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传统社会中的宗教信仰
西藏传统社会中的宗教信仰
人类不但编织用以调整和规范他们社会生活的复杂风俗网络,而且还编织更大的结构来处理宇宙、支配宇宙的力量和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等问题。宗教信仰和宗教仪式就是这些结构的基础。
——(美)罗杰·马丁·基辛
在政教合一的西藏传统社会里,人们从生到死,从生产到生活,从家庭到村落,无处不受宗教信仰的影响和支配。作为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的主要精神支柱和意识形态,宗教已经渗透到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尤其是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娱乐、教育等无不蒙受宗教的影响。宗教在西藏已成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绝大多数人的社会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西藏的传统宗教信仰基本上是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方面是在广大农村牧场广泛流行的,不分教派的“见佛就拜、见塔就转、见活佛就磕头”的民间信仰,其内容十分丰富并与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文化、娱乐和各种风俗有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则是以寺院为活动中心的理论化、规范化、系统化并控制整个上层意识的显赫的神学宗教,其中占统治地位和占优势力量的是藏传佛教,内分很多教派,如宁玛、噶举、萨迦、格鲁和本教等。不过“本”教与其它教派有所不同,曾经历了一个从自然的原始宗教向神学的佛教转化的漫长历史岁月。
第一节 本教
本教(又译作“钵教”,“笨教”等),因其教徒自称“本波”,又称“本波教”。一般认为本教是佛教传入西藏以前就已在西藏本土广泛流行的一种古老宗教或说成是西藏固有的一种宗教,也有的学者笼统地把它说成是原始本教。然而我们现在看到的本教早已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原始宗教,而是一个复合、本佛混杂的历史产物,其内容十分复杂、既有比较古老的原始巫教的一些特点,又有大量的系统化的神学宗教的成分。因此,我们可以说本教是由非佛教的原生形态早期本教和受佛教影响后形成的次生形态的晚期本教两部分构成。
一、原生形态的本教
本教的原生形态迄今因资料仍付阙如,其面貌仍然显得朦朦胧胧不够清楚。据晚期形成的本教文献记载,本教早在吐蕃王朝建立以前就盛行于象雄。然后从象雄传入西藏。一般认为象雄位于西藏的西部,包括现在的阿里。近年来在阿里的日土县境内发现了一些与本教信仰有关的岩画。考古工作者认为这些岩画的族属是古代象雄人。从这些岩画内容反映出古代象雄居民以狩猎、畜牧为生。岩画中几乎没有象征农业文化的内容。同时岩画中没有见到任何反映佛教的踪迹,相反内容最丰富的任姆栋一组一号岩画展示出杀牲献祭用的宏大场面。作为献祭用的祭品有一百二十五只羊头和十只估计是盛血的陶罐。作为祭祀对象的神有太阳、月亮、象征本教的“雍仲”符号、鱼、男性生殖器,还有象征“天梯”的“目”字形符号。从日土三处起点的岩画中可以明显看出“雍仲”符号是以太阳的图案演变而来的。由此可以看出原始形态的本教的某些信仰特点,即崇拜自然、崇拜动物,杀牲献祀等,具有自然宗教的特征。
卫藏地区在吐蕃王朝建立以前经历了一个漫长的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这个时期藏族的居民信仰多神的本教,据一些史料记载,传说中的吐蕃第一代藏王聂赤赞普时代,社会上已有了被称为“笃本”的本教。这也是本较史称的初宏期。到了第八代藏王止贡赞普和第九代藏王布代贡杰时期本教又有了新的发展,进入本教史家所称的宏期。出现了从克什米尔、勃律、象雄、大食和吐谷浑等地请来的各种各样分工不同的本教徒,史称“恰本”。“笃本”和“恰本”都是佛教传入西藏以前的本教,东嘎·洛桑赤列教授认为是“吐蕃地方的一种原始的宗教”这个时期的本教概括起来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明显特点:
1、崇拜大自然,崇拜的对象包括天、地、山、川、日、月、星辰等。这种带有自然宗教特色的本教信仰在吐蕃王朝建立以后仍然盛行,据《旧唐书·吐蕃传》记载,吐蕃王朝在举行会盟大典时,要“会巫者告于天地、山川、日月星辰诸神”。其中对天神的崇拜在早期本教信仰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教把世界分为天上、地上和地下三界,天为上界,是天神“赞”所居之所。并认为吐蕃王统第一代藏王和本教始祖辛绕米沃切都是从天而降的天神。“由于当时本波意乐天空”,所以把藏族最早的《积达嘛呢法门》等佛经也“遂说为从天而降”。由此看来,所谓“始祖赞普自言天上所生”和“天赤七王”死后“攀授天绳,逝归天界”的古老传说与早期本教对天的崇拜有密切的关系。
2、崇拜动物是早期本教的重要内容之一,猕猴变人的神话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它具有原始图腾崇拜的某些特点。在远古早期,气候温和,森林茂密,猴类成群的环境中,藏族先民把具有某些人类生活相似特征的猕猴神化为人类祖先是可以理解的。此外本教还有崇拜羊的传统习俗,在敦煌古藏文写卷中与本教丧葬仪轨有关的一些故事中称“羊比人更聪明,羊比人更有法力”,甚至把羊颂扬为“没有父亲的人的父亲,没有母亲的人的母亲”从《新唐书·吐蕃传》中“事羝为大神”的记载来看,早期本教不但把羊作为崇拜对象,而且视公羊(“羝”表示是公羊)为“大神”,表明其较高的地位。此外古代藏族把牦牛也当作神的化身来崇拜。远古时期人们把生存所依赖的一切动物看成是具有超自然力的神灵加以礼拜也是一种普遍的原始信仰特点。
3、早期本教最突出的一个特点之一大概就是用鲜血和肉体的形式来向超自然力量表达其虔诚的信念,表示其敬畏、感恩和祈求。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杀生祭献”。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动物殉葬和人祭,这也是本教与佛教发生分歧的重要原因之一,佛教教徒称此类本教的葬仪为“黑葬法”。关于人祭不但在本教经典《色尔义》中提供了一个为救患病的王子必须以他的属民举行人祭的材料,而且《旧唐书·吐蕃传》明确记载:“其赞普之死,以人殉葬”。同样《通典》亦称:“又有亲信人,作刀当脑缝锯,亦有将四尺木大如指,刺两肋下,死者十有四五,亦殉葬焉”,想必这是事实。
早期本教的动物殉葬制度不但流行,而且延续到佛教传人西藏后仍然存在。据《后妃三园》记载,赤松德赞死后举行了有动物献祭内容的丧葬仪式。献祭的动物有牛、马等,这与《通典》所载:“人死杀牛马以殉”相吻合。参加这次葬礼的有浴本、祈祷本、计数本、
辛本、剖割本、坟场本等各类本教巫师.他们有的为献祭的动物浇淋洗浴、有的吟诵祈持、有的负责宰杀、有的剖割动物肉、有的分配和包装分割后的动物肉,分工明确。
据《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一书介绍:早期的“朗辛”本教还有季节性的动物献祭,名为牡鹿孤角;每年秋季宰杀耗牛、绵羊、山羊各三千头(只),献供其血肉,名为本教红供。汉籍(《旧唐书·吐蕃传》)也提到:“(赞普)与其臣下一年一小盟,刑羊、狗、猕猴,先折其足而东之,继裂其肠而屠之”。
4、崇拜鬼魂、敬重巫师、崇尚巫术又是早期本教的一大特点。
“其俗重鬼在巫。(《旧唐书·吐蕃传》)和“好咒誓、谄鬼神。(《册府元龟》)等记载高度概括了本教原生形态的信仰特点。这里的“鬼”即鬼神,“巫”即巫师,神巫结合构成了早期本教的主要内容。正如王森教授所言,佛教传入西藏以前的“本教似内地古代的巫觋,以占休咎,祈福禳灾,以及治病送死,驱神降神等为其主要活动”。
早期的本教徒不承认有前世和来世,但他们认为人世间到处都有鬼神,而且人与鬼神互相依存、互相所求。人可反脱生为鬼神,鬼也可以转生为人,而且鬼神可以驱使人,如被称为“笃本”的本教实为一个十三岁的童子被鬼推祟而变成了一个预知祸福的能人。同样人也可以通过巫师及其巫术活动来驱鬼神,使人幸免于难。因此,沟通人与鬼神之路成了“本”的重要职能,即本教巫师通过实施各种巫术替人驱鬼求神,制止灾害。据《本教史》(嘉言宝藏)记载,献祭就是“驱除恶魔的学问”,因为,如果一个人给恶魔献祭,恶魔就会息怒。
除了拔魔法,驱鬼神,本教的巫师还有许多与人们生死攸关的职能。在佛教传入西藏以前,社会上举见“为生者除灾、死者安葬”“上观星相、下降地鬼”,“纳祥求福、祷神乞药、增益福运、兴旺人财”,甚至“占善恶休咎、决定是非之疑”和“护国奠基”都无不依赖于本教的巫师及其巫术活动。有些巫师介入政治、左右王权。正如不少藏文宗教史籍中提到的那样,从第一代吐蕃藏王聂赤赞普到第二十七代藏王拉脱脱日聂赞均以本教治国。这充分说明在吐蕃社会中本教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早期本教的鬼魂崇拜具体表现为对死的认识和丧葬仪式中,据敦煌古藏文写卷记载,本教认为人死后要通过两种“死后世界”
一是进入富足、安乐的“乐土”世界;二是穿过一个充满险阻的黑暗、痛苦世界而获得再生。举行葬礼的目的就是为死者引路,帮助死者迅速安全地穿过黑暗的世界并“赎回”死者的灵魂。葬礼仪式除了以上所述的杀牲献祭活动之外,还要为死者的尸体进行结发、徐丹、剖尸、捣尸、挖尸、掩埋等处理。本教的丧葬储藏轨始于止贡赞普时代,在此以前的“天赤七王”都“逝归天界”、“神身无尸如虹散”,没有留下尸体。
二、本教佛教化的次生形态
公元七世纪佛教正式传入西藏后,本教与佛教历经多次冲突较量,据《论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介绍,共有三次大的斗争。经过几经胜败、几经起伏,最终在松赞干布、赤松德赞、赤祖德赞等吐蕃赞普的崇奉和推行之下,佛教得到迅速的传播和发展。原来“重鬼右巫”、杀牲献祭、没有成文经典和系统理论的古老本教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吐蕃王朝对内统一、对外征伐的新的形式和新的政治统治的需要。于是本教原生形态在统治者的冷落和佛教的冲击下逐渐走向衰落。然而面对强大的政治压力和佛教的猛烈冲击,本教没有偃旗息鼓,相反,他们总结历史与佛教斗争失败的经验教训,改变策略、改头换面,从排斥佛教转向吸收佛教的某些内容,通过本教融合,使本教向着佛教化的方向演变。以至今天我们所见到的许多本教僧人不承认他们与佛教有什么不同,甚至把现在的本教当作佛教的一个教派。认为他们在教义和修法等方面“与西藏其他任何一个相当大的教派没有什么不同”。这种变化后的本教被佛教徒称为“觉本”,有“译本”之意。
“觉本”又称恰噶本或果本,始于一个传说中的绿群班智达,后来又有赤松德赞时期的仁钦曲,据说他把一些佛教经典译成为本教的书。当时统治者“兴佛灭本”,本教受到公开的打击,“被诛者甚众”。为了保存势力,一部分本教被迫从卫藏向边远地区流散;另一部分则把改译的佛经藏于岩中,形成本教的“伏藏”。朗达玛灭佛事件不久的公元十一世纪出现了本教史上著名的改革家辛钦龙噶(公元996—1035),据说他把大量的佛教经典篡改成本教的经书,以弥补本教教义哲理上的不足。如《广品般若》改为《康钦》、《二万五千颂》改为《康穷》。《瑜伽师地论》改为《本经》,《五曾大陀罗密》改为《十万黑白龙经》。并另立各种不同的名相及诠释,以此“标其异于佛教”。这就是本教史上所称的后宏期。然则也有的学者认为自称“本波”的宗教,事实上与佛教的噶举、萨迦等教派同时出现于公元十一世纪,它与古代的“本教”不是一回事,也不存在承先继后的传承序列关系。总之,经过历代巫教大师们有意识的努力吸收佛教的内容,不断地进行改造本教的活动,逐渐使本教在与佛教相互融合中向着经典化、哲理化和系统化发展,俗称“系统本教”,实为佛教化的本教。
佛教化的本教开始有了成文的经典,如《钥匙》、《多推》、《光荣经》等都是比较著名的本教早期经典。同时本教还模仿和借鉴佛教,汇编了据称是郭巴辛饶亲自传授并经历代本教大师不断埋藏和发现而形成的本教大藏经《甘珠尔》和《丹珠尔》。并塑造了类似释迦牟尼的至高无上的现成佛——郭巴辛饶,又称辛饶米俄切。他被尊称为“导师”,“教主”和“觉悟者”。公元十五世纪,本教中还出现了类似宗喀巴的著名宗教领袖人物西饶坚赞(公元1356—1415)。与此同时,本教选择完全有组织的形式出现在藏区各地。先后出现了卫藏的曼日寺、雍仲林寺以及藏东的顶庆寺、朗辛寺等。这些寺院都成为晚期本教的修炼中心,据一些资料介绍,在本教影响较大的工布和波密等地本教寺院多达三十多个,信仰本教的人约有三万人以上。寺院的僧人多则几百,少则几十人,他们与佛教僧人一样过着出家、受戒、习经、修行等日常的寺院生活。寺院中也设有活佛、赤巴、堪布、格贵等职称和职务,并每年举行传大召等与佛教各派基本相同的宗教活动。除了一些专用名词和术语而外,与佛教已没有什么明显区别了,无论是崇拜的神、还是教义和仪式,往往只有名称上的差别。如本教也供奉三宝,即敦巴西饶、雍仲、本波(佛教的三宝是佛、法、僧);佛教的正觉,本教称为辛日,法身名为本古、报身名为贡杜桑布,化身名为斯巴桑布、阿罗汉名为辛赛。上师名为温色,十地名为智麦协吉萨,菩提萨陲名为雍仲萨陲,空性名为阿其尼、本尊神般若佛母名为萨智艾桑等等。
在教义方面本教在与佛教的相互渗透中,吸取了无尝、业果慈悲菩提心、十地、六婆罗密等佛教的一些基本教义来充实本教,出现了轮回、苦缔、觉悟、解脱、涅槃等基本的宗教观念。本教把其教义划为九乘即“四因乘”和“五果乘”。有的学者对本教的。“九乘”与佛教宁玛巴的“九乘”进行了比较详尽的比较,认为其中“五果乘”的教理在很大程度上取采于佛教宁玛巴的九乘理论。无论本教还是宁玛巴都为最终证得阿罗汉果而修行,通达两种无我。并认为大圆满法是生死解脱的最方便。就本教的仪式而言,杀牲献祭是最古老的仪式,然而佛教化的本教已放弃杀牲,用像征性的模型实物代替了活的生命,被佛教所接受。
尽管如此,但本教毕竟中在西藏固有的宗教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佛教化的本教仍保留着一些自身的特点,与佛教有所不同。如被称为“恰纳池巴”的黑派系统的教理和仪式,仍然保留古老本教的传统,注重占卜吉凶、崇尚咒术、召福聚财、驱鬼治病、呼风唤雨,祈福穰祓等法术。本教徒转经(包括转经筒)和朝圣时与佛教徒著名的从左至左的顺时针方向相反,向逆时针方向从右至右转动。本教用“嗡嘛咬牟耶萨来哆”八字真言代替了佛教著名的六字真言“口奄 嘛呢叭咪哞”。本教徒使用的摇铃犹如一个铜盘呈扁形大口,使用时铃口向上摇动。象征本教的“雍仲”符号与佛教象征吉祥的卐方向相反,标志着永恒和恒固。
本教的原生形态虽然在佛教的强大冲击下发生演变,但在广大的民间仍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和较大的影响。在一些“天高皇帝远”的边远藏区和其它少数民族地区本教仍保留着它的原生形态特点,例如在西藏南部的珞巴族、门巴族、东部的纳西族和嘉戎藏族地区,早期本教的许多仪式仍然盛行。其中纳西族的东巴教或达巴教被认为是纳西族化的西藏古代本教。四川阿坝洲的本教直到解放前夕仍有杀牲献祭的活动,丹巴一带有的本教巫师一直没有出家入寺为僧,没有脱离生产劳动。
第二节 佛教
佛教传入西藏后,虽然在与本教的斗争中经历了艰难曲折,但最终在统治者的大力扶植下,在与藏族传统文化和本教相互交融的基础上,使自己的教义渗透到人们的思想意识里,变成了一个支配人们信念和行为以及生活方式的全民信仰。佛教自身也逐渐西藏化,形成独具特色的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
一、佛教的传人与佛本融合
公元七世纪佛教正式传入西藏之时,正是吐蕃王朝在西藏崛起的时代。当时统一后的吐蕃帝国内部要对付“臣民叛离”、“民心忿怒”等难题;对外要处理与四周信佛邻国间的各种政治军事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原来发源于氏族部落社会基础上的原始本教信仰,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他们需要一个具备更完整体系的宗教来作为他们对内统治人民,对外征讨邻国的精神武器,于是佛教首先被吐蕃王朝所采纳。松赞干布从唐朝和尼泊尔接娶信仰佛教的文成公主和尺尊公主为妻,并派大臣吞弥·桑布扎等前往印度学梵文归来创立文字。佛像和佛经开始传入西藏。在王室为首一部分贵族势力的倡导下,一些僧人从唐朝和喜玛拉雅山外涌入西藏,翻译佛经,兴修寺庙。但是佛教的传入并非一帆风顺,总是和内部的斗争交织在一起,松赞干布死后一年,曾掀起反佛浪潮。寺庙被毁,佛经被埋或被烧,佛像被埋或被捣毁,赤德祖赞时代虽有金城公主入藏并有于阗等地的不少佛教徒到吐蕃。但据僧慧超在《往五天竺国传》记载“至于吐蕃,无寺无僧,总无佛法”。说明当时佛教影响仍然不是很大,至少尚未能获得民间的广泛信仰。直到公元八世纪赤松德赞时代,吐蕃统治阶级采取了一系列“抑本兴佛”的措施,佛教才有了较大的发展。赤松德赞不但亲自和贵族大臣们在神前发誓,今后永不背弃佛,而且运用强制性的法律手段,下令吐蕃全区上下“只准信奉佛教,不准信奉本教”并实行了“僧人(钵阐布)参政”、“七户平民供养一僧”。等具体宏扬佛的措施。吐蕃统治者如此卖力于宏扬佛法,迫使人民皈依佛教,不仅仅出于自身的信仰,更重要的是出于政治利益上需要,即利用佛教的系统思想和理论为巩固他们的政治服务。正是在统治者的自上而下的推崇之下,这个时期西藏出现了有出家僧人的寺院(如桑耶寺)和比较稳固的僧侣集团,据有资料介绍,当时出家的僧人前后共约三百余人。
然而佛教的发展引起了西藏本土宗教势力的抗拒,土著的古老本教与外来的佛教因不能相容而发生了激烈的斗争,这就是西藏宗教史上有名的“佛本斗争”。佛教受到多次的打击之后,不得不改变策略可。迎请了比较适合西藏传统观念和比较接近本教信仰的佛教大乘密宗大师莲花生入藏南传法。从《莲花生传》的记载来看,他很明显地采取本教徒喜闻乐见的咒术和巫术活动,改造和吸收了本教的某些内容。并把本教的“十二丹玛”等地方神“降服”为佛教的护法神。同时把本教的很多古老仪式注入佛教。作佛教的观点加以解释和指导从而逐渐消除了西藏土著对佛教的陌生感。佛教自身也由此日趋西藏化。尤其是吐蕃王朝灭之后,佛教由于一时失去庇护而不得不深入农村牧场和边远地区,致力于获取民间信仰经过一定的改造揉合进佛教。例如“本教之中占卜推行祈福、禳祓等术,凡于生有利者即多存而未毁”被吸收进佛教。“将诸有害之本教法术大半消灭”。“杀牲献祭”这类“有害”仪轨经过一蕃改头换面后也出现在佛教之中,这就是佛教仪式中象征人畜的各种供祭品。例如用糌粑或酥油捏成的人和动物代替过去的活人或活生生的动物,以染红色象征血祭等,于是佛教与本教从相互对立走向相互影响和交融,日趋接近,其结果是佛教在向着西藏化的演变进程中获得发展,并在民间树立了广泛而牢固的信仰基础。这不能不说是佛教在西藏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应该说佛教与本教的融合为佛教在西藏的发展拓开了道路。
二、西藏佛教的几个特点
九世纪吐蕃王朝崩溃后,佛教经过一段衰颓时期再度复兴,进入“后宏”期。“从这以后宏期始的百余年间,西藏佛教僧侣从喜玛拉雅山外吸取外来影响,并向之摹拟仿效的阶段,已告终结;从此开始,西藏佛教日趋定型”,逐渐形成自己的一些特点。以下依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简要地介绍藏传佛教的几种主要特色。
1、四大教派的形成与特点
大致在十一世纪至十二世纪之间,西藏各地新兴的封建领主各霸一方,各自为政,形成许多互不统一的地方势力。一些依附于各地封建主的佛教僧侣,利用世俗领主的政治和经济势力,依据各自不同的师祖传承,兴建寺院,扩大势力,收徒传法各立门户,“各树一帜”,各自标榜,并对教理教义做出不同的解释。于是西藏各地各种教派和寺院如雨后春笋,竟相屹立。一个教派的兴起当然不可能是几个僧人的私人活动的结果,它“实际代表一个地方封建势力集团的形成”。因为每一个教派几乎都有一个势力雄厚的地方统治者作为自己靠山和支持者。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教派各自建立的体系,并非对印度及泥泊尔、克什米尔一带各派佛教教义的简单移植和翻译,而是根据西藏本土社会文化的实际需要在吸收和消化外来佛教的基础上创立了各具一定特点的西藏佛教宗派。因此,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这些教派的出现,标志着佛教西藏化的过程的完成。
西藏出现的佛教宗派虽然很多,但总的分为两大类,这就是宁玛(旧派)和萨玛(新派),这里所谓新旧主要是指密宗传承而言。正如《土观宗派源流晶鉴史》所言:“从班智达牟迪临驾之前翻译的佛教密法及经典称密宗宁玛。大译师仁钦桑波之后翻译的称密宗萨玛”。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信守古老密宗教义为主的宁玛派和以遵循新的密宗教义为特征的萨迦、噶举 、格鲁四大教派。
(1)宁玛顾名思义是藏传佛教最古老的教派。它的历史追溯到吐蕃藏王赤松德赞时期的莲花生大师。认为莲花生大师用密咒法术战胜了本教徒,创立了宁玛派。因此凡以莲花生为本师并实行他所谓倡导的密宗佛法传承者为宁玛巴。实际上宁玛巴作为一种有系统教义、寺院和僧侣组织的正式教派形成于十一世纪,此时出现了所谓“三素尔”的名僧,有了比较有组织的活动,但当时的发展仍然分散,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大的势力。直到十六世纪,在西藏统治者的大力扶植下有了显著的发展,并出现了规模比较大的寺院,卫藏的敏珠林寺、土登多杰扎寺和康巴的竹庆寺等。
宁玛派的特点之一就是其教义法术中掺杂了不少本教的内容。这两种教派都有所谓“九乘”的教义,经过比较二者相同甚多,宁玛派的“九乘”中第七、六瑜伽密,第八、无比瑜伽密,第九、无上瑜伽密,被认为是此派独有的。故又称内密三乘,其中第九乘又分为“心部”、“自在部”和“教授部”。后来都包括在“大圆满法”中,成了宁玛派都很重视“大圆满”,都认为没有任何教法在解脱生死方面能与大圆满相比。不少学者认为宁玛派各寺院共有的八种主要的神中的“世间三部”实际上采自本教。由此可见,宁玛派与本教有着密切的联系,宁玛密宗与本教信仰相互交融的结果,使佛教更加带上西藏 地方的特色,促进了佛教的西藏化。
直到一九五九年以前,宁玛派在西藏各地仍十分流行,尤其是牧区和工布、波密等边远地区仍有较大的势力。西藏人民对法术大师莲花生极为崇拜。很多寺院和家中都可以见到这位大师的佛像和绘画。西藏历届噶厦政府每逢遇到重大事件时仍离不开由宁玛派的僧人作法禳解,尤其是敏珠林寺的活佛是西藏地方政府的主要持咒作法者之一。
十一世纪由玛尔巴译师和米拉日巴师徒传承下来的教派称为噶举派。由于这个教派在传承密宗时注重师徒口耳相传,故有噶举之称。米拉日巴作为一个著名的 宗教实践家,为该派的传播和形成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以宽容的态度对待西藏传统的本教仪轨,并把本教的某些仪轨和术语经过改造注入佛教,为发展独具特色的噶举教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自米拉日巴起,专居荒寂进行苦修成为该教派的一大特色。许多僧侣终身留发,头顶发髻,常进山洞修行。他们修法以修身为主,通过“拙火定”入手,然后修“那饶六法”,进入“空乐无别”等境界,这种境界称作“大印”。米拉日巴因修拙火定有所得,故称“日巴”。他的大弟子塔波拉杰融合噶丹派的教法和米拉日巴的密法,以传“大印”为主,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创立了有名的达波噶举。从达波噶举分化出“四大支八小支”,使该教派成为西藏支系最多的教派。但最后保存下来的只有几个支派,即噶玛噶举(分黑帽系和红帽系两派)和止贡噶举、达垄噶举、朱巴噶举等。每一个支派以一个主要寺院作为据点和中心,这就叫母寺或主寺。如噶玛噶举以拉萨北部楚布寺为主寺,达垄噶举以拉萨北部的达垄寺为母寺,止贡噶举以墨竹工卡附近的止贡寺为主寺,康区以德格的八邦寺为中心寺院。在羊卓雍湖措南面的桑顶寺是西藏唯一女活佛转世的噶举派寺院。此外该教派在西藏首先采取了活佛转世制度。
(3)公元一零七三年,昆·滚曲杰波创建萨迦寺,由此形成萨迦教派。又因此派寺院围墙涂有象征文殊、观音和金刚手菩萨的红、白、黑三条纹,俗称花教。该教派的教主由家族世代相承,不禁娶妻和生儿育女。有血统和法统两支传承,修习显密二法,而以密法传承,至元代萨迦派势力最盛,第五祖八思巴被元世祖忽必烈封为帝师,统领西藏三十万户,执掌西藏的政教大权。政教合一的统治由此教派开始。对西藏社会伦理道理和思想产生很大影响的《萨迦格言》就是出自该教派著名的佛学家萨班贡噶坚赞。
(4)西藏佛教“后宏”期初期,学法僧人中曾出现过显密分歧的混乱现象。十一世纪,阿里古格王朝喇嘛曲俄从印度迎请阿底峡尊者入藏。阿底峡在藏十七年,遍历阿里、聂当、拉萨、彭波等地传播佛教,并作《菩提道灯论》,阐明显密教义不相违背之理。他死后由其弟子仲敦巴等传其衣钵,建立热振寺,创立噶丹教派。主张修行循序渐进,先学显宗后学密宗,显密结合。后来的格鲁派继承噶丹派的衣钵,原属于噶丹派的寺院逐渐变成了格鲁派的寺院,从而噶丹派作为格鲁派的前身不再独立存在。
公元十五世纪初叶,西藏最后一个教派产生了。该教派的创立者宗喀巴针对当时佛教各教派戒律废弛,僧人追逐世俗权势财富等情况,倡导以噶丹派教义为基础,主张僧侣严守戒律、崇尚苦行、独身不娶、脱离农事,教义上强调显密次第,先显后密,循序渐进地学习。在政治上把整个西藏农奴阶级作为自己的施主,学习制度上,打破宗派和地域门户之见。于是以宗教改革为旗帜的格鲁派在雪域西藏奇峰突起,以压倒群雄之势,很快风靡高原,得到一般人的信仰。在众多封建领主的支持下,格鲁派势力迅猛发展,最终成为西藏占绝对优势的藏传佛教的著名教派。宗喀巴在世时,该教派以他亲自创建的甘丹寺,所以,又称甘丹派。又因宗喀巴和他的弟子们为区别于旧的各教派而头戴黄帽,故又俗称黄教派。该教派也采用活佛转世系统,达赖和班禅是该教派中地位最大的两大活佛转世系统。公元十七世纪五世达赖执政之时,在清延的大力扶持和蒙古人的积极支持下,格鲁派走上全西藏的政治舞台,建立了以达赖为首的噶丹颇章政府。从此几百年里,该教派凭借手中政权的强大威势,排斥其他教派,发展自己教派的势力,扩大寺院组织,建立寺院经济体系。大量扩充僧民人数,形成了一个遍布藏区各地的庞大的政教集团网络,颇有“统治天下”之势。据《黄琉璃史》载,仅一六九四年至一七三三年四十年内黄教僧侣人数从134488人增长到221742人。增长率高达65%。到乾隆二年(1737年)格鲁派达赖系统所属寺院有3150座,僧侣342560人。班禅系统所属寺院已达到327座,僧侣13670人。著名的格鲁派寺院有西藏的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这三个寺俗称三大寺)、扎寺伦布寺(班禅的驻锡寺院)、青海的塔尔寺、甘肃的拉卜楞寺等,其中甘丹寺是宗喀巴所亲建,又有宗喀巴及其法座继承者九十多辈甘丹池巴的灵塔,因此宗教地位最高。该派各大寺院不但建筑宏伟、金碧辉煌,而且僧人众多,势力雄厚。五十年代,哲蚌寺号称拥有7700喇嘛。并占有耕地51000多克,牲畜三万头以上,农、牧奴共两万多人。在政治上三大寺的上层喇嘛可以直接参加西藏地方政府,而且在历代达赖死后或达赖幼年时主持西藏地方政府的工作,参预各种重大决策。因此,格鲁派虽然形成最晚,但发展最快,势力最大,影响最深。甚至打破民族界限,传入外民族和外国,形成多民族信仰的教派。
2、活佛转世制度
佛教在西藏化的过程中形成了“活佛转世”这个独特的历史传统。活佛转世是西藏社会进入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后,佛教僧侣集团为解决其宗教首领的传承继嗣问题,依据佛教灵魂不灭、轮回转世的理论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殊制度。开始于公元十三世纪的噶玛噶举派,兴盛于格鲁派兴起以后。早期佛教各派实行师徒衣钵传承或采取家族世袭制。如昆氏贵族创立的萨迦派把家族世袭与宗教首领的传承相结合,经此巩固其封建统治,宗喀巴创立的格鲁派严禁僧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转世制度应运而行,能成家立业的世俗贵族可以父传子,世代相继。不能娶妻成家的高僧又如何使包括土地在内的财产世代相传,如何使其佛学代代不断?活佛转世制度很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西藏大大小小有几千座寺院,每个寺院都有“朱古”、“堪布”、“格西”等上层僧侣。他们中大部分都是领主阶层,既有宗教地位、政治地位,也有经济特权和财产继承问题,他们死后多数都可以寻觅“灵童”作为转世。于是西藏出现了众多的大小活佛。清代仅西藏本部达赖喇嘛所属的大活佛二十九名,小活佛九十名。
藏语称活佛为“朱古”,意为化身,即由转世而来的高层喇嘛。在广大僧侣中以活佛地位最高,因为在西藏人民的信仰中,朱古已经不是普遍的人,一个不会说话婴儿一旦识别为朱古,人们就相信他是一个为救度众生而再投生于世的佛或神佛化现的肉身。藏族人民对活佛的虔诚信仰,使西藏政教合一的统治更加巩固。活佛中地位最高的是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其中达赖既是西藏的宗教领袖,又是最高的政治领袖,而且他是西藏保护神观世音菩萨的化身,相信他法力无边,对他俯首听命,百般效忠。成千上万的人心甘情愿地冒风雨,顶寒风,万里迢迢来到拉萨,以朝见一次达赖为殊荣。此外还有被称为“甲波朱古”(甲波意为王)的活佛可以出任摄振王,在达赖幼年时执掌西藏政权大权。活佛转世本为宗教制度,也比较符合灵魂不灭、生死轮回、转世再生等教义。但由于喇嘛一经转生成活佛,便具有宗教和政治的双重尊荣地位。内部斗争激烈,甚至有些人不惜重金贿买格西、堪布等职,以求转世。使这个佛教的制度成为领主阶层之间争权夺利、获取地位、权力再分配的一种手段。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西藏僧侣集团中已经形成了一个遍布全藏的活佛领主阶层。
3、藏传密宗传承
佛教在西藏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发达的藏传密宗。藏语称密宗为“桑俄”。以高度组织化的咒术、仪式、密传为其特征,因修行者须隐密修行其咒,故称密咒乘。有新旧之分,公元七世纪到十世纪,先后有孤萨惹、莲花生、弥底等印度佛学大师入藏传法,翻译密乘经典,流传多为行、事两部。史称“旧密法”。公元十一世纪大译师仁钦桑布等所译传密法以瑜伽续和无上瑜伽续为主,史称“新密”。其中新密法盛行于藏传各教派中,各派各有侧重。由于藏传佛密宗与本教接近,也比较符合“重鬼右巫”的藏族传统心理,尤其是以咒术、驱鬼治病、祈福禳灾也易于流传和乐于接受。所以密宗佛教一直成为藏传佛教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特点之一。各个教派都很重视密宗。各个寺院几乎都有“妇女不得入内”的密宗佛殿,终年都有喇嘛在此殿里念经供养。殿里供奉的佛像与众不同,那一尊尊牛头马面,青面獠牙的护法神,以其丑陋的相貌,威武的姿态令人望而生畏,敬而远之。还有那些“明妃”、“欢喜金刚”、“佛母”等男女裸体合抱的双身佛像更使人们对禁欲主义的佛教百思不得其释。其实藏传密宗对此有自己的解释,称此为“身法双修”的密宗仪轨,虽然其外表形式同于世俗男女交媾,颇为警世骇俗,但教徒解释此“双修”法为发挥男女气、脉、点的功能,男性的脉与女性的气为“方便”,男性的气与女性的脉为“智慧”,或大悲方便为男性,般若智慧为女性,二者相触结合,为智慧与方便的双运,以此实现“大乐的涅槃”。于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象征智慧和方便的两性裸体的佛像,藏语称“雅拥”。对广大信徒来讲,这是一种力量的象征,也是一种信仰的行为。对于虔诚的修行者来讲,这是提高智慧的一种体验,也是消除自身“无明”和“妄执”的途径。修行是藏传佛教的宗教活动中十分重要的行为表现,显教密教都很重视修行活动,侧重于个人的修行。各教派修行的细节和方法各有不同,但都要经过上师指点,只不过密宗的师徒传授具有私下训导的秘密性而已。此外密宗的修行早期都是荒凉偏僻的环境中进行,如岗底斯山、桑耶寺东北部的青朴岩洞以及拉萨东部的扎耶巴都是古代佛教高僧修行的著名圣地。这种修行更多的是冥想,专注于内心的祥定,即修心。佛教寺院内的修行也要脱离喧闹、静坐思维。但一般都要经过严格的读经、讲经、习经的正统“修道”训练。如西藏三大寺系统的上下密院,入学僧人在佛经学习方面的要求是很高的。据称这个西藏最大的密宗学院主修集密、胜乐、大威德三大金刚密法。
4、政教合一制度
人类历史上政治总是与宗教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而且这种结合的形式是多种多样。其中政教合一是宗教和政治的结合的最密切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为君权的宗教统治和政治统治。解放前的西藏地区实行的就是这样的政教合一的制度。这个制度并非佛教传入西藏时就已存在,而是佛教与西藏社会相结合,在佛教西藏化的漫长过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制度。
从历史上看,吐蕃时代晚期,佛教虽受到王室贵族推崇和豢养,甚至,某些佛教首脑人物如钵阐布参与政事,执掌了大权,但其基本特点仍然是君权的支配。佛教僧侣集团或本教僧侣都是在以赞普为首的世俗统治集团的政治要求来进行活动。甚至本教和佛教的某些教义不得不依据吐蕃统治集团的政治要求来进行修改。尤其是佛教当时缺乏民间信仰的牢固基础,因此在达磨灭佛时佛教很快进入低俗。吐蕃王朝灭亡后西藏社会近二百年处在分散割据的局面。西藏各地的地方贵族世袭家族与宗教相结合,形成了很多互不统一的地方政教势力。如蔡地方的噶氏家族和蔡巴噶举相结合,帕木竹地方的朗氏家庭与帕竹噶举教派相结合,拉萨河上游的止贡噶举教派与交饶氏家族相结合,阿里古格王族的益西俄出家为僧,身兼政教两权等等。应该说此时政教合一的雏形已经在西藏各地出现。元代萨迦昆氏家族在元朝的扶植下,一个家庭兼掌政教两权,“信仰并用,军民通摄”,形成了一个全藏比较统一的政教合一组织,这被认为是西藏政教合一的开始,其特点之一是家族把持教权,父子传承,宗教与血统相连。在政治上实现了统一,但宗教上萨迦派并未能形成凌驾于其他教派之上的统一强大的势力。各个教派之间仍然明争暗斗,各行其是。知道十七世纪,格鲁派势力崛起,并在蒙古固始汗的军事帮助下,取得了对全藏佛教的领导权。清明皇帝进一步确认了达赖喇嘛在西藏的最高政教领袖之地位,从此全藏的教权和政权合于达赖一人之身。他既是西藏的宗教领袖又是政治领袖,形成典型的政教合一制度。这种制度还有一个重要的特征,这是在西藏处理政治、经济、社会、军事、法律以及民间事物都以佛教的教义为基本准则。并把服从宗教领袖,遵循佛教教义当作是最高的原则,这正是佛教在西藏化的过程中与西藏的传统社会结构相结合而形成的一个特点。
5、喇嘛与人民
过去很多人称西藏佛教为喇嘛教,其实喇嘛并非教名。“喇嘛”藏语中为“上人”或“上师”。如同汉语中的“和尚”,是一种尊称。喇嘛的正式称呼是“格堆巴”,意为僧侣。他们是西藏固定的宗教职业者,也是佛学理论的传播者和各种宗教礼仪的主持者。藏语谚语说“无喇嘛上人,如何近得佛?”“若喇嘛无在前,菩萨也不灵验”。人们相信喇嘛是引导他们进入佛道的唯一导师,人们无论活着还是死后都需要喇嘛作他们的向导。在人们心目中喇嘛属于“三宝”中的第一宝“僧”因受到大家的尊敬和崇拜,不论属于哪一种教派的喇嘛,对于贫民百姓来说是皈依和依靠的对象。在西藏,一个人从生到死都离不开喇嘛的帮助,子女生下来要请喇嘛命名,子女长大结婚须请喇嘛占卜,平时患病要喇嘛医治,出门办事也要请喇嘛占卜,人死后更需喇嘛超度。只有通过喇嘛的念经祈祷,俗人的身心才得以归依佛法,免入地狱,得生善道。所以,人们在生活中遇到疑难问题总是请教喇嘛,因为男女老少都非常崇敬喇嘛。社会上任何一种群体也离不开喇嘛的合作,一个部落、一个村寨、一个地区,甚至西藏地方政府的重大事件也往往靠喇嘛来念经、降神和占卜来最后决定。社会上的各种纠纷在俗人无法调节时靠喇嘛来裁定,占卜和神判有时候胜过法律。在日常生产中求雨、防雹、祈祷丰收等更是喇嘛的神圣职位,至于一年四季各种各样的节庆盛典同样离不开喇嘛的主持。喇嘛们由此得到社会的尊敬,他们被奉为神的代言人,他们可以向人们传达神的意志,并代表人向虚幻中的神表示敬畏,传呈愿望和祈求。这样,喇嘛在西藏广大信徒中具有极大的神圣性和崇高的地位。正因为如此,藏民把当喇嘛视为人生的一大理想,家家都乐意送子入寺当喇嘛。对于贵族世家的子女,喇嘛生活虽艰苦,但这是一种可靠的仕途,可以享受特殊的地位和特权,对于贫民百姓来讲,喇嘛的生活优于他们,当喇嘛既赡家糊口,又是唯一可以提高自己社会地位的途径。于是喇嘛的人口不断增长,仅一六九四年至一七三三年的近四十年中黄教僧侣的人数从34488人增长为221742人。到一九五九年前夕,僧侣人口占西藏全区人口的9.5%,僧侣集团的猛烈膨胀是西藏经济发展缓慢,人口迅速减少的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正如一名西藏贵族所言:西藏“可耕空地很多,但因喇嘛为数庞大,人口减少,土地因而荒芜。”
在西藏喇嘛的种类虽然很多,但就一般而言,当喇嘛必须入寺学经,贫苦农牧民的子女入寺须向所属领主缴纳赎身费,然后经入介绍,在寺内拜师习经。七岁至二十岁期间受沙弥戒十条后称为扎巴,入寺年满二十岁并受二百五十条比丘戒(又称具中戒或大戒)即为喇嘛。尤其是被称为“具恰哇”的喇嘛必须经过长期地按部就班地学习各种经典,以便升级毕业后考取格西学位。格鲁巴的哲蚌、色拉、甘丹三大寺的喇嘛攻读格西学位课程不但内容很多,而且时间也很长,必修的课程包括因明(初级三年),中观被认为是最重要的课目(修四年)、戒律学习四年、学习俱舍同时研究高级因明为期四年。这五课的学习时间加在一起近二十年,比现代从小学到大学时间还长。因此,真正学完这些所有的课程并通过无数的考试获得格西学位的喇嘛毕竟是少数。当然其中也有一些富裕人家的子女用钱财布施而获得格西学位的喇嘛,在四种等级的格西学位中第三种多壤巴,第四种林色巴中靠布施取得学位的人较多。多数没有获取学位的普通喇嘛,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有的入深山老林修行;有的学了一些专业后从事绘画、雕塑、医学等方面的工作,有的并不系统地学经,不重视经典和理论,而是专靠法术咒语等在社会上个别进行活动,成为“阿巴”,意为咒师。也有的虽然住寺院学经,但常去农村牧场替人念经祈福或求雨防雹等等,有的则留在寺院出卖劳力,承担各种繁重的体力劳动,成为寺院的差异。在寺院内法规上严禁喇嘛饮酒吸烟,格鲁派寺院禁止喇嘛结婚生育,但鸡奸和强奸妇女的丑事也时有发生。
尽管佛教的教理宣传对财富不能贪得无厌,要视财富为草叶上的露珠,但在寺院的上层喇嘛中凭籍其宗教地位,搜刮勒索,横征暴敛,积累财产,贪污贿赂者也不乏其人。真正约束身心,一生苦修者并非多数。一些寺院中的上层喇嘛不同于世俗的贵族,就在于他们能够利用广大百姓的宗教信仰,通过布施捐赠、念经、卜卦等获得更多的社会财富,至于广大的普通喇嘛,有的迫于生活,把寺院当作一个栖身之所,有的则出于真诚的信仰。把寺院当作修行场所,在没有多少世俗正规学校的西藏,寺院又是学习知识的教育中心。因此,一般人要想到一点书本知识,只有入寺当喇嘛。于是喇嘛也就成了全西藏传播知识,受人尊敬的教师。 凡具沙弥和比丘戒的喇嘛平时以学习诵经,念经祈祷练功修行为其主要生活,一般不参加生产劳动。所穿衣服大同小异,既上身为几幅氆氇制的祖衣,僧伽胝七衣,温嘴罗僧伽,下身为五衣,安嘴婆娑。颜色有红、黄、金黄、紫、枣红等。不同的服色并不代表或象征不同的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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