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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向专业的宗教哲学研究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王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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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向专业的宗教哲学研究
  王惠雯
  华梵大学人文中心通识教育组
  壹、 前言:
  对一个初任教职的后生晚辈来说,实无丰富的学力、涵养与资格提出对于宗教哲学的专业见解,仅能就一己的疑惑和尝试过的思考进路,就教于各位先进们,以期能将个人无知的周边渐次减缩。对于所谓“专业”的思考,是在尝试开展宗教哲学研究方法论的探索中所连带引发出来的,并非已然深思熟虑,企盼能获赐教以正之。
  在进入思考“何谓专业的宗教哲学研究”时,本文尝试从三个层面进行思考:一、省思宗教哲学学科本身的意义;二、宗教哲学研究内容上应有的特性及功能;三、专业宗教哲学的实质内涵与意义。
  最后仅提出对于台湾宗教哲学研究发展的些许观察,期望能有机会和关怀相关问题的同好者,一起朝向理想中的研究成果迈进。
  贰、 正文:
  省思宗教哲学学科本身的意义-宗教哲学的定义及其内涵的思考
  宗教哲学基本上是在探究宗教的根本问题,针对宗教的概念、命题和论证,进行分析和评价。历来有些隶属于宗教哲学的研究,旨在认知各个宗教现象,评定其价值;有些则是为了维护其宗教信仰的目的而进行研究。前者所遵循的研究步骤不外是透过事实观察,归纳成原理,再证明其原理的价值;但近来这类有关宗教现象学与比较量宗教学的研究领域已渐脱离宗教哲学而独立出来。以维护信仰的宗教研究,多半直接站在肯定其宗教教义的立场下,以辩护的方式进行理论的建构。这类属于自然神学(从理性上证明上帝存在)及护教论(对宗教信念进行哲理式的辩护)亦被划分在宗教哲学之外。对John Hick来说,宗教哲学即是指“对于宗教的哲理性思考”,它力求分析宗教的概念(如神圣、救赎等)与思想,并和其他学科(科学、伦理学等)的说法进行对比,从而确立其性质。
  在宗教哲学学科中,依其学科的理论内涵,应当包含两个部分,一是通论宗教的根本性质;一是探究宗教的主要观念。针对前一部分,一般而言往往是在固定的范畴中进行探讨,以基督宗教的宗教哲学研究为例,其对于有神论、无神论的探讨(包括了解上帝的属性、证明或否定上帝存在的论证);以理性方式思考信仰的意义及内涵等,皆已发展出一套既定的范畴。然而,这样的议题范畴却不见得适用在东方的宗教中,例如佛教所强调的智慧(菩提、觉性)之开展,并不需要假设上帝的存在,所以有关一神论的论证及思考范畴,便无法含括佛教的根本性质;仅管该范畴已指出基督宗教的根本性质。
  如此一来,是否应该另行发展一套更广泛、普遍的范畴,以含括所有的(至少是大部份)宗教根本性质?或者,我们对于所谓的“根本性质”应当再加以明确的思考:在宗教思想的领域中,究竟有没有可以含摄各个不同宗教的“普遍”之宗教根本性质?
  一般而言,在哲学思想的探讨中,所谓“根本的”系指基础的、本质的,它指出某一事物的特性,和其他事物有所区别;而普遍则指共通的特性。依此二者的特点,运用在宗教的领域中,只能得出“信仰者”、“信仰”、“最高存有”等概念做为通用的根本性质。然而,我们又会立刻发现:依于各宗教的教义、戒规、仪礼等因素,这三个概念会呈显出各宗教思想所具有的不同内涵。因此,当宗教哲学进行研究探索时,必须同时考量实际宗教思想与抽象概念范畴间的涵蕴关系。
  其次,宗教哲学牵涉的宗教主要观念之探究,是针对宗教生活和思想中所引发的哲学问题-何为宗教中的最高真理、如何获此最高真理、何谓宗教的圣与善、与其他宗教文化的差异性、不同宗教间的真理认知是否产生互相冲突的问题等等,都属于宗教哲学中哲理性的思考范畴。基本上,将宗教思想依哲学的领域大致区分,可就宗教形上学、宗教知识论、宗教伦理学、宗教方法学等,将有关宗教的主要观念依类区分,配合运用已有的哲学方法与思想成果,使其主要观念的探究有一安立的基础范畴。在此基础之上,将可再发展出宗教诠释学、宗教文化学、宗教美学等等,都是已经陆续不断出现的分科趋向。
  上述的划分,是否已然将宗教学的内容含括殆尽;还是只藉用哲学的功用,处理哲学所能处理的问题而已?若哲学的领域是有限的,并不足以含括宗教的全貌,是否可能发展出以宗教研究宗教的方法?另外,现实生活中不断出现的宗教乱象,大多起因于突显宗教的神秘性、非理性的特质,如:神迹、超能力、神通等,基本上已在理性思维所能掌握的范畴之外。宗教哲学的学术研究如果仍只是停留在象牙塔中,建构理想的宗教哲理,未能将其分析、批判的特性发挥在现实生活中;或未将这些问题意识融入宗教哲学各个分科领域的思考中,则显见宗教哲学未善用其“专业”的价值。
  宗教哲学研究内容上应有的特性及功能
  任何宗教都以信仰做为其根基,对于一个有信仰的人来说,采取实践远比研究其学术内涵更具有实质的意义。然而,宗教研究基本上可以呈现宗教最好的一面(赫斯顿.史密斯的主张),令人可以循序了解各种不同的宗教,而不是仅限于个人私己的生命体验。另外,亦可透过研究方法的运用,调和各个不同宗教传统中出现的互相冲突之主张(如永生与再生的观念),以满足人避开“矛盾”的理性需求。由此可见,诠定及掌握真理、化解观念冲突以达成沟通是宗教研究的基本目的。
  宗教哲学研究基于上述的目的,将进一步企求宗教观念体系的理性化及系统化,所以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研究意义:一、以系统化的理论诠释,使宗教观念易于理解,进而达到思想传布或宗教教育的目标;二、以理性化思考的明确性做为评价的准则;三、化解宗教思想异文化之间的对立冲突;或是达成沟通以互相截长补短。上述三种意义之所以能够含具,尤其以宗教思想的系统化最具重要的基础性。
  由于宗教哲学所具有的哲理性思考特质,在研究的内容上应针对宗教思想或观念本身所具有的历史脉络及背景之厘清,以期重建其原有的理解环境背景,以防任意以今非古、以古非今。其次对其观念发展的逻辑性(前提、结论及论证形式)加以廓清,消解其中可能出现的谬误。最后就该观念所呈现的意义(在其思想脉络中的定位,或是对个人主体本身、对时代或社会等等)进行诠释,使人明了其价值所在。
  透过上述化整为零的分层研究之后,应当再进行系统化的诠释-以不矛盾性、一致性及完备性做为考量,将分层处理的观念部份予以整合。事实上此一系统化的诠释结果,并不会必然客观的定于一樽,因为系统化将依于诠释主体所关怀的议题,呈现不同的组合成效。然而整合的基础考量至少应避免矛盾、不一致、不完备的问题。
  例如晚近以来,宗教文化的交流方兴未艾,当前对于宗教研究是否能跨越不同文化传统以进一步对话,亦益发重要。但实际上不同宗教文化所呈现的观念实在异常纷杂繁多,甚至南辕北辙。如果未站在期望互相对话的立场而建构完成系统化理论基础上,将无法产生适切的对话焦点,亦无法避开造成在异中勉强求同的穿凿附会。
  而上述理想中的系统化诠释方法,会不会导致某一种昂然张著「主观的旗帜”,企图提出具有客观化理论效应的自我矛盾?为了防范此一问题,应当预先拟出较多的关怀议题(无论是为了互补长短、互较高下,或评断真伪),并定位出一个适当的范畴,以区隔并同时能够乘载不同宗教文化实质具有的观念内涵,以期扩大系统化诠释的适用及解释范围。
  然而,这项目标对于已发展出庞大思想体系的宗教而言,要将历来所有的思想成果予以全面系统化似有困难,例如:虽同属于中国的大乘佛学,净土宗、禅宗、密宗便很难达到基本的一致化,这即是因为其同中有异之故。所以要先进行各别的系统化,先理解该宗教本身何者是思想源流中不变的根基,何者是在发展过程中,由于面对不同的问题所形成的转变;之后才能再进一步的整合。
  由于宗教文化往往是历经长时的“发展”,且系统化的诠释必然是从后设的眼光与角度为之。除了必然具有的困难-驾御庞杂的资料之外,研究者要能够清楚掌握或拿捏该宗教形成的各个面向实属不易。这种种复杂的问题现象,似乎要求发展一套专业的宗教哲学方法论,应当针对不同宗教文化观念体系,在共通的范畴之外,给予相应的研究方法,它一方面应具备次第性,同时又具有独特性。这种独特性,并不是支离破碎式的把单独个别的观念孤立出来,而是要能够在一群组的观念中,找到更关键的概念;或从整体性的的考量,以清楚的概念,解释、厘清不清楚的概念,以主要的概念做为核心,再旁涉非主要的概念。而不是专求标新立异,或一阵跟风似的做表面工夫。
  专业宗教哲学的实质内涵与意义-理想中“专业”的发展方向
  由以上针对方法论的思考进路,可以将“专业”的研究暂定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发展一套宗教哲学的方法;二、进行理论化的诠释建构;三、恰当的掌握宗教思想的独特性。
  在实际的发展上,或许可有三个方面的期许:一、就研究者的专业性而言;二、就学科本身的领域而言;三、就发展的向度而言。
  一、研究者的专业性:由于宗教哲学研究要求理性化的思考特性,因而成为专业人士不一定具有教徒的身份,但必备的条件则是:熟知至少一种以上的宗教体系,能够进行理论化的建构,亦即在多元复杂的观念中,找到论证的关键所在,并说明概念诠释的理据。能关怀影响宗教发展的主要议题;最好具备基础的哲学训练。
  二、学科本身的领域:除了西洋宗教哲学研究原有的分类之外,可以尝试更细微的概念分类法,或发展出一套通用范畴(仿图书馆运用的分类,再加以细腻化)。另外亦可藉哲学的领域划分方式,将不同的宗教依知识论、伦理学、形上学、方法学等大类,再就宗教的特点寻找相应适用的小类。此一方式可以和系统化的思考原则互动,并彼此含摄而相辅相成。
  三、发展向度:基本上有三种,(1)历史的:针对已经具现的研究成果加以比较分析;(2)以现有的哲学方法融入宗教研究,并掌握发展趋势;(3)对未来具前瞻性的:主动、积极的切近所发生的问题,甚至开创发展的趋势。
  待决的问题与正在发生的问题
  台湾的研究现况,从早期的学院式教育概况可知其梗概-偏向西方宗教神学理论的哲学教育,兼或有佛教哲学等单一宗教或宗派的思想,但尚未全面扩大宗教哲学的研究氛围,亦未纳入本土宗教做为研究的与料。
  近年许多宗教系所陆续成立,显然情况已有所改变。除了具有增进宗教对话的学术研究资本外,社会上亦风行各种宗教的教学、授课,预计宗教研究的热潮将会持续一段期间。其中生死学的研究现象在最近可说是大行其道,相关的论著充斥市面书店。然而书中所依据之宗教见解、理论纷杂并陈,虽然引发广大读者好奇,但是不易获得确切的知识,往往令人更加疑惑。有关其理论的评价问题,颇值得从宗教哲学的角度加以探究。
  此外,宗教的乱象在社会上不断发生,但学界亦没有全面的研讨,虽然就社会学的角度可以提供一些解释,然而尚未见及以提升台湾社会宗教知识水准的研究成果。上述问题的研究有一部份应当属于宗教伦理学的范畴,然而有关这门学科本身,都尚处于摸索阶段,但问题的发生亟待有一积极因应办法的需求已刻不容缓,仅能期盼在不久的将来能有突破的契机。
  参、 结论:
  宗教哲学的研究以及在社会教育与教学上的发展与运用,在目前的台湾的学界与社会中尚未有具体的成果。所谓的专业化,应当不是走向学术象牙塔的顶端,远离现实处境下的人心需求。否则当其他假宗教之名者,因为掌握人心的动向,早一步加以利用成为遂己私欲,形成宗教乱象的社会事件后,宗教学者(研究者),才紧随在后研究其乱象,岂非可笑之至。
  研究宗教哲学所要面临的专业化要求,和培养宗教识见的训练相较而言,似乎尚可寻出一些努力的方向。而宗教哲学的教育目的,应当是开发、提升人性的潜能,在理性能够发挥作用的范围内,不自弃其特质,相信不致妨碍宗教情操的升华!
  壹、
  贰、前言:
  宗教哲学即是针对宗教进行哲学式的理性思考。基本上,由于“宗教”并未有一明确、公认的定义,所以有关宗教哲学的探究往往偏向个别教派思想的研究,如:基督教神学、佛教哲学等等。而国内学院中哲学、宗教系所的相关课程,多半亦以西方自然神学为主要教授内容,再搭配东方宗教的基本课题,或当代哲学方法的运用(如诠释学、现象学、语言分析等等)。
  宗教哲学的研究基本上必须克服几个主要的难题:各宗教传统有其种种不同的宗教观念、理论及相应的宗教生活现象,究竟能否确定公认的概念范畴,以含括其所相应的哲学问题?或发展出适切的哲学方法,将各宗教所具有的独特观念,透过归属与诠定,使其层次明确,进而。将此一基础性及全面性的问题处理之后,才能进一步触及所谓“专业”的层面。这些学术研究的发展都将影响到不同的宗教彼此之间如何互相理解其信仰,能够进行对话,而不是彼此互相冲突及误解。 在传统的哲学教育中,几乎是与研究的定位,基本上是安立在哲学方法的运用 <专业>必有一套方法论,对该领域的问题认识深切、提出合理有效的理论解释现象,或据以协助进一步解决问题。透过其独特角镜的安置,延伸或开展一般人的心灵识见。
  二十一世纪相较于康德问:人能做什么?可以转而问:人需要什么?在不同的情况下是否应该要有不同的需要?
  宗教哲学研究的定义、内涵、意义。(宗教加上哲学=为宗教寻求一根本、普遍的基础,以理性的方式,针对宗教的观念等进行探讨、检证。)(为何要进行宗哲研究?在以往是为了予人的信仰一个理性的定位,和伦理学之间获致调合;或是表显其内在逻辑发展的脉络;或是对最高存有的本质、存在进行了解,以及对超越界的认识如何可能之问题加以探究;)宗教运用哲学以建构其体系,在东西方历史上的代表分别有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结合希腊时期的哲学思想)、中国的隋唐佛学(结合魏晋的玄学)。
  .宗哲研究的特色及面临的困境
  基本上,宗教哲学被赋予的探讨范畴,在现代社会中已然扩展为探讨宗教的起源、本质、信仰、价值、意义、语言、经验、生活、心理以及会通等等,环绕著「人”的思想、生活领域,几近包罗万象。这个特色可以将之诠定为将宗教“俗世化”的趋向。然而,在这趋向中,究竟哪一领域的探讨属于更为核心、更为基础,似乎尚未有共同的认定。而且由于各种不同的宗教都展现其独特的风貌,随著其所立基、生发的时空背景之不同,呈现种种的差异。如果将之打平,以一最宽阔的概念,企图含括应当切近现代人文社会的需求
  参、 正文:
  一、 历来宗教哲学研究的成果:西方的、东方的
  二、台湾当前研究宗教哲学的概况:
  三、宗教哲学研究发展的趋向:过去的及未来可能的
  肆、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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