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宗教研究>> 佛教与社会>>正文内容

佛教与社会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佛教与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在所有社会科学中,最具本土色彩的学科,其面对社会问题时受着具体社会情境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其必须注意社会的文化,其发展必须与本土的文化背景相适应,并从中汲取营养。而作为在中国早已不仅是一种单纯的宗教信仰,而是日益广泛的流入了中华民族的血脉,变成我们文化底蕴中重要组成部分的佛教,理所当然应成为社会工作在中国发展过程中所要借鉴的重要财富之一。
  1佛教对中国的影响
  在传入我国近两千年的历史中,佛教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可以说是无所不包。首先,对思想界的影响,尤其哲学最为重大。中国哲学思想,萌芽于周,而盛于战国。战国时代,诸子争鸣,各倡其说,使中国哲学思想,极盛一时。汉朝,则唯有孔老,后因武帝斥百家而定儒为一尊,故道教日衰,及魏晋六朝,佛教盛行于世,而道教亦渐复兴,遂起冲突,因冲突而排斥,因排斥之接触而融和,后讲老庄者,多取义于佛经,而讲佛学者,亦多引用老庄。及至唐代,一流儒者,无不学佛。唐末宋初,理学盛行,而理学在思维模式、修行方法等方面,受到佛教的影响十分明显,可以这么说,如果不懂得佛教的本体论思维模式和“明心见性”的修行方法,对于理学就如同隔岸观火。我们说汉唐以后的中国哲学史,根本就离不开佛教思想史,而且成为中国哲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次,对中国文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唐诗宋词中有近十分之一是描写佛教的,更为重要的是在禅宗离尘出世的思想影响下形成了一种清淡悠远的文学风格,一千多年来一直为后人所推崇。再次,对中国艺术的影响。尤其是绘画和雕塑,数量众多的佛教壁画和雕塑可以说是中国艺术史上一朵璀璨的奇葩,如浩瀚繁星遍及中华大地。而中国现存最多名胜古迹的更是佛教的,有的甚至堪称世界奇迹。例如乐山大佛,敦煌莫高窟等。另外,它的传入对中国的语言也产生了一定影响,一些佛语、佛偈大量渗入社会生活成为人们常用的成语、俗语、谚语和惯用语。如“一尘不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心心相印”、“想入非非”、“菩萨心肠”、“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无事不登三宝殿“、“跑了和尚跑不了庙”、“临时抱佛脚”、等等都来自佛经、佛语、和佛教故事。此外,佛教对于中国传统风俗习惯的影响更是遍及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例如元宵节、腊八节等节日,以及全国各地每年各种各样的庙会,而香港政府在最近几年更是把四月初八作为法定休假日。
  综上,我们应该知道,佛教是历史上一种文化思想革命的产品,而佛教传入中国后,对中国的影向既深且巨。如果说:中国社会是以传统的儒家思想为基础,则佛教之输入,竟使中国社会的基础发生变质,而成为基础之一,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所以,作为与中国社会密切相关的社会工作的发展当然离不开佛教。
  2佛教的助人思想及实践
  在中国两千多年丰富的文化和悠久的历史中,虽然没能像西方一样产生一门专门助人的专业,但其助人的思想及制度却伴随着历史的发展在不断的进步。此间,佛教以其独特深邃的大慈悲宇宙观为指导,一直在其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
  “佛心者,大慈悲是。慈者与乐,悲者拨苦。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释迦如来正是禀承这种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思想,所以佛教在中国历史上独创了许多令人称赞的具有社会工作理念的救济形式。
  如古代的悲田院、福田院、居养院、普济堂等。据史料记载在唐代,武后长安年间(701~704年),将此慈善事业纳入政府管理的事务之中,设置了负责检查有关寺院悲田的一切活动的使职。《唐会要》卷四十九“病坊”中记载:“悲田养病,从长安以来,置使专知。”后开元二十二年(734年),唐玄宗下令“京城乞儿,悉令病坊收养,官以本钱收利给之”,于是养病坊兼官办孤儿院,经费也由国家官本放贷的利息提供。宋代沿袭唐例,北宋嘉佑(1056~1063年)之前,即于京师设立东西福田院,嘉佑八年复增设南北福田院,以安顿一般老幼贫疾之人。宋徽宗时期,蔡京当政,令全国各地置居养院、安济坊。居养院,收容残疾无家可归者及孤儿。及至清代康熙三十六年寂荣和尚于北京联络个人捐资购屋26间,设立普济堂更是大大促进了清代的社会福利事业。近代,各种佛教医疗安养设施机构更是遍布全国各地。以1914年净波于常州清凉寺倡办“黄卐慈善会”。为开端各种济生会、佛教孤儿院、筹赈会、慈幼院、佛教医院、僧伽救护队等一系列独具佛教特色的慈善机构。其中以熊希龄居士筹建香山慈幼院,印光法师等发起建立南京佛教慈幼院最为著名。
  可见在中国,佛教和西方的基督教一样也开创了许多独特的社会救济方式来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3佛教思想与社会工作价值观
  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以实践为核心的专业,一方面要注重帮助人的方法与技巧,另一方面也非常强调培养工作者的价值观与伦理操守。他要求社会工作者要在道德的原则下指导下实践。而作一门以伦理道德为主体的宗教,佛教在这方面的经验可以说是相当之丰富。
  首先,互相尊重的思想。佛教针对古印度的种姓制度这种把人分为四个等级的不尊重人的社会状况,提出了以“互相尊重”为核心的变革思想,这与社会工作哲学思想的三个假设之中对人的尊重不谋而合。佛教认为,互相尊重是人与人之间最高的关系准则,在实践上应是以首先敬人为主的,如“尊敬于人。”(《长者奥恼三处经》)所敬对相的范围是“敬一切人。”(《佛说维摩诘经》卷上)而且更甚的是佛教将他人作为佛和父母尊重,“观诸有情是佛身,唯我独处于凡类;一切众生等尊贵,我如僮仆居卑贱;世间众生同父母,我如男女行孝养。”(《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五)另外佛教还指出引导人去尊重人是信仰佛教的重要目的,不能敬人即不能体现出敬佛,敬人与敬佛是相互统一的关系,“若于众生尊重承事,则为尊重承事如来。”(《普贤菩萨行愿品》)还有佛教提出的人与人之间的双向互敬关系是“相视当如视佛”;(《大明度经》卷五)“善修和敬,互相尊重。”(《大般涅槃经》卷十八)。
  可见,相尊重的思想在佛教中由来已久,而且很可能源于佛教,它已成为中国最具有代表性的传统伦理伦理守则之一。
  其次,平等的思想。平等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思想,人们往往认为它是西方民主的产物,其实不然。两千五百年前,释迦牟尼就认识到“是法平等无有高下。”(《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即万物于因果关系上都是平等的,“如来及与法,与有情平等,尊重于佛教,尊有情亦然。立意乃如是,于自无所作,以彼大平等,平等于有情。大意于有情,慈心而供养,发心如佛福,如佛福可得。是故佛法行,佛有情平等。”(《菩提行经》卷二) “一切群萌类,本自然平等。”(《佛说如来兴显经》卷三)“同体平等。”(《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四种姓者,皆悉平等。”(《杂阿含经》卷二十)“所有功德与一切众生共,于一切众生犹如父母,怨亲平等。”(《佛说法集经》卷四)“云何不轻凌贫贱者?所谓于一切众生起平等心故。”(《月灯三昧经》卷十)从平等作为社会准则政治法则自然法则等各方面清楚地阐明了佛教平等的含义。此外,佛教还要求人们积极宣传和推行平等思想,“不分人胜劣,令彼重平等。”(《菩提行经》卷一)。
  再次,爱的思想。长期以来人们往往佛教禁欲思想的误导,根本不曾想到它会有爱的思想。其实,佛教的爱是崇高的“大爱”,不同于所谓的狭义“情爱”。佛教爱的思想包含了人与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如“慈爱人物”(《佛说自爱经》)“泛爱人物。”此外佛教提出了自爱与爱他的思想。同时认为自爱与爱他有三种境界:1将爱他等同于自爱,“以爱加众生,若其爱自身。”(《法镜经》)2爱他超过自爱,“爱他过自爱,忘己利众生,不为自憎他,岂作不善业。”(《大乘庄严经论》卷二)3自爱与爱他相互统一,“乐爱悲者能爱一切众生,爱一切众生即是爱己。”(《大丈夫论》卷上)此中第三种的境界最高。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佛教自爱与爱他的思想不但与社会工作哲学基础中基督教和天主教的爱的思想如出一辙,而且显得更加深刻全面。
  第四,自利利他的思想
  社会工作是一种利他主义的活动,他从本质上强调的是对受助者得给予。在西方的宗教信仰里反复强调这种利他主义行为。然而由于人们长期认为佛教是消极避世的,这种误解使得我们没有去真真了解其实“自利、利他”也是佛教的根本思想内涵和信仰的终极追求。最重要的是佛的具体含义即是“自觉、觉他、觉行圆满”,又可称作“自利、利他、利行圆满”,这三点即是佛教信仰的全部。而且佛教对于利他跟是有详细地阐述“言利他者,名为善行,乐为此故,名乐利他。”(《瑜伽师地论》卷八十三)这一定义向人们说明了,利他即是善行,善行在于利他,乐此善行才是人生应追求的真正意义。并且以自利、利他为标准,佛教将人分为三等:“无自利行、无利他行,名为下士;有自利行、无利他行,有利他行、无自利行、名为中士;有自利行、有利他行,名为上士。”(《瑜伽师地论》卷六十一)这种划分对启发人做出正确的价值行为选择很有意义。另如“不为自己受蓄财物,凡有所得悉为成熟贫苦众生。”(《大乘修行菩萨行门诸经要集》卷下)“同利等彼己,所有与人共。”(《长阿含经》卷十一)等自利、利他的思想佛教自利、利他的思想。所以作为社会工作过程中一种重要的思想理念,利他的思想不仅仅在基督教中有所说明,在佛教中也有很好地体现和阐述。
  最后,佛教的善恶思想。佛教在中国发展两千余年,对民族道德风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善恶的观念。释迦牟尼亲自将他的教义概括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增一阿含经》卷一)佛教认为人内在意(意识)的善恶,支配外在身(肢体功能)、口(语言功能)作用于他人才会形成善恶。讲求善恶不可共存,应弃恶生善,“若人不离恶,能生善及能利益众生,无有是处。”(《摄大乘论释》卷十一)佛教要求人们应以永不满足的精神追求于善,如“于善法所不生知足,修行善时心无休息。”(《优婆塞戒经》卷七)佛教信仰的终极追求又称为“解脱”,它的真正含义在于使人从罪恶中解脱出来 “若唯行善行等,不行不善行等者,是名解脱。”(《阿毗昙毗婆沙论》卷十五)。
  由上可以看出佛教各种思想可以为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丰厚的本土思想资源。
  4布施与社会工作
  布施这个名词听起来很普通,凡是稍微接触佛教的人,都知道要布施,向佛寺捐钱、供养法师都是布施,但这只是布施的一部分,实际上布施的意义非常广大,并不限于这一小部分,大体可分为财施、法施和无畏施三种。那么其与社会工作又有什么联系呢?我们都知道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的助人活动,可以为受助者提供物质帮助,给予心理支持,以及帮助有困难人士增强战胜困难能力,使其达到自助,从而摆脱现实困境。而佛教中的布施正是指在修行过程中不断利他而使自己达到功德圆满。因此可以看出二者在某种意义上有相通之处。后面来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财施是将你有的资产,包括金钱与其他物品,舍捐出去,令人受益。佛教认为一个人若将其资产捐赠出去供养佛、供养法、供养僧是一种莫大的福报。并且,佛教认为一切六道终生皆是佛,所谓“礼尽皆佛”,也就是说佛教鼓励人进行财施,因为在财施的同时不仅能给人提供物质帮助,更会令自己结善缘,种善因,得善果,离苦得乐。这一点可以看作是社会工作中可以为案主提供物质帮助。其次,法施是指将宇宙真理、佛法里所谓的正知正见介绍给他人,使人从中受到心理上的洗礼。一般认为,法施必精通佛理。其实不然,只要你的教授能使人受益,便可成为法施。例如,教师能使学生得到良好的教育,医生护士为病人讲解医学常识,社会服务者给人以适时的安慰,是人的内心平静,是家庭和谐,社会安宁。凡此种种虽说法的深浅各有不同,但应为都帮助了别人也可以说是法施。最后一种无畏施是指以大慈悲心助人或其他众生减少或消除其恐怖、忧郁、苦难等。
  可见,佛教中的布施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社会工作中助人自助的活动。只不过佛教布施的最终目的是修行者本身的大圆满,而社会工作助人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解决社会问题。
  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文化过程。在西方的社会工作发展史上,作为西方主体信仰的基督教对其起了决定性作用。由上我们也可以看出,由于长期被误解,一直以来致使佛教的先进理论未能为社会所接受,这是我们的悲哀。如果能从曾经作为中国主体信仰,现代对社会仍具有深刻影响佛教中提炼出有用的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应用于中国社会工作的未来发展,那么也必将受益匪浅。
  参考文献:
  王思斌:《社会工作导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沈家桢:《沈家桢博士谈布施》,河北:《邢台佛教》,2004
  文珠法师:《佛教对中国文化之影响》,1975年加州州立大学
  佚名:《佛教对于中国的影响》《佛教与现代人类文明》《佛寺中的安养设施》
  圆持法师:《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想基础》
  佛陀:《坛经》《般若波罗蜜经》《金刚经》等佛教经典。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