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海法师“六和舍”的和谐思想研究
能海法师“六和舍”的和谐思想研究
刘兴恩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成都 610071)
摘要:新中国第一届佛教协会副会长释能海,是一位修习藏密格鲁派的大师,他不但精通显密佛法,而且还是一位爱国僧人。他一生对弟子要求严格,自己也始终严格遵守戒律,而且特别重视僧团内部的团结与和谐,主张建立“六和相亲”的僧团组织,认为僧团不和就是法灭的先兆。特别是他关于“六和合”的思想,对于当前我们“和谐社会”建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能海;和合;六和合;和谐社会建设
中图分类号:B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176(2008)02-0009-06
和谐思想,在中国古已有之。儒家主张“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川和就是不同元素的结合并和谐共存。“保合大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阴与阳的和谐,主观与客观的和谐,乃至意识与物质的和谐,是达到完美形态的重要条件;以天地为大宇宙、个人身体为小宇宙的“天人和合”的和谐思想则是道家哲学理论的基础,他们认为“德者,成和之修也”,修行达到了和合的境界,就是“德”。
佛教更加注重和谐思想。现在我们在婚礼喜庆之日,经常还可以看到主人家厅堂或新人的花烛洞房中悬挂有和合神的画像,这两位神一位手持荷花,一位捧圆盒,以蓬头笑面的僧人形象出现,他们手中的荷花与圆盒代表着“和(荷)谐合(盒)好”,这两位神就是唐代诗僧寒山与拾得。据说这里面还有个动人的故事,相传两人亲如兄弟,共爱一女。临婚寒山得悉,即离家为僧,拾得亦舍女去寻觅寒山,相会后,二人俱于天台国清寺落发出家,清代雍正时被追封为“和合二圣”。
以上是佛教和谐思想的一个典范,能海关于和谐思想的论述集中表现在“六和合”之中,下面我们将详细探讨。
一、和合略释
“和合,就是团结,要将散沙般的佛教徒团结起来,组成有纪律有精神的僧团,共同卫护三宝,使三宝久住于世;无论出家佛子、在家菩萨,都一心一意地向三宝上着眼,打破世间一切门户之见和自私自利之心,这就叫做和合”。
因此,“和合”,也就要求僧团内部僧侣之间要和谐共处,以维持僧团组织的团结和稳定。
我们常把僧团组织称为僧伽。僧伽,是梵语Sam%gha的音译,意译成汉语就是“和合众”,也就是说,僧团就是出家人和谐共住的组织。佛教把破坏僧伽团结和谐的“破和合僧”行为,规定为永堕无间地狱而没有出离之期的“五逆罪”之一,可见其对和谐的重视。
能海以为,“没有和合,就没有僧伽;没有僧伽,就没有佛教”。这是因为,佛教、佛法要常驻世间,离不开荷担如来家业的比丘僧团的住持弘扬,而僧人之间的和谐共处又是僧团得以维持存在的前提条件,所以“和谐”二字对于佛教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那么,如何才能达到和谐呢?当然不是说说就可以做到,也不是单凭个人的力量就可以办到。总的来说,一方面需要全体僧人都能认识到住持佛法的重担在肩,任重而道远,使每一位僧人都彼此全身心地“和合”,才能继承释迦如来的事业并将它发扬光大。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得如火如茶的今天,我们必须牢记“落后就要挨打”的教训,只有我们的国家实现富强、民主、文明,我们才能在世界人民面前挺直腰板,做一个不卑不亢、堂堂正正的中国人。要实现这个目标,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认识到,要富强唯有发展,要发展唯有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一个混乱的甚至战火纷飞的国家是不可能专心于发展的,所以当前的任务,一是要和谐,二还是要和谐!另一方面,除了理论上的认识之外,每位佛弟子还必须有“至诚恳切”的慈悲心。前面说到僧团是正法久住的执行者,和合又是僧团存在的前提,而慈悲心却是和合的基础,它们之间有如下关系:
慈悲心→和合→僧团→佛教
正如能海所说,“现在有一部分僧伽,明白了自已的立场,终日谈和合,终日想和合,而终日不能和合;或虽有暂时的和合,而不能彻底的和合,就是因慈悲心太薄的原故。”
为什么说慈悲心是和合的基础呢?因为慈悲的概念就是“与乐曰慈,拔苦曰悲”,即给予众人快乐,解除众人痛苦。有了这种心,僧人之间自然就能够彼此互相谦让和包容,达到和合的和谐境界。
慈悲,引申到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就是要求每一位共产党员和干部都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作人民的公仆,为人民解决实际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要全社会每个人都要有“自苦他安乐”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就如我们可敬的解放军边防战士的那句经久不衰的豪言壮语“亏了我一个,幸福十亿人”,这就是典型的“拔苦与乐”的慈悲精神,就是现实生活中普渡众生的大乘菩萨!
二、实现和谐的六个方面
六和合,即指在身、口、意、戒、见、利六个方面都要达到和谐。按圣凯法师的总结,“六和合”就是指“见和同解、戒和同行、利和同均……意和同悦、身和同住、语(口)和无诤”。下面就一一加以论述。
(1)身和。这是说在日常生活中,做到谦恭有礼、上慈下孝,相互之间能够和谐相处、和合共住,“如下座对于上座,要礼拜问讯,服劳让道,推座承事等恭敬身业;上座对下座,也有慈祥爱护等种种身业”。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要做到尊老爱幼、长幼有序。
联系到现实中,弟子对师父,晚辈对长辈,应该尊敬承侍,所谓“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做后辈儿女的,看见父母扫地,接过扫帚来自己做;有好吃的,先拿给父母长辈吃;见到长辈上级,主动打招呼问好;公交车上,主动为年老的人让座……,如此种种。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另一方面,长辈对晚辈,上级对下级,也应该慈祥爱护。比如说,领导对职工所犯的一些无伤大雅的错误,就不能小题大做,而应该从爱护下级的角度出发,以教育为主,不能动不动就生硬地呵责训斥、批评处分,甚至开除。毛泽东也说过,对待同志在工作中所犯的错误,既要惩前毖后,又要以治病救人为主,这就体现了对同志的爱护。
我曾遇到过一个老人,他一上公交车就对一个小伙子说:“你应该站起来给我们老年人让座!”,这就不是慈祥爱护的态度了。诚然,我们提倡上下和谐、尊敬师长,但这是一种美德而不是义务。和谐本是自觉自愿的,正如孔子所说的“色难”,在前面这种情况下,小伙子被动地让了座,但是脸色却也相当难看,试问就算坐上了这个座位,你心里会很舒服吗?这样肯定是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和谐的!
以上所说身和,是通过长幼尊卑间自觉的互相谦让亲近,以达到上下和谐。
(2)口和。就是在言语中避免犯口业,彼此融洽相处,不起争执,如“称赞有德,远离恶语,规劝过失,学问互相学习,犯罪互相忏悔都是”。
也就是要称赞人家的德行,不恶语伤人;别人有了过失,应该和颜悦色地劝导;在修习佛法的过程中,相互之间应该取长补短,违犯戒律(指非根本戒)之后应互相忏悔还净,不能动不动就打小报告,因为按佛制,犯了某些小小戒后可以向某一位清净比丘忏悔,即可还净。
下面仅以“称赞有德,远离恶语”为例来看能海在生活中是如何“口和”的。据弟子任杰回忆,“我每次带沙弥出去,临行见师时,师总要对沙弥说:‘不管到哪个寺庙,都要……多看别人的功德,不说他人过失’”。
一方面他要求要多看别人的功德,另一方面却从不允许宣扬自己的功德。他听说成都有个居士办《佛化新闻》要刊登些他弘法的功德事迹,就说:“能海有什么过失,尽管刊登,你认为是功德的概不准登。”他经常教育弟子,“哪有自己称颂自己的?别人怎么说,我们无法干涉,但绝不能自赞毁他!”。
好一个“哪有自己称颂自己的?”!好一句“绝不能自赞毁他”!如果生活中人人都能这样,定会少了很多争论,多出几分和谐!当然,这并不是意味着对不正之风的视而不见,以及对任何事都总是抱着息事宁人的和事佬的态度,而是要求我们在生活中注意说话做事的方法,以悉心开导、和气商量为主,养成对事不对人的客观公正的办事作风。
(3)意和。僧人之间,彼此能谦虚和睦,不固执己见来违逆众心,使大家都能高高兴兴地一起相处,称之为意和。总之一句话,就是在僧团内部能保持意见的基本统一。
能海说,僧团内部因为意见不和而生出是非之事的例子多得不胜枚举。上下的意见不和,所以清众与班首闹,执事与和尚闹,维那与纠察闹;学教的意见不和,所以此派与彼派闹,此宗与彼宗闹。这么一来,佛教的是非就多了,佛教本身也就有生命危险了!他语重心长地说:“希望大家不要这样吧!”
当然,我想能海“意和”的本意并非要求每个人的意见完全一致,而是应该“和而不同”,即此宗与彼宗、此派与彼派是允许同时存在的,每个宗派也可以有不同的观点,但是不能因此而诋毁别的宗派,而应该在坚持佛陀基本教义理论的基础上,保留各宗自己的观点。
现实中有很多人总是羡慕西方国家的民主自由,抱怨中国搞集权制。其实他们是把实际操作中的个别专制现象扩大化,认为整个中国都是专制,就如盲人摸象一样,摸到腿的人就认为大象像一根柱子,这就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中国多年来就坚持民主集中制,即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虽然没有实行完全的民主制度,但这是由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我国是一个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直接过渡而来的社会主义国家,没有经过资本主义资本积累的阶段,因此存在着东西部的差距、城乡间的差距以及产业结构和文化发展程度上的差距,而且我们还是一个人口大国,如果要完全实行民主,那么按西方的议会制来产生一个省长,至少也得三年时间,这样一来,我们还有时间搞建设求发展吗?
所以,意和二字实属必要。全党、全国人民都必须统一思想,统一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致力于经济建设的思想之下。谁要是破坏这个和谐统一,每一个中国人都不会答应!当然,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灵活处理,但必须坚持原则上的“意和”,即“意见可以保留,思想必须统一”。
(4)戒和。就是对于佛陀制定的戒律,佛弟子彼此之间能依法受持,同修同学,共证涅盘。
①能海继承宗喀巴大师阐教宏律的宗风,一直主张严净戒律,到后期时由于正值新中国成立,社会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深知在这种情况下,要使僧团能在新的形势下安然无恙,必须把弘扬戒律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1954年,他就在五台山吉祥律院对弟子清定说“时至今日,要使正法久住,必须注重戒律!”
俗话说,“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有了戒律,就能成立如法僧团,有了如法僧团,佛法才能住世,佛教才能存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就要求完善法制建设,推进民主进程。
中国实行了2000多年的人治,而且其余毒还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可喜的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实现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功,党和国家领导人已经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个问题,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到了江泽民主席时,更提出了颇具中国特色的法治与德治相统一的治国方略。现在,胡锦涛总书记又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
由我国治国方针发展的过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佛教戒律理论的影子。依法治国要求一切以法律为准绳,规定了客观上不能做什么,体现了戒律中的“止持”;同时再强调以德治国,那是引导我们主观上自愿去做什么,则体现了戒律中的“作持”。“止持”和“作持”,完成了佛教戒律的统一;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则完成了客观和主观、被动与主动的统一;构建和谐社会,则使它们合二为一,变成了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体现了党对马克思主义治国理论的继承与伟大创新。
和谐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也应该是一个德治的社会。
②对于戒和,能海还认为必须“依法受持”,就是要求僧人在持戒时做到两点,一是“不杂”,二是“不冗”。
所谓“不杂”,就是在理解戒律时,不能渗杂自已的意见,戒律如何说,僧人就如何做;所谓“不冗”,就是不要在戒律之外,又自作主张地另外增加种种仪式条款,因为只有佛陀本人才有权制定戒律。
做到了以上两点,才能消除歧义,使对戒律的理解不至于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也只有这样守持戒律,才能算是一个真正“依法受持”的合格比丘。
现实中我国的法律只有全国人大以及地方各级人大才有权制定,我们普通人就只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就行了。每条法律已经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作为执法者与守法者,我们不能按自己的主观想法去理解甚至曲解它,这就是不杂。
现在有很多地方政府和机构,喜欢制定本范围内的条条款款,而且觉得越多就越制度化,就越能表现本单位的法制化和系统化程度高,这就犯了繁而冗的毛病。诚然,就如佛教除了戒律之外各寺庙组织还可以有自己的具体管理制度一样,地方各级政府机构与其他单位团体也可以制定不违背法律的适用于本系统的制度。但是,正像清代学者焦循在《使无讼解》一文中所说,“法愈密而争愈起”,法律的杂冗可能会导致王夫之描述的“法愈密,吏权愈重;死刑愈繁,贿赂愈章”的后果。生活中能时时、事事皆有法可依固然是件好事,但法律的杂冗也必然会扩大官员的自由裁量权;法律过于浩繁,还容易出现重复与互相冲突。
因此,我们应该在法治建设中努力避免“冗”这个问题。只有做到“不冗”,才能让社会成员不会产生一种整天僵硬地生活在条条框框中的烦闷,才会真正地实现法治与德治下的生动活泼的和谐社会。
(5)见和。指比丘大众所证悟的真如理性,也就是认识宇宙人生所得出的真理和佛陀所教一致,是相同的,而且只有一个。
能海说,“世间的见,都是不正的”,是倒见、妄见和邪见。如世人颠倒执着,以人间的吃喝享受为快乐,而佛教认为它是妨碍修道涅盘的地狱深坑;他们妄执世间万物为真,而佛教则认为诸法缘起性空;世人随便产生一个念头,都包含了贪嗔痴毒等邪见,与清净佛法相乖违。因此,对世间的认识必须要持正见、真见和净见,而不被一切邪见所诱惑,如果每一个僧团成员都能做到这样,那就是“见和”。
以现在的观念来解释,所谓“见和”,就是要全社会形成一个“共同精神”,使人们在思想道德等方面能趋于一致。一个团队或社会,其成员的思想因为不同的社会分工可能会迥然各异,但是必须遵守基本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和团队精神,才能保证团队的生命力与在动态活动的变化中应该保持的静的稳定性。
就大搞经济建设的当前中国社会来说,促进和谐社会形成的“共同精神”就体现为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八荣八耻”,坚持了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它引导人们摆正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确立了社会主义中国全体公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这就是“见和”,就是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
“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含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而且,它既要求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又要求体现时代精神;既立足本国,又要面向世界;既要把握今天,又要面向未来。
作为和谐社会的“共同精神”,“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还着重体现了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以前,我们过多地把精力都用在了吸收外来文化的精华,比如说西方的现代科学技术、资本主义的民主自由等等理念,却忽视了对传统文化的发展,特别是十年浩劫的灾难,使我们的民族文化几乎发生了断代。被我们忽略的老祖宗,现在却被韩国日本等东南亚国家捡起来,孔孟之道、老庄之道,被别人奉为上宾,“国学”成了一个空洞的学术名词,想起来就叫人痛心!
令人欣慰的是,我们党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就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丰富资源。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
他的这一讲话,高度肯定了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也指明了今后文化建设的方向。其实,传统文化才真正是我们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源泉与动力,才是构建和谐社会所需“共同精神”的最根本组成部分。只有在这一“共同精神”的指引下,遵循“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我们才能更快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和谐社会。
(6)利和。是说“凡有利益的事情,能如法共分,乃至粒米同餐,毫不自私”。也就是说,在僧团内部实行最原始的共产主义,有饭同吃、有衣同穿,决不自私,而且除此之外还进一步要求僧人应该布施和慈悲,这样才能增进内部乃至与世俗社会的团结与和谐。
利和,讲究的是利益分配上的合理原则,这也是当前建设和谐社会所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之一。
不论是将来的共产主义,还是现阶段的构建和谐社会,甚至是古人所设想的大同社会,实现利益上的合理分配都是这些美好蓝图所勾勒的最终目标之一。
我们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实现合理分配还有一定的难度,因此,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先富与共富的理论,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最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正是这一目标过程中最关键的一个阶段。
历史上频繁的农民起义,最终都是为了一个“均贫富”的口号揭竿而起。现在我们正处于“允许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阶段,这一时期必然会出现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势,因此,由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来调节社会收入、实现利益分配上的基本均衡,就成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最根本目标。如果贫富差距过大,必然引起社会动荡,那就谈不上和谐社会了。
三、结语
以上能海关于和谐社会的“和合”思想的六个方面中,戒和、利和与见和,分别体现了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即政治(法律)上高度民主、经济上高度富强、思想道德上高度文明;身和、口和与意和,则是具体表现,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践而行之的方方面面。
如果我们能以“六和合”的思想来理解并实践党的和谐社会理论,那么建设和谐社会实际上就是我们身边的一言一行、一人一事、一草一木,就在我们生活之中!(摘自《五台山研究》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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