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据时期台湾佛教史二论
日据时期台湾佛教史二论
王见川
中正大学历史研究所博士生
台湾佛教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1996.12 出版)
页19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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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就台湾佛教史而言,日据时期的佛教,是相当重要且值得注意的
领域。近几年来,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逐渐增多,累积不少的成果
( 注 1)。 可是,其中仍有一些盲点与不足,如认为斋教与西来庵事
件关系密切和忽视日本僧侣在台之活动等等。
本文主要利用新史料,针对上述二个论题,提出一些看法,以就
教于同好。
二、西来庵事件与斋教、鸾堂之关系
大正四年 (1915) 爆发的西来庵事件,是台湾史上引人注目的抗
日事件。此次事件与宗教关系密切,这是大家所熟知的。可是涉及该
事件的宗教信仰是什么,就人言言殊了。有的以为斋教即其思想、组
织之主要来源,间有持异议者,认为整个西来庵事件与《转天图经》
的“末劫─卯年出明王”之革命信仰关系较大 ( 注 2),真的如此吗
?
就《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后简称《余档》) ( 注 3) 来
看,西来庵事件受宗教信仰影响,主要表现在二方面:
一、主事者利用谣谶、扶乩等手段煽动群众抗日,并以符法保证参与
者的安全。
二、主事者利西来庵的宗教活动来募集资金和联络、寻求支持者。
众所周知的,西来庵事件的主要领导人是余清芳、罗俊和江定。
从《余档》来看,余清芳和罗俊的行历均与宗教信仰有关。
在罗俊被捕时,日人从他身上搜出几张祈祷文。其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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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道嗣法弟子某某,自现年正月间回归台岛,切欲谋讨台地,以
安人民。今被日本追逐无地,逃在嘉义县尖山坑庄山顶,设坛礼拜,
哀求妙法。伏乞玄圃山我虚詑帝君大师尊,怜悯弟子愚诚,体谅弟子
微志,降临指教,传授妙法,赐弟子进退有途,筹划有策,隐遁之法
,一二(一之误?)皆应。功成之日,誓归修炼,切切此叩、天运乙
卯五月十四日戊子甲刻弟子哀哀稽首叩拜 ( 注 4)。
另有二张祈祷文,内容相近。从这些祈文可知,罗俊在最危急时
刻,仍相信符法的力量,可以使他度过难关。显然,这并非临时抱佛
脚,而是其深层信仰的反映。值得注意的是,文中祈愿的对象是道教
中掌管法术的神明。由此来看,罗俊所信仰的道法,颇类“符仔师”
秘法,似乎是通俗道教,这可能与其职业“地理师”有关 ( 注 5)。
档案资料显示,罗俊曾向群众宣传符法的力量,可以抵抗日军的
武器。不过为了保证符法的效力,参加者要吃斋。西来庵事件中的
菜食者(或叫吃斋人),大都基于这个理由而吃菜(斋)的。他们只
是临时吃斋者,并非吃长斋的斋教徒。
此外,档案(《余档》)记载与西来庵事件有关的另一批食斋者
,系指大正三年 (1914) 罗俊从中国带回的许振干等六名吃斋人。由
于这六个人是罗俊集团的核心成员,其性质值得追究。根据《余档》
,日本官方认为其中四人系“出家食斋者” ( 注 6),而曾接待他们
住宿一天的万斗六斋友魏有信的看法是这样:“据余观察,似非食斋
者,乃以其朝夕拜佛之方式、进食时间以及生活纪律而知之。余窃以
其为冒食斋者之名之歹徒,乃至赖楚糖□告之。以本以其为斋友而安
置之,如今既明其非为斋友,自不能再继续允其留置。赖楚则称谅系
教派有异,请暂为安置。 余答以食斋者方式齐一, 仍拒其续留” (
注 7)。
不管是官方的判断或是魏有信的观察,都说明许振干等食斋者,
并非斋教徒,他们可能是民间佛教(食斋)者。即然如此,那么斋教
与西来庵事件无关吗?余清芳不是出入各斋堂吗?日据时期宗教界名
人林学周在其《台湾宗教沿革志》( 1950 年)中,有一段回忆,值
得注意。其文云:
.. 革命先烈之余清风者, 日治时代曾潜在台南地方,暗中地下
工作。最初是藉神道设教,倡设乩坛,藉神降鸾,诱惑大众,纠集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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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在台南市内西来庵创立乩坛,著述《关帝明圣经》数百部,分发
台岛民众,并欲宣传地方起义。于民国三年四月初(即大正三年)余
清风亲身提带《关帝明圣经》四十部,潜入台北探访黄玉阶先生(在
家佛教先天导长)。当时黄氏为现任大稻埕区长之职,因公无暇与他
直接交谈。黄氏随即使其车夫朱石龙者,引他到大桥头龙云寺,并为
介绍寺主陈普星,道号陈太空(在家佛教龙华派领袖)。陈氏接见黄
氏介绍,又念远来道友,殷勤接待,未敢疏拂。而余氏亦从容慈颜可
挹,寒暄少叙,但恨相逢之晚。翌朝陈太空伴他同往水返脚(汐止)
□连港仙公庙北极殿及其他数处寺庙斋堂,滞留两日间,然后回顾台
南。后来在该地藉言亲受“玉皇大帝旨意”及孚佑帝君“降乩指点”
“谓中国不久派遣大军前来攻讨台湾”“仙机不可泄”“而天运已到
”种种谣言。……其中有一位名罗俊者……谓…曾有一次访问大稻埕
中北街林凌霜先生。迨事发余清风早已闻风逃脱……当时各处仙公庙
及斋堂,均被警察当局视为秘密机关。尤其是食菜人(佛教信者)及
鸾坛乩生,被捉者台北新竹两地闻有百余人,而被监视者实不知凡几
。凡属佛教徒不分皂白,一概视为恶思想人物,如鄙人亦属在内。何
以见之,盖是年(按即大正四年)一月十日,余受官命出差阿里山,
参加阿里山铁道测量队,驻该地四个月。侥幸是年四月六日,余清风
本人持带台南陈耀文先生介绍状来台北时,曾与吾师陈太空同到林业
试验场(现改植物园)专意欲访于予,但因予不在,彼投下名片而去
。…此事因归任时,即被艋舺旧街警察署高等刑事中村弥太郎数次取
调,故知事关身命……(注9)。
余清风即余清芳别名之一 ( 注 10)。 引文中的陈普星,本名叫
陈火,是台北地区斋教龙华派的领袖人物之一,在西来庵事件后,积
极参与佛教组织及活动 ( 注 11)。 而陈耀文出身于择贤堂,是台南
地区斋教先天派首领 ( 注 12)。 从林学周的回忆,明显可知余清芳
在大正三年四月初北上拜访黄玉阶,系透过陈耀文的介绍。由此逆推
,余清芳至迟在大正三年四月,就与台南市的先天派,建立关系。
由于林学周本身是当事人,且是陈火之徒弟,和黄玉阶亦有相当
密切的交往,故其回忆可信度相当高。在西来庵事件的档案中,亦可
找到类似的叙述来佐证。如文中提到林凌霜此人,《余档》确实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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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俊曾与其会面。至于余清芳与陈火认识一事,《余档》中的一段
记载可以印证。其文云:“…余清芳及林通水两者均素昧平生。余因
与台北大稻埕龙云寺住持陈大(按即“火”)过从甚密,经其介绍,
于大正三年十一、二月间,余、林同来余宅,乃信以无他,令其投宿
。翌晨江祥者,自台南携来《警心篇》、《宜灵真经》、《大洞真经
》等善书各若干部。应余清芳等所求,余将彼等引导至新竹街…王倡
廉外九名之食斋者…分赠各数册。…余清芳与江祥,则再经余之介绍
,续往南庄支厅管内狮头山劝化堂出发。余清芳等除告以为慈善事业
,悉以无偿赠书之旨外,另无他言。” ( 注 14) 这段记载是新竹龙
华派斋堂证善堂主周田 ( 即周维金 ) 的供词,而狮头山的劝化堂在
当时是个鸾堂,扶鸾著有《警世玉律金篇》一书 ( 注 15)。 从以上
诸引文,可知余清芳在大正三年四月起,即以赠送善书为名,积极在
联络台湾北部的斋堂与鸾堂领袖。所谓的余清芳出入斋堂,应是指这
种现象。
真正主导西来庵事件的宗教信仰,其实并非斋教,因为上述提及
之斋教人士,并未被处死,且在事件之后,马上活跃于各式佛教活动
中。可是余清芳活动的西来庵的相关人士,就遭到严厉的镇压。如苏
有志、郑利记等皆判处死刑 ( 注 16)。 《余档》记载,余清芳是在
大正三年 (1914) 结识苏有志的 ( 注 17)。 苏当时是西来庵董事,
经由他的介绍,余清芳加入西来庵当鸾生,该年二月完稿的《警心篇
》,即将其名列上 ( 注 18)。 西来庵是个鸾堂,也是王爷庙,庙中
奉祀的主神有王爷、孚佑帝君等神明。该堂源于正心社,在大正初年
重修,每逢三、六、九日必开坛扶乩 ( 注 19)。 余清芳即利用西来
庵王爷神示,宣传抗日。在《余档》记载的余清芳犯罪事实写著:
被告余清芳,曾经加入二十八宿会秘密结社……大正三年二月间
,关于革命阴谋一事,曾与系同志即被告张重三有所商议。同时为谋
议革命阴谋计画,在台南市亭仔脚街西来庵,偕同苏有志、张重三等
谋议。…兹为达其目的起见,利用信仰,巩固革命信心,最为有力等
等。而且首先对信者,藉西来庵王爷神示:日本据台期限二十年既满
,今年乃应撤去之期,届时如仍欲图占据,将一举扑灭等等。灌输革
命思想。其次散布谣言蜚语,以迷惑人心,加深信仰。且大事夸言西
来庵庙之效验,招募信者广及全岛,劝募油香捐金,以充资革命军用
费。…或称余清芳受有西来庵王爷神示,持有一宝剑存置于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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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旦出鞘即可立斩三万人之灵。……(注20)
由于西来庵是鸾堂,所谓的王爷神示,即是王爷降鸾的谕告。在
日人扣押的余清芳物件中, 就有“降笔器一个” ( 注 21),由此可
见余清芳确实深受扶鸾影响。这一点,日本政府也有警觉,在西来庵
事件后,立刻强力镇压扶鸾活动,战后初期的鸾书上即说:“夫台湾
省鸾堂最盛…不意…西来庵余清风事变,被日人误解,枉害善良、黑
白不分、人口剿戮,实为无辜,因此被禁,犯者以秘密结社严办。自
是南部鸾堂为斋堂,消声匿影,神教罕闻”(注22)。
有的学者认为:西来庵事件乃利用转天图经的“末劫─卯年出明
王”的革命信仰作为主体,再参考秘密结社、斋教三派、王爷崇拜的
一些思想、信仰及组织方法而形成的 ( 注 23)。 这个说法,有点问
题。上述的论辩,清楚地指出西来庵事件与鸾堂关系最密切,并非《
转天图经》。不过要指出的是余清芳可能吸收类以《转天图经》的内
容。《余档》上曾记载西来庵发刊有《宣露真经》、《北斗经》、《
高王真经》、 《志公祖师》、《无极圣帝大洞真经》等书 ( 注 24)
。其中《志公祖师》,现存,全名为《志公祖师救现劫真经》。书中
内含一册《五公经》,与同为五公(志公、化公、康公、朗公、宝公
)系统的《转天图经》,内容颇为相近 ( 注 25)。 林汉章即指出余
清芳可能根据《志公祖师》后附“吕先生”劝世文中一句“但看七、
八月黑风吹鬼神”,“但看念佛者、观音救汝身”,来劝诱同志入党
并择定七月作为起义日期 ( 注 26)。 至于余清芳称“明圣公子”,
国号“大明”一事,恐与《转天图经》“明王”信仰无关,诚如学者
所指出“《转天图经》中的“明王”又叫“罗平”,此不见于西来庵
事件中” ( 注 27)。它可能与余清芳具有的秘密结社背景有关。 在
谕告中,余清芳自称大元师。柯毓贤即指出“大元帅”一词为台湾天
地会式的的秘密结社团体叛乱时所惯用的称号 ( 注 28)。 众所周知
,天地会虽非郑成功等人所创,但该会起事,大都标举“反清复明”
则是事实。 而西来庵事件初起, 亦有谣传奉朱姓为帝的情形 ( 注
29)。 综合这些现象来看,余清芳的“大明”国号,似乎来自天地会
式秘密结社的起事传统,而非《转天图经》中的“明王”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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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东海宜诚与台湾佛教的社会事业
日据时期,台湾的佛教起了剧烈的变化,形成与清领时的佛教非
常不同的样貌。台湾佛教之所以会有如此体质上的转变,与日本佛教
的传入,有密切的关系。据昭和十二年 (1937) 江木生的观察,当时
在台湾活动的日本佛教宗派,有天台宗、真言宗高野派、真言宗醍醐
派、净土宗、曹洞宗、临济宗妙心寺派、真宗西本愿寺派、真宗大谷
派…等七宗十二派,于全岛拥有寺院五十六、教务所一,布教所百十
,信徒约十七万人,具有相当坚固的势力 ( 注 30)。
其中临济宗妙心寺派在台湾的发展,有二个高峰期。前一时期是
在大正初年,创设镇南学林,作为僧职人员的养成机构,并组织“佛
教道友会”,而后一期则以南部联络寺庙于昭和初年,设立全岛唯一
的佛教医院“佛教慈爱院”,为其社会事业的代表 ( 注 31)。 镇南
学林因经费短缺,很快即被并入曹洞宗中学林,所以说其成效有限。
由此看来,临济宗妙心寺对台湾佛教界真正有所贡献之处,应是设立
佛教慈爱院。该院被誉为是日据时期台湾佛教团体唯一的社会事业,
也是当时佛教近代化的表征之一。为什么临济宗妙心寺在台湾南部会
筹设此一佛教医院呢?这似乎与该宗在台布教师,亦是佛教慈爱院理
事长的东海宜诚有密切关系。
资料记载, 东海宜诚生于明治二十五年 (1892),六岁即入佛门
, 二十四岁(大正四年,1915 )时当上临济宗妙心寺开教师渡台。
先在镇南中学林执教,后任台湾佛教龙华会顾问 ( 注 32)。 大正十
二年 (1923) 担任临济宗南部教务所主事(所长),掌管该宗中南部
教务,佛教慈爱院即是在他推动之下,由南部联络寺庙于昭和四年 (
1929 ) 创立的(注33)。
从前述东海宜诚在台的简历来看,东海宜诚原在北部的佛学院教书
,怎么会成为中(南)部斋友联合组织的“台湾佛教龙华会”的顾问
呢?因为这是东海宜诚打进中南部佛教界的关键,有必要详加说明。
我在<略论日治时期“斋教”的全岛性联合组织:台湾佛教龙华
会>一文中, 曾指出台湾佛教龙华会成立于大正九年 (1920),首任
会长是重修大仙岩的主事者廖炭 ( 注 34)。 在《台湾日日新报》汉
文版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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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报导,提到廖炭与临济宗建立关系的经过。其文如下:
大仙岩沿革志(续)…廖氏集金修葺,佛殿厢廊,怡然悦目。秋
九月,有基隆灵泉寺徒弟充布教师补沉德融氏,并林德林等数僧来游
。目击廖氏奋发,乃为帮忙。…是岁 ( 按即 1915 年 ) 桐月沈教师
补出届寄留户主,□兼寺职,林德林副之。诸事焕然,遐迩参诣络绎
。丙辰暮春,德融、德林、德文、德圆等,因赴青年会,联车北上。
融遂有志于北,更张手腕,大辟学林。大正五年阳六月上浣十日,飘
然北去。…丁己 ( 即 1917 年 ) 正朔,林德林驾赴中学林。廖氏卧
薪尝胆,落成有望。春间,岛内僧众志游禹域,船回日东有岛北长谷
临济寺院长,导诣东京妙心寺。谈叙之余,蒙圆山派管长慈云一片,
念本山经创之诚,下赐千百四十余年古佛,□御赐之万岁金牌。兹谨
以此中秋团圆嘉节,奉归崇拜 ( 注 35)。
从<大仙岩沿革志>中,明显可知廖炭原与曹洞宗系的灵泉寺有
所关连。因沉德融、林德林等人陆续离开大仙岩,北上发展,这一层
关系就断了。后在大正六年,廖炭跟佛教团体东游日本,参观临济宗
妙心寺时,与该寺建立关系,并蒙该寺管长惠赐古佛及万岁金牌各一
,奉归安置。 大正八年,大仙岩举办“安牌三周年祝” ( 注 36)。
大正十四年大仙岩竣工,举行盛大落成式,曾召请东京临济宗妙心寺
管长来台 ( 注 37)。由此可见,廖炭与妙心寺关系匪浅。 在这样的
背景下,身为台湾佛教龙华会会长且极思有所作为的廖炭,遂循既有
的宗教关系,敦聘临济宗妙心寺开教师东海宜诚为顾问。
对东海宜诚而言,台湾佛教龙华会提供一个实践理想的机会。该
会会把从事社会事业当作重点,可能即受他的影响。大正十年六月,
东海宜诚认识到“现时持斋者,未甚开明,殊不足以表率一般。故对
此方面,务为开发之”,遂招集有志斋友,赴东京参加“世界和平大
博览会”并参观日本各寺院、名胜,开拓视野 ( 注 38 )。
就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东海宜诚在“台湾佛教龙华会”的角色
,并非只是仅供咨询的顾问,而是积极参与该会活动 ( 注 39)。 经
过几年的历练,东海宜诚已熟知台湾南部的佛教生态,并与一些寺庙
斋堂建立关系。《台湾全台寺院斋堂名迹宝鉴》记载,他开创盐水街
修德院、屏东街布教所等寺院 ( 注 40)。 大正十二年 (1923) 他担
任临济宗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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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教所所长,负责中南部教务的推展。该所原设台南开元寺内,后移
高雄市龙泉寺 ( 注 41)。
东海宜诚就任临济宗妙心寺南部教务所所长后,积极展开活动,
游说南部斋堂、寺院加入临济宗,成为其关系寺院。其成效如何?在
该宗发行的《宗报》上记载昭和五年 (1930) 的宗费收决算报告中,
列有南部教务所管辖的斋堂、寺院近四十间,收入金是 242 元 ( 注
42)。 不论是关系寺院或是收入金,南部教务所都较总本部管辖的来
得多 ( 注 43)。 由此可见,东海宜诚的行动得到很大的成效,可以
说临济宗昭和年间在台湾的发展,相当程度是仰赖他的开教。昭和四
年 (1929), 由于东海宜诚在台湾开教多年且功绩显著,临济宗妙心
寺大本山管长,特赠他“大本山等住职” ( 注 44)。
这一年,东海宜诚在南部望族庄阿随、陈螟蛉、林迦、胡知头等
人的帮助下,创设佛教慈爱院 ( 注 45)。 这是其佛教事业的高峰,
亦是台湾佛教事业的里程碑。据资料记载,佛教慈爱院是想寓教化于
医疗中。 其构想源于昭和二年 (1927),临济宗南部联络寺院斋堂的
“佛教慈济团” ( 注 46)。 该团本拟于“台南市创设慈爱医院,实
施施疗事业且欲组织布教团”,故设有专门募款委员,并举行“慈善
托□”活动 ( 注 47)。 由于成效不错及屏东、高雄望族的支持,佛
教慈济团很快筹得设院金额。昭和四年,佛教慈济团于高雄市盐埕町
一丁目,正式成立佛教慈爱院。该院“以对贫困者施疗及矫正本岛宗
教的妄信弊习,以社会教化为目的 ( 注 48)。 四月一日举行开院
式,理事长为东海宜诚。
原本佛教慈爱院预定“开设于台南市。后为该市既有基督教医院
之施设。因之再择新开地而且劳□者居多之高雄市前记之处。即与台
南较之,尚有意义。而该院之医师,乃承楠梓洪瑞西氏赞成同意事业
之趣旨,从事无给诊疗。又专任医师,即日本大学医学士陈文元氏欲
当其任。现内科□外科设备告完,来院患者亦日增甚数。其药资乃对
一般患者,减收半额。(大人一日分二十钱小人十钱)特对于贫困者
,即于该市苓雅寮、内惟、旗后、盐埕田町等各方面置介绍者。(本
院发起人)□发无料施疗证。使得受无料诊疗”。(注49)
经过几年的经营, 佛教慈爱院渐上轨道,屡获宫内省奖励 ( 注
50)。 昭和七年,为确立该院事业的永久维持,佛教慈济团改成财团
法人佛教慈爱院并附有寄附行为 ( 注 51)。 过一年,该院更于内惟
、旗后、苓雅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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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设诊疗所 ( 注 52)。 东海宜诚即因此功绩,在同一年补大本山住
持职。昭和十年,更得总督表彰,获赠花瓶一个 ( 注 53)。
东海宜诚推动的社会事业,除了设立佛教慈爱院外,另有二项亦
值得注意。一是免囚保护,这是承续台湾佛教龙华会的传统。昭和十
年东海宜诚等临济宗布教师, 接受台南刑务所委任保护免囚 ( 注
54)。 二是设立保育园,作为社会慈善事业。在其管辖下的寺院斋堂
如元亨寺、东山寺等都设有保育园,教化儿童 ( 注 55)。 战后高屏
地区的斋堂,设有幼稚园,即受这一风潮之影响 ( 注 56)。
四、结语
西来庵事件是日据时期与宗教有关的著名抗日事件。学者一般认
为其与斋教关系密切。间有人认为整个事件应是摭拾《转天图经》中
易于煽动群众的内容,再参考秘密结社、斋教三派、王爷崇拜等信仰
、思想、组织而形成的。经过上述的分析,清楚显示这些见解是错误
的。鸾堂或扶鸾、道教法术,谣谶等,才是支配西来庵事件的要素,
斋教只不过是余清芳寻求支持、联络的对象罢了!
在西来庵事件后,台湾佛教界起了剧烈的变化,各式的联合组织
出现,“台湾佛教龙华会”即是其一。该会以积极从事社会事业为其
特色,这与其顾问东海宜诚有关。
东海宜诚是日据时期著名的临济宗僧侣。其从大正后期即积极在
南部地区,联络当地的寺院、斋堂,加入临济宗妙心寺。经过几年的
努力,他建立了临济宗南部教务所,下辖三十余间寺院斋堂。昭和四
年,在这些关系寺院斋堂和高屏地区望族的支持下,东海宜诚设立了
“佛教慈爱院”并担任理事长。这是东海宜诚一生佛教事业的高峰,
也是台湾佛教团体当时唯一的社会事业。
( 注 1) 见江灿腾<台湾佛教史研究之百年回顾 (1895-1995) >页
68-79, 收入氏著《台湾佛教百年史之研究》(台北:南天
书局, 19 96 年)页 68-79。
( 注 2) 前者见柯毓贤<西来庵事件之宗教信仰及其与转天图经之关系
>(《东方宗教研究》第一期,1987 年),页 229, 后者
见该文页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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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3) 程大学等编译之《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 系依据总督府
之公文类纂翻译而成的。该档为研究西来庵事件最重要之资
料,由台湾省文献委员会于 1974 年开始出版,共八大册。
( 注 4) 《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第一辑第一册页15-16。
( 注 5) 《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第二辑第一册页357。
( 注 6) 《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第一辑第二册页753、755。
( 注 7) 《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第一辑第一册页 61。
( 注 8) 《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第一辑第一册页310-311。
( 注 9) 林普易(学周)《台湾宗教沿革志》(台北:佛教月刊社,
1950 年)页 2。
( 注10) 余清芳别名余清风、余先生、余春清、余沧浪、徐清风。见
《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第二辑第二册页 292。
( 注11)林普易前引书页 2-5。
( 注12) 据择贤堂所藏《皈依薄》, 陈耀文生于明治十八年( 1885
),于明治三十七年九月十八日进道,其开示师是黄昌泰。
( 注13) 《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第一辑第一册页 254。
( 注14) 《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第一辑第一册页 345。
( 注15) 劝化堂著有《警世玉律金篇》,见王见川<光复 (1945) 前
台湾鸾堂著作善书名录>页 185, 《民间宗教》第一期页
173- 194,1995 年 12 月。
( 注16)《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第三辑第一册页 248。
( 注17)《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第三辑第一册页249-250。
( 注18)《警心篇》(意诚启善堂,1914 年)“鸾堂职务分派”部份
。另参见王见川前揭文页 184。
( 注19)根据《台南州祠庙名鉴》, 正心社创于明治二十八年,负责
人是陈明涛。该社常办讲善活动,以矫正世俗颓风陋俗。
( 注20)《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第二辑第一册页 380-381。
( 注21)《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第三辑第一册页 249。
( 注22)《苦海慈航》(士林慎修堂,1946 年初刊,1974 年重印)页
18-19。 此部份内容收录于王见川《台湾的斋教与鸾堂》(
台北:南天书局,1996 年)“资料选辑”中。
( 注 23)柯毓贤前揭文页235。
205页
( 注 24)《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第一辑第二册页801。
( 注 25)参见林汉章<余清芳在西来庵事件中所使用的善书>页 120
,《台湾史料研究》 2 号页 116-122,1993 年 8 月。
( 注 26)同前注。
( 注 27)同 ( 注 2) 页 234。
( 注 28)同 ( 注 2) 页 230-231。
( 注 29)同 ( 注 2) 页 232。
( 注 30)江木生<佛教各宗?台湾传来?变迁及现势>页 14, 《台
湾佛化》第一卷第一号页 14-19,昭和 12 年 1 月。
( 注 31)同前注页 16。 佛教慈爱院是当时佛教兴办的唯一医院,但
并非日据时期唯一的佛教医院,因为在日本据台初期,曹洞
宗即曾于万华天后宫创设曹洞宗慈惠医院,见李添春编纂《
台湾省通志稿、人民志宗教篇》(台北: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 1956 年)页 123。
( 注 32)东海宜诚的这一段略历,是笔者根据施德昌编《纪元二千六
百年记念台湾佛教名迹宝鉴》(台中: 民德写真馆, 1941
年)“万寿山龙泉禅寺”、“东山禅寺”二部份和及徐寿编
《台湾全台寺院斋堂名迹宝鉴》页 86 所附东海宜诚履历整
理出来的。
( 注 33)东海宜诚担任临济宗妙心寺南部教务所所长 ( 主事者 ) ,
见《台湾全台寺院斋堂名迹宝鉴》页 86 所附东海宜诚略传
。
( 注 34)王见川<略论日治时期“斋教”的全岛性联合组织:台湾佛
教龙华会>页 170- 171, 江灿腾、王见川编《台湾斋教的
历史观察与展望》(台北: 新文丰出版社, 1994 年)页
149-187。 另见王见川《台湾的斋教与鸾堂》台湾佛教龙华
会一文。
( 注 35)《台湾日日新报》汉文版大正六年十月三日。另参见王见川
《台湾的斋教与鸾堂》(台北:南天书局, 1996 年)中台
湾佛教龙华会一文附记。
( 注 36)《台湾日日新报》汉文版大正八年十月十二日。
( 注 37)《台湾日日新报》汉文版大正十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 注 38)《台湾日日新报》汉文版大正十年六月二十六日。
( 注 39)参见王见川前揭文页160。
( 注 40)徐寿编《台湾全台寺院斋堂名迹宝鉴》页 86 所附东海宜诚
略传。
( 注 41)龙泉寺是由东海宜诚及六位“有志者”,于大正十二年正式
设立,
206 页
直属临济宗妙心寺派,为中南部信徒皈依之所。见徐寿前引
书“龙泉寺”条。
( 注 42)《宗报》(昭和六年三年)页 5-6。
( 注 43)同前注页5。
( 注 44)施德昌前引书“龙泉禅寺”条。
( 注 45)陈螟蛉之子陈天道即为佛教慈爱院理事。关于庄阿随、陈螟
蛉事略,见施德昌前引书“宝镜禅寺”条及其后所附庄阿随
略传。庄阿随为陈螟蛉之母,是日据初期受绅章的人士之一
,被誉为与辜显荣齐名。她是临济宗信徒总代。
( 注 46)《宗报》(昭和十年七月)页4。
( 注 47)《宗报》(昭和六年三月)页2-3。
( 注 48)同注46。
( 注 49)《南瀛佛教》昭和四年五月页 58。
( 注 50)施德昌前引书“财团法人佛教慈爱院”条。
( 注 51)《宗报》(昭和六年三月)页14-16。
( 注 52)同注46。
( 注 53)施德昌前引书“龙泉禅寺”条所附东海宜诚履历。
( 注 54)同注46,页 5。
( 注 55)《宗报)(昭和十二年九月)页11, 14-15。
( 注 56)如屏东慎省堂四、五十年代即设有幼稚园,而凤山宝善堂现
仍开设幼稚园。
附录:财团法人佛教慈爱院寄附行为
第一条 本法人,称为财团法人佛教慈爱院。
第二条 本法人,为图台湾佛教(临济寺联络寺、庙、斋堂、教团)
振兴向上善导人心教化实施社会事业增进民众福祉为目的。
第三条 本法人之事业所置于高雄市北野町一丁目三十二番地。
第四条 本法人,欢达前条目的进行事业如左
一、经营佛教慈爱医院施疗及实费诊疗事业。
二、于佛教慈爱院内设置临济宗布教所时时讲演而且实施
地方巡回讲演。
207页
三、为达教育、慈善、救济,其他本法人之目的对于社会事
业认为必要所关施设。
第五条 本法人设立之日所有基本财产照别纸目录。
第六条 左记各号该当之者编入本法人基本财产。
一、特为基本财产寄附本法人之财产。
二、岁计剩余金翌年度缲越使用不必要之款。
第七条 本法人之目的遂行上欲处分基本财产者务要理事三分之二以
上之同意。
第八条 对于基本财产须要讲究安全而且确实之方法而管理之。
第九条 对于本法人之财产所有收入及其他之收入此为普通财产为第
二条之目的而使用之但用途特指定之寄附金不在此限。本法
人之会计年度每年四月一日起止翌年三月末日止。
第十条 本法人,置理事七名监事二名,理事之任期定三年,监事之
任期二年但重任不妨。
第十一条 理事中互选一名为财团法人佛教慈爱院理事长(以上略称)
。
理事长为本法人代表,招集理事会时为其议长,其他处理理
事会所关一切之事务。
理事长有事故时,由理事长指名之理事代理其联务。
理事之职务合议本法人之重要事项及处理院务监事之职务监
查本法人之财产及理事所执行之业务状况。
第十二条 理事及监事因满期、改任或辞任、死亡其他之事由致缺员
时,设立者或理事长指定之。但欠员补充之时,其任期系前
任者之残任期间理事长虽任期满了其后任未就任之间须仍行
其职务。
第十三条 于理事会所决议事项如左
一、预算决算所关事项。
二、理事长认为必要事项。
理事会开会前其议事预先通知各理事。
第十四条 本寄附行为若欲变更时得理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且要受
主务官厅之认可。
第十五条 本法人解散之时要理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208页
第十六条 本法人解散之时所属财产依理事会之议决方可处分与本法
人同一或类似事业。
第十七条 本法人设立之际理事及监事由设立者指定之。
~出自《宗报》(昭和六年三月)页15-16
附记
关于日据时期台南斋教三派组成的“斋心社”,曾成立联合组织
,加入曹洞宗“爱国佛教会”一事,李添春认为这是西来庵事件时,
全岛斋徒大多受累,斋教为本身之安全计,由台南斋教三派共 14 堂
联合组织的(参见其《台湾省通志稿、 人民志宗教篇》页 111-114
)。这一判断,是错误的,我在《台南德化堂的历史》(台南:德化
管理委员会, 1995 年 10 月)利用该组织原始资料,指出它成立于
大正三年 (1914),在西来庵事件之前(页 40-42 )。而台南市的斋
教(堂),亦未有 14 堂。就《寺庙台帐》及各种手抄资料,台南市
的斋堂最盛时有:
龙华派:化善堂
德善堂
德化堂
金幢派:西华堂 共十堂。
西竺堂
西德堂
慎德斋堂
先天派:报恩堂
择贤堂
崇德堂
由此可见李添春的说法,有其问题。又黄玉阶之“本岛人宗教会
”构想,我在《台南德化堂的历史》一书中,使用该会原始资料,认
为这是西来庵事件前拟定的构想(页 85 ),最近得到李世伟论文(
参见此次会议他所提论文)进一步的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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