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三分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佛教“三分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雷正良
佛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在世界性的宗教中,佛教一向被称为哲学的宗教、宗教的哲学。这就是说,在佛教学说中有许多哲理,我认为,其中体现得最为突出的是“一分为三”、“合三为一”、“三位一体”、“三分法”、“三点论”、“三重性”。早在1989年11月,我就发表文章《从佛教学说看“一分为三”的命题》。(1,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只是提出问题,并作了初步论述,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打算作进一步论述,并说明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一、三 神
佛教,不同于一神教(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二神教(琐罗亚斯德教、摩尼教、诺斯替教),属于多神教,相信并崇拜多位神灵,但主要的是三位神灵。
在我国佛教圣地,主要庙宇为大雄宝殿,供奉的是三尊佛:释迦牟尼佛左右配如来佛、南无阿弥陀佛(有一说认为,如来佛就是释迦牟尼佛;南无,念“那摩”,其意为“敬礼”,阿弥陀佛是西方极乐世界的佛)。在寺院佛殿中,供奉的具有代表性的佛像多是三尊:释迦牟尼佛左右配药师佛、阿弥陀佛;释迦牟尼佛左右配燃灯佛、弥勒佛;释加牟尼佛左右配迦叶、阿难。在家庭佛堂里,供奉的佛像也多是三尊:有的是释迦牟尼佛左右配文殊、普贤,有的是阿弥陀佛左右配观世音、大势至。当然还有其他的佛像,但其代表性的佛像往往都是三尊。
融合了佛教思想内容的印度教信奉的神灵有3.3亿,但崇拜的主要对象则是“三位一体”的梵天、毗湿奴、湿婆。它们是最高存在的三个不同方面,是最高存在在创造宇宙过程中所起的三种不同作用或力量。梵天被认为是世界的创造者,即“创造之神”;毗湿奴被认为是世界的维持者,即“保护之神”,介于创造和破坏之间的力量;湿婆’被认为是世界的破坏者,即“毁灭之神”。它们是“三神一体”即“三位一体”的。
佛教创始人是公元前六世纪时代的人,他的名字叫悉达多,他的姓是乔达摩。他原为迦毗罗卫国的太子,属释迦族,在29岁时(有一说认为是19岁)出家修行,终于在35岁时(有一说认为是30岁)觉悟成道,尔后创立佛教,自己也成为佛陀,简称佛,即觉者或智者。他到处传播佛教直到80岁圆寂(即逝世)。他有三身:法身、报身、应身。任何一个人,修行成功为佛都有三身:法身,意味着无处不在;报身,意味着光明普照;应身,意味着肉身。佛虽有三身,但实为一尊佛。这就体现着“一分为三”与“合三为一”的统一。
二、三 藏
佛教经典的总称是三藏:一,素怛缆藏,意译为经藏;二,毗奈耶藏,意译为律藏;三,阿毗达磨藏,意译为论藏。
所谓经,是由阿难陀诵出佛所说的经。原始佛教基本经典有阿含经五大部。其他佛教经典还有很多,如:《金刚经》、《法华经》、《华严经》、《大般若经》、《大般涅槃经》、《解深密经》、《楞伽经》、《楞严经》、《大日经》等。而《无量寿经》(《大经》)、《观无量寿经》(《观经》)、《阿弥陀经》(《小经》)合称为净土三部经。
所谓律,是由优波离诵出佛所制的僧团戒律。小乘律中有《四分律》、《十诵律》、《五分律》、《解脱戒经》、《律经》(无汉译本)五大部。大乘律中重要经典则是三部:《菩萨戒本经》、《菩萨戒本》、《梵网经》。在家信众中广泛流传的也是三大部:《优波塞戒经》、《受十善戒经》、《大众经》。
所谓论,是由摩诃迦叶在佛逝世那一年,第一次结集时诵出后又补充结集关于教理的解释和研究的论著。小乘论,是在小乘佛教兴起之后,其各部派对原始佛教的基本经典——阿含的教说进行了种种注释、整理和组织的论书。南传上座部论书有7部:《法聚论》、《分别论》、《界论》、《人施设论》、《论事》、《双论》、《发趣论》。北传说一切有部的基本论书也是7部,即“六足”(《集异门足论》、《法蕴足论》、《施设足论》、《识身足论》、《界身足论》、《品类足论》)“一身”(《发智身论》),以及《俱舍论》三大部,之后还有《三法度论》、《三弥底部论》等等。大乘论,是在大乘佛学发展到龙树时代之后,其各部派对大乘佛教经典进行注解、阐发义理的论书。主要有《大智度论》和“三论”——《中观论》、《十二门论》、《百论》等。大乘论有很多,可分为三部分:“释经论”、“宗经论”、“诸论释”。
阿难陀、优波离、摩诃迦叶是释迦牟尼的十大弟子中之第十、第八、第三位。经、律、论为三藏,能精通经藏的称为经师,能精通律藏的称为律师,能精通论藏的称为论师,而通晓三藏的僧人,则尊称为三藏法师。三藏法师是最高的学位。三方面、三部曲、三类型体现着“三分法”的运用。
三、三 宝
佛教与其他宗教一样都是讲信仰的,它所信仰的是“三宝”,即佛、法、僧。宝,指的是极为尊贵的意思,因为它能够令大众止恶行善、离苦得乐,所以才称之为宝。
所谓佛宝,指的是佛陀,佛是佛陀的简称。佛陀的意义是“觉者”或“智者”。佛教给“佛陀”赋予三种涵义:一,正觉;二,等觉或遍觉;三,圆觉或无上觉。佛教认为,除释迦牟尼佛外,还有另外的佛,过去有人成佛,未来也会有人成佛,一切人都有得到觉悟的可能性,所以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有佛性者,皆得成佛。”
所谓法宝,指的是佛所说的法,即佛陀的教导。它反映人们所认识的事物和现象及其法则、规范、真理。瑜伽派系的学说认为,诸法有三性:一,“依他起性”,诸法皆非自有,一切法都要依其他种种因缘条件而起,如绳依麻起;二,“遍计所执性”,由于不知诸法本空,而普遍计度,执空为有,如绳本非蛇,妄计为蛇;三,“圆成实性”,认识诸法自性皆空,才是圆满成就的诸法实性,如绳亦空。
所谓僧宝,指的是出家弟子的团体僧伽。佛教信徒为求解脱而出家修行,受戒成为沙弥和沙弥尼。我国称和尚、尼姑、僧尼。出家佛教徒为了在学修上和生活上互相切磋、相互帮助,必须建立教团组织,过僧伽的团体生活。僧伽组织担负起“住持佛法”的责任,在佛教事业中有着重要作用。
三宝体现着“三方法”的运用。毛泽东在总结我国民主革命经验时说到:“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
四、三 学
出家修行成佛的弟子必须修持三种基本学业,即戒、定、慧,统称为三学。
戒,亦称增上(卓越)戒学,指戒律,即防止行为、语言、思想三方面的过失。大乘小乘,其戒律有所不同,对出家的僧侣和在家的居士,其戒律也有所区别。小乘五戒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大乘三聚净戒为摄律仪戒,“诸恶莫作”;摄善法戒,“众善奉行”;摄众生戒,“利益一切众生”。戒律逐步发展到227条、250条、253条、348条等。
定,亦称增上心学,指禅定,即摈除杂念,专心致志,也就是精神上处于既不昏沉、又不纷驰的安和状态。由于定,身心远离爱欲乐触,逐步得到轻安,终于能够把心——精神思想集中于一境之上,宁静安稳不受扰乱,进而引发智慧。
慧,又称增上慧学,亦即智慧。慧就是有厌、无欲、见真。具有分别一切法的自相(特殊性)与共相(一般性),通达四谛的道理而有断除迷惑证悟真理的作用。
佛教弟子用戒止恶修善;用定息虑澄心;用慧破惑证道。这三学概括了全部修行法门。在修行法门中有八正道: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这都体现着“三分法“的运用。
五、三 界
佛教把世界划分为三个层次,即欲界、色界、无色界。此三界总为一个世界。
一,欲界。欲指财、色、名、食、睡五欲。主要指男女色欲。“男女参居,多诸染欲,故曰欲界。”这里是食欲和淫欲特盛的众生所住的世界。
二,色界。色,又为物质。“宫殿高大,是色化生,故名色界。”它处在欲界之上,是已离食欲、淫欲而只享受精妙境象的众生所住的世界。离欲的众生所住的世界又有凡夫所居与凡圣所居之分。
三,无色界。在色界之上,为无形色众生所居。“但有四心,无色形质,故名无色界。”无色界有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此四皆以不同定心境立名。这里是离物质享受而只有精神存在于定心状态中的无形色众生的世界。
欲界、色界、无色界合称三界。这种三层次的划分体现着“三分法”的运用。
六、三 世(期)
佛教把人生划分为前生、今生、来生,也就是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所谓“三生”、“三世”。在佛教看来,众生现在的生存为今生,前世的生存叫前生,命终之后的生存叫来生。三世构成因果关系,前世造因,今世受果,今世造因,来世受果。因果法则是决定的,善因得善果,恶因得恶果,因与果相符,果与因相顺。
佛陀一生所说的经教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叫做我空法有时;第二个时期叫做万法皆空时;第三个时期叫做非有非空时。
佛法也分为三个时期:一是正法时期,即佛教兴起时期;二是像法时期,即佛教演变时期;三是末法时期,即佛教衰坏时期。“诸行无常”,佛教也不例外。这是何等的彻底呀!
三世也好,三期也罢,体现着“三分法”在纵向划分中的运用。
七、三教(施)
佛陀很重视教育,对于实施教育的场所,大体上分为三种:一,精舍说法;二,应供开示;三,民间布教。这些类似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三种教育:一,学校教育;二,家庭教育;三,社会教育。前面所说的三学:戒学、定学、慧学,也类似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德育、体育、智育。就是学佛也分为三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听闻佛法;第二个步骤是思维佛法;第三个步骤是修行佛法。这就类似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上课听讲,用心思考,身体力行,或者说,学习、领会、实行。在佛教看来,人们的智慧一从闻生,二从思生,三从修生。这就是在学习、思考、实践中产生智慧的道理。
佛教要求学佛的人对于佛教教义要深信、切愿、实行,做到去恶从善,大发菩提心,进行布施。布施也分为三种:一,财布施,给予人以金钱或东西的帮助;二,法布施,给予人以佛法道理的开导;三,无畏布施,给予受到威胁、心里害怕的人以解除威胁、得到安慰的帮助。还要以爱语对人。爱语又分为三种:一,劝慰语,用慈和的话去安慰受了灾难或有病痛的人,用勉励的话去劝解心里恐怖或意志消沉的人;二,胜益语,鼓励学有专长的人,多出来为人群、社会服务,鼓励有钱的人,多做社会慈善公益的好事;三,赞美语,称赞人家的长处、好处,鼓励他们向上向善。
三教也好,三施也罢,形成的是三足鼎立局面,体现着“三分法”在横向划分中的运用。
八、三 类
佛教对于社会上的人群以人格为标准划分为三类:或为君子;或为小人;或为庸夫。一切众生,凡有三聚:一者怨;二者亲;三者中。人生性格多种多样,佛教也把它们分为三大类:一是善,所谓仁者、廉者、诚信者、智而明者、勇猛精勤者、光明正直者;二是不善,所谓贪者、暴者、诈伪者、愚而妄者、怯懦懈怠者、卑鄙诲曲者;三是无记,所谓非仁非暴者、非廉非贪者等。无记者,则是既不可说善又不可说不善。不善在这里实际上就是恶。可见,无记者,非善非恶也,即非此非彼。这就是我们现在哲学上所说的“中介”的一种表现呀!
玄奘在针对印度唯识学说关于“见分”、“相分”是同种还是别种时提出三类境说:一,性境(实境)。性境“相”、“见”别种。性境不是随心计计度而起,所以说“性境不随心”。二,独影境(幻觉)。独影境“相”、“见”同种。它虽然也有相分,但此相为见分之遍计所执相,所以说“独影唯随见”。三,带质境(错觉)。虽随心生,而必仗本质,虽带本质,又与本质不符。仗本质生,带似本质,故通于“本”;由情而起,自变相生,又通于“情”,所以说“带质通情本”。此境异于纯仗质而不随情的性境,又不同于只随情而不仗质的独影境,一分与“质”同种,一分与“见”同种。两头(见、质)烁起,因而名为带质境。带质境判性不定,若从见说,是有覆无记性,若从质说,是无覆从记性。可见,它又属于亦此亦彼。这也是我们现在哲学上所说的“中介”的另一种表现呀!
对立面——中介(非此非彼或亦此亦彼)——对立面,典型地体现着“三分法”的运用。
九、三 法
佛教一向重视人们的修养,要求善男信女有三法:一,信佛法僧;二,深信因果;三,解心。还有多种三法:一,自舍己事,先营他事;二,营他事时,不择时节;三,终不顾虑辛苦忧恼。一,心无妒嫉,胸怀开扩;二,见他受乐,心生欢喜;三,善心相续,无间断绝。一,见他少善,心初不忘;二,毫末之惠,辄思多报;三,于无量世受无量苦,其心坚固,无退转想。一,未曾欺佛;二,不自欺身;三,亦不欺一切众生。……
佛教还教导人们要去掉三毒:贪(贪欲)、嗔(嗔恨)、痴(不知无常无我之理)。还要去掉慢(傲慢)之见,疑(犹疑)之见,恶之见(不正确的见解)。人们一定要去掉这些东西,从而脱离苦海。
佛教又教导人们要做到三多:多近善友;多闻法音;多修不净观。多供养佛;多事善友;多问法要。……
三法也好,三多也罢,以及三毒、三见,都是“三点论”的表现,体现着“三分法”的运用。
在佛教中,“三分法”的运用是极其广泛的,充分体现着“一分为三”的哲学原理。佛教教义、佛法内容及其“三分法”的运用,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中共中央在关于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点中说到:民主政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政治层面来说,要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从哲学层面来说,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人的身心和谐发展。
首先,佛教教义、佛法内容包含着“三分法”的辩证法,这就为一分为三、三分法、立体思维哲学原理奠定了基础。一分为三、三分法、立体思维哲学原理讲究的是鼎立统一,把斗争与和谐结合起来,认为斗争是万物之父,和谐是万物之母,注重的是融合、和合、和谐。1985年3月10日至16日.香港中文大学召开了一次国际哲学会,主题是“和谐与斗争”。美国耶鲁大学史密士教授宣读了题为《调停、冲突与创造的歧异性》。他认为,冲突通常是二元对立的局面,若能将其转化成为三边关系,就有调停解决问题的可能。我们在国内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国际要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必须以“一分为三”、“三分法”、立体思维哲学原理为指导。
第二,佛教教义主张“中道”,并认为“中道”是最高的真理。所谓“中道”,即所说的道理,不堕极端,脱离二边。小乘佛教一般以“八正道”为中道;天台宗以“实相”为中道;法相宗以“唯识”为中道;三论宗以“/乙不”为中道。主张“中道”,承认“中介”,这就有力地克服了仅仅在对立两极中思维的毛病,从而有助于止恶行善。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过度和不及都属于恶,中道才是德性,……是最高的善和极端的正确。”佛教的“中道”主张,可以帮助人们克服谈“三”色变、见“中”就批以及仅仅在对立两极中思维的习惯,从而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第三,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方面。由于“两分法”与斗争哲学的指导,人们一味地去征服自然、战胜自然、统治自然,结果呢?人与自然的关系恶化,产生生态危机:空气污染严重;水源陷入困境;森林惨遭毁灭;物种不断减少;臭氧层变薄;以及资源危机、人口危机、粮食危机等等。佛教教义主张“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在现实世界实现人间净土,“青青翠竹,皆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这就教导人们要爱护整个世间万物。可见,佛教的主张对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有积极作用的。
第四,在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发展方面。由于“两分法”与斗争哲学的指导,我们在新中国成立后进人社会主义时期.,还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甚至认定:斗则进,不斗则退,不斗则垮,不斗则修。结果呢?斗得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斗争人心丧失殆尽。“文革”虽然结束三十多年,但流毒仍然残存。随着对外开放的进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也在日益恶化:道德沦丧;尔虞我诈;犯罪增多。人与人之间象豺狼。佛教教义主张“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劝人改恶从善,乐善好施,戒杀放生,要求信徒以爱心对待一切众生,不分国土、族类,彼此和睦相处、平等对待、互相尊重、互相关怀、永不间断。可见,佛教的主张对于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发展也是有积极作用的。
第五,在人的身心和谐发展方面。由于“两分法”与斗争哲学的指导,加上转型时期的振荡,使得人们的身心矛盾日益尖锐,造成身心严重失调,甚至出现人格分裂。当今社会上出现物欲横流、思想烦恼、性情暴躁,牢骚满腹、怪话连篇、怨气冲天,焦虑悲愤、悲天悯人、愤愤不平,心灵不平静、心理不平衡、生理不稳定,于是各种疾病也就增多了。佛教教义教导人们做到五戒(其内容前面已有)、十善(身业三种:不杀、不盗、不邪淫;口业四种:不妄语欺骗,不是非两舌,不恶口伤人,不说无益绮语;意业三种:不贪、不嗔、不愚痴),象佛陀那样有大智慧、大胸怀、大慈悲,拥有善心、爱心、真心。这样一来,心灵就能平静、心理就能平衡、生理就能稳定。可见,佛教的主张对于人的身心和谐发展还是有积极作用的。
必须说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主要是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通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不断地化解社会矛盾来进行的。但佛教教义、佛教内容及其体现出来的“一分为三”、“三分法”哲学原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有着积极作用那是必须肯定的。
佛教在我国当今社会上是有益于社会稳定的力量。它教导人们行善积德,使人们的灵魂宁静,人们的社会和谐,人们的世界变成净土。这就在某一方面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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