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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净土的达成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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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崇安

提要

本文先探讨人间净土的意义,此中指出:人间净土必须要有净化心灵的方法被人们实践著,因而在人间就可以达到灭苦的标的,故有别于一般的人天善趣;也就是说,在人间净土中,除了奉行人天善趣的五戒十善外,必须要有定与慧的具体修持方法。然而,在今日复杂而多样的文化、社会、宗教背景下,要如何达成人间净土呢?本文指出能够契合大众的修持方法必须(1)普遍性──任何人皆可采纳,(2)连续性──任何时间皆可适用,(3)直接性──要能对症下药,直接趋入实相,合乎科学,可以立竿见影。在今日科技时代,有什么契机的修持方法满足上述的要求呢?文中指出,释尊当年所教导的直接观察身心实相的缘起法门便是一个非常适宜的方法:以安那般那(入出息念)直接观察自己气息的实相来修定,以毗婆舍那(内观)直接观察自己身心五蕴交互作用的实相来修慧。在这种定慧的具体实践下,人人皆可自净其意。在“心净则国土净”的原理下,人间净土自然可以达成。文中最后,以阿育王时期的印度为例,来说明人间净土。

关键词:1。人间净土 2。安那般那 3。毗婆舍那(内观) 4。阿育王时期

一、人间净土的意义

什么是人间净土呢?人间是指以人类为主的整个生活共同圈,此中至少包含了“六道”中的人类及畜生;所活动的范围,则广及整个太阳系,此中包含了地球、海洋、大气以及太空。因此,人间有“有情世间”及“器世间”二部分,这二部分是息息相关的。净土是指奉行正法的乐土;一般所熟知的净土有(1)阿弥陀佛的极乐世界(西方净土),(2)药师琉璃光如来的净琉璃世界(东方净土),(3)弥勒菩萨的兜率净土。这些净土的一个特色是大众奉行著正法,不断地净化心灵。因此,“人间净土”的实现,便是以人类为主的整个生活共同圈中,要奉行著正法,过著安详和谐的生活。为何要奉行正法,才算净土呢?因为唯有实践正法才能使众生之心清净,心净之后则国土净。在《杂阿含经》中,佛说:

心恼故众生恼,心净故众生净。譬如画师画师弟子,善治素地,具众彩色,随意图画种种像类。[1]

由此可知,只要依循著“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的佛法原则,将自心净化,则众生之间相处和谐,整个环境也跟著弥漫著安详的气氛。因此,人间净土的达成,必须有净化心灵的正法被人们实践著,人们在人间就可以达成灭苦的标的,而不须往生他方净土后才达成;由此也可看出“人间净土”有别于一般的“人天善趣”;在人间净土中,除了奉行人天善趣的五戒十善外,必须要有具体的灭苦方法被人们实践著。人间净土的达成,与正法的实践,其实具有相同的内涵。然而,什么才是正法的内涵及特色呢?这就要好好地检视一下。

二、正法的内涵及特色

正法与非法的区别,在《杂阿含经》中,佛陀说:

有非法、是法。谛听、善思,当为汝说。何等为非法、是法?谓邪见非法,正见是法;乃至邪定非法,正定是法。[2]

此处指出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等八圣道支是“法”。而邪见、邪思惟、邪语、邪业、邪命、邪精进、邪念、邪定则是“非法”。因此,正法的内涵不外是八圣道。八圣道又可归纳为戒律、禅定及智慧三学。这些正法有何特色呢?在《杂阿含经》912经中,佛陀对王顶聚落主说:

聚落主!如此现法、永离炽然、不待时节、亲近涅槃、即此现身、缘自觉知者,为八圣道:正见乃至正定。[3]

此处佛陀指出正法(八圣道)有六个特色,这六个特色在《瑜伽师地论》中,玄奘法师译作(1)现见、(2)无炽然、(3)应时、(4)引导、(5)唯此见、(6)内所证。在《杂阿含经》215经则称作(1)现见法、(2)灭炽然、(3)不待时、(4)正向、(5)即此见、(6)缘自觉[4] 。《瑜伽师地论》卷90解释这六个特色如下:

当知八圣支道法最胜、无罪,谓于现法烦恼有无,善分别故,名为“现见”。能令烦恼得离系故,名“无炽然”。若行、若住、若坐、若卧,一切时中皆可修习,易修习故,名为“应时”。导涅槃故,名为“引导”。不共一切诸外道故,名“唯此见”。远离信他、欣乐、行相周遍寻思、随闻所起、见审察忍,唯自证故,名“内所证”[5]

此中,可看出正法的特色必须如下:

(一)现见(现法):于此时此刻就可看出烦恼的有无,也就是说,在修习正法后,自己的烦恼在此世就明显地由有而无,不断地减少,并不须等到临终或来世才看出来。这种直接而显著的效果,是正法的一个特色。

(二)无炽然:在修习正法后,必然可以达到烦恼的完全去除;去除之后,不会再生出。这是正法的一个直接效果。

(三)应时(不待时节):正法的修习,不待时节的限制,任何时候,行住坐卧中都可修习,因而可以连续地净化身心。

(四)引导(正向、亲近涅槃):修习正法,必可一路走向灭苦的标的,其效果必会呈现。

(五)唯此见(即此见):一直走向灭苦的这条道路,是由佛陀所发现,是一条适用于全人类的法则,就犹如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发现相对论一样,这都是唯一而独特的发现,所发现的是自然的法则。依循著正法才能走向涅槃,这是自然的法则、一个普遍的法则。

(六)内所证(缘自觉):依正法走向涅槃的这条道路,必须由各人亲身体验,而所体验到的也必然是相同的,有其普遍性,就犹如做化学实验、物理实验,依据相同的原则,就会得出相同的结果,有其普遍性。

因此,要想达成人间净土,人们所遵循的正法,必须满足(1)普遍性:任何人皆可采纳,皆可亲身体验,(2)连续性:任何时间皆可适用,(3)直接性:能够针对标的前进,立竿见影,有其实效,且此世就可看到效果。这种开放的观点,佛陀在《大般涅槃经》中即明白地说出来:

阿难!我所说之法,于内于外悉无区别。阿难!如来所说之法,于弟子是无隐秘、握拳不放。

此处指出正法是公开的,对于内道、外道都是可以适用的;佛陀对一切众生都视如己子,毫无保留地将正法传给他们。在经上也可以处处看到佛陀对不同教派的人士开示没有隐秘的正法,他们依之实践也都得到了灭苦的相同标的。

三、正法的实践

在今日复杂而多样的文化、社会、宗教背景下,要如何达成人间净土呢?前面已指出能够契合大众的修持方法必须具有普遍性(任何人皆可采纳)、连续性(任何时候皆可修习)、直接性(此世就有具体的效果),而佛陀当年所教导的正法,便合乎这些要求。但由于时代的演变,佛陀灭后不同宗派间的相亘冲击,佛法中修定、修慧的方法也变得混杂不清了,因此,《毗尼母经》卷3说:

初百岁中,有解脱坚固法,安住于此中,悉能达解义。第二百岁中,复有坚固定。第三百岁中,持戒亦不毁。第四百岁中,有能多闻者。第五百岁中,复有能布施。从是如来法,念念中渐减。[7]

因此,佛法中的戒定慧三学,在佛灭后,修慧、修定的方法依次失落。幸好三藏经文犹在,可供我们在今日依据正法的特色,找出实践正法的方法。正法的内容,不外是八圣道。八圣道中的正语、正业、正命属于戒学。正精进、正念、正定属于定学。正思惟、正见属于慧学。因此,正法的内容,不出戒定慧三学。以下就三学来探讨正法的实践:

(一)戒学

戒学是有关道德生活的规范,但有不同层次的标准。首先,是消极地遵守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及不吸食麻醉品)等五戒。而后经由禅定的训练后,禅修者将警觉到这些外在的杀生、偷盗等行为是来自内心的贪、嗔、痴,每当自己生起贪、嗔、痴的心理时,首先伤害到的就是自己,因此,将道德规范的标准要求做到十善:离杀生、离不与取、离欲邪行、离虚诳语、离粗恶语、离离间语、离杂秽语、离贪、离嗔、离邪见。最后,经由禅定与智慧的训练后,将心中的烦恼不净逐渐清除,这时候高层次的道德生活才能达成,此时积极地行善、布施、护生,同时并没有我相、人相、众生相。由此可知,戒学固然是定学与慧学的基础,但要达成圆满的戒学,又非有定学与慧学配合不可。所以在实践正法的道上,三学必须是整体地实行,也就是说,在日常生活中要不断地奉行八圣道。但要如何使定学与慧学结合到日常生活当中呢?这就要仔细检察修定与修慧的法门是否合乎普遍性、连续性、直接性。

(二)定学

释尊当年所教导的修定法门,先有“不净观”教诸比丘,使之厌离爱欲,命终至少得生天上。依据《善见律毗婆沙》卷10的解说,不净观是配合五百比丘的宿业果报而开示出来的[8] 。其后,释尊便以“安那般那念”(入出息念)作为修定的基本法门,《杂阿含经》802经说:

当修安那般那念。若比丘修习安那般那念,多修习者,得身止息及心止息,有觉有观寂灭,纯一明分想修习满足。[9]

经由修习“入出息念”,可以得到身心轻安,并令寻伺(即觉观)悉皆静息。而要如何修“入出息念”呢?南传《大念住经》说:

盘腿而坐,端正身体,把注意力放在嘴巴周围的区域,保持觉知,觉知呼吸时气息的出入情况。入息长时,他清楚了知:我入息长。入息短时,他清楚了知:我入息短。出息长时,他清楚了知:我出息长。出息短时,他清楚了知:我出息短。[10]

因此,在修习入出息念时,便是观察自己鼻孔入处气息的自然进出,对呼吸的长短了了分明,不被妄想所中断。由於呼吸是时时伴随著自己,因此人人时时可皆观察它的出入,以它作为观察的对象最为方便易行,且在观察中,只是单纯地观察,而不人为地加上想像、观想、数字,只是直接觉察呼吸当下的实相,由此可观察到呼吸粗细与心中烦恼的关连:每当烦恼(贪嗔等)一起,呼吸就变粗,并可发现当下自己就受著折磨。因此,不断地观察自己呼吸的实相,心就能不断地专注,并且觉知到自己的贪嗔习性。为了灭除贪嗔的习性,就要进入修慧。在修定时,以呼吸作观察的对象,可适用到任何一个人,宗教与非宗教的人士皆可适用,因而有其甚普遍性;且何时何地皆可观察,因而有其连续性。所观照的对象是一具体的现象,而不是想像中的东西,是落足在当下的实相上,有其直接性,因而不易落入自我暗示等歧途。将这种观察实相的觉知力提升后,便可直接用去观照身心五蕴的实相而步入修慧。

(三)慧学

释尊当年所教导的修慧法门,以“毗婆舍那”(内观)直接观察自已身心五蕴的实相,《杂阿含经》中明确地指出要直接观察自己的五蕴,举例如下:

当观色无常,如是观者,则为正见;正见者则生厌离,厌离者喜、贪尽,喜、贪尽者说心解脱。如是观受、想、行、识无常,如是观者,则为正见;……[11]

色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即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如是受、想、行、识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即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圣弟子如是观者,于色解脱,于受、想、行、识解脱,我说是等解脱于生老病死、忧悲恼苦。[12]

诸比丘!我于五受阴,不如实知味是味、患是患、离是离者,我于诸天若魔若梵、沙门婆罗门、天人众中,不脱、不离、不出、永住颠倒,不能自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诸比丘!我以如实知五受阴,味是味、患是患、离是离,我于诸天若魔若梵、沙门婆罗门、天人众中,以脱、以离、以出、永不住颠倒,能自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13]

以上三段经文,明显地指出要直接观察五取蕴(五受阴)本身的无常、苦、非我;如是观察才是正见、真实正观。释尊更指出要如实知“五取蕴”的爱味、过患、出离才能成佛(得无上正等正觉)。在身心五蕴的运作过程中,对于五蕴中的“受蕴”要给予特别的重视,因此经上又说:

于眼正观无常,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正观无我。如是乃至意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正观无我。比丘!如是知、如是见,次第我见断、无我见生。[14]

以我于诸受、受集、受灭、受集道迹、受灭道迹、受味、受患、受离如实知故,于诸天世间魔梵、沙门婆罗门、天人众中,为脱、为出、为脱诸颠倒,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15]

以上指出在根境接触下,产生了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对这些受在缘起过程中的集、灭,以及味、患、离等要如实知,如此才可以灭除我见而成佛。故知佛法中的慧学,要以照见五蕴的无常、无我为其入手处,且要以受蕴为一要点。在这个直观的过程中,远离想像、臆测、幻想,只是如实地观察当下的身心实相。

由于所观察的身心五蕴是大众所共通的,因而修慧时,以每人的五蕴或受蕴作自己直接观察的对象,是人人皆易于采纳的,合乎普遍性。如果以某一神祇或咒音作对象,就有了宗派之分;如果只以理性去思考无常、无我,则只是落在“思所成慧”的层面上,而未进入体验实相的“修所成慧”。

由于每人各有其五蕴,因此,在任何时刻都可以用来照见其无常、无我的性质,也就是说,任何时刻都可以用来修习自己的智慧,不断地警觉到自己身心的无常、无我,因而,合乎连续性。

由于每人的烦恼都是来自对自己身心的执著,现在直接以身心五蕴作观照的对象,在禅定的配合下,看清身心五蕴的无常、无我,因此是对症下药,直接趋入实相,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因而,合乎直接性。

在今日的科学时代,注重观察与实事求是,因此释尊当年所提出的直接观察自己身心五蕴的方法,是非常契机的。每人不断地去观察自己身心的实相,不落入幻想与想像,必可看清自己无常、无我的特性,从而去除了我执,净化了心灵,这便是“自净其意”最直截了当的路径。将合乎上述戒定慧三学的正法推行开来,必可达成人间净土。

四、阿育王施行正法的实例

将正法推展开来,并使大众过著安详和谐的生活,并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我们可以由阿育王时期所刻的石柱上的记载,来了解印度阿育王在佛灭后二百多年成功地施行正法的情形。

阿育王在位的年代约为西元前268年到231年,其名字在石训上称作“天所亲王”。他将“正法”勒令刻于印度各地岩石或石柱上,是为了使庶民奉行正法。今先探讨他所施行的“正法”具有什么内容,兹摘录石训如下[16]:

(1)我之礼敬与皈信佛法僧三宝如何,诸大德当有目共睹,知晓一切。诸大德乎!佛陀所述说者,皆属真言善语。我尝思之,我人欲使真实的“正法”永存人世,须有其行法步骤。我敢为诸大德前而言曰:凡所有僧尼,对于下列正法要点,宜沉思谛观,历久不懈。[1]笃守戒律,[2]高尚生活,……[7]研究佛陀对罗怙罗所训有关虚妄之事。在家男女信士对于经论宜研究而回向。

(2)庶民在其疾病,或其子女婚嫁,或于分娩,或出外旅行之时,施行种种礼拜,在此等或相似之节日,庶民举行极多之礼拜或祭祀,尤其妇女所施行之各种不同礼拜,实庸俗而毫无意义在也。……另一方面,若举行与“正法”有关之礼仪,则其结果必善。所谓与“正法”有关之礼仪,系包括善待奴仆,尊敬长辈,爱护生物。

(3)凡为官史者,不能以公正之心处理民事,实因下列意向所致:嗔恚、怒恨、凶恶、轻率过急、缺乏忍耐、懒惰与疲劳。因此,汝等宜勿染及上述恶习。

(4)人能履行正法,功德无量。惟正法所含容者如何?正法具有甚多之德行,如慈悲、自由、诚实与真纯等。

(5)凡人对于世事应作如是观:“暴行、作恶、愤怒、嗔恚,皆足以导致我人入于罪恶之途。我人应于上述情欲之发生而洁身自爱。”人人应深思谛观,我作善行不但为此一世,且顾及来世也。

(6)我尝思及,所谓正法作业与正法履行,乃包括慈悲、自由、真实、纯净、雍容与善等项。更企求此等德行,被大众所善用。

由上列训文中,可明显看出阿育王所推行的正法便是佛陀所教导的八圣道,也就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对于婚嫁、疾病、节日所举办的习俗祭祀,认为毫无意义,这点也是合乎释尊当年的观点。阿育王推行正法是广及各阶层、各宗派,由下列石训可以看出:

(1)今者,我颁布此一公告,旨在不论贫富之人,宜为“正法”奋力以赴;即居于域外之民,亦当知晓实践,永恒不懈。我所希望者,庶民对于“正法”之实践宏扬,与时俱进,能有加倍之效。

(2)凡各宗教教徒应当知晓:天所亲王所注重者,在于“正法”能在各宗教阶层发扬起来。

(3)我尝思及,如何使人民获得欢愉,不论彼等为我之亲属,或居于附城及边疆地区之人,其唯一之道,只有实行正法,才能使众人获得欢愉。我乃依此而行,永远为之。依同样之方法,我细观所有各阶级人民,亦唯有实行正法,方得快乐。此外,我对所有各宗各教,无不同样礼敬之。

(4)我将正法在人民社会施行,依持下列二种方法:一即依据正法作种种限制,一即依据正法道理而宏扬之。惟前者效果有限,后者效果殊大。

上列石训中指出,正法要施行到各种阶层,甚至各种宗教,这也明白显示“正法”必须是具有普遍性的,是人人皆愿意接受的,且实行之后必会得到快乐。阿育王所施行的正法有二部份,一部分是使人民遵守法规(Dhammani yamani)是消极性地遵守正法的约束,例如不杀生;一部分是积极地实践正法的禅修(Nijhatiya)[17],因而能主动爱护生物。所以说“前者效果有限,后者效果殊大”。由于阿育王也推展了正法的第二部分,使印度各地充满安详与和谐的气氛,石训上说:

(1)因天所亲王告示“正法”之实施,过去数百年以来,以天车天象与夫地狱火烧、天庭快乐所示于人民而未获效果者,今则人民停止杀生、爱护动物、孝顺父母、礼敬尊长。

(2)天所亲王不仅在其本土内获得以“正法”服人的目的,而且远在边疆以外之地,如安谛约伽所统治之耶婆那,与夫在耶婆那以外,杜罗摩耶、安谛基尼、摩伽、阿黎陀罗四王所统治之地,再向南如拘陀、邦地及多摩罗泊尼所居之地,皆被“正法”所降伏。

(3)在我即位后二十六年述此有关正法之训:我人若非笃爱正法,严于自制,尊老敬贤,畏惧罪恶与夫热心从事正法之履行,则实难获得今生与来世之欢愉生活。诚然,因我之笃信正法与爱慕正法,所有人民对于崇尚正法,亦日渐加多矣。政府中,上中下级官吏亦遵奉正法并履行与正法有关之职责,进而使他人亦同样为之。

阿育王推行正法的实效,由上列训文可以明显地看出来,除了印度本土之外,其邻国也都奉行正法。而正法之所以能被奉行,实因其普遍性──能被各宗派的人所接受,及其直接性──能得到此刻心灵的净化,获得立竿见影的效果。由此也可看出,真正的“正法”必须不落入宗教外表的各种仪式、祭祀,只有超越这些形像的执著,才能为各种教派所接受。阿育王之能推展正法成功,主因在于正法是以净化内心为实质的内容,而不在外表的仪式及门户之见,其次则在于“正法官”的协助推动,石训上记载著:

(1)在我加冕后之第十三年间,乃设置“正法官”之位置。此等“正法官”掌理在各宗教中建立正法,宏扬正法,以及对于皈依正法之耶婆尼人、柬波迦人、乾陀罗人、罗须梨伽人、贝多耶尼人,暨居于帝国西陲之人民等,注意其福利事业。正法官等不但负贱民阶级、商贾农民之福利事业,而且对于婆罗门族、皇族等亦然。

(2)驻于帝国边境之正法官,自亦同样履行前述之职责。彼等应守之官规,为依正法而治民,依正法而执行法律,依正法使民乐,依正法而护人民。

(3)所有正法官之职责,在使出家禅修之士与夫在家信士,有所获益。同时正法官之职务,亦兼及各宗教事务。我曾经规定若干正法官应专门负责僧伽事务;若干正法官则负责婆罗门与阿耆毗伽教团事务;又有些正法官则专负耆那教教务;其余则负其他各宗各教事务。

(4)为了人民之如何履行正法,我曾建立石柱,将训文镌刻其中,并委派正法官,掌理正法弘扬事宜,此外更将正法公布之。

由上列训文可以看出,阿育王以“正法官”来推行正法,使出家众及在家众接受这超越宗教的正法,并且获得实际的利益,由此可以看出,政治家们都必须奉行正法,才易达成人间净土。经由阿育王的推展正法,其效果明显地泽及印度及其邻国。这个事实,在《善见律毗婆沙》卷二中也有所记载[18]

(1)末阐提至罽宾、揵陀罗国中,为诸人民说《读譬喻经》,说已八万众生即得道果,千人出家。

(2)摩诃提婆至摩醯娑慢陀罗国,至已为说《天使经》;说竟四万人得道果,皆悉随出家。

(3)勒弃多往婆那婆私国,于虚空中而坐,坐已为说《无始经》,说已六万人得天眼,七千人出家。

(4)昙无德往阿波兰多国,到已为诸人民说《火聚譬经》,说已令人欢喜,三万人得天眼,令服甘露法,从刹利种男女,各一千人出家,如是佛法流布。

(5)摩诃昙无德往至摩诃勒吒国,到已为说《摩诃那罗陀迦叶本生经》,说已八万四千人得道,三千人出家,如是佛法流通。

(6)摩诃勒弃多往臾那世界,到已为说《迦罗摩经》,说已臾那世界国七万三千人得道果,千人出家。

(7)末示摩、迦叶、提婆纯毗、帝须、提婆往雪山边,到已说《初转法轮经》,说法已,八亿人得道。大德五人,各到一国教化,五千人出家,如是佛法流通雪山边。

(8)须那迦、郁多罗至金地国,为人民说《梵网经》,说已六万人皆得道果,复有受三归五戒者,三千五百人为比丘僧,一千五百人为比丘尼。

由于正法是放之四海皆准的,因此阿育王所派遣的末阐提、摩诃提婆等大德到邻国后,当地的人民都接受了正法。由于阿育王推展正法的成功,使我们相信人间净土是可以达成的。由阿育王的众多石训中,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知道,在佛灭二三百年时,只有“正法”而没有大小乘之分;在正法中,没有仪式、祭祀这些表相之事,而只是重在不断地“自净其意”。在正法五百年之后,种种观想、想像的技巧加在正法修定修慧的法门上,结果,正法的普遍性、直接性便日渐丧失了;步入像法、末法时期后,印度本土便不再有正法了。今日,只要再重新推展释尊当年所教导的“正法”,必可在人间建立起净土来,因为毕竟正法是一个普遍的真理,只要依之实行必可得出相同的效果。

五、结语

由前述阿育王的实例,我们可以看出要达成人间净土,必须推行符合“正法”的禅修:

(1)以五戒为戒律的基础,

(2)以单纯地观察自己的呼吸来修定,

(3)以观察自身感受的生灭无常来修慧,不断地“自净其意”。

在今日注重观测及效率的科学时代,只要社会团体积极地在各地区推动上述之禅修方法,人人将注意力移到自己的身心上,作单纯而深入的观察,如实地体验无常、无我的真理,那么,一个充满安详与和谐的净土,自然就会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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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笑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