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 作为一种抒情方式
宗教: 作为一种抒情方式
作者 唐忠毛
人总是不满足于仅仅生活于当下的现实中,仅仅生活在感官现象里,人们会在鲜花的绽放中,感受到生命的灿烂和短暂,也会在落英的瞬间瞥见永恒之所。这些深深扎根于人性中的情愫,是一切超越性追求的动力,也是宗教产生的根源。从人性的深处来说,宗教是朝向彼岸世界的呼唤,是内在情感的表达,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抒情方式。
提到宗教,人们会过多地联想到庙堂的烟火、偶像的崇拜,但这些并不是宗教的本质。当我们将宗教的外部因素——宗教仪式、宗教组织乃至宗教教义隐去的时候,宗教的内部因素——宗教观念和宗教情感――将呈现为人类心灵的真实追求。休谟在《宗教自然史》中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各种宗教信念都是从人们的切身感情中产生的,即对人生各种事情的关心,以及不断地从打动人心的希望和恐惧等感情中产生的。马克思说:“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象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 克利(A·brace curry)说:“宗教是我们内面的至高至善与外界的至高至善之契合。……是‘我们内面的无限企图与外界的无限相接触相交通之一种不朽的追求’。” 人总是在探求未知的领域,总是希望给生活赋予价值和意义,总是渴求爱、理解、同情和抚慰。宗教就是这样的一种抒情方式,它在交流、诉说和祈盼中建立了人与超越者之间的联系。宗教情感不仅体现为依赖、敬畏和恐惧,同样也表现为欢快、愉悦和满足。
作为扎根于人类心灵深处的情感需求,宗教和艺术有着不解之缘。艺术是情感寻求表达、传递的必然延伸,是“情动于中”,而“言之不足”时,“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不断锤炼和升华。在人类情感的各个向度上,都跳跃着艺术迷人的风采,它是如此契合心灵“述说”的方式,能够让一切教化、训导都在游戏的冲动与美的感悟中悄然成行。所以,宗教为了自身的需要,会选择这样或那样的能以最佳方式再现其精神氛围和祭祀实践的艺术体系;而艺术作为宗教思想的一种情感——形象的表达,也在宗教结构里占有一定的位置。在早期的宗教与艺术关系中,甚至很难分清究竟是艺术源于宗教还是宗教源于艺术。原始先民们关于日月星辰、天地山川的神圣演绎,《圣经》描述的神迹和苦难,佛祖拈花微笑的含蓄与神秘,既是宗教淳朴的记忆,也是艺术最天真动人的状态。纯美至善的境界,是宗教和艺术共同的追求。因此,不难理解,当纯粹的宗教情感与卓越的艺术精神相遇,它们相互抵触、激烈碰撞到最终融合之时,会产生怎样感染人心的力量!《红楼梦》的空幻与解脱、哥特式教堂中的敬畏与奉献、梵高笔下的狂躁和虔诚,艺术的至境渗透着强烈的宗教情怀,而宗教则在与艺术完美的结合中使超越者暂留。
当然,宗教毕竟不同于艺术。艺术专注于情感本身,而宗教的抒情对象是虚无缥缈的超越者,它在诉诸感性的同时更希望获得一种理智和理性的满足,一种对生死、彼岸、无限、永恒的把握。正因为这样,宗教只是借助艺术形式来表达自己,而绝不容忍艺术独自炫耀自己的形式和技巧。我们看到,不同宗教都在小心翼翼地选择着自己的艺术形式,保持着各自独特的抒情风格:对于天主教来说,他们注重声乐音乐而绝不滥用乐器。一位天主教神学家这样阐述自己的思想:“神父只准许教堂使用声乐音乐,同时应遵循音乐与相应歌词相结合的可能性;器乐音乐具有一种过分世俗的性质,因此它自身就包含着一种无益的快感,所以在供神的实际活动中被禁止使用。教堂的神父们不但疏远以纯形式表现的乐器音乐,而且也不允许它与声乐音乐结合,以防止它破坏正被念诵的经文的思维过程。” 对在伊斯兰宗教来说,人根本不是作为具体的形象而是作为一个情感世界,一种情绪,一种节奏和花纹的音乐而存在。音乐尤其是乐器被视为完全符合其宗教表达的方式,在音乐里“一种往往转变成自然感性的强烈欲望,有一种想形象地表达钟情、忧愁、痛苦、欢乐的个性情感结构的所有细微变化的愿望。这是对内心感受世界极大关注……这是富有刺激性的、美妙的肉体享受的追求……”。 而在中国佛教的世界里,静默往往是一种最佳的抒情方式,钟和鼓有时帮助表达了这种幽深和静默,人们在节奏有序的晨钟暮鼓里,轻轻地颂经,缓缓地礼拜,以求得身心解脱,天人合一。在漫长的历史长河里,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宗教,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抒情风格。在欧洲乡村的基督教堂里,人们习惯于在管风琴的伴奏中,高唱赞歌,仰望天堂;在古印度的森林里,人们习惯于默默地苦行、打坐,期求与大梵融为一体;在中国的社庙里,人们频频跪拜,祈求人寿年丰。他们祈祷的形式各不相同:有的睁眼默默仰望天空,有的匍匐在地念念有词,有的双手合十在心里祷告……
今天,人们也许还象从前一样进出教堂和寺庙,但是他们的心情体验已不同于他们的先民,他们缺乏稳定的家园感,明显感到焦虑、不安和急躁。可以说,现代人的宗教抒情方式产生了一些障碍,他们的精神气质和心态模式悄悄地发生了变化。这种悄然而至的变化,也是宗教的“现代性”遭遇。用韦伯的话来说,“我们的时代,是一个理性化、理智化,总之是世界祛除鬼魅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命运,是一切终极而崇高的价值从公共生活中退隐——或者遁入神秘生活的超越领域,或者流于直接人际关系的博爱” 。在这个“祛魅”的过程中,宗教中一切超验的成分都将在理性思维的洞察下变得难以接受,就如尼采所说“上帝死了”,人不再需要听从上帝的安排,而只要服从自己的理性,但人类却并不因此变得更为理智和坚强,就象《共产党宣言》里所说的“一切固定的东西都变得烟消云散了”。巨大的物质成就,并不解决现代人心灵的困惑,科学的昌明并不解决人生在世的位置、价值和意义问题,而艺术在失去信仰时,也变得媚俗和颓废。现代性的处境是否就意味着宗教的消亡呢?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宗教是源于人性深处的需要,宗教作为一种抒情方式是不会消失的。就象德国思想家西美尔所说,宗教是人灵魂中的“一种存在事件,是我们天赋的一部分。宗教天性在本质上和情欲天性是一样的。”
今天,我们仍然需要表达恐惧、敬畏和希望。当我们在一棵大树上系上红丝巾或黄丝带的时候,当我们在一根绳索上缠上连心锁的时候,当我们在寺庙里燃起一支香的时候,当我们默默祈祷的时候……我们其实都在表达着一种隐秘的渴望 ,一种对不可预测的忐忑不安。在西美尔看来,一切超验世界、教会教义、教堂和寺庙,都不是真正的“宗教”,这些只是宗教的物质外壳,启蒙文化和现代理性虽然排除了信仰对象(超验的),但“内心性”的宗教性(宗教抒情的本质)却不会消失;所以,宗教的现代性困境是“重新回到特殊的、直接的生命之中,而不是飘逸于来自自身的、超验的世界” 。今天,宗教对于人们的意义可能不再像其初始时那样单纯,也许人们会像追问人生的意义一样追问宗教的根据;但宗教作为一种抒情方式,至少它能提供了这样一个场所,通过它,人们得以从日常生活的琐碎、烦躁中超越出来,在静默的思忖和祷告中,在敬畏、依赖和感激中获得信心、交流和慰籍。宗教的抒情对现代人的意义是寻求在个体的内心中克服现代生活的碎片化,以达到在无休止的冲突和飘荡中寻求解脱与和解,给自己的内心寻找一种“家”的感觉,以抵挡变化、分裂、破碎的外部世界。
宗教作为一种古老的抒情方式,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在漫长的历史中孕育了它们不同的形式和风格,人们为之付出了太深的情感和太多的寄托;所以我们要尊重它们,尊重它们各自的抒情方式和内容,我们不要轻率地阻止这种古老的抒情方式,否则,所谓的“文明冲突”,甚至“9·11”式的悲剧就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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