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如何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宗教如何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2003.10.16于南充栖乐寺 释海空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产物,宗教只有适应了社会的发展才能健康地生存发展下去。从某种意义上讲,一部宗教史实际上就是一部宗教适应社会发展的历史。在我国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如果宗教与社会不相适应,就违背了包括宗教徒在内的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甚至将失去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
因此,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既是社会主义发展对宗教的要求,也是宗教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宗教在我国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的必由之路。
已故的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曾指出:“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社会主义要圆融宗教,这是我们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佛教之所以能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长期存在、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它能主动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诸多方面相适应,构成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长远发展相适应的基础。在新的历史时期,佛教应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做贡献,“庄严国土、利乐有情”是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要求,更是中国佛教在二十一世纪的历史使命。
一、弘扬“人间佛教”,提高僧众爱国爱教思想
人间佛教,自民国太虚大师等大德倡导以来,经过八十余年的探讨、实践、弘扬,已获得佛教界和社会的认可赞同,成为当今海内外佛教界共同高扬的旗帜,被誉为“二十世纪中国佛教最宝贵的智慧结晶”。
佛教在人间三千年的弘传史,无不是一个顺应时世因缘,契理契机而发展变革的进程。把当时当地的国情民意、时势人心,以确定弘扬佛法的路线、策略、方式,顺应文化传统、时代思潮施设教法,使所弘之法容易被大众所接受,不致因国情民俗、文化传统、时代思潮相悖而受到抗阻,并使所弘之法对该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的发达起到正面的促进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佛教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实际上都体现了适应社会,以人为本的人间佛教精神。
人间佛教的基本内容包括五戒、十善、四摄、六度等自利利他的广大行愿。《增一阿含经》说:“诸佛世尊皆出世间”,揭示了佛陀重视人间的根本精神。《六祖坛经》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犹如求兔角”。阐明了佛法与世法的关系。我们提倡人间佛教思想,就是要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修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当今时代提倡人间佛教就是要发扬佛教自身三个优良传统,即:“应当发扬农禅并重的优良传统,以利于我们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注重学术研究的传统,以利于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扬中国佛教国际友好交流,以利于增进同各国人民友谊,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和维护世界和平的事业”。号召佛教徒自觉地以实现人间净土为己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光和热,使人间佛教思想与社会主义社会紧密契合。
爱国爱教,是每一个佛教徒应当具备的崇高情怀。我国古代著名高僧道安法师提出“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充分说明了佛教与国家的鱼水关系。我国近代史上许多高僧大德们,都是高举爱国先于爱教的旗帜,堪称爱国爱教,实践人间佛教的楷模。如抗战时期太虚大师曾出访欧洲,向西方人民深刻揭露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暴行,呼吁国际宗教界人士援助中国,受到西方宗教界的重视,并得到了日本佛教的响应。当时,太虚、慈航等法师创办的《海潮音》、《人间》、《人间佛教月刊》等佛教刊物大量刊登爱国爱教文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高僧大德的言传身教中,佛教界热心赈灾、济贫、办学,积极参加社会建设,这些都是前辈们热爱祖国的“爱国心”,“报国家恩”,努力实践人间佛教思想的生动写照。
在新历史时期,佛教界为适应社会付诸了实践,有力地推动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深入持久的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今后的时期,我们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之中,结合国家各个时期工作中心,采取有效途径和方法,一是举办学习班、培训班,适时进行形势教育、国情教育、宗教政策教育、法制教育;二是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如党的历次中央全会,特别是十六大的精神要认真学习,深入开展,揭批邪教“**”活动等;三是组织僧尼收看具有革命传统意义的电视、电影,参观城市建设展览;四是组织僧众赴外地参观考察。总之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宣传爱国就是爱教,就是爱社会主义,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的理念。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号召佛教徒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宗教徒提出的要求,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将爱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作为我们佛教徒的思想原则之一 ,并以一个合格人间佛教人才的必备素质,积极兴办慈济事业,支持社会公益福利事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我们在积极弘扬人间佛教,积极入世的思想的同时,还应对佛教文化中不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加以正确引导,如佛教中个别人对看破红尘的“出世”、“弃世”思想,诱使人们只注意个人修持,解脱苦难,寻求精神上的寄托与安慰,不去关心现实世界建设。因此,在一些佛教徒中,有的注重念佛往生,追求来世幸福等等,这一切都不利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此,我们可以通过正确引导,让其积极发扬佛教教义中“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和建设人间净土等积极进取的思想,兴利除弊、革故鼎新。正是为了中国佛教健康发展,使之成为当今中国先进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为社会的发展进步,作更大的贡献。
二、发扬佛教优秀文化传统
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佛教文化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发生过很大的影响和作用,留下了灿烂辉煌的文化遗产。如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哲学、文学、音乐、艺术、雕刻、印刷等等,都与佛教文化有密切的关系。就文化角度佛教与当今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相联系,对二者的一致性、共同性而言,不仅佛教徒能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而且佛教的意识形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也能发挥积极的建设作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公民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五爱),而佛教教义中建设人间净土,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思想;众生平等的主张;报四重恩普度众生的愿力;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的学修原则;慈悲喜舍、四摄六和的精神,广学多闻,难学能学,尽一切学的教诫;自利利他,广种福田的思想;禁止杀、盗、淫、妄等戒规,以及中国佛教自身许多优良传统,都与“四有”、“五爱”的要求有相通之处,对于信仰佛教的人们来说,是实现精神文明建设的增上缘。从文化建设方面来说,社会主义文化是在继承传统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佛教文化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留下了灿烂辉煌的文化遗产。
佛教的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的世界观,缘起性空,如实观照的认识论、辩证思维和逻辑推理的方法论,忘我利他,普渡众生的人生观,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道德观以及佛教在哲学、文学艺术、伦理道德、自然科学、生命科学等领域内所积累的丰硕成果,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在当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特别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特殊的积极作用。
在关心社会慈善和公益事业,造福社会的同时,也要警惕和防止,由于旅游业的发展,僧人忙于应酬各种事务,不仅影响到个人的修持,也影响到整个僧团的精神面貌。从事旅游及服务行业反而成了某些出家人的基本职责,从而忘却了出家人“弘法为家务”的本份。长此以往,很可能使僧团失去教化社会的功能,从而丧失其不可替代的功用成为一个世俗的团体。
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我们一方面要继续用人间佛教以引导社会、净化社会、开佛知见、揭弊导俗,建设人间净土为主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还应广泛兴办各种慈善事业回报社会。
三、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努力与时俱进
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提高四众素质,是根据当前我国佛教的实际情况提出的重要任务。具体要求就是五个建设,即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和组织建设。我认为,信仰和道风建设是自身建设的核心和基础;人才建设是自身建设的关键;教制建设是自身建设的基础,组织建设是自身建设的保证。这五个建设的核心是“以戒为师,以戒为本,依法不依人”。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给佛教带来发展机遇和严峻的挑战。从佛教内部来看,自身建设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佛教协会必须加强研究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形势下,佛教自身建设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认识上和实践上予以逐步的解决。
(一)加强佛教信仰和道风建设是自身建设的基础。首先,要求僧尼具有正信,勤修三学、遵守戒规、肃正道风。
(二)加强佛教组织建设是自身建设的保证。
加强本院和各级佛教协会的组织建设,是佛教事业顺利发展的保证。应尽快建立起一套具有佛教特色的既继承传统又适应时代的现代化组织,人事与管理制度,为佛教的自身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保证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佛教协会的组织建设,使之成为能真正发挥应有作用的工作实体,加强各级佛协的组织能力和权力威望,有效地协调管理当地寺院,全面统筹。这是关系到在当今社会佛教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这样做,既有利于政府宗教工作部门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也是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佛教协会应按照章程的规定,更好地发挥其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的职能作用。把佛教协会建设成为佛教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基地;联系党和政府的桥梁、团结各民族佛教徒的纽带,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加强僧才的培养,是自身建设的关键。
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坚定信仰又有相当佛教学识的合格僧才队伍,是党和政府的要求,也是关系到中国佛教命运和走向的头等大事。是当前我国佛教事业建设与发展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
值得一提的是,寺院经济的独立与寺院旅游业的发展紧密相联,僧人忙于应酬、接待、管理等各种相关事务,不仅影响到个人修学,也影响到整个僧团的精神面貌,有个别寺院僧团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奢侈享乐、生活腐化、道德败坏、戒律松驰、信仰淡薄、不重学修的现象。个别僧人甚至腐化堕落,成为“狮子身上虫”。有些人就是为了“借佛敛财”,混进了佛教行列。教内外对这种恶劣影响的弊端,批评日趋强烈。造成弊端的重要原因,是缺乏合格的有管理能力的正直人才。
(四)积极加强教制建设。
教制建设是自身建设的基础,在国家强调“以法治国”的今天,建立健全佛教内部事务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中国佛协正在抓紧制定和实施关于实行僧尼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和寺院住持任职的规定;研究制定全国性的佛教财务管理制度,居士登记管理制度,僧尼挂单管理办法。随着教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规范,我们的工作将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现代化的方向迈进。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兴利除弊、革故鼎新,使之成为当今中国先进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我们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要求,也是弘法利生与时俱进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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