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禅宗>>正文内容

圣严法师:法鼓法音 心六伦 校园伦理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4日
来源:   作者:圣严法师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返回目录

圣严法师:法鼓法音 心六伦 校园伦理

 

  校园伦理

  观念

  校园,看似单纯的学习环境,其实有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譬如一个校园,有老师、学生、校长、各级主任、班级导师,也有家长会、校董会。

  ·作育英才,相互爱敬

  总体而言,校园伦理的主体是老师、学生和家长。我听到现在许多的老师、学生和家长,大家都各有苦水。譬如,老师觉得现在的学生不管做错什么,老师就是不能管教、不能责备、不能劝勉,否则家长便上门理论;但如果学生成绩不好,家长则认为老师没有善尽教育之责,所以他们很感叹。站在家长的立场,他们也抱怨现在的老师没有爱心、没有耐心、没有责任心,每天只是固定上下班,不是真的有心作育人才。

  这其实也说明了一种现象:现在的校园,学生不像学生,老师不成老师,与校园伦理关系密切的家长,也没有尽到责任,只是把孩子送到学校,放任他们为所欲为。至于最高的教育行政单位,也给予学生十足的自由,这样的作法立意虽佳,鼓励学生能充分发挥才学,可是往往自由过度成了放纵,反而造成其他同学、老师的困扰,甚至妨碍到整个校园。

  当前台湾深受西方文化影响,西方社会讲求平等,为此也有学生要求跟老师平等、跟社会人士平权。但这种平等是有问题的,当中没有考虑到校园伦理,也没有思考到自己应尽的本分和义务,只想要享受权利,这是不切实际的。

  师生的伦理,是建立在双方相互爱敬的基础上,如果教育决策者能对老师、学生、家长制定一套伦理规范,使三方各尽各的职责,各尽各的义务,如此才能教育出品德和学养兼美的下一代。

  实践

  ·因材施教,潜移默化

  校园的主体是学生,而学生之中,有的人智商高、有的人智商低;有的人学习能力强,有的人学习能力差;有的学生性情稳定,有的学生个性毛躁;此外,有的学生家教严格,也有的学生完全不受家庭管束。在如此学生背景、资源与条件各各不同的情况之下,而要校方和老师以全然平等的方式教导,的确不容易。因此,乃有古时的「因材施教」法,也就是师长针对不同学生的特质、条件,施予个别的教导法。

  但是要做到「因材施教」,除了老师要付出爱心、耐心之外,也跟教学的智慧、技巧有关。譬如,能力强的老师有慑服力,能把班级带好,能感化性情顽劣的学生,使他们改变、向上;带班能力较弱或者经验不足的老师,则常常感到力不从心,一段时间下来,除非自己能有所改善,否则就容易对自己或学生感到气馁。

  ·引导正确的人生观

  以现在的国中、国小校园来讲,平均每班有数十人,只由一位班级导师负责,班导师的责任与压力由此可知。其实,不仅是班导师,一般专任老师的责任也很重大。站在宗教师的立场,我建议老师们在课堂上传授知识、技术课程之余,最好也能够把正确的人生观融入教学,在潜移默化中,帮助学生的学业和品行一起成长。还有,同学之间的互助、奉献也很重要。校园之中,能把行为异常的同学拉回正轨的力量,有一大半来自同侪的影响,因此不可小觑。这也是校园伦理中可贵的一环。

  ·增进沟通与合作

  不过,孩子的教育,师长有责,家长更应负起大半的责任。如果家长能够留心家庭教育,使孩子的情绪稳定、心态健康,则不论孩子的智商高低,基本上都是肯受教的学生。如果孩子缺乏家教的陶冶,在校不受拘束、不听管教,很可能成为麻烦的制造者,那就需要老师多一些照顾,以弥补这些孩子家庭教育的不足。

  但是现在的校园问题重重,譬如老师与学生的对立、家长与老师的冲突、校园性侵犯丑闻、高年级学长恐吓低年级学生,以及吸毒等等,在在使人震惊。这也凸显了校园的老师、学生和家长,都对自己的角色、本分认知,模糊不清。

  学生的角色是求学受教,老师扮演的角色是传道、授业,及协助学生养成健康开朗的人格,而家长则是支持正常教育体制发展的后盾。可是现在的校园,学生人权至上,无论学生是否犯错,老师都不能轻易处罚,否则就可能招徕学生或者家长控告,形成舆论洪流;舆论反应轻者,老师被记过处分,舆论冲击重者,可能从此丢了饭碗。

  要建立一个正常健康的校园伦理,一定是学生、老师和家长三方面,彼此各尽本分而相互尊重,多作一些沟通,才能改善目前层出不穷的校园问题,真正替国家社会作育明日的栋梁之材。

  ·明订法令,保障权益

  在今日社会,尊重人权固然重要,学生的隐私权当受保护,问题是应该要尊重到什么程度,保护到何种范围,这是值得讨论的。举例来讲,如果老师怀疑学生上学携带毒品,是否有翻查学生书包的权利?站在保障人权的立场,未经当事人同意,老师不得翻查学生的私有物品;但是站在维护校园安全的立场,如果老师心存疑虑而不查,而学生真的私带毒品,在这种情况之下,因为未能即时阻止学生走上遭受毒品戕害的不归路,老师是否也应负起监督不周之责。

  譬如选举,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国民须年满二十岁以上,才具有选举资格。这是以二十岁成年人的平均心智年龄,作为具有独立思考与判断能力的普遍基础,而赋予公民权。可是在孩子未成年之前,通常要由家长负起法律护人的权责,也就是家长同时具有保护及教养的权利与义务。至于在校园中的学生与老师互动的关系,是不是也应有一套规定可循?

  现在许多老师都在抱怨,他们对顽劣的学生完全束手无策,学生怎么吵、怎么作乱,拿他们一点办法也没有;有时罚学生站也会被指责,干脆就不管不教,但求把该有的课业进度完成就好了。这是很悲哀的事。但是也有另一种情况,这些行为不受管教的孩子,既处罚不得也教育不来,到最后只好请他们转学、退学了。这也是个大问题。

  在我认为,现今校园存在的师生冲突、体罚、侵犯和吸食毒品等等问题,应该要有法令的配合,同时要由老师、家长和学生共同努力,才能见其改变。

返回目录

----------------------------------------------------------------------------------------------------------------

更多圣严法师佛学内容

----------------------------------------------------------------------------------------------------------------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