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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爱教是佛教优良传统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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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爱教是佛教优良传统
  作者: 象本
  内容提要:虽然佛教信仰是超越国界的,但佛教徒却是有国籍的。爱国爱教是佛陀亲自制定的,并且佛陀释迦牟尼自己就是一位爱国者。同样也不例外,爱国爱教,一直以来也更是中国佛教的一个优良传统。中国历代高僧大德,没有一个不是不爱国爱教的。此外,需要我们明确的是,在任何时代,佛教和国家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国家的保障,要开展佛事活动、要弘法利生,那是不可能的。任何一个宗教如果没有国家作后盾,要想存在,要想修行传教都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佛教徒在爱教的同时,也必须要爱国。今天,在这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崭新形势下,我们佛教徒,要继续发扬爱国爱教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把各项佛教事业做好,为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我们的贡献。
  关键词:爱国爱教 佛教优良传统 宗教 民族
  一、总论
  爱国爱教是佛教的优良传统,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第三条便将“爱国爱教”这一命题明文写进了会章。因为爱国爱教,符合佛教的教义教理,符合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佛以言传身教为弟子们所作出的示范,符合佛陀为弟子们亲制的戒律。同时,爱国爱教也是佛教徒修学佛法,弘法利生,继承佛教事业的重要保证。因此,佛教徒必须要爱国爱教。
  二、爱国爱教是佛教固有的优良传统
  爱国爱教是佛陀亲自制定的。根据《四分律》等律典记载,曾有弟子要到国外(印度境内的列国)去弘法布教,到佛前请示教诫,佛告诫弟子要“遵守国王法,不违毗尼行”。“遵守国王法”,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做个爱国守法的公民;“不违毗尼行”,即是严守佛教戒律,是爱教的表现。佛陀的这一“遵守国王法,不违毗尼行”的教诫,后来就成为了出家佛教徒弘法传教必须遵守的戒律。
  佛陀释迦牟尼自己就是一位爱国者。在传播教义上,他代表着当时历史发展进步的一方,主张冲破种姓制度的束缚,提出‘四姓平等’、众生平等之说;在国家观念上,他是一位强烈的爱国者。佛传记载,处于强势的萨罗国的波斯匿王向迦毗罗卫国释迦族求婚,释迦族认为波斯匿王恃强凌弱,不愿与其通婚,但又不敢得罪他,便让一名婢女冒充释种下嫁。这件事后来被波斯匿王的儿子琉璃王得知,认为自己是婢女所出生,感到奇耻大辱,非要灭掉迦毗罗卫国不可。
  当琉璃王向迦毗罗卫进军的时候,消息传到了释迦牟尼佛陀那里。释迦佛陀的祖国就是迦毗罗卫,佛陀没有忘记自己的民族和祖国,以大无畏的精神,出现在琉璃王进军的大路上。琉璃王看到佛陀坐在路旁一株没有枝叶荫蔽的舍夷树下时,向前问讯:您为何独坐在此枯树之下呢?佛陀对他说:祖国和民族的荫蔽,超过别的一切,你现在要消灭我的国族,我不是成了一个没有荫蔽的人了吗?琉璃王听了佛陀的话,慑于佛陀威德和当时社会舆论,遂即还军。第二次进军,也被佛陀劝阻住了。琉璃王第三次进军则不顾一切,灭掉了迦毗罗卫国,屠杀了许多释迦族的人。据经典记载说这时的佛陀是“恣容无耀,项无光明”,心中非常悲哀,头痛多日,对祖国的沦亡深感痛心。直到佛陀最后般涅盘时,还在思念自己的祖国,以头朝北示寂,用以教示弟子不要忘记自己生长的祖国 (详见《佛说琉璃王经》,《大正新修大藏经》第14册第784页上—中) 。佛陀的这一事迹,深刻地教育着他的弟子,要时刻维护自己的祖国与民族的独立和生存。如果有人以为学佛或出家,就可以不关心祖国和民族的前途,那显然是十分错误的。
  爱国爱教,一直以来也更是中国佛教的一个优良传统。中国历代高僧大德,没有一个不是不爱国爱教的。中国佛教历史上最伟大的佛学家、翻译家、旅行家和文化交流家,被鲁迅先生誉称为“中国的脊梁”的玄奘法师(600—664),就是爱国爱教的典范,他在印度生活学习长达17年之久,名震四方,被当时的大乘尊为“大乘天”,被小乘尊为“解脱天”,为祖国膺得了崇高的荣誉,当时印度戒日王极力地挽留他,但是他拒绝了,最终回到了祖国,致力于翻译经典和创宗立说的活动,应唐太宗之请,为述《大唐西域记》,以利于唐朝的发展。还有法显、义净法师等,他们不仅取经,还从南亚诸地取回中国所无的稀珍什物以及蔬果植物种子等,蕃衍至今,为我等后人享用。
  二十世纪前半期,抗日战争的八年里,在战火纷飞的战场上,在枪弹雨之中,到处都有出家人保家卫国、舍命捐躯的身影,厦门、汉口、湖南南岳山、宁波、上海、广州、成都、重庆、云南鸡足山、衡阳等地都成立了救护队。长沙佛教徒成立“十愿抗敌团”直接投入抗日前线。江苏龙池山僧恒海组织抗日游击队,队员千余,成为著名的抗日“和尚司令”,1938年在日军扫荡太湖马山时,粮尽援绝壮烈捐躯。
  1939年,圆瑛大师(1878—1953)因积极响应抗日,被日本宪兵逮捕投进监狱。狱中受尽日军的严刑拷打、残酷折磨,但坚贞不屈,始终保持了爱国僧侣的崇高气节与民族大义。新中国被选为首届中国佛教协会会长,1953年,临终之前留下遗嘱:“愿我全国佛教徒同心同德,积极参加爱国运动,致力于和平事业,应思利民护国、饶益有情,乃成佛之基,众善之首。”一代爱国高僧的民族气节值得我们后人去思考、去学习。
  九·一八事变后,日军占领东北三省,其征服中国的险恶野心昭然若揭。太虚大师(1889—1947)义正辞严地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行径予以严厉谴责:“此种暴行,为国际公法所不许,人道主义所不容,而日人竟悍然不顾,但求达到吞并满蒙、征服中国之目的,可谓狰狞极矣。”大师发表《为九·一八事变告台湾朝鲜日本四千万佛教民众书》,呼吁佛教徒发扬佛陀慈悲济世的精神,承担起维护世界和平、维护人间正义的责任,协同一致,消弭战争。
  七七事变发生后,作为佛教领袖的太虚大师带领全国佛教界积极投身于抗日救国的洪流中去。他通电全国,呼吁中国国内外佛弟子同赴国难:“因为国家对于吾人有保护教育恩,故吾人当献身国家而报之……无论信佛与否,皆与国家有密切之关系,故吾人当有爱国之思想,而不容自外也。”
  1939年大师率佛教访问团对缅甸、印度、锡兰、新加坡、越南进行访问,沿路宣传中国抗日的正义与意义,揭露日本帝国主义的野蛮行径,细叙中国与东南亚各国人民的友好情谊,会见了尼赫鲁、甘地、缅甸等各国僧俗人士,澄清国际友人的误会,取得了友邦的精神支持与物资支持。
  文化名人俗名李叔同、出家名弘一法师(1880—1942)。抗战时期,身患重病,忏悔自己不能为国为民做什么。看淡生死:“大病从死”。自己处于生死边际还不忘救济难民,付嘱寺院当家师,把禅房寮房多腾出些,救济难民,共甘苦、同患难,并把别人赠送的一付贵重的眼镜卖了换作粮食,救济灾民。弘一法师开示:“念佛不忘救国!”
  还有八指头陀寄禅大师和宗仰大师等皆大义凛然,履践了高尚的爱国抗敌气节。
  面对外敌侵略,这些前辈、高僧们已交出了一份足以告慰先人启迪后者的出色答卷,这份答卷是用鲜血和生命,用爱国精神和佛法智慧共同谱写的。
  三、宗教与国家密不可分
  宗教离不开国家,佛教亦然,世间法与出世间法一体无二。
  有国才有家,宗教也是有国才有教。佛法住世间,不离世间觉,虽然佛教信仰是超越国界的,但佛教徒却是有国籍的。在任何时代,佛教和国家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国家的保障,要开展佛事活动、要弘法利生,那是不可能的。任何一个宗教如果没有国家作后盾,要想存在,要想修行传教都是不可能的。所以佛教主张知恩报恩,佛教徒每天的早晚功课都要念回向偈:“愿以此功德,普及于一切,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我等与众生,皆共成佛道,”报四重恩即是报答父母师长恩、众生恩、三宝恩和国土恩。国土恩即国家恩,即爱国,热爱祖国;报三宝恩就是爱教 。
  《增一阿含经》卷二十六说:“诸佛世尊,皆出人间,非由天而得也”(《大正新修大藏经》第2册,第694页上),提示了佛陀重视人间的根本精神。《大方广佛华严经?普贤菩萨行愿品》云:“诸佛如来,以大悲心而为体故,因于众生而起大悲,因于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觉,譬如旷野沙碛之中,有大树王,若根得水,枝叶华果,悉皆繁茂,生死旷野,菩提树王,亦复如是,一切众生而为树根,诸佛菩萨而为华果,以大悲水饶益众生,则能成就诸佛菩萨智慧华果,何以故?若诸菩萨以大悲水饶益众生,则能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是故菩提属于众生,若无众生,一切菩萨终不能成无上正觉。”(《大正新修大藏经》第10册,第846页上)因此我们的修行离不开世间和众生,菩提是于世间而成。即《六祖坛经》中所说的:“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8册,第531页下),阐明了佛法与世间的关系。即是《华严经?十行品》所说的:“佛法不异世间法,世间法不异佛法。佛法世间法,无有杂乱,亦无差别。” (《大正新修大藏经》第10册,第105页中)也即是《摩诃止观》卷六所说的“若深识世法,即是佛法。”(《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6册,第77页中)佛陀出生在人间,说法度生在人间,佛法是源出人间并要利益人间的。佛陀教育我们佛教徒要“报国土恩;报众生恩”,要以“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已任”。佛经上说:“一切资生事业悉是佛道。”(详见《佛本行集经》卷四十六,《大正新修大藏经》第3册,第865页下)
  前任中国佛协会长已故赵朴初居士说:“正确认识爱国与爱教的关系。我们佛教徒自然爱自己信奉的佛教。不爱佛教,那说明你不信仰它,就不成其为一个佛教徒。对于我们来说,爱教同爱国是统一的,是和谐一致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国,哪有教?”历史充分证明,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国家作为保障,我们国家的宗教信徒是不可能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和其它政治权利,也就不能保证宗教事业的顺利开展。因此,爱教必须爱国,也就必须自觉地接受国家的领导,要维护国家的安宁与稳定,只有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谈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四、当此改革开放、重视科学发展观的新时代,更要继续发扬佛教的爱国爱教这一优良传统
  目前举国上下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而努力奋斗。在这种形势下,我们佛教徒,要继续发扬爱国爱教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把各项佛教事业做好,为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我们的贡献。
  第一,要躬行实践佛教固有的大乘精神,忘我无私,慈悲为怀,爱人如己;唯愿众生得离苦,不为自己求安乐。动员广大信众投入公民道德建设,提高教徒的道德意识修养和人品素质,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佛教界在促进经济社会和文明和谐社会发展中,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要发挥积极的作用。以高昂的爱国热情,为实现全面建设人文中国、科技中国、绿色中国而努力工作。
  第三、加强佛教界自身的信仰、道风、人才、教制、组织建设。这五个建设,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已经由中国佛教协会提出了。信仰建设是核心,道风建设是根本,人才建设是关键,教制建设是基础,组织建设是保证。
  祖国在日益发展进步,作为佛教徒,我们要积极地跟上时代,适应时代,贡献时代,为众生的福祉而不懈地努力。
  作者简介:
  象本,中国佛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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