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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与党的宗教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毛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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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与党的宗教工作

毛国庆


  科学发展观的形成与发展,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中国,放眼世界,深刻总结世界各国,特别是总结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避免或少走弯路,担负起历史重任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根本保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驾驭全局的指导方针。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有一个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树立和落实、实践和运用科学发展观的问题,作为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的宗教工作,自然也不能例外。
  中央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就是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达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简言之,就是要树立和落实五种发展观:民本发展观、统筹发展观、全面发展观、协调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观。党的宗教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就是要在宗教工作中树立和落实这五种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密切联系新世纪新阶段宗教工作的实际,贯彻落实好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树立和落实民本发展观与做好党的宗教工作
  民本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这是科学发展观的目的和灵魂所在。树立和落实民本发展观对做好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首先,树立和落实民本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就做好宗教工作而言,它涉及到一个如何对待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宗教以及对信教群众的审视和理解问题,对待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宗教和信教群众,应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即要由过去看宗教往往先看到“教”,看到“唯心主义”和“有神论”,从而自觉或不自觉地产生一种对立情绪转变到先看到“人”,看到广大信教群众也是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我们党血肉相连的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做好宗教工作最根本的任务是做信教群众的工作,这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立党治国之本的思想在宗教工作中的根本体现。
  其次,要充分认识宗教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必须。我国广大信教群众也是党的群众基础和依靠力量,如何对待信教群众的问题,实质上就是如何对待党的群众基础和依靠力量的问题。从根本上说,宗教问题关键是个群众问题,因此,只有深刻把握宗教问题的群众性,才能正确对待信教群众,这就是民本发展观在宗教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正确处理好党同信教群众的关系,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增强党在广大信教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以便更好地把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党在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时候,理所当然地也代表着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要充分认识到宗教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而统一战线工作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着眼,恰恰又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同盟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为实现共同的奋斗目标的一种重要形式。从某种意义上说,统战工作也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战工作是做好广大同盟者的工作,是做好人的工作,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工作,作为统战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宗教工作的这一特点,也反映了民本发展观的根本要求。

二、树立和落实统筹发展现与做好党的宗教工作
  坚持统筹发展观,就是要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五个方面的统筹发展,这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所在。树立和落实统筹发展观,对做好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首先,多年以来,党和政府的宗教工作,一直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但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的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日益凸显,因此,党和政府的宗教工作更需要坚持城乡统筹,由以农村为主向城乡统筹兼顾到适当向城市宗教工作倾斜的发展态势势所难免,这不仅仅是城镇人口的迅猛增加使然,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和社会阶层的急剧变化,城市的宗教问题将更加复杂多变。
  其次,我国地域辽阔,沿海地区、内陆地区和边疆地区的情况,不仅经济发展有较大的差距,宗教问题也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特点,特别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和在内地民族杂居地区,宗教问题往往又同民族问题紧密地交织在一起,更增加了其复杂性,因此宗教工作,必须在与党的宗教政策一致的前提下,根据区域性特点,积极开展宗教工作的区域性研究。
  第三,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宗教工作必须着力克服过去那种封闭式的只跟宗教界人士及有关方面打交道的小圈子,要把宗教工作融入到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去,融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在为统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过程中做好宗教工作。
  第四,我国宗教,历来具有崇尚和谐,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这表现在各宗教之间多元共存、和睦相处、相互借鉴、共同发展的格局,同时我国各宗教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都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我们在宗教工作中,如何进一步引导宗教界发掘整理有益于人与自然和谐的教规、教义,为我国和世界的环境保护做出应有的贡献,正是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题中的应有主义。
  第五,宗教工作体现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统筹发展,根本之点就在于宗教工作既要积极引导宗教界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动摇,协助党和政府维护好宗教界的和合法权益,为国内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还要密切配合我国的对外开放,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活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对境外宗教界的友好交往,配合对外开放的深入发展,熟悉境外宗教方面的现状和“国际惯例”,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献计出力。

三、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观与做好党的宗教工作
  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观,就是要着力克服我们某些干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只注意抓经济指标,经济总量的增长,忽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是一个全面发展的历史进程,它是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是一个社会经济和人的全面进步发展的综合体,这也是我们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根本目标。
  首先,宗教工作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观,就是要把宗教工作看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地位。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和国际形象。为此就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分析研究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自觉性,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服务。
  其次,宗教工作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观,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认识到宗教工作涉及到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凡有信教群众的地方,就有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任务,就有宗教工作。这项工作需要动员全党、全社会来做,需要各有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和密切合作,因此,宗教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宗教工作的开展,形成相互配合,分工合作的联动局面。
  第三,宗教工作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观,就是要纵观宗教问题全局,深刻把握宗教问题根本是长期性,关键是群众性和复杂性的突出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辅相成。牢固树立唯物辩证的基本观点,全面把握宗教问题的特性,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正是由于宗教根本是长期性,所以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正是由于宗教关键是群众性,所以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正是由于宗教的复杂性,所以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四、树立和落实协调发展观与做好党的宗教工作
  就宗教工作来说,树立和落实协调发展观,就是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宗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的某些积极因素,为全面建设和实现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首先,要积极做好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篇大文章,就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相适应的基础,宗教之所以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其一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宗教本身发生了重大变革,奠定了自身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其二是我国宗教之所以能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建立在一定的政治基础之上的,这个政治基础就是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当前,广大信教群众宗教界人士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已成为自觉的行动。在新世纪新阶段就必须继续巩固和发展上述两个方面的基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把“相适应”的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其次,还必须充分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具有两重性,社会主义社会为发挥宗教的积极因素,抑制其消极因素创造了条件。要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用科学的世界观、科学的知识来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应该看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宗教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党和政府通过制定正确的政策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通过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通过对宗教活动的保护和支持,积极引导宗教走上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第三, “相适应”本身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 “相适应”也必须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前进,绝不能一劳永逸。明确地讲,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一个不断深化的动态过程,它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始终,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出新举措、新办法,与时俱进,未雨绸缪,把工作做在前头,不断开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新局面,更好地在宗教工作中体现树立和落实协调发展观的新境界。


  五、树立和落实可持续发展现与做好党的宗教工作
  作为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观,中心的问题就是要不断培养和造就两支队伍,一支是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新型宗教工作干部队伍,一支是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新一代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不断开创宗教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首先,我们在抓好对新一代宗教工作干部培养造就的同时,对在职干部也要搞好培训,我们的宗教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才有保障;我们在抓好对在职的宗教界教职人员的培训同时,也要抓好对新一代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年轻的宗教界教职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要有计划、有步聚、有目标、有要求地对中青年宗教界人士进行培养、培训和定期轮训,有的还可以出国深造,这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提出的新的要求,是树立和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在宗教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其次,就是要使宗教事务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这样才能使宗教工作的运作同“依法治国”的方略融为一体,要实现更好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宗教立法是非常重要的,从这些年的宗教立法实践来看,我们在制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方面都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使宗教事务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有法可依这是宗教事务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树立和落实可持续发展观的必须。
  第三,必须进一步加强并改善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12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衡量宗教工作的标准是:”看党的宗教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是否走上法制化轨道,与民族、宗教问题相关的矛盾纠纷是否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是否团结一致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就是要按照这个统一的标准去加强并改善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和评价其工作情况,这是与树立和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对宗教工作的本质要求。
  总之,从以上五个方面的论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党的宗教工作关系十分密切,也就是说,宗教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宗教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不断为全面建设和实现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为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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