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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佛教与佛教的宗教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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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是不是宗教?过去支那内学院的创办人欧阳竟无先生曾作了一个很著名的演讲“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他说宗教首先要有教主、圣经、戒——约、加上感情信仰,佛法就没有。西方教主有绝对权威,而佛法就不是,只当佛陀是老师,甚至可以不客气地“一棒打死”,破除权威。这与西方宗教的屈抑人性不同;其他诸条亦无一相似,因此论定佛法不是宗教。以同样方法,他分析佛法也不是哲学。因为哲学必执己理为真,而方法不出计度分别,故知识不能免除其局限,只有佛法能破执,真能透入知识本源,而穷尽法界,所以不同。欧阳先生把佛法从宗教、哲学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文化体。后来台湾的方东美先生批评欧阳先生的讲法不对,他说佛教即是宗教也是哲学,因为佛教能导人人于真、善、美、圣之境,同时又是一个哲学体系,所以不妨说佛教亦宗教、亦哲学。
  现在应怎样看呢?从宗教的定义讲,“宗教”一名,有些学者认为是日本人最先从“Religion”一辞翻译过来的。此说有混淆之处,应为日人借用禅宗用语翻译(后详)。但Religion是什么意义呢?据拉丁文,其字头Re是“再”的意思,字根lig可以译为“结合”,因此Religion是“再结合”的意思。从语理分析,已设定有A跟B两个东西存在,先已分离,再谈结合。是哪两个呢?就是人与神。西方宗教必先肯定神的存在,康德顺此传统讲实践理性,亦要预设“上帝存在”、“灵魂不灭”、“意志自由”。因为若没有神,不但信仰无根,人生的最高善的实现也没有保证。问题是人有原罪,这是堕落的因;原罪源于人有自由意志,这是他自己的抉择、自己的决定,不能怪蛇的诱惑。所以在这方面自由意志是一堕落因子,变成了罪的根源。换言之这种自由是犯罪的自由,而非成长的自由。但是上帝没有放弃人,他遣独生子耶稣为桥梁,使人神再结合,使人可以再回头,回到上帝之处。人不能永远堕落,人只有回归上帝才得救。英文的Religion主要是这意义。
  中国人讲宗教,“宗”是祖宗,“教”是教以人伦。儒家认为人生来,只是赤裸裸的生物体,生物体有生理的本能,肚饿要食,冷要温暖。告子所谓“食色,性也”,便是这种自然之性。但儒家要控御这种“性”,指出人有善的本源,即仁德的内在性;此性要在伦理的生活中开发,这就是“教”。否则落在现实生物层次,便只是满足本能。要建立家庭及社会客观的规范,儒家主张要立教。但立教依孔盂所说,亦非单靠外在的规定,而是人自己要知道上进,把人的内在性情尽量发挥。教化就是使人明白人有自觉性,如自动守礼,这是人自我内在的要求。这如何可能?要回答,必先明白孔子讲仁,孟子讲义,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要讲出人有无私的性情,人应该用这种无私的性情来上进,提升人的生存层次。不过西方人很难了解这一层性情。如果说理性、感性,他们可了解,但对性情难了解;无私的性情尤难了解。孔、孟发挥人的这一层,通过教化,人能进步,以向生命之本原——祖宗交代,也是向自己交代,故重视人道实践。这种精柙贯彻到道家,即扩大为天道、自然之道,“人法地,地法天、大法道、道法自然”,于是生命的方向即不止于礼教与道德,“宗”的意义改变。庄子的“大宗师”即显示一通贯天地的人格,亦即生命的归宿改变。宗”字渐变为思想的本旨。及至佛教传入,方向更多,不同的典籍,有不同的理论,首先形成学派。从般若学传入,六家七宗,到三论宗建立,已经是隋代;再到天台宗、律宗、净土宗、华严、唯识和禅宗。学者说最完整的统计是十三宗或十宗,但汤用彤认为中国根本没有这么多宗派。关键是如何看“宗”字。讲一本书也可开一个宗,但实际是否能达到“宗”的含义?如“宗”只是一标志、一理论,便只是思想上事,如变成一宗派、一学派,有许多人一代代传承,有基地,也有资产,这就变成一个实体,有现实的力量,可以与别的力量抗衡。隋唐以后的宗派就是如此。到禅宗时,面对前面许多宗派,它要确立自己的空间,于是说“教外别传”,以求对前面各大宗派的超越;指它们是“教”,自己是“教外”,因此改称为“宗”。这就是中国文化中首先出现“宗”与“教”的对立,而这两个字的用法,都与神的存在无关。后来,“宗教”两字连用,其实亦来自禅宗。如禅宗《碧岩录》称为“宗门第一书”,收公案一百个,都是前人教人开悟的经验,成了典范。书中便常说:“扶持宗教,须是英灵底汉。”可见“宗教”两字,便是指佛教或禅宗而言。佛教与禅宗,可以不区分或只是系统内的区分、方法论的区分。禅宗是超越理性的分析,不必立教,但佛教的目标是教人成佛,本质是—个教。“教”是什么呢?孔、孟认为就是教化人的生命、提升人的生命。从这个地方来说,“教”是实践的指导,而不是客观的知识的报告,所以道家也是教,佛教也是教。问题只在终极的预设不同,亦即教化的根据不同,实践的方向有别,所以影响到实践的方法也各有特点。从佛教的立场来说,佛教的教也有不同层次,这须先从印度文化来理解。印度文化与中国文化、西方文化都不同。西方文化主要是信仰和理性。理性从希腊文化来,信仰则从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来,另有罗马讲制度,合成西方文化的支柱。印度文化的特点,用最简单的话来说是祭祀文化,称为“吠陀”(Veda),由阿里安(Aryan)民族带入。而印度原居民(达罗毗荼人Dravidian)的古文化是冥想的文化,或称苦行文化,通过精神的锻炼,以克制欲望,这与祭祀文化通过仪轨、咒语、跳舞来求福不同。人类学者认为:冥想是理性的摇篮,仪轨、咒语经不起理性的考察,解答不了问题,后来就不行。到《奥义书》时,婆罗门教的祭祀文化便逐渐衰败,受土著冥想文化影响,重新思考人与宇宙的关系,与生命的秘密。这就发展出禅定,一种很具体的精神锻炼法,目的是超升解脱。对现实的东西,物质、权利、欲望之类,都认为不是最终的追求,于是建立人生的四大追求理论:第一是“境” (artha),即物质的要求,是生存必须;第二是“欲”(kama),即感情的满足;第三是“法”(dharma),即社会道德规范,这三个层次都是满足现实的要求;第四是“解部” (moksa),超越现实世界,成就智慧,得达彼岸。这是印度文化的前提,与儒家要人成德、成就圆满人格不同,而是成解脱,获得精神自由。佛教开始时亦不能违背此前提,所不同者,佛教认为要通过努力修行才能提高人的生命素质,承认自力因果、公平原则,而所谓成佛就是把人的生命提高到佛的层次。
  佛是什么?佛境如何界定?在佛教里,一个重要的特点是此境不可说,不能用语言表达,这与西方文化很不同。当代西方分析哲学、语言哲学要求概念的表达要十分清晰,我们要清楚概念的用法。西方哲学关注寻求客观世界的知识,用心在外,所以重视知识如何得到,如何判断,如何检查。培根(F.Bacon)说“知识就是力量”,所以掌握知识即无异掌握世界。知识一定要用知识的形式来表现,通过命题、语言、符号、概念来表现,也就是说它是个了解世界的媒介物。媒介物必须检查,以保障知识的可靠性。16世纪后西方哲学界首先有知识论,然后有科学哲学和语言分析,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知识,全力守住这一层。
  但人的问题是如何才能掌握真实?若用知识表达,就永远停在检查过程里。知识从经验开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经验,这样就成了经验主义。知识是我主观的经验,由此最后可能进入唯我论,像休谟(David Hume)那样,经验藩篱无法突破,知识的客观性就讲不出来。因此康德(Kant)讲现象与物自身的超越区分,是有意思的,至少可以点出经验知识的主体性和局限性:用经验的进路,是无法到达物自身的。
  佛教的立场就是告诉我们不能用经验主体去了解存在的秘密,感性和理性的活动只能成就经验知识,而且离不开我们的主体。唯识宗所谓“遍计所执”,结果所谓客观存在都只是我的感觉经验与语言符号所指涉的世界,而非真正的存在自身。所以佛陀说“如实观”,没有文字、符号、概念作中介,而是人与存在直接沟通,故不会存在虚妄,用了中介就有虚妄的可能性。这是真实与虚假的区分,只有放弃经验主体的认知(分别)性格,才能发现,才能进入。
  佛教的如实观,并非静态的观察;观察必预设观察者与观察对象的二分,这就无法融为一体。西方学者认为佛教的见道是神秘经验,这种说法不妥。如实观是清清楚楚的,比理性了解更清楚。一般人用一符号代表一种物体,引起许多问题。佛陀成道的经验是,所有人置定的符号都有局限,都有障碍性,故必须化掉,所谓“诸法空相”即“诸法实相”,人与真实本来同一,物我两忘,才是最高境界。
  如实观中无语言,则这种境界如何告诉别人呢?成道的经验不可传,则文化就断了。但传又会引起分别,所以佛陀成道最初不想说话。佛号释迦牟尼,“牟尼”(muni)的意思是沉默,最伟大的圣人坐在那里,不须多说,他的存在就是圆满,因为实际上他所到达的境界已超越语言之上。“体无”(王弼语),而不是像老子那样整天说“无”。所以圣人惟一能做的,就是对一切众生进行“普渡”。禅宗所谓“体露金风”,把外在东西全部除掉,把一切障碍全部去掉,让真实直接呈现。
  据说佛陀成道后,魔对他说:你已修行到最高境界,赶快入灭吧。佛陀想想也对,自己已超越现实的虚妄性,活着无意思,准备入灭。但天神梵天劝他说:“请你不要入灭,你所得到的真理,没有多少人能得到,你不传真理,真理即隐没;你应说法。”故佛陀接受劝请不入灭,为了真理要传下去,他与魔相约:等有了四众弟子后才入灭。
  以前印度的修行人得真理后就到处去云游,从佛陀开始才广收弟子,这与孔子相像,做老师开教。不过这种“教”与儒家的“教”还是不同。儒家的“教”是“名教”、让你知道自己的身份(名),随之而有责任、行为操守,即对你有要求,这就是“教”。但佛家的“教”是对原来不可说的境界,设法说之,让人了解,让人得度。本无语言却要用语言来表达,这是“施设”(prajnapti),将语言作为桥梁。桥梁要能发挥桥梁的作用,这便要照顾学生的需要,了解他的程度、素养,甚至时代背景、文化性质等等来考虑,最后通过创造的智慧来施设教化。所以“教”只是桥梁,佛陀喻之为渡河的木筏,只有过程的作用,没有绝对的客观性,学生明白就完了。故不同时代、不同的对象就有不同的教法。《法华经》提出一概念:“方便(upāya)”,就是灵活施设,“无数方便引导众生,令离诸著”。佛教的这个“教”字在这里充分发挥了它的作用。“教”有伟大的意义,佛教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经典和门派?这是因为要完成这个“教”,对一切众生进行“普渡”,进行接引。
  准此,我认为:佛陀说法有四个原则:第一是超越的轨约原则,此指佛陀如实观的体验,成为施设的最高设准;第二是创造原则,此即佛陀的慈悲意愿与智慧心灵,为施设提供创造的力量;第三是构造原则,语言有客观性,包括了文法的规范,与理性的思考规则,否则听者不能理解;第四是相应原则,要考虑对象的条件,包括其素养与背后的社会、文化性格,必须各方面都照顾及,“教”才能有效果。(整理者按:关于此四原则,请参阅霍会长在1992年8月《法言》〈如实之教〉一文) 能够把“教”的意义如此开发,在世界各大宗教及哲学体系之中,可谓罕有其匹,所以佛教的“教”是有特殊贡献的。在此方面,它是一个充分彰显了“教”的意义的宗教。不像其他宗教,把“教”的内容绝对化,成为圣经,不管什么人都要接受,这就失去了“教”的灵活性与施设性。所以我认为,唯有佛教,方可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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