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秀”与“逼捐”都有悖慈善精神
《新民晚报》4月19日就慈善精神做了一篇绝好的报道。让我来引述其中的一些事例,在我看来,这对现今中国慈善人士有着借鉴意义。
报道指出,玉佛寺对年轻人的帮助从生活关爱过渡到智力扶贫,从原来的输血(送慰问款)到现在的造血(培养他们的就业和创业能力)。2007年1月,玉佛禅寺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联合设立了“上海市慈善教育中心觉群培训基地”,为各类下岗失业、特困、残疾人员及农民工免费进行各种实用技能培训。两年来,共培训学员1211名,上岗人数1163名,上岗率为96%。
最令人感兴趣的是,这篇报道引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上海佛教协会会长、玉佛寺方丈觉醒法师的话说,做慈善工作,并不是富人给穷人的施舍,而是世间最高尚的事业。热心慈善应成为中华民族的美德……古人说,“为善最乐”,投身慈善事业,将使自己活得更充实,活得更快乐。
另外,《新京报》此前曾报道,4月24日,2009中国慈善排行榜将在京正式发布。而4月7日,中国慈善排行榜编制、发布者、中国社工协会副会长刘京向媒体透露,对不兑现承诺、捐款不到位者,将在榜单发布时予以曝光。
近年来,“捐赠秀”与“逼捐”轮番上演,折射出的是我国慈善文化的不成熟,以及慈善制度的不健全,而不应该单纯理解为道德问题。从1998年的洪灾捐赠中,6亿元认捐款有一半没到位,再到去年的雪灾和震灾捐赠中,更是有数亿元捐款是“空头支票”。可以预见,中国慈善机构对捐款不兑现、不到位者,进行公示,不但可以敦促企业和个人兑现承诺,而且也能让失信者受到社会公众和舆论的强烈谴责。
就此有媒体甚至认为,仅靠道义的惩罚远远不够,还应该拿出法律武器对付“捐赠秀”,民政部2008年4月28日颁布实施的《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受赠人可依照相应法律程序,向捐赠秀们追要捐赠款物。
严惩“捐赠秀”的同时,我更担心和忧虑的,是这种主流意识易形成的隐性“逼捐”,换言之,就是社会“逼捐”和“强捐”情绪膨胀。当前,人们普遍存在比较捐赠款项多少的习惯,对捐款多者尤其是超出公众预期的捐款者褒奖有加,反之则颇多鄙夷。譬如,去年“王老吉”因捐出一亿元而名声大涨,王石却因为“只捐十元”的“不当言论”而遭到笔戕口伐,甚至导致万科的股价应声而落。
前不久,珠海“最牛老太”张姨在完成5071万元巨奖的“确认兑奖”手续时,明确表示不会向慈善机构捐款,曾招来公众舆论的道德声讨。当以自愿为原则的慈善行为,转变为逼迫捐款的“伪慈善”时,捐赠者更容易产生某种倾向,即以决绝的姿态表达对这种道德绑架的不满和反抗。
不容否认,当今我国的慈善事业发展并不是很健康,种种“捐赠秀”与“逼捐”都极大地异化了慈善事业的本质,更有悖于真正的慈善精神,亟待政策法规使其追本清源。善之本意乃德,道德评判应是慈善事业的核心价值观。捐助慈善是企业和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是净化心灵,所以应该多荣耀感,少虚荣和功利心。
值得庆幸的是,好在国内六家烟草大户无缘本届慈善奖,让公众看到了中国慈善事业的道德价值观在升华。(来源: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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