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科学的本质对立与功能互补
宗教与科学的本质对立与功能互补
刘立夫
1、宗教与科学关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尽管基督教与近代科学之间有过一段特殊的恩怨,人们往往将这一段历史视为宗教与科学关系的典型,但过分强调这种关系是片面的。由于近代科学发源于西方,宗教与科学的矛盾最先在基督教国家爆发,加上西方文化的基督教背景,西方学者往往是以基督教为中心来关注宗教与科学的。基于人类宗教文化的共性,这种研究的方法论意义是不能否认的。但是,如果我们将基督教与科学的关系视为一切宗教与科学关系的普遍特征,就会以偏概全,忽略个时代、各个地域的文化差异,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科学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科学不仅指自然科学,也包括社会科学,在时间上还可以划分古代科学、近代科学和现代科学。狭义的科学则专指自然科学,而且以近代实验科学为其标准形态,将古代的经验科学视为“前科学”或“准科学”。宗教可能比科学更为复杂,因为自古以来就没有那一种宗教称之为“标准的宗教”,而其他的宗教称之为“非标准的宗教”。我们可以在时间上区分古代宗教、近代宗教和现代宗教,或者区分传统宗教和现代宗教,在地域上可以区分部落宗教、民族宗教和世界宗教,另外,从形式上还可以区分自发宗教和人为宗教、多神教和一神教,但是,宗教的复杂性在于,无论是现实还是历史上的宗教现象都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各种宗教现象不但是千差万别的,而且通常是相互排斥的。所以,认为“所有的宗教都是一回事”的说法即使不是出于对宗教的无知,也是出于对宗教的偏见和歧视。正因为如此,一些学者宁愿称宗教不是什么,而不愿意说宗教是什么,甚至不愿意对宗教作出严格地界定。从这样的立场出发,宗教和科学关系就会变得微妙和复杂起来。
首先,从宗教的多样性来看,并非所有的宗教都与科学发生过冲突。在宗教、哲学、科学一体化的前科学时代,科学既不是独立的社会力量,亦非独立的学术专科,科学或孕育在哲学的襁褓之中,或依附于宗教,成为“神学的婢女”,在这种条件下,宗教、哲学、科学相互为用,宗教吸收了科学的某些成果,而科学也因宗教而强化和发展。有人主张,宗教从一开始就阻碍了科学的发展,这是没有根据的。因为科学的发展源于人类的需要,不是单独由那一个因素来决定的;不要以为没有宗教的“阻碍”,人类甚至在原始社会就立即出现了发达的现代科学,这是理想主义者的一厢情愿。严格地界定宗教与科学的冲突,那只能等到科学从哲学和宗教中独立出来,即近代自然科学的诞生,在此以前,不管宗教与科学是冲突还是融合,其意义都得重新估价。事实上,包括道教、佛教在内东方宗教,几乎都不存在与科学爆发冲突的问题。这并不是因为东方没有发展近代的实证科学,而是东方的宗教不同于西方的上帝信仰,它们不一定有“创世说”。中国道教与科学曾一度结盟,出于长生成仙的信仰需要,道教曾将中国古代的医学、方技、哲学统统纳入仙学的体系,中国传统的科学知识在道教的信仰主义中得到了强化和发展。而佛教是以“缘起性空”为其哲学基础的,它超越了神的观念,因而往往被人称之为“无神的宗教”;佛教为了“普度众生”的需要,将所有的学科分为“内明”和“外明”,外明包含了一切世俗的学问,而内明则是佛教的专利,佛教要求其信徒兼习内外两种学问,所以佛教包容了科学。
其次,从广义的科学定义来看,并非所有的科学学科都排斥宗教。不可否认,近代以来的社会科学、尤其是哲学主要是以近代自然科学的理性主义精神为依托的,在对待自然万物的态度上,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是同步的,因而否决了宗教的超自然的神意。但是,社会领域毕竟不像自然领域那样具有某种整齐划一的“规律”,它们的研究对象和方法不可能是同一的。在文学、艺术、道德等社会科学领域,人们不仅不会讨论上帝是否存在的问题,还有可能从宗教中发掘对自己有用的因素。另外,即使在自然科学中,也并非每一门学科都与上帝发生冲突。近代自然科学中的天文学和生物学因为与《圣经》的创世主张产生了尖锐的矛盾,遭到了罗马天主教会的强力干涉。但是,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不仅仅只有天文学和生物学,化学、医学、几何学、心理学的发展而也很突出,但基督教会并没有对任何科学发现都进行干预,教会只关心《圣经》的教义是否遭到损害。
最后,人们发现,即使是同一种宗教,它与科学的关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基督教有三大派别,即天主教、东正教、新教,天主教会在科学革命时代曾经大兴“科学狱”,迫害科学家,阻止某些新兴科学成果的传播,罗马宗教法庭因伽利略支持日心说而将其软禁,对布鲁诺则处以火刑,这些铁的事实无疑证明了传统基督教天主教会在科学上的顽固守旧、排斥异己。然而,在东正教、新教等派别那里,情况却不一定如此。到了20世纪,随着科学实证主义弊端的显露以及唯科学主义的破产,基督教与科学的关系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基督教与科学之间的激烈对抗逐渐成为历史,基督教与科学之间更多的是对话,而不是对抗。基于上述原因,剑桥科学史家约翰?布鲁克指出,科学和宗教之间的关系既不是绝对冲突的,也不是绝对和谐的,更不是无关的,历史上的宗教与科学的界线常常发生变化[1]。这一观点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基督教与科学关系的历史,对于分析世界其他宗教与科学的关系也有借鉴和启发意义。
2、宗教与科学的本质对立
科学研究的任务就是要从事物纷繁复杂的具体现象中发现规律,找出共同的本质,对于宗教的研究也不例外。我们不能因为各种宗教现象的非统一性,以及科学本身的复杂性,就断定科学与宗教的关系无任何规律可言,永远停留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层次上,永远只能进行现象性的描述。我们能否在一般意义上讨论宗教与科学的关系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所谓一般意义,也就是从本质上探讨宗教与科学的对立统一关系。宗教与科学的本质对立,主要表现在世界观的对立。宗教神学本质上是以信仰超自然力量为核心的信仰主义体系,它相信超自然的上帝或神灵主宰世界,用超自然的原因去说明世界,把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归结为神的意志和表现[2]。在这一点上,西方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首当其冲,它们都是一神教,不仅坚信上帝或真主创造了宇宙,而且坚信上帝或真主主宰着宇宙,天地万物、人世间的一切都会从神灵那里得到最后的说明。有些宗教,如佛教虽然否定了神灵的创世和主宰世界,但对“涅槃”、“心性”的信仰仍然是超自然的。而科学,特别是以近代实证科学为标准形态的科学,本质上则是反映客观世界的性质和运动规律的知识体系,它把一切研究对象都视为不依任何人的精神或神的意志而存在的客观实在,它们的产生是基于事物本质所决定的自然原因,它们的变化服从于客观规律。真正科学的知识不承认有任何超自然的力量及其对世界的作用,也反对用超自然的力量和原因去说明世界的任何现象及其发展进程。在对事物的说明和理解中,如果引进超自然的力量和范畴,那就不再是真正的科学。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和科学是根本对立的,或者说,宗教和科学的信仰方式和理解方式是有根本区别的。
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统一的,宗教和科学的方法论属于两个完全不同解释系统。近代实证科学是对传统经验科学的革命,它以可控性实验取代经验观察,以数理逻辑取代对事物因果性的猜测,这一方法论的转变导致了科学与哲学、宗教的重大决裂,人们通常认为科学从此独立。在此以前,科学、哲学、宗教在根本的思维方式上并无两样。比如亚里士多德把最后原因、对终极目标的探求作为自然研究者的最高使命,这种传统科学的理解方式导致了古代的科学、哲学和宗教的最终合一。而近代英国科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法国哲学家笛卡尔等人则采取了另一条路线,放弃了第一因和目的因的思考,把注意力集中在自然现象的直接的机械原因上。这一点,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大师奥古斯特?孔德解释得非常明白。他说:“在实证状态下,人类智力在承认不可能有绝对知识的同时,不再探索世界的本原和目的,不再去认识现象的内在原因,只一心从事现象的实际规律的发现工作,即发现它们不变的连续性和相似的关系,同时把观察和推理结合起来。”[3]近代实证科学从方法论上中断了自然和上帝之间的传统联系,正是由于这一方法论上的革命,导致了基督教与近代科学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对于宗教来说,这种冲突最致命的问题是,正如恩格斯所说的:自然科学将会一个接一个地攻占宗教的堡垒,自然科学每前进一步都会把昔日视为上帝操纵的超自然领域变为自然法则支配下的纯自然领域,作为造物主的上帝将不断失去存身领地[4]。恩格斯的论断虽然针对的是欧洲的宗教和科学,但同样适用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宗教和科学,如果宗教要坚持在科学领域干预的话。尽管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科学实证主义的缺陷日益暴露,但至少在目前,我们还无法断定将来的科学又会回归到具有神学性的“终极因”或“目的因”上去。可以这样说,只要科学继续沿着近代实证主义的道路上走下去,那么,宗教与科学之间就会存在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鸿沟,宗教和科学之间就存在本质的对立。
3、宗教与科学的功能关系
然而,宗教和科学的本质上对立是否就意味着二者不可能和平共处,永远处于敌对状态?答案是否定的。
其实,宗教与科学的本质上对立,只是就学科之间的关系而作的形式逻辑判断,并非对人所作的价值判断。人们讨论宗教与科学的关系,最终是为了解决宗教与人和科学与人的关系,毋需我们在宗教和科学之间作出真与假或正与误的判断和抉择。也可以说,人类讨论宗教与科学的关系,最终是为了给予宗教和科学以明确的价值定位,以满足人类的多样化需要。人是决定宗教价值和科学价值的主体和关键。费尔巴哈说过,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5]。同样,是人发明了科学,而不是科学发明了人。人类发明科学的宗旨在于为人类谋取最大的幸福,同样,人类创造宗教的目的也非要破坏人类的幸福。各种宗教都有自己“崇高”的追求:基督教是为了“拯救”人类的苦难,佛教的是在“普度众生”,道教则为了“成仙”享乐。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的出发点与科学一样,都在改变人类自身的局限和命运,至于这种改变有多大的效果则是另外的问题。
如果我们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懂得人的需要是理解宗教和科学关系的钥匙,那么,一切关于宗教和科学关系的争论就有可能得到比较合理的解答。就是说,人们选择宗教还是科学,同选择道德还是艺术一样,皆是出于人类的自由意志,是实现人类多样化追求的体现。文化的多样性皆出于人类的自我创造,是人类满足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的根据,没有理由非此即彼,它们不是鱼和熊掌的关系。无论是宗教还是科学,都是人类的“自我设计”,都有其特定的文化功能。我们不妨从认识功能、社会功能、文化功能来阐释这一问题。
从认识功能来说,宗教和科学恰恰构成了人类最重要的两种基本思维方式。科学是理性和逻辑的象征,而宗教则是情感和直观的代表。站在科学的角度,则宗教的一切语言都是“废话”;站在宗教的角度,则一切科学都是“偏见”。但是,人不仅是理性的动物,还是情感的动物,人不会充当一部只按逻辑运算的计算机。科学取消了作为第一因和目的因的上帝,却无法取消人类对于天地万物的终极思考,而宗教(包括哲学)满足的正是人类的这种终极需求,尽管这种终极思考可能是非理性的。科学能够回答无穷个“是什么”,却不能回答最后的“为什么”。比如,进化论可以解释人的五个手指是如何“进化”而来,却解释不了人的每只手却只有五个指头,而且“竟然”长在那个位置。对于天空的彩虹,一个科学家可以从水汽对阳光的折射中找到彩虹的形成规律,而一个宗教家则有可能在体味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之时赞叹上帝的全智和全能。人类不仅仅只需要理性。这样,我们将不难理解,一个科学家可能信仰宗教,一个宗教信徒也不妨碍从事科学研究,科学知识和宗教信仰在一个人身上可以并存无碍。
历史已经证明,自西方宗教革命和科学革命以来,上帝和理性这两个最高的价值观念都通过新的理解而发展出新的方向。人们把勤奋创业理解为上帝的召唤,把学术工作理解为基督教的天职,把宇宙理解为上帝的法则和秩序,而人的职责则是运用理性去发现宇宙的法则和秩序。牛顿曾把“第一推动力”还给了上帝,爱因斯坦则终生拒绝量子力学的不确定原则,因为他们都坚信宇宙是上帝的创造,人的理性不可能超越上帝所设定的秩序。至于在政治、社会领域,自由、人权、容忍、公平等价值也不能脱离上帝和理性的观念而具有真实的意义[6]。20世纪的文化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将宗教和科学界定为“科学思维”和“神话思维”,以解决神话——宗教在人类文化中的意义[7],这无疑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
从社会功能上看,科学对人类最大的贡献在于它能够改善人类的物质条件,而宗教对于人类最大的贡献则在于它能够助益人类的心灵。众所周知,科学是一种世界观,是一种理论体系,但是,科学一旦转化为技术,就会变成一种力量,变成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力量,这种力量越强大,人类就会得到越多的物质享受。从这个意义上讲,科学只是一把工具,一把理性的工具。海德格尔曾为此而发出了“科学不思”的洞见。但是,因为科学不思,所以它成了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当科学带给人类越来越多的好处的时候,人们发现,人类也在遭受科学的“报应”:环境的破坏、生态的失衡、人口的爆炸、战争的威胁、伦理的失序、精神的空虚,所有这一切,构成了科学时代人类所面临的通病。有人指出,科学本身并无善恶,科学不能对科学所带来的问题负责。这并不错。但是,是谁在滥用科学?是掌握科学的人,人应该对科学负责。然而,人类是用科学来为善,还是用科学来为恶,却不是一个用科学理性可以证明的问题,谁能够用科学来证明善与恶具有某种必然的因果规律?这是不可能的。说到底,善恶出于人的心灵,善恶的必然性也许只有在信仰中才能找到依据,只有信仰才能使人类的善恶选择具有权威性。这就宗教发挥作用的地方。
在西方,从20世纪开始,宗教与科学能够从对抗走向对话,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唯科学主义的失败。科学解决不了人类的一切问题,特别是人类的心灵和道德问题。如果只有科学而没有上帝,西方的整个文化价值基础就可能在科学时代彻底崩溃。尼采在19世纪曾经借疯子之口发出“上帝死了”的惊呼,可是,才不到一个世纪,人们又不得不将上帝找回来,人们需要上帝的“复活”。正如某些思想家所指出的那样,假若杀死了作为道德、正义、希望等精神支柱的上帝,就会造成“一切皆属可能”的无序局面,人类将会在孤独、失衡、焦虑、荒诞、绝望中迷失方向。[8] 爱因斯坦在晚年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科学没有宗教,是跛足的;宗教没有科学,是盲目的。”[9]爱因斯坦曾经从斯宾诺沙的“泛神论”中提出了“宇宙宗教”的观点,可见,即使在科学家那里,宗教和科学仍然不可分离。在东方,“人间佛教”的倡导者太虚大师曾有感于科学带来的弊端,提出了“以佛法驾御科学”的口号。太虚指出,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所带来的对技术的大量滥用,使得现代人更加需要佛法,需要佛法来控制技术的使用。太虚认为,科学技术并不能给人类带来真正的幸福,人类滥用科学技术的根本原因是人类于心外求法,执著外境,舍本逐末,迷失了自我。[9]显然,对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而言,科学和宗教是相互补充的两种力量。
最后,让我们来分析文化学意义上的宗教和科学。当代英国著名历史学家阿诺尔德?汤因比在对人类文明的整体比较研究中发现,人类的文明归根结底取决于宗教[10]。汤因比以文化为依据,把英国所属的文明社会称之为“西方基督教社会”,又将其他四个现存的同类社会取名为“基督教东正教社会”、“伊斯兰教社会”、“印度小乘教社会”、“远东大乘教社会”,他以此方法,通过比较5个现存文明社会的“亲属关系”,总结出26个文明社会。汤因比广泛吸取了现代西方人类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用文化范畴来总结某一文明社会所特有的精神活动,并把宗教信仰为根基的价值体系视为精神活动的标志。他指出,真正使各种文明社会得以形成和发展的生机源泉是宗教信仰,一旦某个民族对自己的宗教失去了信仰,那个文明社会势必走向衰落,直到为一种新的文明所取代。尽管汤因比所指的宗教是一种“人生的态度”,即对宇宙的神秘和人在其中的作用这些重大问题上给人以精神上的满意答案,属于一种广义的宗教理念,但是,这种分析绝非空穴来风,而是基于客观历史事实。如果真如汤因比所说,那么宗教就是处于核心地位的“文化心理”或“文化潜意识”,体现着一个民族文化的基本精神和特有气质,这种“文化心理”或“文化潜意识”将很难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轻易改变。如果一个民族或国家在某个时间出现了“信仰危机”,那就不是科学的危机,而是人文的危机,是文化共同体的宗教信仰危机。从这一立场出发,我们认为,科学技术尽管可以作为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深层动力,或者“第一生产力”,但是,宗教信仰却是构成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精神因子和人格力量,科学和宗教在文化领域各自扮演了不可替代的角色。
自近代以来,科学使人类具备了巨大的智慧和力量,这种智慧和力量使人类成为地球上几乎可以为所欲为的生物,人类对自己从科学中获得的智慧和力量感到无限的兴奋和鼓舞,因而对科学充满了赞美和感激之情,科学也因此建立了它在现代文化中的主导地位,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人类即使步入了科学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宗教也没有因此而消失,反而有了“复苏”和“升温”的迹象,这种情况说明了宗教与科学不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关系。在西方发达国家,科学和宗教曾经被视为影响社会发展的两种最大的力量,科学和宗教的关系一直是学术讨论的热门话题。我们目前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要在科学上赶上发达国家的水平,应该提倡科学精神,但也不能搞“唯科学主义”。历史已经证明,近代实证主义那种取消宗教的企图是行不通的。马克思主义相信宗教的消亡,但更重视宗教的自身消亡,因为宗教消亡的条件是人类的彻底解放和宗教反映的最终消失。对此,我们需要深入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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