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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西法师答:怎样从世俗谛的角度理解理应除嗔?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4日
来源:   作者:生西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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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西法师答:怎样从世俗谛的角度理解理应除嗔?

 

  生西法师:我们学习了遣除嗔恨心,因为一切都是幻化的、没有自主的,所以我们要灭除嗔恨心。下面继续学习第二个科判:

  丑二、遣除除嗔不应理之邪念:

  有些人认为除嗔是不应理的一种邪念,而我们要遣除这种错误认知,而安立“遣除嗔恨心是很合理的”这一正念。

  颂词当中讲到:

  由谁除何嗔,除嗔不如理,

  嗔除诸苦灭,故非不应理。

  颂词前面两句是对方的观点,第三、第四句是我们遣除对方邪念的观点。

  字面意思是讲,对方认为:“既然一切万法都是如梦如幻的,那么由谁来遣除谁的嗔恨?所以遣除嗔心的修法是不合理的。”而我们回答:在世俗谛当中,遣除了嗔心可以灭除痛苦,所以并不是不合理的。

  对方认为“遣除嗔心不合理”这一观点是如何安立的呢?首先,他提出“由谁除何嗔”,就是说由谁来遣除嗔恨心?一切都是如梦如幻,能生嗔心的人“我”是不存在的、幻化的,所遣除的嗔恨心也是依缘而生的,是非真实、无自性的,既然“我”不存在、嗔心也不存在,那么又怎么样去遣除嗔心呢?如果存在我,也存在所生的嗔心,并且可以通过世俗谛或胜义谛的方式去遣除,那么除嗔才合理。但是现在“我”也不存在,嗔心也不存在,那当然就不存在“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去遣除嗔心”这样一种情况了,所以对方从这个角度安立“遣除嗔心不合理”这一观点。

  那么我们如何回答呢?上师在讲义当中也提到了,对方其实是混淆了胜义谛和世俗谛的概念而提出的问题。胜义谛和世俗谛的概念,不仅是在讲嗔心的时候容易混淆,其实在其他很多场合也极易混淆,比如说在胜义当中一切万法都是不存在的,那有些人不了知这是从究竟的层面上来观察的,所以他就站在世间显现的层次上提出:“如果说一切万法都不存在,那么一切的因果就不合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不合理;我们要出离轮回不合理,因为轮回是不存在的;佛果也不存在,所以道也不存在,那么修道也不合理……”这就是没有分清楚世俗谛和胜义谛导致的结果。

  其实世俗谛和胜义谛是两个层次。世俗谛是显现的层次,比如凡夫众生通过六根、六识或者八识,能够感知世界,如眼根看到色法、耳根听到声音、意识思维种种概念等,相对而言这是凡夫人的境界,显现在我们面前的六识和六识的对境、或者八识和八识的对境,其实都属于世俗谛的层次。而胜义谛是指究竟的层面,我们所看到的万法是世俗谛上的显现,通过观察可以了知,其实它的本质是无自性、空性的。六识及其对境——这一切万法,通过严格的胜义理论分析,在究竟的层面,或者按照世间的说法,从绝对的层次上来讲,它们是不存在的。世俗谛和胜义谛,一个是相对的层次,一个是绝对的层次;一个是表象,一个是实相;一个是世俗,一个是胜义。

  在胜义当中一切万法是空性的,没有众生、没有嗔心,更没有遣除嗔心的方法,无论如何分析、观察,都找不到。但是我们要了知,这是在胜义谛的层面讲的,是绝对层次上万法的究竟实相,没有我们眼中所看到的法的存在。但在世俗谛的层次上,众生是存在的,比如现在我在讲法、听法、思维、打坐,或者生了嗔心,那么我存在,所生的嗔心也可以说是存在的。但是这种存在是不是真实的呢?如果和胜义谛的理论结合起来分析,万法虽然显现上是存在的,有它的作用,但因为是因缘和合的缘故,所以它没有本质,都是空性的。就像前面颂词中讲到的幻化的象、马,从表象上来看,的确有人、有象、有马,但是真实观察的时候,只不过是我们的眼根出了问题,看到了一个假象,它和没有其实是一样的。只不过有时为了便于理解就说“没有真实存在”,其实这和“象、马不存在”的说法没有不同,只是后者较难理解,内心会产生困惑:明明看到的东西怎么说是没有的?所以就换一个说法,不否认你所看到的东西,只否认你看到的东西是真实存在的,你看到的是幻相,虽然显现但本体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来讲,我们说所看到的一切,当你看到的时候,能见的眼根也是不存在的,所看到的法也不存在,就像梦境当中我们感受到了很多东西,眼根好像是真实的,所看到的东西也是真实的,但其实如果从醒觉位的标准来观察,梦中的眼根本身就是不存在的,所看到的法也是不存在的,假立的法和真正不存在的法从严格意义上分析是一样的。所以在胜义当中不存在,但是在表象上依然显现,依然有它的作用。因此胜义谛和世俗谛二者之间不能够混淆。

  有些人把二谛混淆起来,认为如果一切万法是幻化的,那么为什么要去除嗔呢?除嗔就不合理了。其实,除嗔是世俗谛的事情,没有能嗔所嗔是胜义谛的境界,对方在提问的时候把两个概念混在一起就产生了矛盾。因此,我们在分析和回答这个问题时,必须要分析清楚所处的层次,如果是胜义谛,当然没有生嗔的人,也没有所生的嗔心,就不可能有真正的遣除嗔心的修法,一切都是空性的、寂灭的,没有真实存在的自性;如果在世俗谛的层次上,有除嗔、能嗔的人及其所产生的嗔心,也有遣除嗔心的方法,这些都存在。所以说在胜义当中一切都不存在,世俗谛当中一切都存在,二者之间是不相违的。

  后面两句颂词就讲“嗔除诸苦灭,故非不应理。”在世俗当中首先有嗔心的生起,我们承认它;第二步,生了嗔心之后感受痛苦,这个是嗔心的果;再进一步分析,如果不愿意感受苦果,就必须遣除嗔心;那么遣除嗔心的世俗修法是存在的,通过修持可以遣除嗔心;嗔心遣除之后,依嗔心而显现的痛苦也会息灭。所以,在世俗当中有嗔心的生起,也有嗔心的坏灭,我们可以因为不明事理而生嗔,也可以在明了之后,通过合理的方法去遣除嗔恨心,并没有不合理之处。所以在世俗的层次当中,可以有嗔心,也可以有遣除嗔心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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