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与自然—— 古代中国宗教信仰的两个维
自觉与自然—— 古代中国宗教信仰的两个维
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实际上都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信仰世界:一种是自觉的信仰,另一种常常是自然的信仰。自觉的信仰是由道理、学说为基础的,人们追求宗教中的精神世界,希望借助宗教的信仰使自己的生活拥有超凡脱俗的境界。自然的信仰是大多数普通人的信仰,这个信仰是以能不能应验,有没有实际用处为基础,信仰者希望宗教能给自己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给自己释厄解困,求得福祉。自觉的信仰大多是被叙述为高明的宗教思想和道理,比如说佛教般若学说的“空”、唯识学说的“八识”、以及简单的“十二因缘”、“四谛”、“三学”等等道理;但是在普通民众的生活中,宗教信仰最重要的不是学说和道理,而是放焰口、超度亡灵,或者在农村祭祀中的各种神灵、各种仪式以及各种信仰中的赞歌戏曲,这些生活中的自然记忆似乎更能影响人们的生活。要了解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信仰世界,就需要从自觉与自然两个维度进行考察。
一、大传统与小传统:自觉与自然信仰的文化分析
在古代所有的社会形式里,都有一种属于少数上层文化人士的文化传统,它是经过学院、寺庙的教育而形成的,是有意识培养和延续的产物,主要是通过有计划的、设计过的教育而传播,这种文化传统称之为“大传统”。除了“大传统”之外,还有一种属于非文人的文化传统,它产生于日常生活,没有人专门去培养和发展,而是通过口耳相传、互相熏染而自然生成的,这种文化传统称之为“小传统”。实际上,那些最深刻、最普遍地支配古代中国人的文化和生活的知识,除了耳熟能详的四书五经、《老子》、《庄子》、唐诗宋词这些“大传统”文化之外,更包括那些最基本的道德原则,有关世界的整体知识,有关生活和生产的日常知识,这些知识其实与“大传统”经典著作中所反映的上层世界很不一样,主要就是普通民众对世界的自然认识与信仰的“小传统”文化。
这种“大传统”与“小传统”的区别,实际上就是“上层文化和下层文化,正统文化和民间文化,学者文化和通俗文化”。在古代中国,一直到距今一百年以前,这种大传统和小传统的差异一直存在,并部分地延续至今。这个大传统,是通过私塾、书院以及官学的教育,由一些有财产、有教养的家庭环境影响,按照上层社会的通行规则建立起来的。在中国古代,由这样的一个上层文化阶层的人士来延续这个传统,并通过一代一代的教育来保证这种延续性。与之相反,小传统主要是通过三种途径获得关于社会的相关知识,首先是人们从小到大的耳濡目染的经验,其次是由一些通俗的文化活动如讲书、演戏所传播的观念及知识,再次是在节庆、祭祀等活动中传达和暗示出来的一些观念和知识。通过社会活动潜移默化的渗透,小传统文化向民众世界传达了许多道理并形成了普通民众的基本生活传统。
大传统与小传统对民众的交织文化影响,体现在古代中国人生活当中的就是自觉信仰和自然信仰的交融。例如,寺庙关于佛教常识的传教,并不是玄虚的关于宇宙本质的道理,而是关于“人生苦难”、“因果报应”、“有求必应”的简单信条。而佛教最普通的活动也不再是讲经布道,而是超度亡灵、驱邪打鬼以及节庆中的一些仪式等等。这些活动都表明自觉信仰的小传统文化背景。同时,人们在生活当中,祖先牌位被恭敬地供奉着,生活生产活动要看黄历,拜菩萨、到关帝庙求签、去城隍庙进香等等,也都体现着自然信仰的大传统文化背景。自觉信仰与自然信仰的交融性,就在于大传统与小传统对社会生活的双重影响。
二、宗教与生活的混融:自觉与自然信仰的边界分析
从文化形态与信仰过程来分析,可以发现中国古代宗教信仰中有这样一个现象:中国人并没有特别严格而清楚的宗教信仰界限。上层文化阶层如唐代诗人李白、杜甫和王维等都曾对儒家、佛教和道教有过很高兴趣,即使是强烈反对佛教的韩愈也与信仰佛教的大巅和尚是挚友,宋代的苏东坡甚至连儒、道、佛全信。民众中间,对于宗教之间的界限也不很清楚,如山西悬空寺有三教合一的祠祀,民间的年画也常常把孔子、佛陀、老君放在一起,民间宗教信仰“三教合一”并不是像上层文化阶层那样有意识打通三教的思想和信仰,而只是一种无意识的自发混杂。自觉与自然信仰的边界模糊性与交融性,体现着宗教与生活的混融。
其一,从古代到近代,中国知识阶层常常都是在各种宗教信仰和思想学说中,各取所需地吸收其所要吸收的东西,建立他们自己的社会理想和人生旨趣。一般来说,在他们的宗教观念里,并不太区别何为佛教、何为道教的,这是因为无论佛教道教,他们大体上都认同几个原则:一是关于“空”和“无”的本原思想(终极本原),二是淡泊自然的人生观念和人生态度,三是以忠孝为中心的儒家社会道德观念和善恶报应的天道思想。
其二,民众的信仰对于宗教的诉求是建立在实用基础之上的。在信仰目的上,大多数信仰者追求的是保佑家人平安无病无灾,祈求生育子嗣和家财两旺。在宗教知识方面,他们的知识大多并不来自经典和文本,而是来自口授相传和生活经验,如听闻“某某庙(神)灵验或有求必应”,从说书人那里得知如来佛、玉皇大帝、太上老君、送子娘娘等等,常常是佛道难分。
宗教与生活的混融,都是针对具体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而来的。没有干旱、生病、困惑等这些具体的困难、问题,民众一般不会主动花钱去举办仪式。可以看出,宗教与生活的混融赋予了人们的生活态度和信仰诉求。
三、“善”“恶”标准与实用主义:民众的宗教观念及其传播途径分析
我们认为,很多民众是从对自己生活的实用方面来信仰各种宗教的。古代中国人的信仰,并不像一种单纯的、虔诚的信仰,往往是一些很实际的信仰,但这并不意味着民众信仰里面没有很清楚的宗教观念。从宗教与生活的混融现象来看,如果对宗教信仰进行世俗性理解的话,可以归结为“善恶”二字,也可以从“诸善奉行”、“因果报应”、“有求必应”三个方面来概括民众的宗教观念。
首先,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的寺庙宫观里,都宣扬“诸善奉行,诸恶莫作”。实际上揭示了一个亘古不变的两难话题:“善”与“恶”,也包括了宗教伦理的全部内容和宗教伦理思想的核心价值观念。实际上,善恶标准是儒家的标准,在元明清以后,佛教与道教的社会伦理基本上都是以儒家伦理为基础的,其中,在人际关系上以血缘亲情为基础,在个人品质上以谦让和睦为目标,在日常生活上以勤劳节俭为标准。
其次,在“善”“恶”的判定和监督上,推崇“因果报应”。如果说“善”与“恶”的伦理准则是根据儒家思想来规定的,那么,保证这一伦理原则能够得到遵守的,基本上是靠佛教与道教。从古到今,佛教、道教都在渲染一个幸福的极乐世界和一个恐怖的死后世界即地狱,传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理念,使得民众相信,即使人间有不平,阴间也会有公平,“善”与“恶”的心理和行为都会得到应有的报应。
再次,针对民众信仰的实用化趋向,宣传“有求必应”的思想和承诺。佛教净土宗的重要经典就是宣扬念佛修行的效应,道教则宣扬拜神求仙的效应。民众出于实用心理信仰宗教,宗教则靠实用结果的入世来维持信仰。
至于宗教观念在民众当中的传播,也具有实用主义特色。这是因为,在古代中国,除了通过经典的教育与阅读而来的“大传统”文化的作用之外,民众信仰的小传统文化背景,尤其民众在宗教信仰上的实用心理特点,深深地影响着宗教观念的传播方式。
面对自觉与自然交融作用的信仰世界,民众在对宗教的膜拜信仰过程中,无非是根据自身生活状态,面对神灵进行反省和忏悔,以世俗化的宗教伦理准则和实用主义作为衡量的尺度,在回忆中将自己的所作所为的“善”与“恶”梳理一遍,以换取来世的或现世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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