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利崇拜”应重本体
“舍利崇拜”应重本体
游祥洲
“舍利崇拜”是佛教重要的传统之一。“舍利”(sarira)原是梵文中人类死后遗骨的通称。法藏部的《四分律》更明言:“学菩萨道,能供养爪发者,必成无上道。”爪发是舍利中的一种。供养佛陀爪发,可以助成“无上道”,也就是助成成佛之因缘,此所以“舍利供养”,自古迄今未曾改易。
而史籍之中有关舍利崇拜的感应之事,也颇多记载。近代禅人虚云老和尚在其《年谱》中也曾叙述1898年他自己为报谢亡母而在浙江阿育王寺燃指供养佛陀顶骨舍利的感应经过。他并且强调说:“如来大慈,留此法身真体,使后世众生,生正信心也。”
从佛教信仰的立场来说,“舍利崇拜”是信仰生活的一部分,其感应与神迹也是无庸置疑。不过,如果“舍利崇拜”的对象,仅止于佛陀或高僧大德所遗留的爪发骨灰,那么,这就可能会忽略了舍利本身所代表的真正意义,也就是佛之所以为佛的本体--依于正法而成就法身的智能。
善财童子第二十六参,参访了毗瑟底罗居士。他是佛舍利塔的守护人。当善财童子参访到他的时候,他既不请出佛舍利来让善财童子瞻仰,也从头到尾不谈佛的舍利如何如何。反之,他一方面向善财童子大谈“不般涅盘际法门”,一方面又畅言“佛种无尽三昧”,此一陈述,寓意十分深远。
毗瑟底罗居士的动作与表达,可以从几个角度加以理解。第一,他守护旃檀座如来塔,可见他是一位支持“舍利崇拜”的菩萨行者。基本上,他肯定舍利崇拜的价值。第二,舍利原是佛陀般涅盘(圆寂)之后的遗骨,但他却宣称:“我知十方一切世界诸佛如来毕竟无有般涅盘者。”
换言之,舍利既是佛陀的象征,则崇拜佛之舍利者,更应该从流溯源,借着舍利崇拜而将此崇拜之心提升于佛之所以为佛的本体,此即佛的法身慧命。法身无相,慧命不灭,因此,当我们崇拜于佛的时候,如果着眼于佛的“色身”,那么,色身有生必有死,色身既亡,自然就有舍利,因此,舍利崇拜是极其重要的。然而如果我们着眼于佛的“法身”,那么,舍利崇拜的形式与内涵,就必须向上提升。那也就是说,由有形有相的“色身舍利”,提升到无形无相的“法身舍利”。
此所以大乘佛教到了公元前一世纪兴起“法颂舍利”的供养 。“法颂”是佛的教法,以佛的教法为对象而书写经偈造塔供养,这就超越了“色身舍利”而升进于“法身舍利”。《金刚般若经》说:“若人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金刚般若经》又谓:“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与此都深相呼应。
第三,毗瑟底罗居士自称他每次打开“旃檀座如来塔”之际,便念念入于“佛种无尽”三昧: “念念得知一切诸佛殊胜之事……我入此三昧时,随其次第见此世界一切诸佛相续出现。”
这说明了他所守护者虽是“色身舍利”的塔座,但是精神上所皈敬的,却是“法身舍利”。
此所以开塔之际,看到的已不是火化之后佛陀所遗留的爪发骨灰,而是“一切诸佛相续出现”的无限生机,因为佛的法身慧命是无穷无尽的,不是爪发骨灰所能代表,也不是爪发骨灰所能穷尽。爪发骨灰只是一种象征,象征本身只是一种象征,象征所象征的主体才是意义之所在。
爪发骨灰所象征的,不是佛的有生有灭的色身,否则他与任何人的爪发骨灰并无太大的差别;佛的爪发骨灰所象征的,其实是十方三世一切诸佛所共同的那个主体。那个主体,就是彻证法性的法身慧命。这个法身慧命是十方三世诸佛所共,也是十方三世一切众生未来成佛之所共。如果打开舍利塔而瞻仰到佛的色身舍利,正如许多朝圣到了印度的库希那格尔(Kusinagar)见到了佛的涅盘场无不痛哭流涕一样,难免会兴起一种“智能日已颓” 的慨叹。
然而我们如果从“法身舍利”的角度去看,我们所感受的,不但不是“哲人其萎”的感伤,反而会有一种“精神不死”﹑“舍我其谁”的振奋! 《华严经》此一特重“佛种无尽”的法身舍利观,的确值得重视“舍利崇拜”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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