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制度建设的一点思考
中国佛教制度建设的一点思考
刚 洁
我国从来的佛教太过讲究个人的修证,却忽视了自身制度因时制宜的建设。这一倾向早在印度的部派佛教时期即已有所表现。
禅宗——这个大家熟知的宗派,在因时制宜的制度建设上的成就,不但延续了近千年中国佛教的辉煌,并将印度传来的佛教完全的中国化,当时化。想要讨论现代的中国佛教的制度建设,这一问题我想是值得研究反思以及借鉴的。
佛教从汉代初传,经几百年与本土文化之冲突融合而宗派林立,教义纷陈,却独于律法制度的因时制宜的建设实见贫乏。其中就大家公认的律学正统南山宗的道宣律祖为例:律祖于律己方面是非常的精严,有感天人送供的传说。而律祖于律法制度建设上却专尊四分而以唯识家的赖耶种子为戒体,且将《四分律》会小乘而入大乘并据此以判教。这使得南山家具备了宗派的规模。却于佛教制度因时制宜的建设上实见贫乏与不足。律祖此一问题的著作只有一本《四分律随机羯磨》。
此一弱点为后来新佛教的禅制所弥补。佛教初传出家多依印度僧制,托钵乞食,佛教渐传,僧众渐多,也渐显得托钵习俗在广大的中国难以适应。聚集的僧众多了起来,吃饭成了首要的大问题,如果时逢战乱饥荒,此一问题更显得严重,佛教在面临这一根本的困境与问题时,“变”是理所当然的。这即有了后来的禅制代替了佛陀的律制。禅制是参照律制,适应当时的环境与社会形态,而创大众化的众僧共同认可的新制度。
禅制我们大多以为这是百丈怀海禅师的首创,因为禅门有名句,“马祖开丛林,百丈立清规。”其实百丈禅师只不过是将早已公认的当时流行开的制度,文字明确化、正统化了而已,这一问题可以上溯禅宗初期的弘传与当时佛教所面临的政治与社会形态。
禅制的确立代表了中国佛教的新制度。明确的禅制伴随着强毅的实行与真参实悟的信心和精进,为中国佛教开创了从来没有过的辉煌。法匠辈出,人才济济,大凡唐后有名的佛教大师无不出身禅宗或受禅宗的影响。自性佛法的流露,: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使佛法真正的生活化、艺术化。禅制配合着禅法在中国佛教中的确是相当的成功,后来的佛教教义在固定与保守中走向了没落,全赖此一禅制(丛林制)维持着佛教直到现在。
当前的中国经济发展,人民富乐,宗教信仰自由,这一切给了佛教又一次新的发展机遇,这除了法义的开发外,制度的健全与革新也显得非常重要。因为整体的健全的佛法,应该是法与律(制度)的结合。现时的中国佛教制度承传了近千年,其间虽有或多或少的变化,但大的方面几乎是没有变化的,各家丛林制度可说大同而小异。
我们说过,整体而健全的佛教应该是法与律的结合。那现在让我们讨论一下佛陀所证觉的法与制定的律。佛陀所证觉的法是“缘起”,所说的正法即“缘起论”,即世间的每一事物没有单一的存在,此即缘起的名句:“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其中我们就同时的与先后的展开观察,观察佛陀所宣说的世间的实相。“此有故彼有”展开同时的观察;世间有了此一事物才引生了彼一事物的,所谓此事物为彼事物之根因而同时存在着的。“此无故彼无”一句展开先后的观察:即此一事物消失了而后一事物在前一事物的基础上影响上也消失了,两件事物成为先后的彼而后此的消失,生灭。这一缘起正法的内容,正确的揭示了宇宙人生的实相,即存在的一切无不是在先后或同时的影响下,相互作用下,不停的生灭变化,变化生灭。相继不断而又前后不一。我们深细的观察自会深信此是一切智者的正觉。
上面提出了佛陀所证觉所演说的正法,我只想说明我的论点;缘起是世间的实相,存在的一切都在变化。佛陀所制定的律法制度也是要在世间的时空中演化变化的。“毗尼是世界中实”即律法为世间的相对真实,是不可能不变化的。佛陀本人也曾说过随方毗尼,即:“我(佛)所制余方以为不净者不得行,非我(佛)所制,余方以为净者,皆同制。”
我们再来看佛陀所制定的律法制度。佛陀时代律制主要是为出家众而建立的,关于这我们可以从不准白衣阅读律文和介入僧事而知道。佛陀的律法制度并不通于在家,律是出家大众的事情,僧众称为“僧伽”译为“众或群众”。“佛在僧数”律对于佛陀本人也是不例外的。这里面有道德的准绳;有团体的法规;有集体的生活;有经济的制度;有决事的办法………这一切的内容又表明了佛陀所制定的律法的真正意义在共和处事处世中进修佛法,通达缘起的实相观破宇宙人生的迷妄而趋入解脱的。
我们说过,弘扬佛法除了法义的正确理解与阐扬外,健全的制度必须与法有机的结合才能更完满更正确的表示佛陀的正法。不能只偏于义理的弘扬而又一次的忽视了律法制度的真精神!
现代应更重视法与律的合一与均衡,考虑到印度的律法有时地适应性,可行性。中国的禅制是参照律制,结合当时的社会形态与国法制度而制定的,更是有当时的适应性,必然性。现代的中国佛教制度实在是决定了中国佛教未来的发展的,这一问题是势所必然的急待解决的。
我以为借鉴禅宗的禅制,结合当前的社会现实,以佛陀制度的律法精神为根本(六和敬)重新制定出适合现代的健全的佛教新制度是势所必行的。
中国当前的社会现实是经济发达。发达的经济冲击了文化大革命后迅速恢复成长起来的佛教。山门外的世界深深的牵动着现代的中国佛教,制度的统一与变化首当其冲,现代的中国佛教面临着日新月异的变化。
佛陀的平等慈悲,对缘起正法的发现与正觉。指明了佛教制度的根本精神,即平等民主的六和——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利和同均,见和同解。这是佛教制度万古不变的纲领。佛陀又有“随方毗尼”之说,从而在中国、日本、西藏、缅甸等都演化为不尽相同的制度。总之佛陀的意思是僧制适应一切,遍入一切而引令向善向正法的体悟与解脱的,而非打倒一切,排除一切或死定法则而强力推行。
我论说了这么多,总结起来不外乎两点:
一、以佛陀的制度精神为精神,参照禅制,重新制定一套适应现代的,可行的新僧制度大纲。
二、三宝住世即不能没有制度,但制度有他的两面性,时地适应性。这即是说制度可因地而异,因时而异,甚或因人而异的。只要不违佛法的真精神,不成为佛法引令向善向解脱的障碍即可。
(演讲者单位:西安大慈恩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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