天壤之别。问:“大修行的人还落因果也无?”答曰:“不落因果。”此即指有修行的人不受因果报应,这种随便胡乱的指点,错矣!差矣!因为任何人都逃不出因果报应之外。百丈禅师的“不昧因果”,实乃至理名言,因为任何修行悟道的人,都要“不昧因果”,也就是明了因果法则。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佛典称之为“一切法”或“万法”,属于心理者名“心法”,属于物理者名“色法”。一切色、心诸法非自然生或偶然生,皆从因缘生,故名“因缘生法”。“因缘”是“因”,“所生法”就是“果”。一切莫非“缘生”,故一切法不离“因果”。
因果论的重点是“四缘说”: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中论·观因缘品》:“一切所有缘,皆摄在四缘,以是四缘,万物得生。”
一、因缘:佛教通常将“因”和“缘”加以区别。从产生的结果来说,亲生是因,疏助是缘。这里所讲的因缘是说因即是缘,名为因缘。因缘就是起主要作用的因,是所谓“亲因”或“真因”,通常把引生结果之主要条件叫作“因”,次要条件叫作“缘”。因也是众生条件之一故名“因缘”。如竹器以竹为主要条件,竹就是竹器的因缘。
二、等无间缘:又称次第缘。“等无间缘”只在“心法”即精神现象中存在。所谓“等”,便是“同等”或是“一样”;所谓“无间”,便是“毫无间断”的意思,人心前念为后念生起之原因,如无“前念”,必无“后念”。“前念”既灭,“后念”继生,二念体用同等,而且二念之间无有间断,有如呼吸相继,一呼一吸,生生不已,念念不停。佛教认为主观思维的开展,前前后后是相互关联着的,前行的思维大体规定了后起思维的种类,前后思维中间如无其他障碍,那么前者引导着后者就鱼贯而下,不致中断。如此前念心直接为后念心的生缘,称为“等无间缘”。又前念心导引后念心产生,所以又称“次第缘”。
三、所缘缘:又译为“缘缘”。“所缘”的“缘”字是“攀缘”的意思,如心里相信一件事,则心为“能缘”,事为“所缘”。又如欣赏荷花,则眼识为“能缘”,荷花为“所缘”故“所缘”即是“心识”的“对境”,能引起“心识”的“能缘”的作用。“所缘境”即是“能缘心”的“所缘缘”,如无“所缘境”这个条件,则“心识”起不了能缘的作用。“所缘缘”又有亲、疏之分。“亲所缘缘”与“能缘心”相伴而起,不能相离,例如“眼识”对“色境”,能见之能力(见分)与所见之影像(相分)二者不能相离,“相分”即为“见分”之“亲所缘缘”;而影像必有物体为其本质,此本质与“见分”相离即为“见分”之“疏所缘缘”。如无“疏所缘缘”即无“亲所缘缘”,如无“亲所缘缘”即不能生起能缘之心法。所以“所缘缘”也就专就“心法”而说。
四、增上缘:所谓“增上缘”者,指任何一种事物对于其他一切事物的影响和作用。分为两类:一种事物对于其他事物有助令生长的作用;一种事物对于其他事物阻碍之不令生起之作用。此种事物便为其他事物的增上缘。于其他事物能助令生长者,如阳光、空气、雨水、肥料、人工、农具等对于农作物来说,都是“有力增上缘”。于其他事物,虽不直接助令生长而亦不障碍其生长者为“无力增上缘”。“有力及无力增上缘”皆属“顺增上缘”。于其他事物障碍之不令生起或已生起而令之破灭者,如冰雹之于花草,枪炮之于人物,是为“逆增上缘”。“增上缘”范围最广,凡世界上任何一事物皆为其他一切事物的“增上缘”,正因如此,佛教便建立了“万法一体”、“诸法无我”的宇宙观。
综上可知,我们通常所认识的宇宙万法既不是有一个超自然的力量创造的,也不是神仙变化出来的,不过是众多条件的结合罢了。因此,从佛教这缘起的理论看,其中不但具有鲜明的无神论观点,而且含有辩证唯物思想的成份。
宇宙万法正由于无不是依种种因缘关系结合而成,因此,论及其生灭时,不过是任因缘而生,凭因缘而灭,完全受“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的因果法则所支配。一切法既凭缘生,就不能超出相待而有的范围,其本身也就没有独立的自体。
反之,一切法如有其独立的自体,那就不须从缘而生。但事实上,宇宙中,或现实中的一切法无不是从缘而有的。是故,如果有人想要从世界上寻求一切法之常住、独立的实体是永不可能的。也正因为一切诸法求其实体永不可能,所以世界上一切现象,或大或小,是心是色,皆是因缘所生法。故色从地、水、火、风四大假合而有;受、想、行、识是由妄想分别而生,根本没有自性,是幻化不实。
弥兰陀王非常尊敬那先比丘,那先比丘从证悟了诸法实相,出言吐语,充满了慧思灵巧。
有一天,弥兰陀王向那先比丘道:“眼睛是你吗?”
那先比丘笑笑,回答道:“不是!”
弥兰陀王再问:“耳朵是你吗?”
那先比丘再回答道:“不是!”
问:“鼻子是你吗?”答:“不是!”
问:“舌头是你吗?”答:“不是!”
问:“那么,真正的你就只有身体了?”答:“不,色身只是假合的存在。”
问:“那么‘意’,是真正的你?”答:“也不是!”
弥兰陀王经过这些问答,最后问道:“既然眼、耳、鼻、舌、身、意都不是你,那么你在哪里?”
那先比丘微微一笑,反问道:“窗子是房子吗?”
弥兰陀王一愕,勉强回答:“不是!”
问:“门是房子吗?”答:“不是!”
问:“砖、瓦是房子吗?”答:“不是!”
问:“那么,床椅、梁柱才是房子吗?”答:“也不是!”
那先比丘悠然一笑道:“既然窗、门、砖、瓦、梁柱、床椅都不是房子,也不能代表这个房子,那么,房子在哪里?”
弥兰陀王恍然大悟!
弥兰陀王悟了什么?缘起性空!大地山河,宇宙万有,那是因缘和合的存在,没有因缘,就没有一切!世间上没有单独存在的东西,一切假因缘而生,一切是自性空。
一切法既缘聚即生,而缘散即灭,从因缘而生而灭,则其未生时本空,既灭时亦空,就是未灭时也不过是空体上一时所有的幻相罢了。
由于诸法究其实体,终竟不可得,无一不空,所以一切诸法,毕竟皆空。所以《中论》又说:“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这就雄辩的说明,宇宙万法的真实相状其不过是空而已。而释迦牟尼佛之悟道,也就是悟到了这个“缘起性空”的真理。“性空”是以一切法互相依存的因果律为基础的,故此,离开了“缘起”的诸法谈“性空”,不过是一种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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