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对新中国宗教工作的思考与实践
周恩来对新中国宗教工作的思考与实践
来源:摘自《中国宗教》
一
实践是理论的基础,这是从认识的最初源头上讲的,然而,就认识发展的某一个阶段,认识又是实践的先导。在思想理论上,周恩来总理阐释了一系列关于做好宗教工作的正确思想。
第一, 反复阐明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中国共产党成立不久,就主张宗教信仰自由。作为新中国第一任国务院总理的周恩来,为建立、巩固和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统一战线和社会主义统一战线,对这个政策是一再阐释和反复强调的。
在抗日战争初期的 1938 年 5 月,周恩来在武汉接见宗教界知名人士吴耀宗时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对宗教信仰的态度,指出:“马列主义者是无神论者,但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并愿意同宗教界人士合作,共同抗日。”新中国成立前夕,他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前向政协代表作《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在论及各民族的关系时又阐明“首先是汉族应该尊重其他民族的宗教、语言、风俗、习惯”。
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对这个问题的强调是一而再,再而三的。 1950 年 4 月,他在全国统一战线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说:“我们的政策,是要保护宗教信仰自由。” 5 月,他在基督教问题座谈会上又说:“中国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6 月,他在政务院第三十七次政务会议讨论西北地区的民族工作时讲得更具体:“对伊斯兰教,对喇嘛教,都应该尊重。” 20 世纪 60 年代他继续强调:“应该做好宗教工作,正确地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一步团结一切爱国的宗教徒。”
之所以要把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一项政策来强调,是因为“中国的宗教徒有几千万,如果加上在家里信教而不到寺庙去的就更多,差不多有一亿了。”这说明宗教问题不是无足轻重的小事,而是能否正确对待群众的问题,是关系到团结千百万信教群众共同从事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大事。
第二, 有力论证宗教信仰是一个长期的问题。
之所以必须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因为宗教有其存在的长期性。针对新中国成立之初,有人认为天主教徒“一分到土地就不信教了,天主教的基础就没有了。”周恩来在 1951 年明确指出:“这句话好像很有道理似的,其实问题并不那么简单。别说分了地的农民,就是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也还有信教的。”周恩来列举共产党内有的农民党员怕鬼的例子说:“宗教是会长期存在的,至于将来发展如何,要看将来的情况。但是,只要人们还有一些不能从思想上解释和解决的问题,就难以避免会有宗教信仰现象。有的信仰具有宗教形式,有的信仰没有宗教形式。”他还指出:“按照唯物论的观点,当社会还没有发展到宗教赖以存在的条件完全消失的时候,宗教是会存在的。”显然,周恩来对宗教长期性的估计,既是把它作为一种范围广泛和根源深厚的社会现象来考虑的,又是制订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现实依据。
第三, 坦诚表达不信教的和信教的要互相尊重。
对于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共产党人来讲,当然是不信教的,因为宗教包含着神、灵魂的概念,是一些人们的头脑对支配自己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虚幻的反映。但正因为千百年来形成的宗教根源深厚,且有存在的长期性,因此,不仅要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而且不信教的和信教的要互相尊重。对此,周恩来 1955 年在万隆会议上做过阐述, 1956 年在接见两个外国宗教代表团时又有重申。在万隆会议的补充发言中周恩来说:“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但是我们尊重有宗教信仰的人。我们希望有宗教信仰的人也应该尊重无宗教信仰的人。”他在同两个外国宗教代表团谈话时又说,宗教在教义上有某些积极作用,对民族关系可以起推动作用。中国的民族很多,其中汉族的人口最多,约占我国人口的 94% ,其他民族只占 6% 左右。但是,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很大,大概占我国领土的 60% 。所以,各民族必须互相合作,互相帮助,才能发展。“要互相帮助,就要互相尊重,汉族要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因为中国的少数民族大多信仰宗教,并且有不少的少数民族是整个民族信仰一种宗教的。回族、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都是整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藏族全都信仰喇嘛教。”周恩来还说明汉族当中也有很多人是信仰宗教的,汉族首先应该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
尤其可贵的是,周恩来在概括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原则的同时,还引申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不管是无神论者,还是有神论者,不管是唯物论者,还是唯心论者,大家一样地能够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唯物论者同唯心论者,在政治上可以合作,可以共存,应该相互尊重。”这又是一个多么深刻而富有新意的哲学命题!
第四, 从逻辑上推出合作的基础是“共信不立,互信不生”。
既然唯物论者和唯心论者可以在政治上合作,可以共存,那么有无这种合作和共存的基础呢?周恩来从逻辑上层层递进,环环紧扣,推出了肯定的结论。他说:“我们同宗教界朋友的长期合作是有基础的,这一点我们毫不怀疑。我们希望宗教界朋友也有这个信心。这便是所谓‘共信不立,互信不生’。当然,我们也不隐讳我们之间的不同点。但是,我们可以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实行合作,这是我们一致同意的。从各界来说,宗教界也是合作者之一。”
第五, 创造性地提出独立自主自办宗教的方针。
1950 年 5 月,中共中央和政务院有关部门召集京、津、沪宗教界民主人士座谈会。周恩来认为,宗教界,尤其是基督教,最大的问题是同帝国主义的关系问题,即帝国主义主要是美帝国主义仍企图利用中国的宗教团体来进行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活动。针对这种情况,中国的宗教团体应该怎么办?周恩来提出:首先,“要把民族反帝的决心坚持下去,割断同帝国主义的联系,让宗教还它个宗教的本来面目。”其次,“宗教思想是唯心主义的。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不同就是不同,不必隐瞒。我们只要求宗教团体摆脱帝国主义的控制,肃清帝国主义的影响。我们不搞反宗教运动。我们遵守的约束是不到教堂里去做马列主义的宣传,而宗教界的朋友们也应该遵守约束,不到街上去传教。”再次,“宗教团体本身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要建立自治、自养、自传的教会。这样,基督教会就变成中国的基督教会了。”这样,周恩来就创造性地提出了“三自”办教方针。
第六, 正确地指明宗教界的努力方向是服务于中国人民。
对此,周恩来在建国伊始就有阐述。他说,宗教界(包括基督教青年会在内)要完成自己的历史任务,各宗教之间和各教派之间就应该加强团结,联合起来,研究怎样服务于中国人民;就应该在民主与爱国主义立场上,健全自己,使宗教活动有利于新民主主义社会。他特别强调,“一个宗教团体,对新中国有无益处,要以爱国与民主两个条件来鉴别。”这不仅指出了新中国宗教团体的历史任务和奋斗目标是服务于中国人民,而且提出了两条鉴别标准––爱国和民主。就这两条标准而言,爱国是前提,是起码的要求,民主是宗教内部(各宗教之间和教派之间)的关系准则。 20 世纪 60 年代初,周恩来再次表示:“我们只是希望,爱国的宗教界人士,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服务,也愿意努力学习。这样,他们思想上还有宗教信仰,这并不妨碍我们整个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扩大和团结,并不妨碍我们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显而易见,时隔 10 年多,周恩来对中国宗教界的奋斗目标和鉴别标准的论述,前后是一贯的。
二
周恩来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典范,也是率先垂范的典范。他不仅阐发和提出了许多弥足珍贵的做好宗教工作的思想,制订了一整套做好宗教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而且他理论联系实际,率先垂范,为新中国的宗教工作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最主要的是:
第一, 支持宗教革新,使其随着社会的前进而进步。
建国之初,新中国百废待兴,百业待举,作为全国总管家的政府总理周恩来,工作千头万绪,真是日理万机,但为解决基督教面临的困难,他同京、津、沪宗教界民主人士座谈了三个整夜。正是在周恩来的长期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努力革新,我国宗教伴随着深刻的社会改造,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社会的前进而不断进步。
第二,妥善协调了宗教内部各教派的关系。
班禅和达赖均是藏传佛教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的徒弟。班禅在后藏日喀则,达赖在拉萨。从宗教上、政治上,班禅和达赖地位不相上下,清朝中央政府就把班禅和达赖置于平等地位,都归皇帝直接领导。但到了近代,英帝国主义势力侵入西藏后,将重点放在拉萨,因而达赖受帝国主义的影响大,对祖国采取分裂的政策。班禅一直坚持反帝爱国,加之经济利益上的纠葛,班禅和达赖的关系恶化。 1923 年,九世班禅得知他的重要官员在拉萨被投入监狱,感到大难临头,遂仓促离开后藏日喀则扎布伦寺到青海。为了恢复西藏和中央政府的正常关系,班禅在内地奔走 15 年。但因军阀混战,中央政府自顾不暇,无力解决达赖和班禅的问题。 1937 年九世班禅客死青海。新中国成立后,十世班禅把重返西藏的希望寄托于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央政府。这样,从历史着眼,从现实出发,促使班禅和达赖和解,让班禅重返西藏,成为周恩来总理的又一项重要工作。经过周恩来的仔细工作,反复谈判,终于在 1951 年 5 月 23 日 达成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同时,也达成了班禅回藏问题的协议,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得到维持。协议签订了,能不能执行?千里迢迢,雪山重重,如何护送班禅回到西藏?在周恩来主持下,由李维汉具体负责,研究了护送班禅回藏的交通运输、物资供应、安全保卫等具体事宜。 12 月,班禅一行从西宁出发,于 1952 年 4 月 28 日 安全抵达拉萨,受到热烈而隆重的欢迎。 6 月 23 日 到达扎布伦寺。自九世班禅 1923 年离开日喀则已 29 个年头,北洋军阀、国民党政府近 30 年没有解决的问题,新中国政府仅用两年多的时间就解决了。
第三,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怀宗教界朋友。
周恩来不仅在政治上关心、帮助、爱护宗教界人士,在生活问题上对他们的关心更是细致入微,周到有加。赵朴初是原中国佛教协会会长, 1949 年从上海到北京参加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时,出席周恩来的宴请。他拿到请帖后,心想这是许多人参加的宴会,不可能照顾到自己的饮食习惯。出乎意料的是,在赴宴签到时,一位工作人员对他说:“ 赵朴初 先生,给您准备了素菜。”周恩来对宗教界人士如此细致入微的关心和照顾,使赵朴初十分感动。赵朴初曾深有感触地说:“周总理值得怀念的事情太多了!父母之孝 3 年,留在人们心中对周总理的怀念是终生的。”
总之,宗教界人士正是从周恩来身上看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看到了党对宗教界人士的尊重和关怀,因此,他们更加尊重共产党的领导,尊重和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别是在推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今天,学习周恩来关于做好宗教工作的思想和实践,定会为我们提供多方面的启发。
(作者为陕西 师范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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