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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中国佛教应有的公众形象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胡绍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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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中国佛教应有的公众形象

  中国宗教杂志社编辑部主任 胡绍皆

  21世纪的中国佛教,应有怎样的公众形象,这是每一个关心和爱护中国佛教的人士深长思之的重要问题。

  顾名思义,佛教的公众形象,就是佛教在社会公众心中的总体印象与评价。去年,首届世界佛教论坛在中国成功召开,彰显了佛教崇尚和谐、关怀社会的生机与活力,极大地提高了中国佛教在中国乃至世界公众心目中的影响与地位。但是,与此同时,也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见诸网络与平面媒体,对中国大陆佛教的公众形象造成了一定影响和冲击。

  今年4月29日,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佛教道风建设的决议》,提出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这是中国佛教界居安思危,努力加强自身建设的大手笔,我们为之欢喜赞叹!内在素质与外在形象,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古人言:“内不足者必外张。”内在素质决定外在形象,素质好,则形象好;素质不好,形象也会不好。

  那么,新世纪新阶段,中国佛教界究竟应该强化哪些素质,树立怎样的公众形象呢?我们认为,根据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佛教自身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即如法、和谐、文化、公益。这既是佛教自身建设需要强化的内在素质,也是佛教呈现给公众的应有的形象特征。

  一、如法的形象

  所谓如法,就是要坚持佛教的基本信仰,契理应机地保持中国佛教的传统与特色。24年前,中国佛教协会前会长赵朴老在《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的报告中,曾经高屋建瓴地把中国佛教的传统与特色概括为“一种思想”和“三个传统”。“一种思想”就是“人间佛教”的思想,基本内容包括五戒、十善、四摄、六度等。“人间佛教”的概念虽首倡于近代高僧太虚大师,但重视人间的根本精神则是自佛陀起就有的。“三个优良传统”是指“农禅并重的传统”、“注重学术研究的传统”和“国际友好交流的传统”。我们今天讲佛教要树立“如法”的公众形象,就是强调佛教要继续践行朴老提出的“一种思想”和“三个传统”的理念,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修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自觉地以实现人间净土为己任,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佛教应有的贡献。

  当前,为了推动中国佛教的如法如律,还要特别强调“以戒为师”的重要性。以戒为师是佛祖释迦牟尼的遗教,戒律是正法久住之根本,佛法慧命之所依。“戒住则僧住,僧住则法住”。在戒定慧三学中,戒学居统摄地位,“由戒生定,由定生慧,由慧趣入解脱”。因此,强调以戒为师,既是时代的基本要求,也是佛教的根本追求和优良传统,是推进佛教自身建设的基础性环节。

  二、和谐的形象

  所谓佛教的和谐形象,大致包括四个层次的内涵:首先是佛教自身的和谐,其次是佛教与其他宗教的和谐,三是佛教与社会的和谐,四是中国大陆佛教与海外佛教以及世界其他地区佛教的和谐。

  佛教自身的和谐:自身和谐是树立佛教和谐形象的根本,是实现佛教与其他三个方面和谐的基础。佛教的教义教规中,蕴含着丰富的和谐思想与和谐理念,如:佛教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缘起共生,依正不二;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主张“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在僧团内部关系上,主张“六和敬”——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在人自身的关系上主张“心净则佛土净”。佛教的和谐思想与理念,为树立佛教自身的和谐形象奠定了深刻思想与理论基础,但要实现佛教自身的和谐,中国佛教还要继续践行赵朴老提出的五大建设(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的主张。尤其需要下大力气加强佛教人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佛教僧伽队伍。

  佛教与其他宗教的和谐:“多元通和”是中国宗教关系的显著特点,包括佛教在内的中国各宗教,长期陶熔于中国文化“和”的海洋,很早就形成了多元共存、和合共生的优良传统。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儒、佛、道三教合一的现象。在当代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统一战线政策指引下,佛、道、伊、天、基五大宗教互相尊重、合作与对话,形成了五教同光、共致和谐的良好局面。今年初,我国宗教界又提出了“建设和谐宗教”的倡议,可以相信,随着和谐宗教建设的逐步推进,我国宗教和睦相处的传统必将迈上新的境界。

  佛教与社会的和谐:佛教与社会的和谐是树立佛教和谐形象的重点,要实现佛教与社会的和谐,核心是实现政教关系的和谐。对于政府来讲,要全面正确地执行党的宗教方针,尊重和保障各民族佛教徒的信仰自由,切实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对于佛教方面来讲,则要做到三条:一是爱国,二是守法,三是服务社会。

  中国大陆佛教与海外佛教以及世界其他地区佛教的和谐:佛教具有国际性,国际友好交流是佛教的三个优良传统之一。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佛教要在尊重与平等的基础上,积极发扬佛教友好交流的优良传统,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增进与各国人民的友好交往与文化交流,维护世界和平做出佛教的特殊贡献。

  总之,和谐的中国佛教,必将更好地发挥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为和谐社会增一分光彩,为和谐世界添一份感动。

  三、文化的形象

  在一般公众的观念中,谈起佛教,想到的很可能就是烟雾缭绕的寺院,烧香拜佛的信众。其实,佛教更具深远意义的特征是文化。赵朴老生前,对佛教的文化性十分重视,把“注重学术研究”看作是佛教的三个优良传统之一,他还亲自撰文,对佛教与中国文化的关系作过深入阐发。他说:“佛教文化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留下了灿烂辉煌的文化遗产。至于藏语系佛教文化和巴利语系佛教文化,更分别是藏族、蒙族和傣族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主体。佛教的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的世界观,缘起性空、如实观照的认识论,辩证思维和逻辑推理的方法论,忘我利他、普度众生的人生观。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道德观以及佛教在哲学、文学艺术、伦理道德、自然科学、生命科学等领域内所积累的丰硕成果,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在当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特别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特殊的积极作用。”朴老指出,中国语言中的“世界”、“实际”、“体会”、“觉悟”、“平等”、“解脱”、“想入非非”、“不可思议”、“燃眉之急”、“回头是岸”等等,都产生于佛教。朴老上述关于佛教与中国文化关系的论述,清晰地告诉我们:佛教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文化是佛教的鲜明特征。离开了佛教谈中国文化或是离开了中国文化谈佛教,都是不可思议的。佛教与文化的关系说明,在新的历史阶段,我们要推动佛教的深入发展,改善佛教在公众中的形象,就要突出佛教的文化形象,高度重视佛教的文化建设,不断挖掘佛教自身文化内涵,提升佛教文化的品质、品位和品格,夯实中国佛教的文化根基,打造中国佛教新的文化形象。

  四、公益的形象

  美国宗教史学家安德鲁斯曾经说:“宗教是慈善之母。”在从事慈善公益事业方面,佛教同其他宗教一样,不仅有着丰富的慈善理念,也有着悠久的慈善传统。自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在赵朴老的倡导下,中国佛教界本着“关怀社会、回报社会、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主旨,广泛兴办各种慈善公益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以福建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为例,据不完全统计,从1994年到2004年,基金会先后发放各类善款2700多万元,其中慈善救济款1008万元,施诊施药107万元,义诊人数15万多人,修建希望小学22所,修缮学校58所,捐资助学达906万元,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可以说,对于包括佛教在内的各宗教来说,从事和参与公益事业,既是宗教本质的要求,也是宗教信仰的见证,还是宗教社会价值的体现;对于公益事业来说,有了宗教的参与和支持,不仅扩大了公益事业的实践主体,也使公益事业找到了它的最佳承担者。在当代中国,宗教公益事业有着诸多条件与优势,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这些条件与优势表现在:慈悲博爱的信仰理念提供了深刻的信仰基础,悠久的服务传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厚的道德理性蕴含着强大的道德感召力,良好的治理结构带来了生动的活力与效率,日益增强的自养能力奠定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广泛的海外联系打下了开展国际合作的有利条件,社会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留下了很大的发展空间,政策法规的引导支持保障了必要的社会政治环境。

  对于佛教来说,发扬注重公益慈善的优良传统,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不仅彰显了佛教慈悲济世的本怀,也有利于改善和提升佛教的公众形象,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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