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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爱国守法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刘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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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爱国守法
  刘蕻
  佛教史上有一段非常有名的故事:
  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佛还在世的时候,乔萨弥罗国的琉璃王要征讨释迦牟尼佛的祖国迦毗罗卫国,当佛陀知道这个消息以后,他立刻认识到这是迦毗罗卫国人民共业的果报成熟。尽管知道因果必定显现,最后祖国终将覆没,早巳放弃太子权位,远离红尘的佛陀仍然觉得自己应该为养育自己的祖国和祖国人民尽一份心力。
  佛陀想要尽心地帮助祖国,因此一个人端坐在琉璃王及其大军必经的道途中休息,等待琉璃王和他的军队。琉璃王虽然心中不愿,但按照古印度的风俗,军队遇到沙门应该回兵,何况又是德高望重的佛陀1所以他还是喝退了军队。类似的情景一连上演了3次。当然,结果确实如同佛陀所预料的一样,琉璃王最后终于指挥他的兵马对佛陀视若无睹地;中了过去。
  迦毗罗卫国灭亡了。
  一
  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释迦牟尼佛作为一代教主,不愧是一位爱国的典范。
  这样的一个教主,在他的教义中间,很自然地也就流露出这种爱国的热情,因此,在佛教徒的行为准则中,有所谓“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之说。上报四重恩即“报国土恩,报众生恩,报三宝恩,报父母恩”。其中”报国土恩”即是体现了佛教爱国守法的宗旨。
  这一准则也具体化地落实到佛教的行为规范和戒律之中。作为一个出家人,除了必须执守极为细微的具足戒,还被要求做到随到一处都遵守这一地方的法规,入乡随俗,遵纪守法。在菩萨戒的行仪里,极为详尽地谈到一个居士对王者与国家所应该具有的态度,即:“若求财物、商贾、农作、奉事王者,常当至心如法而作。既得财已如法守护。乐为福德,见他作时心生欢喜,是则名为不放逸法。在家菩萨若能教诲如是事者,是师弟子二人俱得无量利益。”
  被乾隆皇编入五百罗汉之列的庄严无忧尊者,原名“阿僧伽”,为印度人,著有两卷(庄严论),宣扬佛法“庄严“之旨。
  佛教中对庄严的解释,与普通人理解的“以种种花鬘璎珞进行修饰”不同。佛教认为,以善美布于国土,以功德修身,才011庄严。阿僧伽就是宣扬这一教义而成就正果,因此被誉为“庄严无忧尊者”。
  他在《庄严论》中阐述道:大凡人皆爱国家,人也爱自己的身体,因此作为一个念佛之人,应该修身为国。出家人不会有家,但四海为家,因此比一般的俗人更可以为国家多付出一些力量,令国家富强。
  庄严无忧尊者是提倡佛教爱国的人,并非如人们所理解的“四大皆空”,对国家不闻不问。他是佛陀思想的忠实继承者。
  而只有一个佛教徒曲解佛教,或者误解佛教,因为修行中没有正确理解佛法义理,以至违背教义,才可能与国家法令发生冲突。严重者如(楞严经)中所记载的”五十阴魔”的情况,有一些最后甚至导致遭受国家法律的制裁。
  招致王难被佛教视为极端的不吉祥,由此可见佛教视国法甚重。这可以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佛教的爱国守法。
  仲使是沙门不敬王者的最典型的表现,应该就是历史上的国师、帝师吧?但他们除了礼仪方面不同俗人以外,通常这些国师都有他们本具的宗教职责,除此以外,还必须要配合国君做一些所谓护国护民的事情,如为皇室治病、诊疗、视天象和预测政途……这些帝师往往与帝王配合绝佳,比如:
  唐密二祖不空三藏法师,他是大唐王朝的一代国师,在他未成名时,一位老婆婆常常帮助照顾他,后来这位老婆婆的儿子犯了国法,她想到不空和尚现在已经是一代国师,因此就请他向皇帝求情,不空和尚忆念旧恩,感激满怀,但是“岂可因为我一人而损害国家法规?”婉言相拒,以至于那位老婆婆破口大骂其忘恩负义。
  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封萨迦派第五代法王八思巴为国师。1264年元朝设总制院(后改为宣政院),八思巴以国师身份领导总制院,负责管辖全国佛教事务和藏区行政事务,如此,八思巴不仅是藏地政教领袖,更犹如”民族事务部长”,他还依据佛教义理创造了蒙古“新宇”。八思巴对元朝国政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二
  在佛教史上,还涌现过其他数量众多的爱国守法的高僧大德。
  比如法尊法师,主张僧众爱国爱教,倡导培养智行并重、教证兼优的僧才,在举国投入抗日战争的非常年月里,中国佛教爱国僧众在从事弘法利生活动的同时,也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抗日救亡运动。1938年法尊法师怀着满腔的热情写给同是太虚弟子的{致各地同学书),在赞颂他们在各地积极从事传法,利济社会,培养僧才,编印刊物发扬佛教文化的同时,并且提倡僧众应当投入抗日救亡运动。他大声疾呼:
  “在眼前我们的国族碰到非常的暴寇,真是生死存亡在呼吸的关头。我们假想国族若亡,中国的佛教也必遭摧毁I所以在这民族斗争的当儿,我们有两种是危险和责任:一种是亡国的危险,责任是如何去护国?一种是毁教的危险,责任是如何卫教?前者全国佛教徒从已普遍的讲诵祈祷,或到前线参加救护等工作,尽力去加强国族自保的力量。后者的危险,虽依前者为转移;但是问题实在不同。就是中国战胜了以后,佛教是不是就能够兴盛?”
  他接着提出应当继续推进佛教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改革,并建议大家共同认真思考今后“佛教应如何适应此中国和国际的大斗争时代”和“应以如何的方法去建设今后的中国佛教和世界佛教”的两大问题。从中不难看出,法尊是将爱国与爱教当作做现代僧人的最基本的标准。
  提倡爱国爱教的还有敬安和尚、弘一法师、诺那呼图克图等等。
  因此在佛教界有一句为人熟知的话:
  爱国,方能爱教;
  爱教,必先爱国。我们从这里会惊奇地发现,对佛教而言,在这两者之间竟然具有完全的趋同性,在佛教中认真、妥当的修行必然与国家法律相互一致。
  这不仅是佛教的生存智慧,也是弘法的需要,更是佛教思想宗旨的必然体现。
  以佛教的理念实践成佛,就是实践慈悲、实践智慧、实践非暴力、实践菩提心。这样的宗旨,很难让人想像虔诚的佛教徒会与国家、社会形成:中突。因此在佛教的历史发展过程来看,佛教一向都秉承爱国爱教、适应社会发展的传统。他们本着佛经中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等思想,积极地通过开展扶贫济困、帮助弱势群体等社会慈善活动,回报社会。而这一点,也充分地为历史上明智的君主所利用,所以在中国的历史上,拥有广泛信众的佛教信仰也多次地成为统治者手中的政治武器。这一点也给我们当今的社会很多有益的借鉴,一旦“运作”得当,二者将相得益彰。
  三
  1993年10月,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上通过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前言)中明确指出:“寺院是僧人修学、住持、弘扬佛法的道场,是保存、发扬佛教文化的场所,是僧人从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活动的基地,是联系团结国内外佛教徒的纽带。寺院须保持清净庄严,树立纯正的道风学风,正常开展法务活动,运用其多方面职能,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以利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时,规定住持、班首、执事人员和出家人都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即是爱国守法。
  《前言》还要求寺院要根据自身财力,积极兴办佛教文化和教育事业,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举办安老、施诊、修路铺桥等利生事业,对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这都体现了佛教与社会国家的息息相关,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人间佛教的思想。而事实上,“人间佛教”一直都是整个佛法的重心。这一论题的核心,就是从人而发心学菩萨行,由学菩萨行而成佛。佛是我们所趋向的目标;学佛,要从学菩萨行开始。菩萨道修学圆满了,即是成佛。学佛必须先从凡夫发菩提心,由初学、久学而进入大菩萨地,福慧圆满才成佛。菩萨道重在实行,不单是赞叹信仰究竟的果德成就,而更要着重在学习一切菩萨行。
  当然,现代社会确实也面临着许许多多的问题,比如社会上一部分人群信仰危机、道德衰败、理想破灭、良心丧失等,或是为着自私的目的而争夺权力和金钱,这些以佛教的理念而言即是由人们的贪嗔痴所造成的。
  这些社会问题是国家管理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与佛教宗旨和目的完全背道而驰,也正是佛教所要对治之病。太虚法师说:“佛学的宗旨和目的,简单地概括起来,不过是自利利他而已。”在人类所面临的最大的“和平与发展”问题上,佛教将会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当今中国,目前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促进和谐与维护稳定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谐与稳定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唯有稳定和谐的局面才能促进中国的大发展,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强调慈悲和智慧的佛教必会对今日人类社会得以”和平共处”和持续”共同发展”作出独特而必然的贡献。
  (作者工作单位为福建师大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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