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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佛教的民族融合功能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李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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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佛教的民族融合功能
  李四龙
  在亚洲的版图上,中华文明与印度文明是两大文明板块。佛教的融入,让中国文化具备一种开放的心态,全力吸收印度文明的思想养份,打破了狭隘的民族主义。特别是在“东晋十六国”、“北魏南北朝”、“宋辽西夏”以及“蒙元”时期,佛教是多个民族之间互相交流与沟通的桥梁与纽带,促成了一个多元并存的文化体系;在历史上的分裂时期,佛教同时发挥了政治上的融和作用。
  中国佛教的这种融合功能,充分表现了佛教作为一种世界宗教的超越性,有助于增进中华民族彼此的认同感。
  一、夷夏论与边地意识
  大约2500年前,释迦牟尼诞生的时代,是中国的春秋战国时代。刚刚经历了民族大迁徙、大融合的春秋时代,中国形成了具有强烈文化优越感的民族理论,“夷夏论”。“华夏”民族居住在世界的中央,“夷、戎、蛮、狄”分别居住在世界的东西南北四方。这种地理概念,被称为“四裔五方”的“中国”意识。华夏,是中国的代名词。“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孔子的这句话,成了“夷夏论”的宣言。
  佛教传入中国以后,遭到了儒家与道家的双重阻力。儒家批评佛教冲击了中国社会既定的伦理秩序,道家道教事实上担心佛教挤占他们的信徒资源。两家都在运用“夷夏论”排斥佛教在中国的传播。《牟子理惑论》里就有“问者”站在儒家的立场上说:
  孔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孟子讥陈相更学许行之术,曰:“吾闻用夏变夷,未闻用夷变夏者也。”吾子弱冠学尧舜周孔之道,而今舍之,更学夷狄之术,不已惑乎?
  儒生从小学的是周孔之道,现在却要改学夷狄之术,岂不荒唐?这样的问难,在牟子看来,只是看到了孔孟言论的字面意思,而没有体会他们深层的“大道”,所谓“孔子所言,矫世法矣;孟轲所云,疾专一耳。”其实,牟子认为,学佛并不妨碍尊孔。不过,牟子在辩解时,援引中国传统的星象学说法,北辰在天之中,提出“汉地未必为天中”的观点。这就委婉地挑战了传统的以“四裔五方”的中国意识。在后来的佛教徒中间,这股情绪演变成为一种“边地意识”。
  公元266年,曹魏甘露二年,朱士行,中国的第一个和尚,毅然决然,西行求法。从此以后,数以百计的中国和尚,涉流沙,渡鲸波,不远万里,前仆后继。他们有的像玄奘那样沿着沙漠绿洲上的丝绸之路,有的像义净那样通过海上丝绸之路,远涉重洋,求取真经。在这些求法高僧的心中,印度才是世界的中心,而华夏不过是未开化的“边地”。这种边地意识,促使中国人放眼看世界,放弃单纯的文化优越感,突破狭隘的民族主义。没有这样的突破,中国文化就很难形成“儒释道”三足鼎立的结构。
  儒家文化虽有“夷夏论”,但是,中国文化向来就有提倡“和而不同”的传统,强调“和为贵”,这使华夏民族能够不断地包容其他的民族或文化。边地意识的出现,一方面是在挑战传统的夷夏论,另一方面,也是中国文化和谐思想的具体表现。以汉传佛教来说,既保存了印度佛教的根本大义,又能结合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况,在坚持佛家理想的同时,配合实践儒家的伦理秩序。中国佛教之所以能有自己的独立品格,这与历代高僧的努力有关,更与他们的边地意识有关。
  二、戎神与异族统治
  中国佛教徒的“边地意识”,挑战了传统的“夷夏论”,为外来文化融入中国社会提供了范例,客观上增进了中国社会对少数民族的亲和力与包容性。佛教的这种亲和力与包容性,亦即佛教的民族融合功能。这在我国历史上的异族统治时期,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东晋时期,北方地区在短短的100多年里,先后16个少数民族政权,走马灯似的政权更迭,史称“五胡十六国”。西晋的遗民,被外来的胡族蔑称为“汉子”,一个在当时带有侮辱性的称呼。这些占领中原的少数民族统治者,觉得佛教也是外来的文明,与他们是天然的盟友。后赵皇帝石虎说,“佛是戎神”,不分胡汉,境内的老百姓都可以信奉。石虎,这位历史上罕见的暴君,在听信了神僧佛图澄的劝告后,大力推广佛教,这使“胡汉杂居”的北方,很快实现了民族的和解。以前的汉人政权,并不允许汉人出家,佛教往往是在西域来的侨民中间流传。但到这个时期,禁令已经不复存在,汉人可以自由地出家为僧。在北朝拓跋族决定“汉化”以前,佛教,是各民族间友好相处的纽带。
  大约过了五百年,进入两宋时期,佛教再度成为民族融合、文化交流的催化剂。当时若没有佛教的交流与融合,实行“胡汉分治”的北方社会,可能会产生与唐代难以想象的断裂现象。
  大唐帝国崩溃以后,中国又陷入长达半个世纪的乱世,史称“五代十国”。公元960年,宋太祖建立北宋王朝,而北方有契丹族的辽国,50多年以后,在西北边陲,党项族的西夏国慢慢崛起。随着辽国的灭亡,女真族的金国迅速崛起。
  这些少数民族政权,全都信奉佛教,特别是辽国统治的北方,继承了中晚唐的佛教传统,最盛行密宗与华严宗。西夏正式建国以后,大兴佛教,先后六次向宋朝请赐佛经。军事上并不强大的宋朝,文化建设却是空前的发达,很有意识地利用佛教化解民族之间的矛盾,把自己刊刻的佛教大藏经,颁送给契丹、高丽和西夏。
  公元13世纪初,成吉思汗的蒙古军队,在欧亚各地发动掠夺战争,几乎引起了整个欧洲的恐慌,他们的铁蹄还踏上了印度的腹地。这支所向披靡的军队,1227年,消灭了西夏;7年后,消灭了金国。后在公元1271年,忽必烈定都北京,建立元朝;又过8年,公元1279年,蒙古消灭南宋政权。此时,先前的那些民族,契丹、女真、党项,乃至海东的高丽,统统被称为“汉人”。
  即将入主中原的蒙古人,致信萨迦派的领袖萨班,希望蒙藏结盟。萨班,全然不顾年迈,毅然离开西藏,翻山越岭,走了两年多时间,抵达凉州,现在的甘肃武威。1247年,蒙古大汗王子阔端,成吉思汗的孙子,在这里与萨班举行了历史性的会晤,蒙藏结盟。会盟的结果,西藏从此正式归入中国版图,中央政府自此管辖西藏地区的政教事务。
  会晤后,萨班致信西藏各派领袖,讲明西藏归顺中央的政治必要性与历史必然性。这封信,就是著名的《萨班致蕃人书》,是藏族人民自愿加入祖国民族大家庭的历史见证。1260年,忽必烈称蒙古大汗,立即册封萨班的侄子、萨迦派高僧八思巴为“国师”,赐玉印。不久,他又加封八思巴为“帝师”、“大宝法王”,统领全国的佛教事务。蒙古族,随后逐渐全民信仰藏传佛教;藏传佛教同时也逐渐传入中国内地。
  风云际会,掌握政权的民族变换不定,然而,当时能保持不变的,是这些民族都曾信奉佛教。就在蒙古帝国横扫欧亚、定鼎中原之际,佛教再次成为民族团结的交流工具。
  三、佛教与民族认同
  中国佛教的民族融合功能,表现了佛教的超越性。1879年,英国诗人阿诺德写了一首赞扬佛陀的长诗,把佛教誉为“亚洲之光”。佛教传到了亚洲各地,这个源出于印度的宗教,并没有像印度教那样局限于自己的民族,而是成为不同民族的共同信仰。
  这种超越性并不妨碍佛教的民族性,中国佛教增强了中华民族彼此的认同感。佛教的传播,首先是应本土化,佛典的翻译、思想的融合、民俗的养成,无不需要采用民族化的形式。汉传佛教的成形经历了儒释道三教的互动;藏传佛教的发展,吸收了民族宗教苯教的元素,同时还曾受到禅宗等汉地佛教的影响;云南的南传佛教,也是受到汉地佛教的影响,改变了巴利三藏的编排方式,把“律经论”的顺序易为“经律论”。
  这种民族化的表现形式,已使佛教成为民族认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传统文化,明清以来就已形成了儒释道三足鼎立的格局,大量的佛教词汇成了现代汉语的基本用语,如“世界”、“轮回”;藏族、蒙古族、满族、土家族、裕固族、纳西族、锡伯族、达尔斡等10多个民族,信奉藏传佛教,而在藏族、蒙古族等民族里,佛教是其民族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甚至是最主要的文化特色。
  在历史上,清朝政府即以佛教协调民族关系。清初在五台山,把十座寺庙改建为喇嘛庙,供奉宗喀巴大师像,延聘蒙藏僧人入住,后来还在北京建雍和宫、在承德建外八庙。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清政府还规定,活佛转世灵童,须经金瓶掣签方可认定,并批准特制了两个金瓶。一个送往西藏,供于大昭寺释迦牟尼佛像前,用以掣定达赖喇嘛和班禅大师等藏区大活佛;另一个供在雍和宫,用以掣定蒙古及青海、甘肃等地大活佛。这些措施,实现了满、蒙、藏、汉的民族团结,维护蒙藏地区的长期稳定。
  鉴往知来,佛教是加强民族认同、增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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