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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我与涅槃:佛敎异于其他宗教的学说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9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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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敎中的无我学说是使佛敎不同于其它宗敎哲学的一个基本学说。佛敎中的其它敎义,如无常、无神、业报,以及佛敎伦理和禅定等等,在别的学派或宗敎之中也可以找出或多或少类似的思想,而否认有眞实不变的“我”,这是佛敎所独有的学说。这个学说对许多人说是一个极难理解的敎义,而且往往引起人们对佛敎进行猛烈的抨击。然而无我的学说却是佛敎的基础,佛陀的一切敎法都和这个学说有密切关系。佛陀对这个敎义的解释是十分肯定的,毫无妥协的余地。有一次他宣称说:“不论有佛出世或无佛出世,一切法中无我,这是一个肯定不变的事实。”

那么佛陀所否定的这个“我”究竟是什么呢?简单地说,这个所谓“我”就是一般人所认为一个人从生到死,甚至死后仍然继续存在的永恒不变、不可毁灭、能够和人体分离的本体。有些宗敎认为只有人类才有这样的“我”,较低的动物是不许有死后继续存在的“我”的,从而也就剥夺它们将来能够获得较好生活的希望。每个人被认为有一个个别的“我”,也就是神分布在各人身中的一部分,它最后仍将归还到神中去。这个“我”能够在人体中思维和起作用,它不仅是身体的主宰而且也是心识的主宰,能够通过感官获得知识。虽然它是不可见不可说不可思议的东西,但是人们却要根据信仰来承认它的存在。据说如果没有“我”,就不能有永生,没有永生,现世生活就变得没有意义了。有了“我”才能保证每个人的行为必然会产生后果,否则就没有天堂和地狱的赏罚,人们的行为也就没有相应的报偿了。

总的说来,这就是其它宗敎的敎义。佛敎否认这些说法,认为有不变的神我这种信仰是一种极危险有害的错误思想,它必然会把人们引导到痛苦的深渊中去。佛陀说这种思想是一切痛苦的根源,因为信仰有脱离肉体独立存在的“我”,就会产生我执,由我执而生贪,贪求生命和生命中的一切享乐,由贪而有生死轮回。

无我的敎义是从分析中得来的,因此佛敎也被称为“分析知识的宗敎”(Vibhajjavada)。佛说人是由两个主要部分组成的,所谓“色”(rupa)和“名”(nama),也就是肉体和心识。佛敎既不承认物质是一切现象的统治者,也不承认心(精神)是不受物质条件支配的实体,生命是精神和物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现象。

我们来分析一下生命的这两个组成部分,看看有没有任何常住不变带有神性的东西。先让我们看肉体部分。从表面上看,自我们有记忆力的时候开始,肉体就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实际上肉体并不是我们自己的东西,因为我们并不能控制它。它逐渐在变老,有时还要生病,最后必然要死去。在每一时刻中身体的某些部分正在死亡。例如皮肤、指甲、毛发这些东西是很明显的例子,而我们身中无数的细胞随时都在新陈代谢,则不是我们平时所能察覚得到的。身体随时在灭亡,我们身体中有某些部分实际上是已经死了的东西。我们的生存其实就是活细胞和死细胞之间所保持的一种平衡状态。我们虽然覚得自己前后是一个人,而事实上却并不是如此。每个人都是从幼年而变成少年,又从少年而变成老年。一个活到七十岁的人,他的身体已经全部变换了好几次,每一次的细胞都前后完全不相同。

那么什么是心识呢?心识比身体变化得更快。身体还有暂时不变的现象,至少在表面上看是如此。而所谓“心识”这个东西实际上是思维、感覚、意识等等组合起来的,随时不停地在生灭变化。一个人的心识、性格、愿望一定是随时在变化,否则就不可能有更高的发展和进步了。一切智能都是如此,我们的推断力和辨别力,意志和记忆都是不停地在变化。这些东西之中没有一件我们能够认为:这是永恒不变的“我”,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还是如此。

我们不但是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身体之中有一个常住不变的“我”,而且相反地我们却有证据可以证明并没有这样的东西存在。因此,来讨论或思考这个东西,实际上是浪费时间。当然我们也可以争论说:“是呀,身体和心识的各部分并无‘我’存在,但是我们可以说身心的整体就是‘我’。”这样说,实际是以未定论据作为辩论的根据。所谓“整体”实在是一个假象。组成这个“整体”的各部分既是不断地在变化,那里又有常住不变的“整体”呢?我们执着有“我”,想在自身中找出一个永恒的东西来,正如一个儿童想抓住天上的彩虹一样。在小孩看来彩虹是一个眞实的东西,但是成年人却知道那不过是某些光线和水粒形成的假象而已。而光线本身也不是实体,只是一种波动而已,水也不过是氢分子和氧分子的化合物,并没有水的本体。一切事物都和彩虹一样,都是受条件支配的变化过程,其中毫无任何常住不变的东西的迹象。

所以说生命是因果律所产生的一种现象,或者说是一系列继续不断的许多现象。个别的存在不能认为是一种常住不变的状态,而是一种不断的生灭变化的现象。我们每个人只不过是物质和精神的组合物,一切事物都是如此,也就是佛陀所说的“蕴”(Sankhara)。我们每个人都毫无例外,这些组合因素之间的关系是随时在变化的,因此这个组合物在前后两个时刻之中也永不相同。这个组合物在生死轮回之中是个别存在的。这个个别性就是生命的,也就是痛苦的根源。我是我,你是你,你吃饭我不饱,我的牙痛你不受苦。这是因为我们的经验含藏在个别的身体之中。饥饿和痛苦是各个人自己必须感受的经验。只有这些经验的最后因消灭了,这些感受才能消灭,个别性也就自然随之而消灭。在这些东西消灭以前,我们每个人在今生和许多未来世中都是有联贯性的。我们现在的生命只是许多生命之中的一环,继续不断生存下去的就是构成生命现象的那些因素的联贯性,正如我们把干电池的各个部分装配在一起就会产生电流一样。

只要有生命的因存在,只要有个别感和贪欲,生命就会继续存在下去。消灭了生命的因,生命就没有了。不执着生命,生命就停止了。生命的联续性好像灯焰一样。灯光在一夜之间仿佛是前后一样,而实际上灯油灯芯和帮助燃烧的空气无时无刻不在变化。因此这个灯光是一而又非一。当年的婴儿不同于今日的老人,然而却又是一个人。只要有油,灯焰就会继续燃烧,只要有贪,生命就会不断延续。使生命延续不断的并不是常住不变的“我”,而是由贪而起的思想行为所产生的业力。佛经中往往用以灯燃灯的譬喩来说明:虽然无我而有轮回的道理。用一盏灯燃着另一盏灯,此灯之火并未到彼灯去,然而其中有联贯性。生死轮回虽无“我”相续,而有业力前后贯串。

佛敎徒的最终目的就是涅槃(Nibbana)。从古至今有不少人写了许多书籍来解释涅槃是什么。但是必须指出涅槃不是言语所能解释清楚的,必须亲证才能知道它究竟是什么。没有吃过糖的人,无论你怎样解释,他也不知道糖是什么味道。只有亲自尝一尝糖,他才知道味道如何。

涅槃是一种境界,它是贪欲消灭以后的自然结果。它就是我们所谓生命的终止,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寂灭,然而它又不是寂灭,因为连寂灭的意义也是不存在的。好比油尽灯灭一般,“我”的错覚消失了以后,一切因“我”而起的执着贪欲也都随之而灭,一去不复返了。达到了这个最后目的以后,就能够如实地理解一切事物的眞实性质,完全离欲。心中无欲就无执着,无执着即无痛苦,无痛苦即无变易。所以说,涅槃即是不生不死不变不易大休大息的永恒境界。有人问舍利弗说:“大家都说涅槃涅槃,究竟什么是涅槃呢?”舍利弗说:“无贪无嗔无痴即是涅槃。”

佛陀的思想是从苦出发的,苦的形式就是贪嗔痴。因此他的敎义是要人离苦,也就是否定贪嗔痴。离苦即是最后目的。从苦到离苦,在这个转变之中并没有产生任何新的事物,只不过是把错误见解转变为正确见解而已。涅槃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它就是和“我”同时而起的错覚消灭了之后的一种境界。这种巨大的转变可以在我们心识的极深处发生于一瞬间。一闪光顷覚察到一切事物的眞实性即是涅槃。

涅槃就是离苦的清净境界,离欲才能离苦,理解一切事物的眞实性才能离欲。这个境界的本身是不可言说不可比拟的。譬如说,什么是光明呢?黑暗的反面即是光明。什么是静止呢?运动的反面即是静止。涅槃亦复如是:痛苦的反面即是涅槃。没有黑暗就是光明,没有运动就是静止,没有痛苦没有变易就是涅槃。

涅槃止一切贪,贪与执着为生死根本。贪既已止,生死亦随之而止。所以涅槃最简明的定义就是“变的终止”。涅槃超出因果律范围之外,是一个绝对境界。以不生故,无有变易。它是唯一不变的东西,不是因缘组合而成,因此它是永恒的,没有一切痛苦。

许多宗敎的最高目的只有死后才能达到,佛敎则不是如此。佛敎的涅槃是今生现世就可以证得的,无须等到来世。它不是一个消极境界,而是一个积极的不可形容的快乐寂静境界。“乐哉!乐哉!”(Aho sukham,aho sukham.)证得涅槃的人都这样说。证得涅槃者不着一切物,亦不为一切物所着,犹如白云,飘空而过。

有人问道:既是一切贪求都是坏事,贪求涅槃岂不也是坏事?其实“贪”并不一切是坏事,因贪而起的“着”才是坏事。如果执着涅槃那也不是好事。阿难尊者的故事就是一个例子。他因贪着涅槃而不能证果成圣。这就说明了对涅槃起贪着心的人也是不能证得涅槃的。( 文/锡兰马拉拉塞克那博士)

编辑:菩提书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